範圍: 約壹2:3-17
默想: 「若有人犯罪,在父那裏我們有一位中保,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他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不是單為我們的罪,也是為普天下人的罪。」(約壹2: 2)
問題:
1 認識主的意思是什麼(約壹2:3)?認識主和遵守主的誡命有何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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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主的誡命是什麼?怎樣才算遵守主的誡命?(約壹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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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不遵守主誡命的人的情況是怎樣的?不遵守主誡命的意思是什麼?(約壹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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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遵守主道的人的情況又是怎樣?遵守主道和遵守主誡命是否相同?(約壹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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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住在主裡面的人要做的一件事是什麼?為什麼他要做這件事?(約壹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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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約壹2:4-6和約壹1:5-10有何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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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思想自己沒有遵行主的誡命?為什麼能夠?又為什麼不能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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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為什麼寫信給他們?使徒約翰從前也曾寫信給他們,原因是什麼呢?(約壹2:12-13)
收信人 |
現在寫信的原因是: |
從前寫信的原因是: |
給小子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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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少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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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父老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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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從寫信給父老的原因看到他們和主耶穌的關係如何?(約壹2: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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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少年人的屬靈情況的如何(約壹2:13-14)?小子們的屬靈情況又如何(約壹2: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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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世界是什麼?世界上的事又是是什麼?(約壹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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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解釋和為以下名詞舉例?(約壹2:16)
名詞 |
解釋 |
舉例 |
肉體的情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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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目的情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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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生的驕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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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世界上的事從那裡來?它們又有什麼結局(約壹2:15-17)?為什麼會有這樣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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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世界可愛嗎?為什麼它是可愛的?我們如何不愛它,如何撇棄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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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記:
住在主裏面
在約壹1:5 - 2:2所說的,就著消極的方面來說,是談論著當人與神相交時他和黑暗的關係。在約翰壹書2:3 - 2:6節開始,方向改變了,所談論的是向著正面來說。約翰壹書2:6節將這方向清楚地說明了:「人若說他住在主裡面,就該自己照主所行的去行。」
在這四節經文中,約翰壹書新用了兩個名詞,就是「認識祂」和「在主裏面」或是「住在主裏面」。雖然這兩個名詞有本身不同的意義,但因著這裏乃是延續上文的討論,它們在文中所攜帶的信息,不在於講解它本身內容的意義,而是講解為何它會在信徒身上發生果效的原因。這兩個名詞在使用上,與約壹1:5中的「與神相交」是相同的,都是指著真實得救的基督徒來說。真實得救的基督徒是「認識祂」的;是「住在主裏面」的;是「與神相交」的。連同約壹2:5節一同來說,「愛神的心在他裹面實在是完全的。」
「與神相交」是指著與神互相的往來、接觸和溝通,在日常生活中可以用讀經,祈禱,聖靈的教導,感動等等來作表明。「住在主裏面」是指著與神在生命上的相同和聯合,有不可分割和沒有界限的意思。「認識祂」不只是在表面上來說,更是指進入內心的明瞭和了解。這些名詞,本來是用來描述基督徒靈命的成長,是基督徒每一天追求靈命成長的目標。徒使約翰在這裡卻不是用來談論靈命成長的方法或是途徑。縱觀整本約翰壹書,裏面的重點不是在這方面的教導。相反,約翰壹書處處談論這些,都是使信徒知道基督徒重生後應有的靈命是怎樣的,叫信徒知道怎樣去分辨誰是真實的基督徒,能避免迷惑,清楚知道自己有永生。
遵守主道
人怎樣知道他是「與神相交」、「認識祂」或是「在主裏面」?約翰壹書回答說:「凡遵守他的誡命和遵守主的道。約翰壹書沒有詳細解釋,其實這是顯而易見的,沒有主生命的人,他們不會,也不能遵守主的誡命和主的道。
雖然我們可以從人有沒有遵守主的道來看出他是否「與神相交」、「認識祂」或是「在主裏面」,但是遵守主的道並不能使人「與神相交」。使一個人能與「與神相交」或是「在主裏面」的是「認耶穌為神的兒子」(約壹4:15)。約壹3:24節另外說:「遵守神命令的,就住在神裏面,神也住在祂裏面。」什麼是神的命令呢?「神的命令就是叫我們信祂兒子耶穌基督的名(約壹3:23)。」
注意,這裡並沒有談論到十字架與認罪,這和當日收信人的背景有關。這些收信人已經是在主裏面的,只不過在他們中間混雜了一些接受了諾斯底主義的人,他們否定耶穌是神的兒子。但是他們卻自稱是與神相交的。這些人相信已經離開了弟兄們,但他們的論說仍然影響著弟兄。弟兄們可能接受,他們的離開,並不是表明他們不要神,他們只是不認耶穌為神的兒子。因此有些弟兄們可能落在迷惘中,這些離開的,是否真信徒呢?
約壹1:6已經是第一個回應:凡在黑暗裏行的,不是與相神相交。在約壹2:4是第二個回應:凡不遵守主的誡命,他其實是說謊話的,他並不認識祂,也不住在祂裏面,在這人心裹是沒有真理的。這些離開的人,並不是真信徒。
照主所行的去行
約壹2:6節是對弟兄們的一個勸告。「人若說他住在主裏面,就該自己照主所行的去行!」借用約壹2:8節來說,這些話對當日弟兄們說是真的,今日對我們更是真的。遵守主的誡命使我們認識祂更多;守主的道叫我們裡面愛神的心完全。行主的道是通向神的一道門,它不單開啟真理,它能擴張我們屬靈的領域,使靈性跨進,它也將我們呈現在神面前。「這些人 . . . 聽了 . . . 實在行出來,就在他們行的事上必然得福(雅1:25撮錄)」。
舊約中的文士以斯拉是雅1:25節的最佳詮釋。他「定志考究遵行耶和華的律法,又將律例典章教訓教訓以色列人。祭司以斯拉是通達耶和華的誡命和以色列律例的文士(拉7:10-11)」。以斯拉確實得福:他得著亞達薛西王的詔告,得著他的信任,被諉攜帶甚多金銀到耶路撒泠去,為神的殿所用的經費他可以隨意從王的府庫支取金錢。雖然每個人的道路盡不相同,但神的福必然隨著那照主所行的人。主應許過:「你們既知道這事,若是去行的就有福。」(約13:17)
新命令還是舊命令
約壹2:7節和2:8節提到命令一詞,在約壹2:7節裡清楚說明這不是一條新命令,因為弟兄姊姝們在起初時己領受過,所以它是一條舊命令。但是在約壹2:8節中又提到有一條新命令,約翰說這新命令在主和在弟兄姊姝中都是真的。這命令是什麼呢?究竟所提到的是一條命令還是兩條?
有很多弟兄姊姝看這裡的話是只有一條命令,就是主在約13:34節中所說的,「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在意義上這是一條舊命令,因為這正是律法的總綱。在約壹2:8節說它是一條新命令,因為它被主明明的說出來。
也有人說,這裡所提到是兩條命令,一條新的,一條舊的。舊的是他們所聽見的道(約壹2:7),就是關乎救恩的道,這道說明救恩是透過耶穌基督而得。而新的命令就是約壹2:6節:「人若說他住在主裡面,就該自已照主所行的去行。」主在約13:34節中所說的「彼此相愛」,到約壹3:13-18節中才清楚地說明。約壹2:9-11節仍然像約壹1:5-10節一般,是指出如何分辨人是在黑暗中和還是在光明中,並不是教導這命令。約壹2:7節是應是聯著2:3-6節的。若果要分段的,就應在約壹2:7節和約壹2:8節中分。
因在約壹3:23節中說:「神的命令就是叫我們信祂兒子耶穌基督的名,且照祂所賜給我們的命令彼此相愛。」所以也有人說,前半節是那舊命令,就是所聽見的道,後半節是那新命令,就是主在約13:34節中所賜的。
這命令是真的
為什麼這命令是真的?因為真光已經照耀,黑暗漸漸過去。「這生命是人的光」(約13:34),主耶穌已經顯現,並且已經照耀我們從前住在死蔭之地的人。我們都經歷過。神的命令,就是那叫「我們信祂兒子耶穌基督的名」的命令,不單在主是真的,在我們身上曾經歷祂救恩的人更是真的,只有在那不認子的人,若果他們繼續不認子,他們永不知道這命令的真實性。
黑暗會漸漸過去,一方面主回來的日子越來越近,二方面信主的人總會比從前多一點。他們就像點上的燈,放在燈台上,在山上有燈的城總是不能隱藏的,人從老遠就看見。沒錯,縱然得救的人數每天都有增加,當 神回來的日子越近,黑暗總會越大。但是當黑暗越大的時候,無論那光的數量在比例上是怎樣的小,光亮的程度是怎樣的微細,它只會越法明顯,越法被看見。所以想一想,當那真光在世上再次顯現時,那黑暗能在那裡呢?「不再有黑夜」(啟22:5)我們都是盼望那天的來臨。
不要在黑暗裏行
在當日那稱為弟兄的,他們心裡存著恨,他們還在異暗裡。若果我們中間有人曾經受著別的弟兄傷害,我們心裡確實容易的有恨。當日約翰會不認為那些是得救的人。但約壹2:9節在信主的人身也是真的。心裡若存著恨弟兄的心,他是在黑暗裡,他的眼睛雖然良好,但黑暗卻叫它瞎了。信主的人眼睛雖然開了,但黑暗叫他看不見,他不知道自己所行的路,任何一件微少的事物,都會叫他跌倒,他實在有一切絆跌的緣由。
要小心,正如上面所提到的,愛弟兄的並不是沒有絆跌的緣由。約壹2:10節說:「住在光明中,在他並沒有絆跌的緣由。」愛弟兄証明了他是住在光明中,在光明中行,才會沒有絆跌的緣由。正如照主所行的去行的,就証明了他是住在主裡面。所以約壹2:10節才會這樣說。
第二封書信?
在這封書信2:13-14節中可以看到保羅在寫這信前也曾給他們寫過另一封或是多封書信,只是那些書信卻沒有被神包括在聖經中,也沒有留存在世上。所以在這裏不為那些書信作無謂的推敲。若果參考一些英文譯本,會發覺到NIV譯本中沒有和合本裏「曾」寫信的意思。但這「曾」寫信的意思卻在KJV,RSV和NASB譯本中譒譯了出來。KJV譯本只有在2:14節中有「曾」寫信的意思。至於在各中文譯本中,只有和合本有「曾」寫信的意思。
三類收信人
這封書信的收信人有三類。第一類是小子,即是年齡還沒有到達到被稱呼為年青人的;第二類是父老們,即眾長者,或是年紀大的信徒;第三類是少年人,或是年青人。這些劃分,從表面上來看,是按年齡按輩分來劃分的。但這劃分的背後是否也代表三種靈性不同程度的弟兄呢?經文沒有十分的清楚的表明。但是從十二節到十四節中約翰對他們兩次的描述,我們可以看到他們各自屬靈的情況與學習,也可以看到他們前後的異同。
小子
使徒約翰所稱呼的第一類收信人是小子。若果從原文用字來看,約壹2:12節中的「小子」,就是在這段經文中的第一次出現的「小子」與在約壹2:13節中第二次出現的「小子」不同。約壹2:13節中第二次出現的「小子」(G3813 paidi'on) 帶有未成熟和半成長的意思,這字只在約壹2:13節和18節中用過。約壹2:12節中的「小子」(G5040 tekni'on) 在本書中共出現七次(2:1,2:12,2:28,3:7,3:18,4:4 和 5:21)。這字在使用上純粹是指小孩子。
所以有一說法:約壹2:12節中的「小子」可能是指著眾人說的,而約壹2:13節中的「小子」則指著未成熟和半成長的基督徒來說。約壹2:12節中的「小子」,就像2:1節中的小子一樣,是給眾人的稱呼。按這解釋,收信人的劃分是在約壹2:13節開始,這劃分就是按著各自的屬靈情況與學習來劃分,小子指未成長的基督。
約翰從前寫信給小子們的原因是因他們認識父,現今再寫信給他們的原因是因他們所犯的眾罪都被主赧免了。這些小子從前認識父,現今他們的罪都藉著主名被赧免了。神沒有清楚在約翰壹書說明這是什麼罪,又在什麼情況下犯罪。他們可能在認識父後,曾遠離了祂,在約翰壹書之前他們回轉了。一切在遠離神時所犯的罪,因著主耶穌的名,都被被赧免了。所以使徒約翰題到從前曾寫信給他們時,帶著有未成長的意思來稱吩他們,但現今他們卻成長了!
父老
使徒約翰所稱呼的第二類收信人是父老們,是年表的弟兄。經文中沒有透露他們信主年日,是否與他們的年齡一樣。使徒約翰從前寫信給他們的原因,是因他們認識那從起初原有的。現今再寫信給他們的時候,使徒約翰再用同樣的原因稱呼他們。在兩封書信的中間,使徒約翰在他們中間找不到任何改變,是他可以用來作稱呼的。是否他們缺少學習呢?或是靈性停滯不前呢?我們不知道,但是有一件事卻是肯定的,就是神記念他們,神的話語仍然臨到他們,他們並沒有被神遺忘了!
少年人
使徒約翰所稱呼的第三類收信人是少年人,或是年青人。他從前寫信給他們的原因是因他們勝了那惡者,就是仇敵魔鬼。現今寫信給他們原因是因他們剛強,主的道在他們心中,他們仍然勝了那惡者。這些剛強的少年人,從前得勝,現今仍然得勝。他們得勝的原因,恐怕就是約壹2:14節中說,神的道在他們心中。因為使徒約翰在啟示錄12:11節中曾說過:「弟兄勝過他,是因羔羊的血和自己所見證的道。」這道現今就存在這些少年人的心中。
神的道就是真理,也是聖靈的寶劍。基督徒用真理束腰,而聖靈,就是那被主耶穌所描述為真理的聖靈,使用神的道,彷彿拿起了寶劍,扺擋仇敵,也進行攻擊,得到勝利。因為「神的話,沒有一句不帶能力的」(路1:37)。這裏的少年人就是現成的例子。保羅所說神的軍裝,雖然這裏沒有詳細談論到,恐怕他們全部穿上了,所以他們能扺擋仇敵,並且勝過他。
聖靈怎樣使用神的道呢?聖經說:「不要思慮。」(路12:11),聖靈在需要的時候是會指教我們。我們現今應當思慮的,反倒是如何將神的道存在心中,如何將真理束腰!當摩西離世後,約書亞正在驚惶和懼怕的時侯,神向他顯現,不是賜他兵書,或是傳授行軍調將的技巧,而是吩咐他要剛強,要晝夜思想神的律法,並且謹守遵行書上所寫的一切話。若果約書亞這樣行,神應許說,他的道路就可以享通,在平生的日子,必沒有一人能在他面前站立(書1:1-9)!四百年後的大衛也另外作見證說:「惟喜愛耶和華律法,晝夜思想,這人便為有福(詩1:3)。」 將神的道存在心中是有福的。將神的道存在心中的途徑,第一是晝夜思想;其次是謹守遵行。
晝夜思想,用今日的說話包括了聽道,靈修,讀經等等。晝夜思想並不等同在指定的時間中思想,而是指在任何可能的時間中都去思想,不論是早晨,或午飯,或行路,或坐車,總要養成一個習慣,神的話要不斷地停留在腦海中。思想是指明白和了解。不單直接仰望神的開啟和亮光,也聽別人的講解,閱讀別人的著作來幫助自己。
雅各書1:22-25節說,「你們要行道,不要單單聽道」,因為聽道而不行道的,就像人對著鏡子看自己,過後就忘自己本來面目。晝夜思想神的道,還需要謹守遵行。晝夜思想叫我們知道神的道,謹守遵行卻將神的道藏在我們心裏。晝夜思想帶我們到神的殿的門前,看到這殿的外觀。謹守遵行卻帶我們到神的殿裡面,直接的見到神。謹守遵行會開啟屬靈的亮光,擴闊我們屬靈的領悟。
世界、情慾與我們
在約壹2:15-17節裏神透過使徒約翰教導,不要愛世界和世界上的事。甚麼是世界?甚麼是世界上的事?約翰壹書中為世界上的事舉了三個例子:肉體的情慾,眼目的情慾和今生的驕傲。為什麼不要愛它們?因為這些情慾不是從神來的,是從世界來的。人若果愛它們,愛父的心就不在他們裏面了。並且,它們都要過去,不會存在永恆中。只有那遵行神旨意的,在永恆中常存。
世界(G2889 kos'mos)一詞,在約翰壹書共在十七節經文中出現過。它有多種意思,例如代表世人(2: 2、3:1、 4:14),代表黑暗仇敵權勢(5:4,5:5) ,代表這個現實環境事物,包括地球和宅宙(4:4,5:20)。按字本身字源的意思來說,它包括了那系統,那排列和那妝飾。在這裏,神所說的世界,相信是指著這現實環境裏的事物和妝飾。而世界上的事,則指我們對它的情慾和因擁有他而有的驕傲。在這數節的經文中,世界和情慾是有非常的關係。
情慾(G1939 epi-thumi'a) 一詞的意思有羡慕、慾望、貪戀和惡欲等。情慾一詞並不是指著那正常的渴求與願望,而是指那被禁止的,過度和不正確的。加5:19節將眾多情慾的事列舉出來,共十五項,實際恐怕還不止十五項。
這個世界雖然是神所創造的,而物件本身並無善惡的本性。但是在世上卻因著有撒旦和他的手下,也有人的渴求與願望,以致世上任何一件事物,只要我們對它稍微留戀,人本身的罪性和撒旦就會策劃作工。有時分開,但相信更多的時候會聯在一起工作。他們使我們裡面向世界的渴求與願望變質了,成為慾望貪戀,成為情慾。他們所常用的技倆,就是眼目和肉體,也有我們裡面的驕傲。
約壹5:20節說:全世界都臥在那惡者手下。這個「全世界」包括了世人和世上一切事物。這惡者就利用這情慾與驕傲,將我們和這「全世界」聯在一起了!雅各書1:15節說:「私慾既懷了胎,就生出罪來,罪既長成,就生出死來。」
感謝神,祂藉著保羅說:「凡屬基督耶穌的人,是已經把肉體連肉體的邪情私慾,同釘在十字架上了(加5:24)。」「因這十字架,就我而論,世界己經釘在十字架上,就世界而論,我己經釘在十字架上(加6:14)。」這些聖經告訢我們,因十字架,因耶穌基督的工作,我們的肉體連肉體的邪情私慾己經釘在十字架上。我們也因信,勝過世界(約壹5:4-5) 。
不要愛世界
雖然釘死十架上和勝過世界是己經是成就了的事實,這並不表示基督徒不會再走回頭路,再被從前挾制我們那奴僕的軛重新挾制。記起神藉著保羅在羅馬書所說的話嗎?凡屬基督耶穌的人仍然可以容罪在我們必死的身上作王,我們仍然可以順從身子的私慾活的!
在加拉太書中說,我們蒙召是得脫離,得自由,但不能將自由當作放縱情慾的機會。我們雖然勝過世界,但有一天若果我們回頭望一望世界,對世界有一些留戀,有一些愛慕,撒旦就得著工作的機會。
在這裏,容許我擴闊世界的意思。在初信時,世界對於我們來說,多是那環境的事物,如金錢、成就、名譽、地位等等。在成熟的基督來說,世界就轉變成為基督教的圈子,弟兄姊妹的中間。我們的眼目就專注於弟兄姊妹的尊敬,教會中的位置,因對屬靈知識的擁有而產生的高傲,藉著這一切一切,情慾回來了,它們在我們身上重新作王了。
人若愛世界,愛父的心就不在他們裏面了。加6:8節更進一步說說:「順著情慾撒種的,必從情慾收敗壞。」我們愛世界,順著情慾撒種,就隨情慾而行。所失去的,首先是愛父的心,隨後得的,是我們自身的敗壞。
情慾是與聖靈相爭的。聖靈要我們放眼在神的國和神的家;情慾卻要我們放眼在這世界和世界上的事。情慾要與聖靈相爭,使我們不能作所願意作的。弟兄啊,不要奇怪,在我們內心,總是常常有爭戰的。加拉太書5:16節給了我們一個應付的方法:「順著聖靈而行,就不放縱肉體的情慾了。」
在約2:17節中說:「這世界和其上的情慾,都要過去,惟獨遵行神旨意的是永遠常存。」這節聖經又透露另一個學習的途徑:就是要看清楚那一樣是永存的?若果永恆是我們的歸宿,天家是我們要去的地方,我們就不應放眼在這些事物上面。那不能帶到永恆的事,絕不值得我們花上那寶貴的生命和時間去追求。
但願主開我們的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