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师记载到十六章,就结束了,十七章到廿一章是士师记的附录,主要记载一些以色列民生活及信仰上发生的事,使人看见以色列民任意而行的一些情况。时间可能在士师时代以前。
本段记载了四件事,都表明了以色列民“没有王”,各人任意而行,其实耶和华就是王,如常将耶和华摆在面前,就有王了(诗16:8)。
在新约教会中,也好像没有王,其实,主耶稣就是我们元首(弗 1:22-23),我们应将主常摆在我们心中(太18:20,约4:22-23)。当然,教会中,也不是什么人或组织作王。
(一)米迦立神像(17:1-6),这事明显得罪神,因为:
1.不可为耶和华雕刻像(申4:15-18,士17:4)。
2.米迦自立神堂(17:5)。不可擅自决定敬拜神的地方。
3.米迦自制以弗得(17:5)。以弗得是神指示摩西按山上样式制造的,不可自制得罪神。
4.米迦擅立儿子为祭司(17:6)。祭司是神指定亚伦家担当此任的,米迦既不是利未人,也不是亚伦族,更没有摩西的权柄,就擅自立儿子为祭司了。
以上四点说明了以色列的一个家室,在神面前任意而行的情况。
(二)米迦擅立利未人为祭司(17:7-13)。
1.不是凡利未人就可为祭司(出29:1-2),神指定亚伦家为祭司。
2.不是随便什么人可按立人为祭司(出29:1-2):只有神命摩西立亚伦为祭司。
3.利未少年擅自答应为祭司,不是为事奉,乃是为生活(17:10-12)。这是以敬虔为得利的门路(提前6:5)。
4.这利未少年是摩西的孙子,不是敬虔的下一代(参18:30)。神工人的下一代,常是撒但进攻的对象,神工人对众人作工事奉神,常忽略对自己家中子女进行教诲。也可能有的工人行事为人不完全,影响了下一代。总之,事奉神的工人,当谨慎自己言行,当对家中子女教诲,更当仰望主的怜悯(犹21),使自己的下一代是敬虔的下一代。
5.世人对摩西家的忘却,不使后代安居(17:7-8)。
6.米迦犯罪了,还不自知(17:13)。米迦不自知犯罪,反而认为耶和华会赐福,说明了对真理糊涂,不知是非。对新约信徒来说,神的真理已写明在圣经上了,凡要想修改圣经上的教诲的,就是违背真理,是得不到赐福的(约二9)。
(三)但人擅取神像和祭司(18:1-31)。
这件事不仅是涉及一个家室的“任意”,而是表明了一个支派任意而行。以色列民变坏了,由家室而支派,因而遍及全地,令神伤痛。
1.但支派求问假祭司(18:1-6)。神堂自设,祭司自立,已明明违背律法,但是但支派的人还要去求问,岂能得到神喜悦。
2.但支派擅取神像和祭司(18:14-20)。但支派不但求问假祭司,而且凭武力取走神像和假祭司,为本支派自立一个“祭司”,也就是自立一个“宗教”。以色列人信神,凡事都当按照神的心意而行,如果出于人意或支派意思(组织意思),那实际上就是违背神,也就是没有信神。但支派自立祭司(18:19),自己“敬拜”(18:31),自己养活祭司,不按照神的旨意而行,这样的敬拜在神面前毫无价值。
3.但支派恃强凌弱(18:21-26)。信仰上走歧途,行为上就与外邦人无异。
4.但支派高举自己的名(18:27-29)。
5.但支派“分门自立”(18:30-31)。以色列民只有一个敬拜中心,却神的帐幕在示罗,现在但支派自立神像和祭司,就是分裂了以色列的民,这是信仰走上歧途必有的结果。新约时代,教会也只有一个,任何分门别类的行为都不合真理,也不为神所悦纳的。
(一)-(三)是说明以色列民宗教信仰上的任意妄为,(四)是关于社会生活方面的妄为。
(四)基比亚匪类的恶行(19:1-21:25)。
本段中心虽是基比亚恶匪人罪行,但先后所关连的事情中,可以看到无论是个人,还是城邑,甚至支派以至更高的决策者,都在神面前任意凭人意而行。虽然“以色列中没有王”,其实是指明以色列民众没有把耶和华当作王,而每个人自己就是自己的王。本段可从以色列民生活中令后人得到教训。
1.利未人娶妾(19:1)。娶妾当时不算错,但利未人是以耶和华为产业的人(申12:12,民18:20),他们的工作是事奉神(民8:14-16),如果同世人一样醉心于欢乐,甚不应该。神对纳妾的事并不祝福。如亚伯拉罕妾生以实玛利,其后代成了以色列仇敌;基甸妾生亚比米勒,他杀了基甸众子。
2.妾行淫,离开丈夫回家(19:2-9),可见行淫之风盛行于世。
3.利未人到“自己人”的地方来,却没有人接待(19:10-21)。对新约教会来说,应该接待“自己人”,什么人是“自己人”,不是同一个团契的人才是自己人,而应是同一主、一信、一洗、一神的就是“自己人”(弗4:2-6)。
4.“自己人”欺侮“自己”同胞(19:22-24)。
5.基比亚匪类凌辱妇女致死(19:25-28)。这是外邦人都看为恶的事,神的选民中竟然行出来。将来教会中不法的事会增多(太24:12),信仰上也会有干扰(提前4:1-3),我们的信心和爱心是持守住还是后退呢(来10:38-39)。
6.利未人将妾尸切成十二块(19:29-20:7)。利未人以此方式,传递信息,未免过于残忍,可见当时风俗习惯与外邦人无差异。教会当注意此事。
7.便雅悯人包庇恶人(20:8-16)。便雅悯人包庇恶人,不对。新约教会当接受教训(林前5:2)。
8.便雅悯人与以色列人交战(20:17-35)。弟兄相残,使人难过。新约时代的弟兄相残,不在战场上,而是肢体之间的攻击,福音组织之间的摩擦(林前6:6-8)。
9.便雅悯支派几遭灭族(20:36-48)。尽管基比亚匪类有罪,但将便雅悯支派灭族,也太过份了。对新约信徒来说,行事为人不要过于主的教训。
10.基列雅比人遭灭城之灾(21:1-15)。杀灭便雅悯支派已是大错了,为了补救这个错误,又去杀灭基列雅比人,抢走其中处女来配给便雅悯支派余剩的人,又是以错补错,是一个错误引出另一个错误。
11.抢夺示罗女子(21:16-24)。由上面一个错误,又引出第三个错误,教唆便雅悯人去抢夺示罗女子为妻,而且是在节期。藉耶和华节期犯罪,古时就有,今时我们当警惕。纪念神的节期最好是与神相亲,有更多的领受,而不一定是出来跳舞(21:21)。
士师记中,以色列人中没有王,各人任意而行,在以后的历史中,以色列民有了王,但任意而行的事仍多,所以真正的王是神自己,对以色列人来说,尊神为王,民就兴旺发达,对新约教会来说,以基督耶稣为元首,教会才会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