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士师参孙 13章至16章

7·士师参孙 13章至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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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以色列人又被审判(1312),因为他们又   

    行耶和华看为恶的事,所以神将他们交在非利士人手中四十年。

1.以色列人受审判,但不见他悔改。

2.以色列人受审判,但神心里忧伤(参206)。

3.以色列人受审判,神不但忧伤,而且还为以色列人兴起士师来拯救,在这里,我们看见神的工作是主动的。整本圣经中神的工作都是主动的(参创315)。

(二)神为以色列人预备士师(13225)。

1.神的工作常在不可能处实现(1323)。玛挪亚的妻子不怀孕、不生育,但耶和华要使她生个儿子;并拣选她儿子作士师来拯救以色列民。神常作人看为不能的事,因为神是叫“死人复活、使无变有”的神(罗417)。

2.神的工作需要人的配合(1345)。神的使者嘱咐玛挪亚的妻子,什么酒都不可喝,不可吃不洁之物,不可用刀剃孩子的头。其属灵的意义是,不得寻找属世快乐;不得玷污自己;不剃头使男孩子长发,以表明一个事奉神的人,在世上被看为羞辱(因长发是男人的羞辱,林前1114)

3.神的工作需要人的奉献(135)。这孩子一出胎就归神作拿细耳人,对于好不容易才得到孩子的父母来说,将孩子献给神,是一个不容易的奉献。

4.神的工作,需要人清楚知道(13614)。神的工作,也就是神的旨意,需要人清楚的明白和知道,13614不厌其烦的详述玛挪亚夫妇和天使的对话,告诉人们一点,就是要人清楚神的旨意,如不清楚,就应问明,神或神的使者必回答。

    问清楚神旨意不是罪,但清楚神旨意不去行是罪;清楚了神旨意而去违背是罪。

    本段还有一个教训,就是神的旨意要按神的方式(神的意图)去成就,而不是按人的方式来完成。

5.神的工作,要归荣耀于神(131420)。这里的使者,不是人,而是主耶稣,他所以不受食物而要玛挪亚献祭,是表明他们应归荣耀于神,因使者是神不是人。为什么说使者是主耶稣呢?因他名奇妙(1318),参赛967

6.神的工作,需要人的信心(132123)。玛挪亚因摩西五经的话而害怕(出1921),但玛挪亚的妻子更有见识,这见识是出于对神的信心,想到神对他们的托付。看来这个无名的妇人比丈夫更有见识,她在人面前无名,但在神面前蒙恩。

7.神的工作,必有成就(132425)。神的工作,既出于神,必有成就,所以到了时候,生下参孙。神的工作既创始,必成终,所以,不但参孙生下,而且长大,得福(1324),最后,耶和华的灵感动他。

    参孙的名字意义是“像太阳”,的确,当时以色列民在黑暗中需要像太阳一样的光,照亮他们。

(三)参孙作士师(1416)。

    参孙作士师和前面的士师略有不同。他所起的作用不同和工作方式不同于前任士师。

    作为士师应是率领以色列民起来与仇敌争战,并且治理以色列民,引领他们归向耶和华神。叁孙个人虽然勇敢,是大能的勇士,但没有率领百姓起来争战,挣脱非利士人统治,也没有引领他们归向神。

    作为士师当按照神的原则,神所指示的真理去行,这样行,才是“神所用的”士师;参孙也杀死非利士人。但他是按自己的喜好去行,如娶非利士女子为妻,他这样行是神所“应允的”,不是上好的,不是出于神的“旨意”,因此,只能说行出来的结果,是神认为“次好的”。

    这二点都是新约时代事奉神的人所应当注意的。作为神的工人,不是靠个人能力、恩赐而单枪匹马,没有目标地去工作;而是应引领信徒在属灵生命上不断进步,对下一代工人进行培训,使他们提高,使整个教会受造就。在作神工作时,更当注意工作方法和方式,要按圣经真理而行,而不是凭个人喜爱而行。凭个人喜爱,那怕是某些“属灵经验”,终久是“按人意思而行”。神所要的是按他意思而行(太72123)。

1.参孙娶非利士女子为妻(14158),“神应允”而不是“神的旨意”。

    1)这事是出于参孙的喜悦(1413)。

    2)这事虽是神应允的(144),但不是按真理--当时来说,以色列人的真理就是律法(参申723)。

    3)神虽藉此事,使用参孙,大大击杀非利士人(145158),但不是“上好的”。

所以后果,也不如以前士师争战结果,前任的士师争战结果是制伏了敌国,而参孙经过这次击杀,没有制伏非利士人,而且反而引起非利士人兴兵、问罪(15910)。

    4)此事虽不按神心意而行,但神的能力仍在参孙身上(1459)。神的灵大大感动参孙,参孙就有了力量去争战。

2.参孙击败非利士人(15920)。参孙的争战,属于个人去争战,没有率领以色列民打败非利士人,引导以色列民来事奉神。

    1)非利士人聚集要捉拿参孙(15910)。参孙娶妻既按自己方式去行,其后果必然严重。

    2)参孙没有招聚以色列民,起来打败非利士人。而是“下去住在以坦磐的穴内”。

    3)以色列民非但没有起来反抗非利士人,反来捉拿参孙(151013)。可见以色列民被制于非利士人之下,只想过安居日子,而不想起来争战;也可能是犹大支派的人不服但支派的参孙。但无论什么原因,这样做都不对,是我们信徒当警惕的。

    4)参孙大大击败非利士人(151420)。

    a.击败仇敌是因着神的灵(1514)。

    b.击败仇敌用的是驴腮骨(1515),表明靠神争战,不用世俗武器刀剑,只要神同在,任何器皿,那怕是一块废弃的骨头,都可以因此得胜。

    c.击败仇敌,仅为数一千人(151516)。击杀仅一千人,是部份仇敌,远远不能救以色列民脱离非利士人之手。这是因为参孙没有组织民众起来争战,而只是个人的争战。

    为什么神的灵没有感动参孙吹角率领民众起来争战(634),可能与参孙的心志有关系。如果他的心志仅仅是想到个人能力,神也不可能感动他“吹角”,神的托付和本人的心志很有关系。没有心志,神不会托付工作,心志仅仅有关个人,不会托付教会造就。人有心志,神才有托付(赛689)。

    即使有了托付,也当按照神的心意(即圣经真理)而行。不愿按照神心意而行的,他的事奉也不蒙悦纳(太72123)。这都是“心志”问题。

    参孙是个没有“心志”的士师,如果说第1点娶妻是他工作的开始,那么第2点击败非利士人是工作的高峰。以后第3点亲近妓女就是工作的下坡。

3.参孙亲近妓女(1613)。

    1)参孙到了迦萨(161),迦萨是非利士人的地方。表明了灵里光景的低下。

    2)参孙亲近妓女(161)。到了犯罪之地,必然去犯罪。

    3)仇敌埋伏包围(162)。信神的人一犯罪,必然会引起仇敌的攻击。对新约信徒来说,撒但寻找的是可吞吃的人(彼前589),什么信徒容易被吞吃,就是软弱犯罪的信徒(犹23)。

    4)参孙脱离敌手(163)。参孙靠神赐给的力量脱离了敌手。人虽软弱,但神仍顾念(提后213)。

4.参孙败于大利拉(16422),这是参孙一生的“低谷”,大能的勇士竟败于大利拉的甜言蜜语之下。

    1)参孙喜爱大利拉(164),这是犯罪后又没有悔改的结果,于是进一步跌倒。

    2)非利士人利用大利拉(165)。一个信徒如有所爱过于爱神,一方面神不喜悦,另一方面撒但会来利用,使人更远离神。

    3)参孙三次欺哄大利拉(16614)。参孙本是神的选民,是选民中的拿细耳人,但他却和外邦人一样,到非利士人之地,作外邦人所作--亲近女色。现在可以说是“怕”大利拉,只得靠欺哄过日子。

    4)参孙彻底败于大利拉(161520)。欺哄不能持久,在大利拉的催逼下,参孙彻底失败了,讲出心中所藏的(1617)。

    参孙被剃了头发,也就是失去分别为圣的见证,于是耶和华离了他(1620)。神决不和一个不分别为圣的工人在一起,使他“得胜”。

    5)参孙败于大利拉的后果(1621)。一个属神的人失败,会有严重的后果,参孙的后果都有属灵的教训:非利士人拿住他--被仇敌所掳,一个属神的人成为罪奴仆;剜了眼睛--不再有属灵的看见,二眼漆黑,如同世人在黑暗中行一样;下到迦萨--属灵光景下到最低处;铜链拘索着--被罪捆绑;磨房里推磨--所走的灵程,如同推磨,周而复始的绕圈子。

    6)神的旨意和恩典不变(1622,参提后19)。然而神没有弃绝参孙,神的能力逐渐在参孙身上恢复,参孙头发渐渐长起来了,便是表明。力量恢复和人的悔改有关,怎知道参孙悔改,1628中可参孙悔改的心情,如果拒绝悔改,神的能力非但不会恢复,还会被神审判(林前31115)。

5.参孙悔改后的得胜(162331)。

    1)属神的人如有失败,会使神名蒙羞(162327)。

    2)属神的人如有悔改,会使光景复原(162830)。

    3)属神的人必须自己“死了”,方能得胜(1630)。参孙死时所杀的敌人,比活时所杀的敌人更多。这属灵的教训是,必须自己“死了”,方能得胜仇敌。

    4)属神的人,自己不但要“死”,而且要埋葬(1631)。参孙死后且埋葬了,这属灵的意义表明,我们的“老我”,非但要“死”,而且要“埋”,使他永不再被看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