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八篇 专横者遭审判
诗篇十分关注公义,它不容许我们对高阶层犯罪丑闻司空见惯。大卫反对专制暴君的吶喊,与亚萨在八十二篇向诸神的抗议相互呼应。以赛亚书二十四21将这两个范畴并列,二者皆将受审判:“到那日耶和华在高处必惩罚高处的众军,在地上必惩罚地上的列王。”
本诗各节形式均不相同,分别为向暴君发言(1、2节),形容他们(3~5节),以祷告抵挡他们(6~9节),最后则因他们的灭亡而欢喜(10、11节)。
{\Section:TopicID=394}标题
休要毁坏一词,见导论{\LinkToBook:TopicID=123,Name= 3 儀式註解},57页。其他名词在导论Ⅵ . C. 2{\LinkToBook:TopicID=122,Name= 2 分類},50~51页中有介绍。
{\Section:TopicID=395}挑战(五十八1、2)
此处的问题与答案,用了最简单的伦理名词对与错(和合:公义与作恶),从政治上看来似乎过分天真,但却仍能深入人心。举例而言,在拔示巴和乌利亚的事上,大卫就必须亲自面对这个问题,虽然别人并未多加注意。亦请注意,你们……(的)心……你们(的)手,这一顺序何其真确。这种暴虐是算计过的,经过思考,确实衡量(秤出),好像办企业般具高效率。在弥迦书二1、2中,弥迦描写了这种彻夜不眠,等不及要侵占财物的心情。
第1a节有各种不同的译法,皆因希伯来文子音 ~lm 可有多重意义258。这字也许应读为 ~elim,是指统治者(NEB),它或许源于一个意为“公羊”的字,有时这字可指领袖(参希伯来文的出十五15;结十七13);亦或许源于一个称“神明”或“有能者”的字,其用法与前者相同259。但这里是指人的统治者;参,如:第3节。在八十二篇中用了 ~lohim 一字,从上下文来看,是指天使。
{\Section:TopicID=396}控词(五十八3~5)
本段不是向暴君发言,而是将他们描述出来。可是从大卫在五十一5的忏悔看来,这些人与他并没有品种的不同,只是程度有别而已,因为他也同样在“母胎”里已是罪人。第3节以下的描绘,与罗马书三10以下所引用的经文很接近,因此读者在此所看的,不只是图样而已,恐怕是一面镜子。如果有人不像这些人,而已经“悔改得生命”(参,徒十一18),他惟有向神献上感谢。
向人为谎话和毒气,向神或任何理性、劝教之声则为塞耳,这就是“惟我是从”之罪人可怕的终局。他给人带来威胁──这是本诗所强调的,然而他也是一个不快乐的人,为自己侵占又自卫的精神所孤立。在蛇的比喻中,译为毒蛇(adder)的字,应该是指“眼镜蛇”,从 peten 这字在其他地方出现时,所显出的特征可以看出。参 K-B;另外,坎斯戴尔(G. S. Cansdale)写道:“眼镜蛇是弄蛇之人最常用的。……现在大家已经公认,蛇是聋的……弄蛇之人是以笛子的摆动来吸引蛇,并非用笛子的声音。”260顺便一提,柯弗戴尔所译:“他用咒语之智慧卓越非凡(charm he never so wisely)”,十分优美;现代译本皆不能望其项背,相当可惜。
{\Section:TopicID=397}咒诅(五十八6~9)
这个祷告是基于满腔义愤,在神的世界中,这些凶暴的人竟敢四处蹂躏。本段修辞之激烈,见导论{\LinkToBook:TopicID=114,Name= B 語氣},37~38页。有人会问,像这样慷慨激昂地咒诅暴君,是否真强过耸耸肩不过问,或保持外交式的沉默。新约(如:太二十三章)则让我们对这点不再疑惑,甚至更进一层,要我们以善胜恶。
6. 少壮狮子是凶狠的,这个特色在蛇的比喻中则未能表达,因蛇是潜行的。
7. 本节的第二行在抄写时曾有失误,因此就其现状并无意义;AV 的斜体字为其见证。RSV 所猜测的原意,多数现代译本大致赞同:但愿他们像草被践踏并枯萎(和合:他们瞅准……彷佛砍断),最后一个动词是从 malal(枯萎)而来,七十士译本与武加大译本如此解;而不以为其源自 mul(行割礼)。但是如此一来,其余三个希伯来字必须改变顺序,并作修改261。
8. 正如德莱弗所指262,蜗牛的翻译甚不恰当,第一,因为蜗牛其实并不会死于它一路分泌的黏液中;第二,因为“流产”的意思能与第二句相配,在犹太经典他勒目中也可找到凭据,那里是指不到堕胎阶段的早期流产。希腊人也有类似的区分。因此他译为“像溶解而去的流产”(参 NEB)。
9. 德莱弗在同一篇文章中,猜测这里亦有抄写错误,把一个动词“他拉起来”和“像”字凑在一起,成了你的锅。第二行 RSV 译为青的,他则认为应该是“杂草”,RSV 译为烧着的,他认为应是通用的“忿怒”之意。结果,他译为:“在他们构想之前,祂将他们如荆棘拔起;在怒气中,祂将他们如野草清除”(参 NEB)。这段相当混淆不清的经文应当如何解析,以上只不过是一个例子;目前还没有两种译本达到相同的结论。
{\Section:TopicID=398}整肃(五十八10、11)
如果第10节看来血腥味太重,要记住上下文已显示,这是关心公义之人所流露的威猛。他们被称为义人,而且报(或用情感较弱的字,报应)是来自神,正如前面祷告中所期待的,和最后一节所证实的;这一切都强调这点。第10b节似乎以践踏尸体为乐的情景,在以赛亚书六十三1~6的责备中重现,不过形式不同,在那里神很惊讶,居然没有人与祂一同前去审判。此处所描写的是战士,而非随营服役的平民。新约一方面否定属灵的争战可以用肉体的武器来打(启十二11),另一方面在提到算账的日子时,却也沿用这类词汇(如:启十四19、20,十九11、12)。
11. 现在,景象更宽阔了。终于全世界的人都可作见证,而这事是义人在信心中始终都明白的。在希伯来文中,藉一个词的转变,证明发言者为外邦人,因为他们的话中将 ~lohim(神)当作复数;但以色列人在请到真神时,总是以它为单数。
因此对于本诗提出的问题,诗中自行提供了解答的线索。如果暴行的范围可以延伸到极大,信心也同样可以。义人必见到收成;不过这种荣耀的取得,必定须经过流泪的撒种,以及不屈不挠的忍耐等候(如:雅五1~11所言,其上下文与此类似)。
258 RV(“在静默中”)保持了传统的元音,但缺乏明确意义。AV、PBV 译为“会众”(是由一动词“绑”推论而来,有些牵强)。七十士译本及武加大本认为这字是 ~ulam,“但果真如此吗?”
259 参,如:约伯记四十一25;以西结书三十二21,不过有些抄本的拼法可以有“公羊”之意。
260 G. S. Cansdale, Animals of Bible Lands.(Patenoster, 1970), p.206.
261 详见 TRP.
262 JTS 34(1933), pp.40~44. ──《丁道尔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