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 凡犯罪的,就是违背律法;违背律法,就是罪。
3:5 你们知道主曾显现,是要除掉人的罪,在他并没有罪。
3:6 凡住在他里面的,就不犯罪;凡犯罪的,是未曾看见他,也未曾认识他。
3:7 小子们哪,不要被人诱惑。行义的才是义人,正如主是义的一样。
3:8 犯罪的是属魔鬼,因为魔鬼从起初就犯罪。 神的儿子显现出来,为要除灭魔鬼的作为。
前面三节讲到父神用什么样的爱来爱我们,让我们称为神的儿女。第四节开始告诉我们主是多么爱我们。这一段让我们看见两件事,主的显现是为了除去我们罪,主的显现也是为了除去魔鬼的作为。
凡犯罪的,就是违背律法;违背律法,就是罪。在希腊文里,这句还有一个更深的意义,无法无天就是罪。一个人如果没有把神的律法放在心上,一个犯罪的人就是任凭己意。凡犯罪的就是无法无天,罪就是无法无天,不把神的律法放在心里。这里的罪,是单数,讲到的是罪性。罪是眼里没有神,只有自己,这就是罪。复数的罪是罪行,是我们所犯出的一件件罪。单数的罪是罪性,是我们的本质。所有的罪行都是从我们罪的本质中生出来的。因为我们无法无天,因为我们是一个目中无神的人,所以我们才犯了罪。一个人不是因为犯了罪而成为罪人,而是我们这个罪的本性,因为我们是罪人,所以我们早晚会犯罪。圣经中给单数的罪下的定义有好几处。罗马书14章23节,凡不出于信心的都是罪。一个人不信神这就使罪。箴言24章9节,愚妄人的思念乃是罪恶。一个愚顽人的心思就是罪,一个有限的人要用自己的头脑来定规一切就是罪。伊甸园中,亚当和夏娃面对的两颗树,一个是生命树,另一个是分别善恶树。分别善恶树就是讲到愚顽人用自己的心思。就是以我看,我想,我认为来判别。生命树就是神说什么就是什么。什么是罪呢?雅各书4章17节中有另外一个定义,人若知道行善,却不去行,这就是他的罪了。圣经告诉我们,我们知道什么是善,但不去做,就是罪。因为罪性是以自我为中心,我是神,所以我知道好的事情,但是我根据自己的高兴决定做不做。这个我就是罪。圣经中几个地方定义罪,虽然话不同,但是本质都是一样。罪就是自我中心,目中无神。
约翰先讲清楚什么是罪。这个罪是何等的可怕。有些人会问基督徒不是不在律法之下了吗?在加拉太书中讲到“你们是要顺服律法呢还是顺服圣灵?”有的基督徒认为基督徒不用守律法了,不要守规矩了。但是在哥林多前书9章21节,其实我在 神面前,不是没有律法;在基督面前,正在律法之下。我们是守基督的律法。基督的律法是爱的律法,像神的律法。所以基督徒不是无法无天的人,基督徒是活在神爱的原则里面的人。约翰讲罪是因为当时的人轻看罪。他们认为罪是肉体犯的,肉体是败坏的,里面已经重生了,是属神的。我们不知道罪的可怕。罪是极其可怕的,罪在我们的生命中早晚要我们付代价。罪在我们生命中最可怕的后果不是受到刑罚,而是让我们这个人变成罪,让我们这个人越来越坏。多犯一次罪,罪就多污染我们生命的本质。不仅是我们的本质受到伤害,也会给我们带来痛苦。所有的苦难都是从罪中来的。罪在我们的生命中一直跟着我们。
所以第五节中说,你们知道主曾显现,是要除掉人的罪,在他并没有罪。这里“要除掉人的罪”中的罪是复数。这里解经的人有不同的解释,有的人说这里的复数的罪表示我们的罪行,有的人说是我们每一个人的罪性,所以是复数。“除掉”这个词很有意思,在约翰福音第一章29节,“看哪,神的羔羊,除去(注:或作“背负”)世人罪孽的”,除去说到两方面意义,一个是罪的刑罚除去了,第二个说到,犯罪的时候,我们的本性受到污染,现在把我们本性里的罪也拿掉。旧约中献祭的时候有两只羊,一只羊杀了,放在祭坛上烧了,这只羊是表明罪的刑罚这只羊代替了,罪的代价是死。另一只羊,祭祀按手在羊的头上,然后把这只羊带到无人的旷野放掉,按手在它头上表示把众人的罪加在它身上,让这只羊远远离开。神不止是要赦免我们的罪,把罪的刑罚从我们身上拿掉,神还要让罪远离我们。这是何等大的恩典。因为罪的刑罚是极其可怕的,是永远的死,罪在我们身上的影响也是极其可怕的。感谢主,主曾显现,是要除掉人的罪。他不仅除掉罪的刑罚,还把罪对我们本质的影响拿掉。什么叫主曾显现?约翰福音第一章说: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道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充充满满地有恩典,有真理。主的显现就是这位无限大的神来到人间,做了人。他在地上,他的出生,他的教导,他行的每一个神迹都有一个目的,就是要除去罪,把罪在每个人生命的影响力去掉。主凭什么能把我们的罪拿去?因为他为我们上了十字架。主在十字架上开始的时候说的话“父啊,赦免他们”,这是何等的生命和爱。过了没有多久,当神把众人,世界上所有人的罪放在主耶稣身上的时候,主说“我的神,我的神,你为什么离弃我?”我们有没有想过为了要除掉我们的罪,主负了什么样的代价。他要亲身担当我们的罪孽。为什么神要离弃他?从过去到永远,我们的神永远是神,主耶稣和父神是不可分的。但是在那个时候,当父神把我们众人的罪放在耶稣身上的时候,连天父都要转眼不看他。那个不可分隔的神在那个时候为了你我的罪把自己撕裂了。“在他里面没有罪”不仅是指主耶稣没有犯过罪,而是说在他的生命中没有罪的影子,罪对他没有影响。因为他没有罪,所以他可以除去我们的罪。
第六节,凡住在他里面的,就不犯罪;凡犯罪的,是未曾看见他,也未曾认识他。“凡住在他里面的,就不犯罪。”这句话不是讲一个人信了主以后,住在主里面就从来不犯罪。如果约翰是这样的意思,约翰一书一章九节中就不会说:“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约翰很清楚知道基督徒会犯罪的。那么这里这句话的意思是什么呢?约翰一书中讲到“犯罪”,“不犯罪”,在希腊文的文法中讲到一个持续性,就是一直活在罪中,一直enjoy 罪,这是活在罪中。一个基督徒不是不会犯罪,但是你一犯罪,就会认罪,悔改。一个人如果一直享受犯罪,表示他里面没有神的生命。“凡住在他里面的,就不犯罪”,一方面讲到持续性,另一方面表示我们如果住在神里面,我们没有办法持续犯罪,如果我们持续犯罪,是神不能接纳的,你自己也不能接纳的。“凡犯罪的,是未曾看见他,也未曾认识他。”是说假如你是持续不断地犯罪,这样的人没有看见过神,没有认识神。什么是“没有看见过神,没有认识神”?在约翰福音14章7节说,你们若认识我,也就认识我的父。从今以后,你们认识他,并且已经看见他。约翰福音17章说,认识你独一的真 神,并且认识你所差来的耶稣基督,这就是永生。所以这里的“认识”,“看见”,是指信主的人,有永生的人。
第七节,小子们哪,不要被人诱惑。行义的才是义人,正如主是义的一样。当时的时代,有个错误的教导,说你只要信就行了,心里信就可以了,你的行为没有关系,人反正都是软弱的。约翰说,行义的才是义人,正如主是义的一样。十二个使徒中,最强调主和我们人之间的直接关系的是约翰。但是约翰从来没有说过你和主亲密就够了。你和神亲密要有证据,证据是什么呢,就是行义。“行义”英文中翻译是“把义在你生命中做出来”。约翰没有说那些承认正确教导的就是义的,没有说那些受洗的就是义的,没有说那些情感上有很多感受的就是义的。神所注重的不是感觉,而是行义,把义行出来。以弗所书2章8节,我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我们不能做什么,但是因着“本乎恩,因著信”的结果,神的生命在我们里面,让我们活出这个恩典来。如果靠着我们自己,我们无法行义。
第8节,犯罪的是属魔鬼,因为魔鬼从起初就犯罪。神的儿子显现出来,为要除灭魔鬼的作为。约翰福音8章39节,你们若是亚伯拉罕的儿子,就必行亚伯拉罕所行的事。我将在神那里所听见的真理告诉了你们,现在你们却想要杀我!这不是亚伯拉罕所行的事。你们的父是魔鬼,你们乃是做你们的父喜欢的事。魔鬼是说谎的,没有真实的。魔鬼说谎是他的本质,他是所有说谎言的父。我们是什么人的子孙,我们就做什么样的事。魔鬼是犯罪的人。魔鬼做的每一件事都是罪。一个人没有信主,他做的每一件事都是犯罪。他做的好事也是罪,因为他做的好事不是因着信心,他做的好事是为了荣耀自己。魔鬼是一切罪的起源。圣经中讲到的魔鬼是一个极度有智慧,极度有能力,极度诡诈的受造之物。以赛亚书14章9到17节,以西结书28章12到14节讲到魔鬼。魔鬼来是为了来毁坏,是邪恶的。我们不要以为我们有什么能力来抵挡魔鬼。神的儿子显现要除灭魔鬼。魔鬼是受造之物,耶稣基督是创造者,耶稣基督是存心顺服以至于死,魔鬼是要升到至高之处。今天你我是要谦卑,做神的儿子呢,还是骄傲,做魔鬼的儿子。魔鬼是要杀害,是要欺骗。魔鬼的作为从约翰福音看有三方面,它是murder,杀害,它是欺骗,它是背叛。Murder的反面是生命(life),谎言(lie)的反面是truth(真理),betray的反面是love(爱)。神的儿子用爱除去我们的背叛。神儿子的显现就是为了除去魔鬼的作为。主在十字架上不只是替我们的罪解决了问题,除去了我们的罪,还打碎了魔鬼的头,魔鬼在人身上一切的捆绑已经失效了。没有信耶稣的人不犯罪是很奇怪的事情,信了耶稣的人犯罪是很奇怪的事。今天一个基督徒不能讲我没有办法,你有办法,因为神已经释放了你,只是看你肯不肯顺服。得救的人,你愿意顺服,神会帮助你。魔鬼已经被击败了,主已经得胜了,但在你我的生命中,魔鬼还在诱惑我们。我们可能会失去一场战役,但是我们赢了这场战争,最后的胜利属于我们,所以基督徒不要怕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