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明自己的事奉
引言:
1. 保羅在上一章強調使徒職份的光榮,是值得令人稱羨。故在事奉中毫不喪膽(林後三12)。
2. 保羅繼續說明這職份是為了
a. 闡明真理使人得亮光與生命。
b. 欲達成這份生命的事奉,應付相當的代價。
c. 復活得榮的盼望,成為事奉的目標。
一. 事奉者應具備的條件(1~6)
1. 神的授于(1):出乎神的憐憫而承受這職份。
a. 非人人可得。
b. 出於神的選召。
2. 個人應有的德性:
a. 棄絕暗昧可恥之事。
b. 不行詭詐。
c. 不謬講神的道理。
d. 傳明真理:
(a) 在神面前:有神鑒察,出於神的啟示(三17~18)。
(b) 把自己推薦給各人的良心:以身教言教來說服人的良心。
e. 問心無愧:
(a) 福音的蒙蔽在於不信之人。
(i) 被鬼弄瞎心眼(約二16)。
(ii) 不認識基督:一心無法事二主(太六24)。
(iii) 不認識真神本像:失落真光之故。
f. 不辱使命(5~6):
(a) 只傳基督不傳自己。
(b) 甘心做眾人之僕。
(c) 心中常有榮光。
(i) 清楚神的榮耀(光)。
(ii) 明白基督具有神的榮耀:基督如創世之光,是劃分時代的光,是結束黑暗(律法)的時代的光。
(iii) 此為我們傳揚的目的。
二. 事奉者生命的表現(7~14)。
1. 生命的能力之源(7):
a. 在乎神的賞賜。
b. 寶貝:指使徒的職份。
c. 瓦器:指人的軟弱。
2. 生命在保羅身上的顯明(8~10)
a. 四面受敵,卻不被困住。
b. 心裡作難卻不至失望。
c. 遭逼迫卻不被丟棄。
d. 打倒了卻不至死亡。
3. 保羅得生命的訣竅(11~14)
a. 立志為耶穌(真理)而死的果效(11~12)
(a) 耶穌的生命顯明在使徒身上。
(b) 生命也在信徒身上產生。
b. 深信復活的應許(13~14)
三. 生命事奉的果效(15~18)
1. 叫多人得好處:
a. 恩惠增加。
b. 感謝增加。
2. 榮耀歸與神。
3. 事奉中不喪膽。
a. 內心日日更新:足以叫毀壞的外體得安慰(16)。
b. 有永遠的榮耀:足以彌補現今的苦楚。
c. 有超越的眼光:望見那永遠的福份。
結語:本章給於事奉者引導出事奉的路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