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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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一1耶和华借玛拉基传给以色列的默示。

         照原文的排列,「默示」是第一个字。这字(Mas*s*a{~)原意为「举起」(na}s*a{~),在旧约中曾有六十多次之多,是指一种负担,由主人放在用人或牲畜身上,必须承受。「默示」在许多英译本作「圣言」(oracle),可能有更深的内涵,有紧急感,内心受催迫,有惶恐的态度,严谨地传出来。

         「传给」,原没有动词,只是介系词,可译为「论」,即撒迦利亚书(十二l)「论以色列」。但是此处是以「以色列」为对象为目标,如果是「论」,那重点就是指以色列为信息的内容了。这一介系词(~el)也可译为「临到」,如耶利米书(一2):「耶和华的话临到耶利米。」(参阅结一3;何一1;珥一1;番一1;亚一1)。中译词译为「得」(弥一1),或「藉」(该一1),都表达了本来的涵义。——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玛拉基书》

 

对爱的盲目(一1~5)】以色列对上帝第一个宣告的响应,显示出随着时间过去和因过于熟悉而产生的轻蔑,她已对上帝的爱盲目。正如孩子可能一生都在承受父母的爱,却不时宣称他们没有被爱一样。以色列人也是这样。他们变得把每一样爱的表示都视为理所当然的,并故意不理这些表示;但是小小的艰苦和困难,却成为上帝不爱他们的证据。所以,一旦提及上帝的爱,百姓以各种态度和各种话响应说:『你在何事上爱我们呢?』

         教会并不见得比以色列好多少,也是犯了对爱盲目的罪。但是它是一种令人苦恼的问题,不但影响到宗教生活,而且也影响各种形式的人际关系。一个丈夫或者妻子可能把爱视为当然,而至终把它忘得干干净净。当爱被视为当然的时候,幻象就会代替爱的安抚;任何很小的动作,本身算不得甚么,却能被视为憎厌。但是关于对爱的盲目最悲伤的事情是,无论是在信仰或社会的团结方面,这盲目在感受不到爱的人身上会成为一种爱已死亡的征状。那些持续爱下去的能够每天在他(或她)的配偶身上看见爱的表示;而那些不再爱者将自己的失败投射在对方身上。──《每日研经丛书

 

【玛1~5切莫怀疑神的爱】当我们的环境像一片乌云来到时,会令我们见不到神的爱。有一个姊妹,家庭本来很幸福快乐,但苦难却接踵临到。她有三个儿女,大女儿因发高热,理智失常,痴呆了!第一次打击临到这个家庭。

         过了三年,十四岁大的儿子因呼吸器官与肺之间患瘤肿,又因注射麻醉药,呼吸困难而死亡,第二次打击再临到这个家庭。当我得知这消息便去探望这个家庭。她的丈夫第一句话问我说:「神的爱在哪里呢?」

         在我们的家庭中疾病苦难,死亡……许多打击接踵而至,使你对神的爱发生了怀疑?因此,你会对神说:「神啊!你太不爱我,你在那件事上叫我看见你的爱呢?」

         怀疑神的爱,会使我们与神的关系受到致命伤。因为我们与神的关系,乃是建立在爱的根基上。如果我们对神有怀疑,就破坏了这个关系。正如夫妻,乃是建立在无条件的爱上,互相尊重;若怀疑对方,家庭就分裂。许多离开神的人,开始之时只不过怀疑神的爱。当生活受到打击时,要求神给予爱的证据;如果得不着证据,就离开神越来越远了。这是非常严重的事,怀疑神的爱,是与神的关系破裂的致命伤! ── 张子华《一个离开神的心所发的怨言》

 

1~5艾德理不因女婿溺毙而怀疑神的爱】也许大家认识艾德理先生,他多年在中国传道。她的女儿是学护士的,预备和医科毕业的夫婿到东南亚事奉神的。但这个青年医生在那年接受恩典神学院,暑期圣经训练时,不幸在游泳时溺毙了。请问该如何解释呢?一对爱主的青年夫妇,肯牺牲名利而奉献到东南亚工作,竟然有此遭遇。神若爱她,证据在那里?

     若怀疑神的爱,就会使我们与神的关系受到致命伤。因为我们与神的关系,乃是建立在爱的根基上。如果我们对神有怀疑,就破坏了这个关系。正如夫妻,乃是建立在无条件的爱上,互相尊重;若怀疑对方,家庭就分裂。── 张子华《一个离开神的心所发的怨言》

 

1~5十字架是每一个人生活的力量】若心中怀疑神不爱我们,而要求神给证据我们看的时候,就要回到主为我们钉十字架的事上,这是神爱我们的最大证据了。我记得我有一个朋友,有一年他在夏令会中满有怀疑,无法听道,他逃避聚会。正在困倦没有办法之时,忽然求神带领他回到各各他的山上。当他思想完十字架的时候,他一切的怀疑便消失了。

         我们事奉神有佷多的痛苦,是无法讲给人听的。当我们受人的批评和攻击时,我真觉得走事奉神的道路不容易,每当试探或攻击来到,唯一的方法叫我得释放的,就是仰望主的十字架。主为我被神鞭打伤透了,这样,我们还需要第二个证据吗?不需要了。因为耶稣基督的爱是神爱我们的最大中心,也是神的启示。── 张子华《一个离开神的心所发的怨言》

 

【玛一2  耶和华说:『我曾爱你们。』你们却说:『你在何事上爱我们呢?』耶和华说:『以扫不是雅各的哥哥吗?我却爱雅各,』」

         『以扫不是雅各的哥哥吗?我却爱雅各。』神实在是这样说过:『雅各是我所爱的,以扫是我所恶的』(罗九13)。而神所爱的,祂就赐福给他。这是一件何等严肃的事!大卫曾失败过,亚伯拉罕曾犯错误,以撒很软弱,雅各很诡诈;然而神的祝福却临到他们每一个人身上。今日,你也许比雅各驯良得多,但若缺少神的祝福,那你只有徒唤奈何!要学习不遗余力地去囤积神的祝福,又要肃清任何会导致丧失神祝福的事物。也许有弟兄,他的恩赐不及你,你可能受试探轻视他,然而神却祝福他。你呢?一次又一次,作了对的事,但神却扣住了祂的祝福;你敢说这是神错了么?要当心:不要对神的拣选有不公平的感觉而生气。如果你嫉妒神使用别人,结果只不过叫你自己受亏损。我们能否结出果子,全在乎神的祝福。但是我们很可能因着自己的话语、态度、意见等等,截断了神祝福的流。让我们深切认识神对待我们的法则;若没有神的祝福,我们就不能生活!―― 倪柝声《旷野的筵席》

         耶和华亲自向祂的子民说话,祂宣告那恒久不变的爱:「我曾爱你们。」耶和华爱以色列,是有至高的权能,祂拣选他们;也是无条件的,救赎他们。

         「我却爱雅各」,因为耶和华是超越常规的,祂让雅各在次要的地位,提升到主要的地位。神怜悯谁,就怜悯谁,祂有绝对的权能。祂的意念高过人的意念。雅各虽然微不足道(申七78),神却拣选他,唯一的解释是神的爱。——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玛拉基书》

 

【玛一2~3耶和华说:『我曾爱你们。』你们却说:『你在何事上爱我们呢?』耶和华说:『以扫不是雅各的哥哥么?我却爱雅各,恶以扫...』。」

   有些基督徒正在向神问相似的问题。他们只为跟前所遭遇的一点困难埋怨神,甚至灰心、退后,自暴自弃;他们把神以往在他们身上的恩典,抛诸脑后。神的答复是说,只要你我今日得成为基督徒,即使神不再给我们任何好处,不再医治我们的疾病,不再听我们的祷告,不再为我们显出任何作为,...也已经足够说明,祂曾经爱我们了。─ 陈终道《十分钟短讲集》

 

198 神爱雅各,恶以扫,是何原因?玛一23

答:雅各和以扫本是利百加的双生子,先生的叫以扫,后生的叫雅各。在他们还没有生下来以前,神的应许计划已定,两国在她腹内,两族要从她身上出来,将来大的要服事小的(创廿五2126)。在这里神要借着先知玛拉基,回答以色列国人的话说:「以扫不是雅各的哥哥么?我却爱雅各,恶以扫,使他的山领荒凉,把他的地业交给旷野的野狗。」(23)这的意思,不是指着他们二人的肉体或灵魂的喜爱,或得救与不得救的事,乃是如前面所说的应许两国而言,即指雅各所代表的以色列国,和以扫所代表的以东国的事(参俄121)。在神的应许和永远的计划中,神要创立以色列国,因为他是由亚伯拉罕起,应许传到以撒,在以撒的二子中,又必有一个承受应许的人,一脉相承,成为后裔,立为一国的事;而按他所拣选人的旨意,便悦纳了雅各,厌恶以扫(罗九713),所以就不拣选以东国了;以致后来以东遭受灾难,成了以色列所憎恨的仇敌,至终因罪恶走向毁灭的途径(35,俄218)。―― 李道生《旧约圣经问题总解》

 

【一种历史经验的比较(玛一2~4)】这个比较是关于以扫和雅各的,这两个名字在这里代表两个国家,即以东和以色列,但是它提醒听众两个国家来自共同的祖先:雅各被宠爱,以扫被恨恶。将这有关立约的话说得明白点,就是上帝在爱里拣选了以色列,使它成为一个国家,通过这个国家,全世界将要看见上帝的光;祂没有拣选以东去承担这种特别和有特殊权益的任务。而以东的历史经验是灾难性的;它的土地荒凉以致成废墟,而这恶果部分是由它的恶行造成的。可能在这些话中有一种暗示,以东人将逐渐被拿巴提人(Nabatean)从他们的国土驱逐出去;虽然以东人决心去重建他们破碎的国家,但是他们将不会成功;他们已经成为上帝愤怒的对象。当这一切被适当的理解时,将会使以色列人对上帝产生一种新的体会和认识。──《每日研经丛书

 

【玛一3恶以扫,使他的山岭荒凉,把他的地业交给旷野的野狗。”

         「恶」不是恨恶或憎厌,只是与爱的那种对比与较量。神对以扫,就没有对雅各那种深度的爱,所以是在程度上的比较。耶和华对雅各的爱不是绝对的,只爱一个以色列民族,面对其它国家是绝对恨恶的,爱得没有那么深、那么多,在希伯来的用语上就以「恨」字来解释。

         「使他们的山岭荒凉」原意有「转变」的动词(~a{s*i^m),是未完成式(Imperfect),指历史的赓续。这审判是继续的,不断的,一直等到都转变成荒凉毁坏的实况。——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玛拉基书》

 

【玛一4以东人说:“我们现在虽被毁坏,却要重建荒废之处。”万军之耶和华如此说:“任他们建造,我必拆毁;人必称他们的地,为罪恶之境;称他们的民,为耶和华永远恼怒之民。”

         「虽」是有假定的语气,「我们即使遭受毁坏。」「毁坏」在亚兰文译本与利亚译本作「缺乏」与「贫乏」,可能将字根看作另一个字(ro{s%,实则ra{s%as%),七十士希腊文译本与拉丁文译本作「毁坏」。以东看清他们的情况,所以企图重建。

         「重建」原意为「归回又建造」,因为「归回」也可译为「回复」或「再次」,所以这样译为「重建」,也是正确的。他们想克服国家的艰难,再行努力重建政治与社会经济的基础,但是主不允许,他们的努力就不成功。——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玛拉基书》

 

【玛一5你们必亲眼看见,也必说,愿耶和华在以色列境界之外,被尊为大。

         以色列的责任,必须承认神爱祂的子民,因为以色列与以东二者的历史足资证明,「你们必亲眼看见。」这既是无可否认的事实,就应该得着答复,神在何事上爱他们?神是何等伟大!这该是十分欢欣的颂扬。

         以色列境界,是与以东罪恶之境,确有十分明显的分别。在以色列境界,神的荣耀必然显露,祂的爱必得称扬。但在以东只有神永远的恨恶与忿怒。——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玛拉基书》

 

【玛一6藐视我名的祭司啊!万军之耶和华对你们说:“儿子尊敬父亲,仆人尊敬主人;我既为父亲,尊敬我的在哪里呢?我既为主人,敬畏我的在哪里呢?你们却说:‘我们在何事上藐视你的名呢?’

         「父亲」在利亚译本、阿拉伯译本及埃提培伯(或衣索匹亚)译本加上「他的」,「他的父亲」。在下句也加了代名词:「他的主人」,代表他们有双重的责任。

         「尊敬」原意为「重量」、「丰盛」,反面的涵义为不堪负荷及艰难,但在这里的涵义是「尊重」、「称赞」、「敬重」、「孝顺」,在旧约中共有卅八次之多。尊敬父亲,以父亲为有分量的人,他十分重要,有权威,应予敬重与敬畏。——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玛拉基书》

 

【耶和华如何对付以色列的祭司对神的工作厌烦和马虎的态度(玛一6)】

       一、神不恂情面的对祭司责骂说?「甚愿你们中间有一人关上殿门,免得你们徒然在我坛烧火。万军之耶和华说,我不喜悦你们,也不从你们手中收纳供物。」如果一个人到了这光景,就要求神给足够的恩典,在事奉上谦卑悔改。这是解决问题的第一个方法。

         二、解决问题的第二个方法,就是我们在事奉中要荣耀神。以荣耀神为我们最高的目标。若果我们在事奉上,时时看重神的荣耀,神就会帮助我们,使我们不再马虎地去工作。

         三、至于解决问题的第三个方法看重神的话。这是每一个事奉神的人,所必需要的。事奉神的人,要与神有密切的交通,建立关系。这关系可以从日常灵修生活中表现出来;除祈祷以外,要将神话常放在心内,不断的追求思想,对神的话,每日要有新鲜的感觉,这正是每一个事奉神的人,最大的需要。── 张子华《一个离开神的心所发的怨言》

 

【玛一7你们将污秽的食物献在我的坛上,且说:‘我们在何事上污秽你呢?’因你们说,耶和华的桌子是可藐视的。

         先知在此传出神的话,指责他们藐视的行动。祭司有责任将献物带来,他们是为献祭的百姓,将祭牲(食物)放在坛上。献祭的事,在先知中以玛拉基最强调(一811,二12,三3;参阅摩五25),食物大概是指祭牲(8节),「污秽」不是没有价值,而是不合格,因为食物一有污秽,就不适合在祭坛上。祭物必需清洁纯粹,才称完全,才蒙神悦纳。

         「耶和华的桌子」在旧约中只有玛拉基书用过两次(另一处在12节)。这桌子很容易使人想到陈设饼的桌子,但是陈设饼的桌子,没有带血的供物。但是这桌子实际只是祭坛,可能将献祭之物称为食物,才用桌子。因为桌子是置放食物的。——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玛拉基书》

         将污秽的食物献上RV:面包),这里是指动物的祭,第8节便是证明;动词献上(希伯来文 niggas%)是玛拉基形容献祭的特殊用字(一811,二12,三3)。污秽(希伯来文 m#go~a{l)主要是指礼仪而言(拉二62,「算为不洁」);可是这些祭物的不洁,首先是因献祭之人的心态,其次才是因礼仪的不完全。我们怎么污秽了它?以色列人提到神的名,就是指神本身;如果神的名被藐视或污蔑,就是神被污蔑。──《丁道尔圣经注释》

 

【玛一8你们将瞎眼的献为祭物,这不为恶吗?将瘸腿的有病的献上,这不为恶吗?你献给你的省长,他岂喜悦你,岂能看你的情面吗?这是万军之耶和华说的。”

         祭司与百姓是无法否认先知的指责,因为他们在献祭的行为上,表明了他们的罪恶。律法禁止献的祭牲有残疾。瞎眼与瘸腿的牲畜可以食用,却不可献祭(利廿二22;申十五21)。他们实在干犯了律法。不要说献给神,就是供奉省长,都有失恭敬。「看情面」原意为抬起头来,仰面对你,表明接受的意思(参阅创卅二20)。——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玛拉基书》

 

【玛一9现在我劝你们恳求神,祂好施恩与我们。这要献的事,既由你们经手,祂岂能看你们的情面吗?这是万军之耶和华说的。

         先知在劝他们恳求神,这是很强烈的语气,是命令词(Imperative with na~),然而就以讥剌的话:让神好施恩给你们。谦卑真诚的祷告,本来是可得着神的恩惠,这是蒙恩必然的条件。但是祭司与百姓这样不虔的态度与行为,又怎能获取神的怜悯呢?——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玛拉基书》

 

【玛一10甚愿你们中间有一人关上殿门,免得你们徒然在坛上烧火。

         如果在敬拜上没有尊重神,没有敬虔诚实的心献祭,还不如就把圣殿的门关上,完全停止敬拜与献祭。

         「殿门」是双数(Dual),表明这门是双重的,或指通经祭司院,有献祭的桌子,或指内院,有燔祭的坛。「烧火」的用词可参阅以赛亚书(廿七11,五十11)及诗篇(十八28。)「徒然」一词,也可译作「自白」或「白费」,七十士译本与拉丁文译本是「白费」(gratuito)——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玛拉基书》

 

【玛一11万军之耶和华说:“从日出之地,到日落之处,我的名在外邦中,必尊为大。在各处,人必奉我的名烧香,献洁净的供物,因为我的名在外邦中必尊为大。

         「从日出之地,到日落之处」是包括极远阔的地界。这里的重点是指从东到西,并非指献祭的人须从早到晚等候作成这样的敬拜,因为人数太多,必依次行事。这可能指整个的世界,正如诗篇第五十篇一节及第一百十三篇三节所说的。

「我的名在外邦中」,或许可译为「我的名在外邦的地界中」指范围之大,影响之大,能力的久远。——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玛拉基书》

 

【玛一12你们却亵渎我的名,说,耶和华的桌子是污秽的,其上的食物是可藐视的。

         「你们」是指祭司。他们不是在外邦,而是在耶路撒冷。他们竟然公开亵渎耶和华的名认为神的祭坛与供物都不足重视。他们的亵渎可说是肆意的(Piel: intensive)又是继续不断的(participle: habitual and continual)。他们不尊重神的名,只当作平常,这是多么轻慢的行为!他们根本不重视律法的规定,不以耶和华的名为尊贵的。——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玛拉基书》

 

【玛一13你们又说,这些事何等烦琐!并嗤之以鼻。这是万军之耶和华说的。你们把抢掠的、瘸腿的、有病的,拿来献上为祭。我岂能从你们手中收纳呢?这是耶和华说的。

         「烦琐」是含有艰苦的用意。他们对责任感到厌烦,对工作缺少热忱,没有兴趣。

         「抢夺的」也可指偷来或抢来的,盗贼原是律法所禁止的(利五23,六4,十九13),所以这种供物必为神所憎恶。献祭不只是在祭品,更在献奉者的心意。耶和华岂喜悦千千的公羊或万万的油河么?(弥六7)。现在连献的都是污秽的,在质与量都有问题,神真会悦纳?——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玛拉基书》

 

【玛一14行诡诈的在群中有公羊,他许愿、却用有残疾的献给主,这人是可咒诅的!因为我是大君王,我的名在外邦中是可畏的。这是万军之耶和华说的。”

         诡诈是指他们没有忠实地向神来还愿。他们所许的愿,必须履行,他们却不肯好好还愿,只是敷衍塞责,勉强应付。

         还愿祭应献公羊,这是律法的规定(利廿二19)。但是他们却将有残疾的献给主。有人甚至将「残疾的」一词改为雌性,那就是牝羊,违反律法。照利未记第三章一至六节,牝羊也可以献。在利未记第四章廿八、卅二节及第五章六节特此指定母山羊为应献的供物,可见问题不在于公羊或母羊,实在是由于残疾不完整的祭牲,为律法所禁止的。如果祭牲不完整的,只可作甘心祭献上,如果用以还愿,就不蒙悦纳了(利廿二23)。——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玛拉基书》

 

【律法的功用】

   一、律法为映显神爱(一2~5

         1、律法的性质是爱

         2、信徒守律法的妙能就是爱

         3、神惩罚其子民的原因之一乃是出于爱

   二、律法为表显人的罪相(一6~17

         1、责其负主恩

         2、责其不敬虔

         3、责其亵慢主

         4、斥责负约违命

         5、斥责其行事诡诈

         6、责其欺凌幼妻

         7、斥责其烦琐上主

         8、斥责违法背道

         9、斥责其夺取主物

         10、斥责狂傲顶撞主

  三、律法为训蒙的师傅

      1、使他们认识独一真神

      2、借他们传达神的圣言——旧约的预言、预表、礼仪、律法等,都表基督。

      3、借他们预备救法

四、律法为介绍基督

        1、把罪人介绍与基督——律法引人知罪,靠行为不能自救

        2、把基督介绍给罪人;律法本是圣洁的,诫命也是圣洁、公义、良善的,只是律法的功用,仅能叫人知罪,介绍人到基督面前。

——贾玉铭《圣经要义》

 

God’s Love for His People

   ‘I have loved you’, saith the Lord (1.2)—God’s Love—

   I. Declared—I have loved you (1.2)

   II. Denied—Wherein hast thou loved us? (1.2)

   III. Defined—I loved Jacob (1.2)

   IV. Demonstrated—Your eyes shall see (1.5)

── Archibald NaismithOutlines for Serm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