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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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約壹五:13-21

主題:永生的確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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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所讀的這段經文,在第13節我們看見使徒約翰寫約翰壹書的目的,就是要叫這些信奉神兒子之名的人,知道自己有永生。在使徒約翰寫作此書信時,因著當時所盛行的異端在得救的論述上強調必須要倚靠「特殊的知識」才能得救,這使得一些無法接受或無法瞭解他們所說「特殊的知識」的基督徒就擔心自己是不是「有永生」;而在此處使徒約翰特別指出「信奉神兒子的名」就會擁有「永生」,並且透過約翰壹書所提說的種種證據,就可以更加肯定自己是「有永生」的。

緊接著在14-15節告訴我們,一個有「永生確據」的信徒,他會以神的事為念,會照著神的旨意祈求,並且祂應許要聽我們的祈求,要應允我們的祈求。在此處的「所求無不得著」是被限定在「照著神的旨意求」,並且應該是指著下文所說的:「為弟兄不至於死的罪代求」,這並不是要我們去思想或決定什麼樣的罪才是「不至於死的罪」,才決定要不要為弟兄禱告,而是站在愛弟兄的立場上,為弟兄祈求;判斷是不是「至於死的罪」是神的事;我們的責任是代求,是實踐彼此相愛。

在這段約翰壹書的結論中,使徒約翰再一次宣告「我們是屬神的」,是蒙主所保守的,雖然全世界都是臥在那惡者的手下,但是牠是無法侵害我們的,因為我們不是在牠的權勢之下,我們是在「神的裡面」、在「那位真實的裏面」也就是在「祂兒子耶穌基督裏面」。

20節繼續說明,我們如何能在祂的裡面呢?並不是我們做了什麼,而是神的兒子耶穌基督來到這個世界,將「智慧」賜給我們,這「智慧」原來的意思是「屬靈悟性的能力」、「認識神的能力」,也就是說,我們信靠祂,祂就將「屬靈悟性的能力」賜給我們,讓我們可以認識神,我們才能「在祂的裡面」!正如約翰福音十七章3節所說的:「認識你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

末了,是使徒約翰最後的警告,勸勉領受永生的信徒們要自守,遠避偶像;偶像可能的解釋除了偶像崇拜之外,更可以指著任何取代神地位的東西,也包括了對神錯誤的認識所產生的異端;一旦陷入其中,就會危及信徒所擁有永生的確據。

默想:我確知自己有永生嗎?我會照著神的旨意祈求嗎?我有為弟兄祈求嗎?我照著神的旨意所祈求的都有成就嗎?我是否知道自己是屬神的,在主的救贖恩典中我已經脫離那惡者的權勢了呢?我有沒有認識神的能力呢?我有沒有保守自己,遠避偶像呢?

回應:親愛的主,我感謝你,讓我透過你的話語,有了永生的確據,我願意學習照著你的旨意來禱告,為我的弟兄來禱告,讓我不但領受你所賜給我的永生,更幫助我可以活出彼此相愛的生活來印證我是屬你的兒女,禱告奉主耶穌基督的名,阿們。

背經:約壹五20                           禱讀:約壹五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