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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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次殉道(6:8-8:3)


以上曾言公会听迦玛列之劝勉,释放使徒(5:34-35)。任其自然,但以后见新教派蓬勃发达。日见其兴,因而逼迫又起。其异于前者,即此次逼迫之人,不但是祭司领袖,乃各处的教徒;逼迫之地点,不仅在圣殿等处,乃在各地会堂;且逼迫之法,不但系狱责打,乃是置之于死地了。因此次逼迫,首先戴流血冠冕的,即司提反。按司提反为道殉难之景状,不但是为新约教会中第一个为道舍命的,也是第一等为道舍命的,看他如何为道作证,至死荣主的态度,真无愧为天国伟人之死。

一、司提反被捉(8-12节)(以善辩而招人怒)      司提反不但善尽执事的职分,且趁机为道作证,或谓“从来凡真信徒,皆是真传道”,信非虚语。
(一)其辩道的原因   考相处所言,司提反辩道的情况。似乎各处的人,多注重司提反,而特与之辩论;此时何以特提司提反而不提使徒呢?(1)或以其多学能辩。以使徒多是无学问的小民(4:13),似不足与辩。(2)或以其易于接近。此时使徒等在民间深为人所畏服,“没有一个敢贴近他们”(5:12-13),而司提反既为司理饭食的执事,或易于接近。(3)或特选其与人辩道。此时亦或因司提反有辩才,故特选之与人辩论,使徒们则仍“专心以祈祷传道为事”(6:4)。(4)或以其热心乐意与人辩论。是不但以其有辩才,且以其有非常的热心,乐于为道作证,以故辩道者多就之而来。
(二)其辩道的地点    当时与之辩道者,有各处会堂的人。按此会堂的来历,系以犹太人自巴比伦旋归以后,多于各处建堂礼拜。或渭以西结十一章十六节之言,即表明神准以色列人建会堂于巴比伦,迨回国后,则会堂随在皆有,耶稣在世时,耶路撒冷有会堂四百余处,此外在安提阿、小亚细亚、马其顿、亚力山大并罗马等处亦皆有会堂(13:14,14:1,17:1、10、17,l8:4、7、19)。圣经亦记耶稣曾于拿撒勒,并迦百农的会堂讲道。至于会堂的用处,是专为安息日讲经拜神,且有管会堂者司理其事(13:15;路l3:14)。平日则为小学校及裁判所,审理教务等事(太10:17)。此时有利百地拿会堂(原文即自由堂,谅系被释旋国者所组织),并有基利家会堂(系保罗的生身处,或即保罗的本堂,曾于其内听司提反的言论)的人等,皆起而与司提反辩道。
(三)其辩道的能力    司提反辩道之能,不第以其显然行各种“大奇事和神迹”(8节),可为真道的左证,且以其l、满得恩惠能力。2、大有智慧。3、说属灵的话。所以各处会堂的人,虽“都起来和司提反辩论”,只是敌不住他(9节)。众人见不能驳胜司提反的辩论,遂转羞为怒买出人来说谤渎的话,并耸动众人和长老文士等起而捉拿他,带到公会去。

二、司提反被控(13节-7:1)
(一)司提反被控的罪状(13-14节)   他们控告司提反之事并非捏告,不过彼等不明其意:如言“糟践圣所和律法”,或以司提反引证耶稣所说:“拆而复建之之言”(约2:19),不知耶稣之意非指圣殿,乃以殿比己身(约2:21)。论及摩西的律法,耶稣来并“不是要废掉,乃是要成全”(太5:17)。他们即昧然据以为凭,去控告他,此亦正如他们控告耶稣的罪略同(太26:61)。
(二)司提反被控时的态度(15节)   司提反被控时,立于公会前,公会的人看“他的面貌好像天使的面貌”(参出34:29-30;太l7:2)。其貌如天使之故,吾人不得而知。或谓神特启其天,透出奇异的光荣,映于其面;或谓系以司提反心被灵感,天乐满心;因而英华发外,显于面上;人若与上主相通,绝离物质界,优入于灵性界的时候,灵德所钟,自必显此光容。

三、司提反辩论(7:2-53)(绝妙的演讲)    按司提反辩论之言,虽未明答大祭司的诘问(7:1),惟历述旧约历史,以暗答之,观司提反不答之答,可谓长于言词,妙以辩论了。其言论的目的,在使公会人更改其对于摩西并圣殿的偏见,可惜他们塞耳不听,竟起而杀之。兹略述其言论的秩序:
(一)引端(2-16节)   即历述列祖之事为言,表明律法的实际,并神无所不在之真意:1、申明古人皆随处拜神,未尝拘于一地,以圣殿乃所罗门所造,在上古以色列的先祖,如亚伯拉罕等皆随地拜神,且蒙神悦纳,可见敬拜神是不一定在圣殿中了。如亚伯拉罕未至应许地时,神已与之有交通,曾“向他显现”(2节),“神使他……搬到”(4节)“应许”之地(5节),“神说”(6节):“赐他割礼的约”(8节)。约瑟于未有圣殿之前“神却与他同在”(9节),使他“得恩典、有智慧”(10节),即居“埃及国”,神亦与之同在(10-ll节)2、其所以历举亚伯拉罕之事于摩西前,显明摩西亦改革家。摩西传授神的律法,实改革古来亚伯拉罕的制度,古时无律法,是律法有始;耶稣来成全律法,是律法有终,可见律法的精义虽不能改,而律法的形式未尝不可随时而易。司提反此言之意以表其个人有欲改革伊等之狭小主义,与摩西同,如此诽谤摩西,实是尊荣摩西。3、言及其先祖亦有逼迫先知,杀害善人的恶性根,即如卖约瑟,拒绝摩西等是(9节),你们今日杀害耶稣,逼迫教会,也就不足为奇了。
(二)申辩(17-50节)     当时他们的假见证,所控司提反的罪状,即“谤渎摩西和神的话……糟践圣所和律法”,合而言之,即两样:一则谤渎摩西的律法,再则糟践神的圣所。故司提反即逐一申辩:
1、申论摩西之事实(17-43节)  (1)言摩西平生皆有神旨。其生平事迹,略分四段:初生时期之景状(17-20节)。预备时期的际遇(21-29节)。奉召时期的任命(30-34节)。处世时期的事工(35-43节)。此四者冥冥中皆有神的意旨,司提反言此,即表明其钦佩摩西之意;不敬摩西者,决不能出此口吻。(2)言列祖如何反对摩西(23-29节)。摩西虽如此顺从神,有如此救同胞的血心,无奈列祖不悟,竟显然地反对他。可见毁谤摩西者,不是我,乃是你们的先祖。可惜神所重视的人,人反轻视,何竞如此的愚昧呢?(3)言如此反对摩西所系非轻(35-38节)。于此数节书内,屡言“这”字,是提醒他们注意摩西为神所立者。他所预言将来一位像摩西的先知,已经来到(指耶稣),你们竟杀害他,此较列祖反对约瑟与摩西等,其罪尤重了。(4)言如此抗违神所立的先知,受何刑罚(39-43节)。先祖以如此违逆神所立的首领,所以神必转面不顾他们,“任凭他们侍奉天上的日月星辰”,为此就“把他们迁到巴比伦外去”。前车既覆,后车当鉴,现今你们竟蹈其覆辙,杀害耶稣,逼迫使徒,如此你们的后患,岂堪设想呢?何不趁机速速悔悟呢?
2、申论圣殿的真际(44-50节)    圣殿虽为神人交通之所,然而神人相交,却非必在圣殿。当初神命摩西立一会幕(44节,参出25:8而9节),即表其常在以色列的会中,会幕随意迁移,不因时地而有所限制,会幕时代未有圣殿,神既常与以色列人同在,见神人交通,非必拘于有形的圣殿。虽然,以色列漂流旷野的时期已满,约书亚则奉会幕约柜,入应许地,亦可谓人神共庆得所,永歌乐土了。其后大卫(46节)奉约柜入耶路撒冷,并欲为神建设圣殿(撒下7:1-3),以神未准,终未见圣殿之成功,但神却和他说:“无论往哪里去,我常与你同在”(撒下7:9),因而大卫终身常“在神面前蒙恩”(7:46)。终由“所罗门为神造成殿宇”(47节),“其实。至高者并不住人手所造的……”(48-50节)。此非谓圣殿无用,不过圣殿究不足为神的居所,任于何地拜神,亦无不可,即建造圣殿的所罗门,不也是如此说吗(王上8:27)?
(三)劝告(51-53节)    司提反于言论之间,观会众之顽梗,不可以理喻,遂改其方针,变其论调,趁他们未动野蛮之前忽严斥之,且控告之,言其与列祖同罪,而在神前(53节),原告遂变成被告。至所告伊等之罪状有三:(1)抗拒圣灵(51节)。(2)杀害耶稣(52节)。他们的列祖是杀害先知的,如今他们又把那义者耶稣基督杀了。(3)违背律法(53节)。司提反以此言为结尾,以己代表摩西,以众人代表他们的先祖,如是自居于摩西的地位,而严严审问,并警戒他们。其最令众人痛恨者,即面斥议会中人效其祖宗的叛逆,将义者耶稣卖而杀之。

四、司提反遇难(54节-8:3)
(一)公会闻言的切齿(54节)   听司提反所讲论的,可知其不但未毁谤律法与圣殿,且是更于精神方面克尽其敬礼与诚意。是其所讲,或较使徒更加进步;一则表明律法的实义较仪文为重,一则已见到主的真理,定为国家所弃,已有旧约预言可凭,而在司提反视之,决无全国悔改归主之望。此时议会众人,果谬执顽梗,盛怒填胸,非将他除灭,是不快于心的,故又欲以先前杀害先知与耶稣的手段,而杀害之。倒行逆施,莫此为甚。
(二)司提反临难的情况(55、56又59节)     1、圣灵充满。2、天为之开。3、救主接迎。即忽然心被灵感,灵眼开放,看见云外的灵世界(参太3:16),得见神的荣耀,又见耶稣“站”在神右边(此站字有起而欢迎之意)。4、魂交上主(参路23:46)。5、代敌祈祷(参路23:34)。司提反临难的光景,不屈不挠,智勇兼备,上而蒙神嘉纳,下而代敌求赦,终则魂交于神,安然荣升,大有耶稣遇难的态度,真不愧为基督忠仆,荣荣耀耀地去戴流血的冠冕,正如西谚所谓:“不负苦架,不戴金冠”,若司提反其人者,可谓名实相符了(司提反原文即冠冕之意)。
(三)众人无情的残杀(57-58节)    犹太人以石击人,照摩西律法则在城外,按该处有一石台,高丈余,令犯人立于台上,若有冤屈,可于此时申诉,否则将犯人推至台下,先由作证之二人以石击之,一击其腹,一击其心,如犹未死,则众人以石共击之,直至死而后已。此时犹太原无杀人之权,亦遽然所顾忌,迳于城外,用石头将司提反击死,可谓惨矣。
(四)扫罗在场的观感(58节)    扫罗即异日之使徒保罗,言“司提反的衣裳放于扫罗脚前”,谅扫罗为讼司提反见证人之一,当司提反遇难时,其得在场亲闻司提反的言论,并亲见司提反的态度,不免心中隐然受感,面虽不从,而心已倾服,故其后日所讲之道,多由斯时感悟。如其能放胆与异邦人辩论,实效司提反之所为(9:29较6:9);论主不居人手所造之殿,其言与司提反相同(17:24较7:48);求神不将罪归于敌人,亦与司提反同(提后4:16,较7:60);兹略举数端,余可类推,由此可见扫罗此时已深受司提反的感动。奥古士丁尝言:“若无司提反的祈祷,基督教中即无保罗”,所言甚是。
(五)信徒感受的苦痛(8:1-3)   1、为司提反捶胸。司提反既已为道舍命,有虔诚信徒,将其埋葬,为之捶胸大哭。2、为教众痛心。由五旬节至司提反殉难,计约两年,此二年内,教会尚未受大逼迫,其故以信徒仍循常规,守律法,至圣殿,并无离犹太教另立新教之意,只期改造旧教成为新教;讵料“不能把新布补在旧衣服上”,至此竟触以色列领袖的大怒,以致“耶路撒冷的教会,起了大逼迫”,舍命者有人(7:58),被囚者有人(8:3),余则四散奔逃,漂泊无家了。唯使徒等尚留耶路撒冷,其故:一则深信神能保佑,以神既已屡次救之脱险地,出监牢,故信生命在主,主若叫生则生,叫死则死,生死全在主旨,唯主命是从。二则不愿遇难逃走,而作主牧场上的雇工(约10:ll-l3),宁愿为羊舍命,决不欲畏难而逃。
注意    或以本章有数疑难之处,似乎圣经有错误,即以为反对圣经之据,试略述之,以释其疑:
1、于二、三节所载,亚伯拉罕在米所波大米“还未住哈兰的时候,荣耀的神向他显现,对他说:‘你要离开……’”。据创世记十一章三十一节与十二章一节,可知此言明明是住哈兰以后对他如此说,不是两相冲突吗?但细考圣经,知神召亚伯拉罕赴迦南,确有两次。首次召之离吾珥,去迦南,只以其父阻于哈兰,迨其父卒,拦阻已去,则又二次召之。是司提反所说,乃指首次被召时,并非与创世记有何冲突之处。
2、于第六节,言以色列人“必寄居外邦……作奴仆,苦待他们四百年”。此事于创世记十五章十三节已言之。但照保罗在加拉太书所记(加3:17),是从神与亚伯拉罕立约至传律法,共有430年,即出埃及十二章40节所言,正430年时,以色列人即出离埃及。如此照年历考之,从神与亚伯拉罕立约至雅各全家下埃及,已历215年,是以色列人在埃及的确数,只有215年,这不是前后有冲突吗?但按司提反所说,乃以色列人对于在寄留埃及的年数,大概的说法,也是普通的说法,考约色弗的史书也是说有四百年。可知此400年的说法,是当时普通大概的说法,并非言之有误。
注意430年之经过
自亚伯拉罕进迦南至以撒生………………………25年
自以撒生至雅各生…………………………………60年
雅各下埃及之岁数…………………………………130年
自亚伯拉罕进迦南至雅各下埃及………………共215年
自雅各下埃及至约瑟死……………………………71年
自约瑟死至摩西生…………………………………64年
自摩西生至出埃及…………………………………80年
自雅各下埃及至出埃及…………………………共215年
3、于l4节言,雅各全家下埃及的有75个人。但照旧约所记,只有70人(创46:27;出l:5;申l0:22),这不是圣经的错误吗?曰否——此事的解释不一:有言系将雅各的儿妇括于内者,以此处明言是“雅各的全家都来”,未言从雅各生的,且是言从迦南而来者,已经在埃及的约瑟并其二子不在其内。有言此75人系照七十翻译的记法,以七十翻译,于创世记四十六章27节,并出埃及一章五节所记,皆是75人,其所以记75人之故,谅以加上约瑟的5个孙子而言(民26:28-37;代上7:14-22),司提反的名字,既属希利尼语,当然他所引证的,是七十翻译了。
4、于十六节言,“列祖葬于示剑,亚伯拉罕所买的坟墓里”,显与旧约不合。此事所当申明者有二事:(1)关于葬地:(甲)雅各系葬于希伯仑的麦比拉洞,未葬于示剑(创50:13)。(乙)约瑟是葬于示剑(书24:32)。(丙)若列祖于出埃及时,亦一同带来,当然必与约瑟同葬于示剑,如耶罗米曾言在他的时代(主后420年),十二始祖的坟墓,尚在示剑地。在司提反之用意,此时所以特提示剑。以示剑是在犹太所憎恶的撒玛利亚,好叫众人想到神圣的地点,未必是限于耶路撒冷。(2)关于价买此葬地:(甲)亚伯拉罕曾于希伯仑买赫人一块地,内有麦比拉洞(创23:14-20)。(乙)雅各曾于示剑,向示剑的父亲买一块地(创33:18-20),此地即亚伯拉罕初到迦南首立祭坛之处(创12:6-7),谅雅各视此为圣地,故特买之。此时司提反对众人急于申说列祖葬于示剑的事,即将两处葬地,并两次买卖,用历史的双眼光,将二事合为一事而言之,读者不得以此而误会。
5、于56、57节,众人都一齐拥上来,把他推到城外,以石打死,与福音所载钉死耶稣的情形不合(约18:32),此时犹太人被制于罗马,原无杀人之权,何以遽能将他推到城外,以石打死呢?其故乃以此时彼拉多滥用犹太圣殿丁税,为犹太人愤恨,谓其破坏宗教,上控于罗马政府,罗马王乃召之回京,究查其事,当时彼拉多已去,新巡抚尚未来;且适因其时,提比留皇帝已崩,新王方即位,要政待理,不暇及此,故犹太人能擅杀司提反,而无所顾忌。
照以上所言,此惨案因何发生?世人对于信徒如何妒恨?司提反对于宗教进化的观念如何?其如何看基督教不限于种族,亦不限于国界?逼迫于教会的推广有何关系?西谚所谓“殉道者所流的血,即福音的佳种”,何以见得呢?
讲经要题:
(一)讲经模范(以数人之事连为一题)
1、亚伯拉罕——先导(2-8节)莫忘从出的本原。
2、约瑟——中保(9-10节)莫忘如何为世所嫉。
3、摩西——救赎主(17-44节。莫忘先前的叛逆。
4、大卫所罗门——建殿者(46-50节)  莫忘自己的错会。
5、众先知——教导者(52节)莫忘自己的顽梗。
(二)殉道模范
1、充满圣灵(55节)
2、定睛望天(55节)
3、遥见耶稣(55节)
4、大胆证道(56节)
5、信望坚定(59节)
6、代敌切祷(60节)
7、安然而逝(60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