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本章所载,是见教会初次有一定组织,除使徒以外,亦选举职员分理会务,使教中诸事可以井然有条地依序进行。考长老、执事,教会原无此等职员,其初司理教会者,唯使徒而已,后因事繁,始选职员助理教务;然在本处经文并无执事二字,谅初时是有其职,而无其名,其后保罗所立的教会中,即显有执事之称(腓1:1;提前3:8),而执事所任职务,既适与本处所言相同,自然本处所言,即是会中初立的执事了。
一、设立执事的原因(1-2节又4节)
(一)免致忽略会务(1-2节) 教会既发达,事务必繁多,如不设有专员分任各事,自难免有所“忽略”。
1、会务忽略的影响(1节) 当时以“在天天的供给上”有忽略。致令会中“说希利尼话的犹太人向希伯来发怨言”。因会内信徒分有两等,一即说希伯来话者,一即说希利尼话者,其原籍虽属犹太,但因以后散居各地,与希利尼人杂处,历时既久,即渐将本国语言遗忘,而操希利尼语言,数百年来散居各国之犹太人,每年有至耶路撒冷守节者,亦有相约自建会堂,诵七十译圣经,操希利尼语言,而与之同化者。或谓会中的纷争,即因有此畛域之分,而说希伯来话(即亚兰语)的犹太人,轻视说希利尼话的犹太人,故于周济之时,遂有偏袒,致起纷争。亦有谓此纷争之由,即凡物公用的私弊,纵然会中无言语各别之异,此纷争之起亦在所不免。殊不知在基督内,原无化外夷狄之分,且能各输家资,有无相通,若能办理会务得法,而不至有所“忽略”,即不至为撒但留地步,以致新立的模范教会中,亦有此美中不足了。
2、会务忽略的原因(2节) 因忽略会务,致起纷争,并非使徒有心之失,因使徒皆系犹太国以色列人,与操希利尼语言之犹太人,多未识面,且以教友多,而理事者少,未能顾全周到,致有此误。
(二)各能专心任事(4节)
1、庶务可分任 会中的庶务,非无人可以代办,如长此以往,不另选职员专任,非但忽略之事在所不免,亦必有误予使徒的圣工,以使徒岂能“撇下神的道去管理饭食”呢?
2、圣工当专心 所言“祈祷”与“传道”四字,不但为使徒的专工,亦历代传道士,平生的金句,以此四字,即传道之秘诀,之妙法,之不二法,非为祈祷的伟人,不能为传道的伟人,非大得能力于祈祷,必不能大显工力于传道。此处先言祈祷,后言传道,是以祈祷之工要于传道,传道人未有不致力于祈祷,而能善尽其传道之工者。而且此“祈祷”与“传道”之工,是圣事,是天工,决不得以俗事俗务之纷扰,致有误于此神圣的要事。使徒当日既专心以祈祷传道为事,今日的传道人,亦有此专工祈祷传道的决心与实行否?
二、当选执事的资格(3节)本处言及执事当选,必具三种资格:
(一)有如名声 任执事之职,掌管钱囊,济助贫苦,经理会内诸事,非素有声誉的好信徒,不能当此圣职:(1)必须有忠心。管理财胜,最易受试,唯有忠心者,始能取信于人。而且非有忠心者,亦不能始终存心清白,不致染指。(2)必须有爱心。济助贫苦,是爱心的行事,非富有爱心的人,如何能办此慈善事呢?(3)必须能任劳任怨。办理会务,不但当勤于任事,亦当善于忍耐,非任劳任怨的,决不能当此职务。所以选举执事,不可不注意其平素为人。是否在会中有名誉,是为众人所钦佩的。
(二)被灵充满 在会中有好名声,固然紧要,不如在神前得了灵恩,尤其紧要;一个确实得了圣灵充满的人,对于他的职务必能尽到好处,较之仅在人前有好名声的要可靠得多了。
(三)智慧充足 掌管经济,治理会事,非有智慧,不能随时随事地办理得法。更是对于慈善的事,若无办事的智慧,往往将善事办坏,即善而不善了。但这等又忠心又智慧的人,真是不易得的(太21;45)。
三、举立执事的手续(5-6节)
(一)会众选举(3、5节) 用何方法选举,经无明言,兹不具论。惟知所选,是从教友中查出来的,是众人所“拣选”的。看所选七人之名,皆是希利尼名,非希伯来名,谅皆是从散居各处的以色列民,今于耶路撒冷而归主的人中选出;而且其中有尼哥拉,是奉犹太教的外邦人,如此可见此选举,完全是由圣灵的自由,非从人意的规定;此时乃以说希利尼话的寡妇而起的争论,于此选举的结果,当然此争论也必止息了。此亦日后教会往各地推广的先兆。
(二)使徒按立(6节) 执事既经会众选出,复令其立于众前,行按立执事的圣礼:(1)祈祷。求主多赐灵恩灵智与他们,使其有忠心事主,用爱心待人,办理会事,能大公无私,任劳任怨地恒心到底。(2)按手。考圣经按手之意不一:(甲)是为祝福(太19:l3、l5;可l0:16)。(乙)是为医疾(可5:23,6:5,7:32,8:23、25;路4:40。13:13)。(丙)是为分与灵恩(8:17、19,9:17,19:6)。(丁)是为设立圣职(13:3;提前4:14;提后1:6)。
四、初任执事之题名(5节)
(一)共选执事七名 此时所选执事,共有七名。其故:或谓当时已有七千教友,故每千人中选举一人;或谓当时教友共分七组,故每组中选出一人(此皆臆度之词,并无可凭此之据);亦或谓七位执事系从当日耶稣所遣之七十传道士中拣出,但此七十传道士理应同使徒共作传道,似亦不应当“伺候饭食”;究其所以拣选七人之故,谅以七为完全之圣数,且以当时教会大兴,会务繁多,以七人共同司理周济等事,未始非妥善之法。然此乃教会最初的组织,后世教会的组织法,因时制宜,自不必以七人为定额。
(二)有三人在教中知名 所立七位执事中,有三名在圣经他处亦载述其事。
1、司提反 按司提反之道心灵力,为众执事冠,本书明言他的长处有数种:(1)信心充足。(2)圣灵充满。(3)满得恩惠(8节)。(4)足有智慧(10节)(5)广行神迹。(6)大有演讲的能力(7节)。(7)首先为道舍命。
2、腓力 腓力家居该撒利亚,不但是善尽执事之职,且是有名的传道士(21:8),圣经曾言其领埃提阿伯的太监归主,并为之施洗(8章)。其有四女,皆为先知,保罗往耶路撒冷时,曾住于其家七日之久(21:8、9)。
3、尼哥拉 最后一名是尼哥拉,乃“进犹太教的安提阿人”,他的名字,列于末后,或与十二使徒中居最后一个的犹大相同,教中人士,多以此尼哥拉,即启示录二章7节与l5节所说的尼哥拉党即此人,但无确据可凭。
五、教会立执事的助力(7节) 当时既选出执事,司理教会庶务,使徒等即专心传道,教会因此有非常的进步:
(一)神道以此大兴 如言“神的道兴旺起来”,福音广布、教会发达固由于神恩,亦在掌教者能治理得法,传道专心的缘故。
(二)门徒数目增多 先有百二十人(1:15),后一日增“三千人”(2:41),又后“天天加”(2:47)。“男丁数目约到五千”(4:4),“信而归主的人越发增添,连男带女很多”(5:14),“那时,门徒增多”(6:1),此时以使徒专攻传道,感力所及,灵恩无涯,“在耶路撒冷门徒数目,加增的甚多”。
(三)祭司多人归主 按以斯拉书所记(拉2:36-39),犹太人回自巴比伦时,有祭司4289人(参代上23:6-24:19),祭司共分24班,每班50人,各循定例,每年两次进圣殿供职,每次以七日为限,故其暇时甚多,即趁此时机,与他人同在所罗门廊下,听使徒讲道,其中亦有多人信道归主,大祭司的烦苦,就更甚了。
当日使徒对于周济的事有所忽略,有无咎过?教会可否无一定组织?当日在圣灵大降的教会,有无相通尚有分争,于普通社会中,如实行共产主义,将有如何的现象呢?看当日所选七执事的资格,是否以此为会内较次的职分呢?今日普通教友,对于会内各等职任,如执事长老等,存何观念?教会的事,分工合作,是否为必须的办法呢?
讲经要道:
(一)“我们要专心以祈祷传道为事”
1、以“传道”为事
2、以“祈祷”传道为事
3、“专心”以祈祷传道为事
4、“我们”要专心以祈祷传道为事
(二)教会有一定组织之利益
1、保守教会的合一(1-3节)
2、分任教会的事工(2-4节)
3、维持教会的秩序(4节)
4、免避教会的弊端(2、3、5节免有私心)
5、增进教会的和平(5节首句)
6、显出教会的权能(6节)
7、关于教会的进行(7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