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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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義╱愛心

三章1-6節:稱為神的兒女是蒙父何等的慈愛

1 你看父賜給我們是何等的慈愛、使我們得稱為神的兒女.我們也真是他的兒女.世人所以不認識我們、是因未曾認識他。 2 親愛的弟兄阿、我們現在是神的兒女、將來如何、還未顯明.但我們知道主若顯現、我們必要像他.因為必得見他的真體。 3 凡向他有這指望的、就潔淨自己、像他潔淨一樣。 4 凡犯罪的、就是違背律法.違背律法就是罪。 5 你們知道主曾顯現,是要除掉人的罪,在他並沒有罪。 6 凡住在他裡面的、就不犯罪.凡犯罪的、是未曾看見他、也未曾認識他。

公義(三:1-12節)在本章內有一些論及罪惡的地方是非常激烈的:

「凡犯罪的是未曾認識基督」,「犯罪是屬魔鬼」,「從神生的就不犯罪」(6,8,9)。

約翰在一8,10節說「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我們若說,自己沒有犯過罪,便是以神為說謊的」。我們如何來解釋這些似乎彼此茅盾的言論呢?

(1),在那些習慣性妄為的罪與那些一時因軟弱而犯的罪中間是有分別的。這大半是一個內在天性的問題。一隻鷹雖然可能因一時不慎而墮入泥土,但牠仍是一隻鷹。

(2),在相對與絕對中間也有很大的分別在。我們與神比較起來,我們當然是罪人。我們若將自己和一些人類的標準來比較,在一個義人與惡人中間卻是存有一個很顯然的分別,雖然那個義人並非沒有罪。

(3),在約翰的思想中或許想著一班傳異教的教師,他們那一班人自稱以與神有高超的交通的,但是同時他們卻陷在極不道德的污穢中,正如推雅推喇教會中的耶洗別一樣(請參啟二20)。

「犯罪」(6節)一詞和本書他處論信徒犯罪的經文,所用的希臘文是動詞,現在進行式的作用,因此,"犯罪"指的是一個人在行動或不行動時對罪所持的慣有態度。

約翰所說的不是信徒可以達到永不犯罪的境地(參一:8-10;二:1),而是說:一個從神生的人,有真道在他心裏,過去犯罪的習慣戒除了,就不會故意找罪來犯(三:9),反而會積極行義。

3章本章首先指出我們是神家的人,是祂的兒女(1)。跟著,指出我們會反應神的屬性(2)。本章其餘的部分指出當我們越來越像基督時,我們會:(1)勝過罪惡(4-9);(2)彼此相愛(10-18);(3)在神面前坦然無懼(19-24)。

1節:我們既是信徒,我們的價值就在於神愛我們,並稱我們為祂的兒女。我們不需要等到遙遠的將來,現在就已經是神的兒女,因此我們要活出耶穌的樣式。

2-3節:基督徒的生命實際上是愈來愈像基督的過程(參羅8:29)。這個過程會持續下去,直到我們與主面對面(參林前112;腓21)。這個最終的目標,可以推動我們潔淨自己,脫離罪惡。潔淨自己的意思是在道德上保持正直,不被罪敗壞。神要潔淨我們,但我們必須盡自己的本分,在行動上配合(參提前22;雅8;彼前22)。

4-10節:"犯罪"和"活在罪中"是有分別的。即使最忠心的信徒偶爾也會犯罪,但他們不是因戀慕罪惡而故意犯罪。犯了罪的信徒會後悔、認罪、尋求赦免;相反,活在罪中的人,不會為自己所做的事後悔,也不會認罪,當然也不能得蒙赦免。這些人不管聲稱自己有甚麼宗教信仰,都是敵擋神的。

5節:根據舊約獻祭的規定,要獻一隻無瑕疵的羔羊作為贖罪的祭牲。耶穌是"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約29)祂完美無瑕,為了我們的罪犧牲自己的生命,我們就因此得到完全的赦免(參2)。祂為我們受死,我們便不用面對永死了(參彼前18-20)。

三章7-12節:神的兒子要除滅魔鬼所行的事

7 小子們哪、不要被人誘惑、行義的纔是義人.正如主是義的一樣。 8 犯罪的是屬魔鬼、因為魔鬼從起初就犯罪。神的兒子顯現出來、為要除滅魔鬼的作為。 9 凡從神生的、就不犯罪、因神的道〔原文作種〕存在他心裡.他也不能犯罪、因為他是由神生的。 10 從此就顯出誰是神的兒女、誰是魔鬼的兒女.凡不行義的,就不屬神.不愛弟兄的也是如此。 11 我們應當彼此相愛.這就是你們從起初所聽見的命令。 12 不可像該隱.他是屬那惡者、殺了他的兄弟。為甚麼殺了他呢.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兄弟的行為是善的。

本性(三:8-9節):作者指出犯罪是魔鬼的子女的本性,他們無可選擇,非犯罪不可,但是屬神的人有了重生的生命,無可選擇,非行義不可,這也就是"從神生的就不犯罪"的意思。神既是完全的,衪的子女也應完全,才配作衪的兒女,天父也愛像衪一樣的子女。信徒靈性的成長可如身體的成長一樣,先有道種(9節)然後發芽生長,得到不犯罪的"遺傳"。

8-9節:每個信徒都有些容易被試探的地方和難以戒除的習慣。這些弱點讓撒但有機可乘,因此我們必須對付這些弱點。約翰在這裡並不是論述未能完全得勝試探的人,而是指那些沉迷在罪中、努力為自己的罪辯解的人。

如何能勝過纏繞著我們的罪呢?(1)尋求聖靈大能和神話語的幫助。(2)避開容易被試探的環境。(3)尋找肢體幫助,讓別人為你代禱,開放自己接受別人的勸戒。

9節:"凡從神生的,就不犯罪"指真正的信徒不會活在罪中,也不會漠視神在道德上的律法。信徒雖然會犯罪,但會努力去勝過罪惡。"神的道存在他心裡"指神所賜的新生命如種子般扎根於信徒心裡,使信徒不再活在罪中。

9節:聖靈住在我們裡面,給我們耶穌的新生命,我們就是從神生的了。神赦免了我們,完全接納我們,我們就"重生"了。"重生"並不僅是新的開始,而是因著基督的代贖,我們能進入一個新的家族--神的家庭,做神的兒女(參約1-21)。聖靈住在我們裡面,每天更新我們的心思,改變我們的人生觀,使我們以新的角度看事物,越來越像基督(參羅12;弗22-24)。

12-13節:神悅納亞伯的供物,不悅納該隱的供物,該隱就把亞伯殺死了(參創1-16)。亞伯的供物顯出該隱並沒把最好的獻給神,該隱滿懷嫉妒忿怒去謀殺兄弟。同樣,行為正直的人,就把行為污穢的人顯露出來了,使他們羞愧。我們為神而活,過聖潔的生活,就把世人不道德的生活顯露出來,使他們感到不安,因而引起世人的憎恨。

三章13-20節:沒有愛心的就住在死中

13 弟兄們、世人若恨你們、不要以為希奇。 14 我們因為愛弟兄、就曉得是已經出死入生了。沒有愛心的、仍住在死中。 15 凡恨他弟兄的、就是殺人的.你們曉得凡殺人的、沒有永生存在他裡面。 16 主為我們捨命、我們從此就知道何為愛.我們也當為弟兄捨命。 17 凡有世上財物的、看見弟兄窮乏、卻塞住憐恤的心、愛神的心怎能存在他裡面呢。 18 小子們哪、我們相愛、不要只在言語和舌頭上.總要在行為和誠實上。 19 從此、就知道我們是屬真理的、並且我們的心在神面前可以安穩。 20 我們的心若責備我們、神比我們的心大、一切事沒有不知道的。

愛心(三:13-24節):本書信的主要題旨音調乃是愛。

「神的愛」,「神是愛」。「住在愛中的就是住在神裏面」,「凡有愛心的都是由神而生」,「凡有愛心的就認識神」,「凡沒有愛心的就不認識神」,「沒有愛心的,仍住在死中」,「凡恨他弟兄的,就是殺人的」,「人若說,我愛神,卻恨他的弟兄,就是說謊話的」,「我們因為愛弟兄,就曉得是已經出死入生了」,「不愛他所看見的弟兄,怎能愛沒有看見的神呢」!「凡有世上財物的,看見弟兄窮乏,卻塞住憐恤的心,愛神的心怎能存在他裏面呢」?「我們愛因為衪先愛我們」,「親愛的阿,我們也當彼此相愛」,「愛既完全,就把懼怕除去」,愛與那勇敢如大丈夫的美德並無衝突。那愛心的使徒約翰乃是一個極其剛勇而有為的人。

15節:約翰重申耶穌的話,說恨惡別人的人,便是在心裡犯了殺人罪(參太21-22)。基督教是注重內心的宗教,只有外表的依從是不足夠的。對得罪自己的人心懷仇恨,這仇恨就會在我們裡面成為毒瘤,最終會毀滅我們。不要任"毒根"在你或教會裡面生長(參來115)。

16節:真實的愛不光是感覺,更有所行動。真實的愛產生無私捨己的施與。最偉大的愛會使我們為別人捨棄生命,使我們服事別人而不望回報。有時,說要為別人而死比為別人而活更容易。為別人而活要求我們放下自己的願望,將別人的願望放在前面(參約113)。

17-18節:這段經文告訴我們可以怎樣為別人擺上自己的生命:就是幫助有需要的人(參雅14-17)。你的行為能清楚地顯示你實在愛別人嗎?在錢財和時間上,你是否也慷慨地付出呢?

19-20節:很多人恐怕自己未盡上愛人的本分,覺得自己未能完全表達對基督的愛,內心充滿罪咎感,常受到良心的責備。我們怎樣躲開良心的譴責呢?漠視良心譴責嗎?為自己的行為辯護嗎?都不是,乃是要在神的愛裡得安穩。當我們覺得內疚,就要提醒自己,神知道我們的內心,也知道我們的行為。只要我們在基督裡面,祂便不會定我們的罪(參羅8:1;來9:14-15)。因此,當我們為主而活,但感到自己不夠好時,便要提醒自己,神的愛比我們的良心更大。

三章21-24節:心若不自責就可以向神坦然無懼

21 親愛的弟兄阿、我們的心若不責備我們、就可以向神坦然無懼了. 22 並且我們一切所求的、就從他得著.因為我們遵守他的命令、行他所喜悅的事。 23 神的命令就是叫我們信他兒子耶穌基督的名、且照他所賜給我們的命令彼此相愛。 24 遵守神命令的、就住在神裡面.神也住在他裡面。我們所以知道神住在我們裡面、是因他所賜給我們的聖靈。

21-22節:你確實無愧於心,便可以坦然無懼地到神面前,深信祂必垂聽你的請求(參太7:7;222;約9:31;17)。你順服神時,你所求的都會得著,因為你順服的時候,便會照著神的旨意祈求。這並不是說你想要甚麼就得到甚麼,把神當作"搖錢樹"一樣。你真正尋求神的旨意時,就知道有些東西是你不應該祈求的。

23節:聖經中,人的名字往往代表了人的性情,顯示了他的真正本性。我們不但要相信耶穌的話,也要相信祂是神的兒子。信基督的名表示效法祂的生活,與祂連合,使自己更像祂。我們要是活得像基督,就會彼此相愛。

24節:信徒住在基督裡面,祂也住在我們裡面。在這個相互的關係中,信徒都要遵守三個重要的命令:(1)相信基督;(2)愛弟兄姊妹;(3)過有道德的生活。聖靈的同在,不但是屬靈層面的事,還能從我們的行為中印證出來,這是多麼的具體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