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二1】「众祭司啊!这诫命是传给你们的。」
「众祭司啊」,先知专对祭司说话,这里是有神的诫命。诫命或可译为命令,也可专指十诫的概要。祭司的诫命,是责任,也是特权,为要尊重耶和华神的圣名,「诫命」冠以「这」,必是有所指的,强调的事列在后面。——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玛拉基书》
【玛二2】「万军之耶和华说:“你们若不听从,也不放在心上,将荣耀归与我的名,我就使咒诅临到你们,使你们的福分变为咒诅;因你们不把诫命放在心上,我已经咒诅你们了。」
先知有十分尊贵的地位,在神与人中间担任中保的职责(出卅八1-廿九46)。在从事这工作上要有忠心。他们必须听从神,若不听从,必遭咒诅。
「我就使咒诅临到你们」这是律法的咒诅,是神公义的忿怒(参阅创三14、17,五29;申廿八20等)。
「将福分变为咒诅」福分常指物质的供应,给予利未人与祭司。他们受之于众民,为众民祝福。但是这里的福分最主要是这尊贵的职分,是家庭所承受的(撒上二28),他们有福分可在神家里管理(亚三7),他们被尊为神的儿子与仆人(玛一6)。他们的身分与功能必须相称,他们祝福众人,自己先得蒙福。他们不尽责,使众人的福分失去,这就成为严重的罪了。——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玛拉基书》
动词「临到」是强化形式,因此可以译为「投出」或「放松」;咒诅必会临到,不会撤回,一旦宣布,立刻生效;就像祝福一样,不会改变(创四11~14,二十七37)。我要咒诅你们的祝福,可以从两方面了解。一方面,「祝福」可以解释为物质资源、先决条件;对祭司而言,便是接受百姓的十一奉献(民十八21);另一方面,可指祝福的话,这是祭司有权宣告的(民六24~26)。──《丁道尔圣经注释》
【玛二3】「我必斥责你们的种子,又把你们牺牲的粪,抹在你们的脸上;你们要与粪一同除掉。」
这里先知斥责的,是祭司的子孙,他们都必受审判所击打,而丧失了祭司特殊的地位。「种子」一词是指后裔。照叙利亚译本与亚兰文译本,种子是指祭司栽种的谷物。神的斥责,是不容种子再发芽滋长,后裔不得兴盛。
「斥责」一词,也指威胁与警告,有神的忿怒与审判(可参考申廿八20;赛十七13,三十17,五十一20,五十四9;诗八十16)。
「种子」在七十士译本与拉丁文译本作「膀臂」(Zera~ 种子与膀臂Zero{a~字音十分相近)。祭司的手臂是需举起宣布祝福。这里是指神除去祭司的权利,以致不能宣告祝福了。将牺牲的粪抹在脸上,可谓是莫大的侮辱。本来这些污秽之物应该在营外烧焚(民十九5及利四11、12)。祭司既玷污了,就应与污物一同除掉。——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玛拉基书》
【玛二4】「你们就知道我传这诫命给你们,使我与利未所立的约,可以常存。这是万军之耶和华说的。」
「你们」仍指祭司,祭司都该知道,或者从经验里学到这件重要的事,就是神的诫命与利未的约二者之关系。这二者是同一的,还是不同的?诫命如果是指审判的事,那么利未的约就只是生命与平安(5节)。如果是同一的,诫命就指利未的约所带着的条件与义务,祭司必须履行,不可推诿。诫命应是命令,神要以色列人切实悔改,这样利未的约才可维持下去,不致废除。
耶和华从来没有破坏圣约,无论对大卫或利未或亚伯拉罕,祂的应许是可靠的(利廿六44;士二1)。毁约的常是在人一方面(赛廿四5,卅三8;耶十一10,卅一32以及结四十四7)。利未人虽然破坏了神的约(结四十四7 pa{rar),违背了所立的约(尼十三29 ga{~al)。所以玛拉基严加警告,盼望这利未的约仍可维持,可以常存。——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玛拉基书》
【玛二5】「“我曾与其它立生命和平安的约。我将这两样赐给他,使他存敬畏的心,他就敬畏我,惧怕我的名。」
在神的方面,圣约是生命与平安。在利未的方面,必须有敬畏与虔诚为前提,尽应有的本分,在玛拉基时代,祭司认为人性的软弱作为理由,说明失败的情形无法符合圣约的要求。
神是圣约的主持者,是祂与利未立的约,由祂发动,由祂施恩,由祂期望。生命指祭司的才干与能力,来执行祭司的工作。必以完整与和谐的方法,那就是平安了。在圣约的履行上,必有对神敬畏的心,祭司必须十足忠信地听命于神。
——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玛拉基书》
【玛二6】「真实的律法在他口中,他嘴里没有不义的话。他的平安和正直与我同行,使多人回头离开罪孽。」
耶和华藉律法,启示祂的旨意,所以先知与祭司都应尽这样的本分(赛十三14)。这里的律法还不仅指摩西的律法,也包括口传的。
这律法是真实的,真实指稳健与可靠,正如出埃及记第十八章廿一节叶忒罗向摩西所建议的,要选有才干的人。敬畏神也是可靠殷实的人。
在他嘴里没有不义,「不义」也是罪孽,欺骗与虚谎,正与「正直」是相反的。与神同行,必有平安,平安是指和谐,完全符合神的旨意,是有完整完好的关系。正直是在行为上有道德的完整,完全不受任何罪恶的侵扰,阻碍他与神的关系。他们自身正直,也帮助别人离开罪恶。——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玛拉基书》
【玛二7】「 祭司的嘴里当存知识,人也当由他口中寻求律法,因为他是万军之耶和华的使者。」
很可能有许多所谓的复兴,是建立在错误的基础上。虽然有属灵恩赐的表现,却没有基督的供应和事奉。这好像有了许多饮食的餐具,可是没有食物给它们衬托出来。没有基督的所谓复兴,比这更不如了,因为缺了基督,恩赐不只是虚空的,并且还可能是骗人的;至少其中有些恩赐是出于假冒基督的职事。神子民最切实的需要,不是我们在讲道、祷告、或其它种种式式的活动上所表现的恩赐,而是我们个人对基督的认识,至于恩赐,不过是传递这个认识的媒介。在一间医院里,两个护士可能使用两把完全相似的汤匙,但至关重要的不是汤匙,而是她们放在汤匙内所给病人的东西。她们之中的一位可能放一些有治疗功效的珍贵药品,而另一位则可能只放一些镇静剂。必须记得:真算得数的,乃在乎我们所供应的是什么东西。―― 倪柝声《旷野的筵席》
祭司的嘴唇,是知识的宝库,在适当的时间与环境,应发表出来,知识必指神所启示的旨意,何西阿书第四章六节论人民无知识而灭亡。所以祭司若没有弃掉知识,人们还有希望,因为他们可以向祭司寻求律法的真理。由于他们所寻求的是律法,他们必须确实知道,他们所求问的祭司,真的是耶和华的使者。——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玛拉基书》
【玛二8】「“你们却偏离正道,使许多人在律法上跌倒。你们废弃我与利未所立的约,这是万军之耶和华说的。」
祭司曾使多人跌倒,在何西阿书第四章六至九节有类似的情形。祭司的数目越多,他们犯罪,得罪神的事也越多。有这样的祭司,纔会有这样的百姓。他们的教导与教训,实在成为跌人的绊脚石(参阅结四十四12)。
神与利未的约是要维持与继续,他们却肆意破坏与废弃。神虽然忠信,信实地照圣约的应许,他们却全然违约,加以破坏。——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玛拉基书》
【玛二9】「所以我使你们被众人藐视,看为下贱,因你们不守我的道,竟在律法上瞻徇情面。”」
圣约的关系究竟是不能破坏的,若一方面不能达到这些要求,必有另一方面采取行动。神要做纠正的工作,祂使祭司被众人藐视。祭司藐视神的名,神就使他们受藐视,不被尊重,是他们自暴自弃的结果,他们不再有尊贵的地位(参阅申卅三11)。神的道是律法,是祭司应该遵循的,他们不肯信守只以贪污与贿赂,来获取财利,神对他们一定不会忍耐。——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玛拉基书》
【玛二10】「我们岂不都是一位父吗?岂不是一位神所造的吗?我们各人怎么以诡诈待弟兄,背弃了神与我们列祖所立的约呢?」
「造」是「创造」(bara~),指神造以色列人是独特的,因为祂与他们建立圣约的关系。独一的神使以色列人成为独特合一的百姓。
「诡诈」一词,原意为将外衣遮盖起来,表里不一致。这就无疑破坏了圣约,背弃了神与我们列祖所立的约。神立圣约,使以色列人成为属神的子民,这是何等的特权(出十九5、6,廿四8),这是列祖的约,他们却背弃了。「背弃」几乎可译为亵渎,把圣洁的玷污了,因为原意是有关圣所的敬拜。——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玛拉基书》
【玛二11】「犹大人行事诡诈,并且在以色列和耶路撒冷中,行一件可憎的事。因为犹大人亵渎耶和华所喜爱的圣洁,娶事奉外邦神的女子为妻。」
这里提到犹大,又以色列。犹大与以色列必为同义字,都是指神的选民,耶路撒冷也不只是犹大的京城,而是神子民的敬拜中心,有「我的名在其中」(王上八29)。他们犯罪拜偶像,是在耶路撒冷,那里有神的圣所,他们已经亵渎了。
这「圣所」原意是「圣洁」,这是神所喜爱的,在耶路撒冷有神圣洁的所在,这是圣洁的国民,是神所特选的,这是圣洁的族类(赛六13;拉九2),是耶和华的分(申卅二9),所以犹大家自行玷污,他们原是耶和华分别为圣的民,是神专爱的,但是他们娶了外邦女子,「随从外邦的神」(七十士译本)。他们拜偶像,犯了奸淫。——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玛拉基书》
「的女子」意指具备某神祇「的特性」,她的整个性格完全与以色列之神的公正相反。一对夫妻若要愉快地生活,必须有共识,在宗教上必有一方需要妥协。以色列的经验证明,实际上总是要求比较低的一方获胜(王上十一1~8,十六31;尼十三23~27),而背道很快就蔚为风气。──《丁道尔圣经注释》
【玛二12】「凡行这事的,无论何人,就是献供物给万军之耶和华,耶和华也必从雅各的帐棚中剪除他。」
「无论何人」,原文作:「叫醒的、答应的」。有若干不同的解释与译法。叙利亚译本与亚兰文译本作「儿子与孙子」,这是指后裔(创廿一23;赛十四22;伯十八19)。凡行这事的,他们每一个后裔子孙,都被耶和华弃绝。每个恶者,必从雅各的帐棚中被剪除(参阅撒下二十1;王上十二16)。——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玛拉基书》
【玛二13】「你们又行了一件这样的事,使前妻叹息哭泣的眼泪,遮盖耶和华的坛,以致耶和华不再看顾那供物,也不乐意从你们手中收纳。」
「又行了一件这样的事」,不是另一件事,也不是重复行事,所以不是行事的次序,而是干犯的逻辑,使他们每况愈下,变本加厉,无可收拾。
前妻的哭泣眼泪,是亚兰文译本的意译。由于他们在婚姻上失败,灾祸降在所有的人们。这就成为十分可悲的现象,悲哀是普遍的,有叹息哭泣的眼泪,遮盖耶和华的坛。耶和华既不再接纳他们的供物,他们就感到极大的悲哀。——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玛拉基书》
【玛二14】「你们还说,这是为什么呢?因为耶和华在你和你幼年所娶的妻中间作见证。她虽然是你的配偶,又是你盟约的妻,你却以诡诈待她。」
婚姻是一种与神缔结的约,因为这是顺从神的旨意(出二十14),并切望神的福分(创一28)。这里耶和华是见证者,见证他们的婚姻。在婚约缔结的过程中,神正式出席,与夫妇同在。在对家庭祝福声中,必宣告耶和华的圣名(参阅得四11)。耶和华是见证者,也是保证人(参阅创卅一48-54)。祂建立婚姻的事,却反对离异(16节)。
「盟约的妻」是有双重的盟约之关系。首先,以色列人有神的圣约,在圣约的范围之内,因为以色列人,要彼此信守,即使没有夫妇关系,也应彼此尊重,不可损人利己。再因缔结婚约,有多一层的盟约关系,互相谨守,完全忠贞,始终不渝。他们夫妇之间,是不容诡诈或欺骗相待。——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玛拉基书》
【玛二15】「虽然神有灵的余力能造多人,他不是单造一人吗?为何只造一人呢?乃是祂愿人得虔诚的后裔。所以当谨守你们的心,谁也不可以诡诈待幼年所娶的妻。」
有灵的余力,这灵可能指神的灵,「余力」是原意。见中译本与英文修订本(RSV)的解释。这也指人的生气,好似在创世记第二章七节「有灵的活人」。灵指生命的气息,神造亚当与夏娃成为一体,神使他们成为有灵的活人。这灵是有余力的,可以从亚当造出几个女人。如果这样,亚当就有多妻了。——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玛拉基书》
【对于玛拉基书二15,那个译本翻译得最好?为什么在现有的英文译本中,这节经文有各种不同译法?】
玛拉基书是以对话的手法来写的,指出在先知当时的耶路撒冷,人民的灵性倒退,使神大为忿怒,要控告他们在各方面的不当表现。一般来说,对话中有一些字是可省掉的,因为从上文下理已暗示出来了。但希腊文与希伯来文有相异之处,希腊文的字尾已显出此字的「格」,与主词有关的动词,必须同属一「格」。希伯来文就没有这个特点,故无从得知动词与名词的关系。玛拉基书二15就有这个问题。英王钦定本(KJV)译为:「他不是单进一人么?虽然他的灵有余。那一个是谁?就是一个寻求属神之种的阿。故此要谨慎守你们的灵性,不可对你幼年所娶的妻不忠实。」
上述翻译句有几个问题。首先,译句将第一子句写成问题句;但在希伯来文的惯例里,表达反面意思的疑问句,开首时通常有ha halo这些字眼。第二个问题:这节经文所用的字眼,不大可以明确地承接上文的意思。第三:首两句经文所指的「一个」是谁?似乎有点神秘。要回答上述问题,最佳方法就是细读二15之前的那段经文,了解其含意,并明白到,二15其实是承接上文的,令整段的意思更为完整。
从第十节可知,有一些耶路撒冷居民休了信耶和华神的原配,为要娶年青的外邦女子,她们是事奉外邦神的。在这节经文里,神表示他的不悦,杂婚的参与,是表示对摩西之约的反对(参出三十四16;申七3-4),而且这杂婚更带领百姓去拜偶像。第十一节清楚地指出这种危险:「犹大人亵渎耶和华所喜爱的圣洁,娶事奉外邦神的女子为妻。」第十二及十三节继而指出,因为犹大人是如此背信弃义,虽然他们来到神的坛前,向神求福,神亦绝不回应他们。玛拉基先知指出,既然犹大人抛弃合法的前妻,神亦不悦纳他们的献祭。神对这些背信弃义的犹大人说:「因耶和华在你和你幼年所娶的妻中间作见证。她虽是你的配偶,又是你盟约的妻,你却以诡诈待她。」(14节)第十一至十四节成了第十五节的背景。第十五节经文如下(照希伯来文次序):「一个(原文作to him,Him [use ar ruah lo])还剩有灵性的人是/但/不会这样行/做(welo' 'ehad asah);和什么/为什么那一个寻求神/属神的丰富(umah ha'ehad mebaqqes zera' elohim)。故此要谨守你的灵性,不可对你幼年的妻不忠实(ube'eset ne 'ureyka 'al-yibgod)。
KJV将耶和华当为「造」(asah)的主词,假设经文所指的,是人类始祖夫妇(参照创二24的题示「二人成为一体」basar 'eha-d)。KJV的这节子句,是最有可能的译法,虽然第一子句要相应地译成疑问句:依照希伯来文一般的句法,在表示反面意思的lo'之前,表达疑问就必定用ha-。将这希伯来文子句,以较直接的字眼表达出来,可写成:「但没有人曾[这样]做(意即不忠于年幼所娶的第一位妻子,她是敬拜耶和华的。这个意思,乃由上一节经文暗示出来。)」RSV视'ehad为主词,并理解这字为指独一真神。
于是,这节经文的第一个子句是关于单独的犹太信徒,他忠于自己的原配妻子,第二子句亦可能是指他:「一个还剩有灵性的人是不会这样行的J上述译法,就意味着ruah并非指信徒的灵魂,而是神的灵与神处于立约关系的真信徒,都由这灵将信心放置入他们的心里,这项工作始于人类历史进程开展之时。接着的子句是问句:「那一个(上文刚提及的,守盟约的丈夫)寻求什么呢?就是属神之种。」从上述几句子句看来,这节经文的含意是:敬畏神者忠于自己的原配妻子,她也是犹太人;他亦忠于神、爱神并事奉他;他亦希望将孩子带大,成为真信徒,一样忠于神的恩典之约。基于这些原因,先知提醒耶路撒冷居民,要他们顺服圣灵的带领。在恩典之约下,圣灵使他们成为神的儿女,坚强他们以抗拒试探。外邦的年青女子,比原配妻子貌美,但犹太信徒不可爱外邦女子而抛弃原配。外邦女子不敬神,由她们所生的子女,自然会拒绝神,却喜爱母亲所敬奉的偶像。
玛拉基书二15的最佳译法似乎是「一个还剩有灵性的人是不会这样行的。他所寻求的是什么?就是属神之种!故此要谨守你们的灵性,不可对你们幼年所娶的妻不忠。」(译按:中译参吕振中译本)上述译文与上文下理异常吻合,故此,先知的意思极可能如上文所述。── 艾基斯《旧约圣经难题汇编》
【玛二16】「耶和华以色列的神说:“休妻的事和以强暴待妻的人,都是我所恨恶的!所以当谨守你们的心,不可行诡诈。这是万军之耶和华说的。”」
神恨恶的有两件事,就是离婚与强暴。「恨恶」是分词(Participle),有继续的意思。耶和华继续恨恶,祂所恨恶的,是休妻的事。休妻的动词为「伸手」(s%alah :s%a{lah yad),或指责、或赶逐,丈夫将妻子挥手赶逐,所以在以赛亚书(五十1)及申命记(廿二19),都指离婚。
「以强暴待妻」,原意为以「强暴」将衣服遮起来。照七十士译本与叙利亚译本,「强暴」应为主词,强暴所流的血,用衣服遮盖。在叙利亚译本与亚兰文译本,「强暴」作为受词。将衣服遮盖强暴,以为掩饰。
「衣服」一词的涵义,是指妻子。掀开衣襟,是指夫妻的关系(申廿二30;得三9;结十六8。)在回教的可兰经,衣服是指配偶。——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玛拉基书》
【玛二17】「你们用言语烦琐耶和华,你们还说,我们在何事上烦琐他呢?因为你们说:“凡行恶的,耶和华眼看为善,并且祂喜悦他们。”或说:“公义的神在哪里呢?”」
他们对神厌烦,用言语烦琐耶和华,正如以赛亚书(四十三23、24)的「厌烦」。他们并不承认这些是烦琐的话。他们以为自己的理由充足,因为恶人未受刑罚。——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玛拉基书》
【Malachi 2:17】During the first day of Boy Scout camp, a scoutmaster was called home because of an emergency and was not planning to return until the following day. As he prepared to leave, he gathered his charges together and made Joe, one of the patrol leaders, the acting scoutmaster until he returned. As soon as the scoutmaster was out of sight, the newly appointed leader began to give orders. He had the younger boys set up his tent, sent another after candy, and told the rest to clean up the area, even though it was recreation time. “You can’t do that,” they said. “Mr. Whitten said it was recreation time!” Joe was not impressed. “I can do whatever I want to. And furthermore, I don’t care what Mr. Whitten said, because Mr. Whitten isn’t here!” He must have seen the smiles on the Scouts’ faces, because he turned around to see Mr. Whitten standing there. He had returned for his car keys, had heard everything, and, needless to say, appointed a new acting leader.
Joe assumed what the priests of Malachi’s day assumed, that they could act in any was they chose because the one who guaranteed justice was nowhere to be seen. But both Joe and the priests found out otherwise. The keeper of justice was seeing their deeds and hearing their words and would ultimately set things right.── Michael P. Green《Illustrations for Biblical Preaching》
【在困扰中如何得胜呢?(玛二17)】
第一、禁止我们的舌头;不讲不应讲的,如果对人讲心怀不平的话,就是得罪了人,所以要禁止舌头。
第二、要站在神的立场上看问题;站在人的立场上,用理智、思想、哲学去看问题,一定是没有办法明白的。第十七节是本篇诗的转折点:「等我进了神的圣所,思想他们的结局。」站在神的立场上,用神的眼光,透过神来看问题,就明白了一切。── 张子华《一个离开神的心所发的怨言》
【神的仆人应当如何(玛二1~9)】
一、他的存心──敬畏真神(5节)
二、他的事工──传扬真理(6~7节)
三、他的品性──言语洁净(6节第二句)
四、他的行为──正直无妄(6节第三句,参9节末句)
五、他的本分──劝人离罪(6节末句~7节,参8节)
六、他的尊贵──主仆自居(7节末句,参9节首二句;林后五20)
── 丁良才《经题模范》
【与弟兄姊妹之间相处时所当有的心志(玛二10~16)】
一、将诚实心志放在我们当中── 一个最好的方法,就是用「诚实」彼此相待。有了诚实的心,我们就不会虚假说大话。
二、求神叫我们有主耶稣的爱心──世人讲爱,讲得很虚浮,将建立在条件、利益、互相利用的关系上。耶稣基督的爱,只有一个特征,祂通过自己的牺牲,将快乐赐给人。
三、求主赐下宽大的心──保罗很赞赏哥林多的教会。因为他们以完全的心境待保罗。他们有爱心和诚实的心,而且还有宽大的心;因此在这方面,我们要有两个表现。
1.无条件的彼此接纳。在教会中可能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有问题,刺眼和不开心的性格,叫你难以忍受的。其实许多冲突,是可以避免的。但我们都是神所造的,应该无条件的接纳别人,因看神的恩,祂已无条件接纳了我们。试问你肯付上这个代价吗?
2.不纪念别人的错过。要在主里面彼此饶恕,彼此赦免。无论事情发生在何时何处,都要靠神的恩典来饶恕。
── 张子华《一个离开神的心所发的怨言》
The Prerequisites for Priestly Service—
The Priest’s—
I. Heart should fear the Lord (2.5)
II. Lips should teach the Law of truth (2.7)
III. Feet should walk in the light of holiness (2.8)
IV. Aim should be to turn many away from iniquity (2.6)
── Archibald Naismith《Outlines for Serm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