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明自己的盼望
引言:
1. 事奉中靈命的成長,足以叫人有充足的智慧,能更肯定地經歷神的權能,對於未來的應許,自然信心十足。
2. 在盼望中的事奉,充滿活力與信心,足以叫人掌握事奉的方向。
一. 活潑的盼望(1~10)
1. 必得永存的房屋(1~3)
a. 地上的帳棚必然被拆毀。
b. 永存的房屋為我們而預備:
(a) 神所造。
(b) 必須長期預備(約十四1~4)。
宇宙萬物在神命立就立,說有就有;唯永存的房屋則須長期預備,顯見其何等榮耀。
(c) 必無嘆息:在地上因勞苦而嘆息,在天上則息了一切的工(啟十四13)。
(d) 如同穿衣:身體的變化,在復活之時(腓三21)與主之榮耀極其相似,復活後必不致羞愧。(啟二18,十六15)。
2. 必得永遠的生命(4)
a. 盼望直接變化成靈體(林前十五51~54)。
b. 不必歷經死亡:是我們的盼望,如以利亞一般,直接被接上天。
c. 我們在世沒有厭世的觀念(腓一23~25)。
(a) 儘管嘆息勞苦,仍順服神旨意的安排,以榮神益人。
(b) 入世而不屬世的觀念,是我們的人生觀(約十七15)。
3. 神賜永生的證據(5~10)
a. 以聖靈為憑據(5):如付第二期屋款,由神代付。
我們入永生之地須經歷幾次神的應許。
(a) 得贖之應許:信而受洗之後(可十六15)。
(b) 成聖之應許:靠聖靈成聖(帖後二13)。
(c) 安息之應許:在樂園與主同住(啟十四13;帖前四13、14)。
(d) 神國之應許:新天新地是末後全體得救之人,復活後的永存之地(羅八23;彼後三13)。
b. 坦然無懼地生活(6~8)
(a) 今世仍與主相離:因住在肉體之內,未能與主面對面在靈裡仍有相當的隔閡(林前十三12)
(b) 聖靈的憑據:帶給我們不憑眼見的信心。
(c) 深信將來必與主同住。
c. 立志討主喜悅(9~10)
(a) 深信將來必有審判。
(b) 照各人所行的報應各人。
二. 活潑的事奉(11~15)
1. 我們立志成為眾人的佳範(11~12)
a. 我們知道如何敬畏主:
(a) 學會了如何明白神的旨意(三16~18)。
(b) 學會了如何實踐神的旨意(四11~14)。
b. 神也知道我們的心意(動機)。
(a) 神常同工即是一個例證(一10~12,二12~17)。
(b) 為人誠實,不傳假道(一17~19)。
c. 盼望心思向眾人敞開。
(a) 為人坦誠如主(約一39)。
(b) 希望眾人學習我們敬畏主:身教勝過言教。
d. 以我們為榮(12)
(a) 重視內在的品格。
(b) 使虛偽的人無機可趁(彼前三16~16)。
2. 顯示事奉的熱誠(3)
a. 被視為瘋狂:為愛神的緣故,保羅曾置生死於度外(徒廿六24、25;可三21)。
b. 被視為謹守:為信徒的得救似乎被視為膽小與無能,因為保羅不爭取養生的權利(林前九20~23)。
3. 事奉的動力(14~15)
a. 受基督愛的激勵(羅五5~6)
(a) 因基督的愛感動,並且影響了世界:指其捨己。
(b) 因基督的愛抓住了我的心。
b. 基督的復活:成了生活的目標(林前十五58)。
三. 活潑的新人
1. 觀念的更新(16)
a. 不再按人肉體的外貌待人。
(a) 血氣的肉體不再有神的榮耀(羅八7)
(b) 基督曾為此被歧視。
b. 心意應更新變化(羅十二1~2)
2. 常在基督裡:成為新造的人(17)
a. 重生為新人:受洗歸主(羅六4)
生活、思想、觀念與以前不同(羅十二1~2)
b. 舊事已過了:脫離律法束縛(來八13)
在新天地裡,舊事不再被紀念(賽六五17)。
c. 此為神的作為:出於神的主動。
3. 成為和平的使者,藉基督與神和好(18):
a. 被託付和好的職份(羅五10、11)。
b. 宣揚和好的信息(19;詩卅二1~2;羅四7~8)。
c. 成了基督的特使(瑪二7;加四14;弗六20)。
d. 替基督求你們:是有相當的熱誠。
e. 神的救贖是大好消息(21)。
結語:保羅事奉的經歷,充滿了生命與盼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