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徒行传20章
这一章经文的钥字包含在前一章里,“这些事完了,保罗心里定意,经过了马其顿亚该亚,就往耶路撒冷去”(19:21)。在保罗展开最后一次旅行之前,显然他感觉到他在这一地区的工作已经完成了。本章很浓缩地记载使徒最后一次访问这个特别地带的情形。有人很正确地提出:
“神的历史不是单单记录细节而已;它有更广的目的;它是经过特别安排,将整体浓缩,防上我们迷失在繁琐的细节里,并且带领我们进入正确的判断中;它一方面是历史,一方面也包含历史本身所提供的说明和评论。”
因此,我们眼前这一页历史,是从保罗在马其顿和亚该亚最后一次事工所发生的事中,挑选出来的;这段历史也包含了说明。本章经文简短地记载保罗这次旅程,它主要是讨论这次旅行中发生的两件事。它记载保罗这最后一次,奇特、遭受反对、屡生曲折的旅行,从此以后,保罗就离开了这个地区。它所描述的两件事是:
1·七日的第一日,门徒在特罗亚聚集擘饼,聆听使徒的见证;
2·以弗所教会的长老,在米利都有一次非比寻常的集会,保罗向他们作了最后的嘱咐。
我们可以将旅行的过程匆匆带过,然后试着探讨这次旅行说明了甚么。
以弗所的暴乱平息之后,使徒保罗就向门徒告别,劝勉他们,然后启程往马其顿去。他从以弗所出发,到马其顿,然后搭船去腓立比,继续到哥林多,和庇哩亚。在他这两次访问马其顿之间,他写下了帖撒罗尼迦前后书。这里出现的“劝勉”一词颇具启发性,它是“保惠师”一词的字根。这两个词都是指劝勉和安慰。保罗在他经过的各城中为主的缘故屡受迫害,也多蒙祝福。如今他劝勉这些人,因为很可能他离去之后,他们也会受到诸般的逼迫。
路加记载保罗稍后到了希腊,在那里停留三个月。在这三个月里,他仍面对同样的阻挡和敌意,但他主要的工作是建立那些已有信心的人。
再一次我们看见,保罗在服事上常常遭遇的拦阻又出现了。他正要坐船往叙利亚时,发现犹太人阴谋要害他;因此他又经由马其顿回去。有一小群从庇哩亚,帖撒罗尼迦,和特庇来的门徒匆匆赶在他之前到达特罗亚,在那里等候保罗,好伴随他一起去叙利亚。保罗坐船离开腓立比,五天之后到了特罗亚,路加也与他同行。我们可以想见他们在特罗亚与门徒共聚的情形。保罗在特罗亚一共停留五天,他临走的前一天,就是七日的第一日,门徒聚集擘饼,听他的教训。然后,这一群门徒坐船去亚朔,保罗独自步行二十哩去亚朔。这位使徒心中承负着过去的劳苦,现今的苦难和危险,以及对未来的期许和盼望,他需要一段安静的时刻;他一定一面步行,一面沉思默想。他在亚朔与那班门徒会合,再度乘船经过米推利尼,基阿,撒摩,抵达米利都。从那里,他打发人到三十哩外的以弗所,请他们的长老来米利都与他会面。
那么,这段记载说明了甚么?我注意到两点:使徒的安息;和使徒的不安。这人得安息的秘诀何在?他是一个完全被基督管理的人,他心中只有一个动机,就是服事他的主,因此他已割舍了一切束缚人心的牵累。我们看到他如何瓢洋过海,由一城辗转到另一城。这一切可以用一句话总括:“我活着就是基督!”他一直服在基督的管理之下,他所遇见的环境也是主所控制的。一路上,他在各样的环境(不管是逆境或顺境)中,都坚持对主的服事,这是他最大的心愿。不论在陆地,或海洋;在人群中,或独处时;在希腊的敌意环绕下,或特罗亚亲爱的交通里,他都说,“我知道怎样处卑贱,也知道怎样处丰富。”他自己的信心得到坚立,他也坚立别人的信心。他是一个灵里满有安息的人。
另一方面,他也表现了一种持续的不安。在作主的事工上,他从未在一地停留太久。不论走到那里,他都对当时当地的需要相当敏感。一个地方的气氛里所包含的每一个行动,都会感动他,使他更迫切要向那里的人传福音。他重访旧地,在熟悉的城市作工时,心中仍惦念遥远的地方。他一方面推展眼前的事工,一方面内心喊着说,“我必须往罗马去看看。”他不断提到那遥远的地带;他的热忱一直延伸到世界的地极。他在基督里得享安息;但在服事基督的工作上又焦急不安。主的温柔抚摸可以抚平我们生活中的烦躁辛劳,但祂的大爱也会激励我们更关心、更急切于祂的事工。
现在来看这两件事。
门徒在特罗亚聚集擘饼
特罗亚的聚集是深富意义的。注意它的组成:保罗,和一小群朋友,他们的名字对我们没有太大的意义──“庇哩亚人毕罗斯的儿子所巴特,帖批罗尼迦人亚里达古,和西公都,还有特庇人该犹,并提摩太”──他是保罗在路司得所结的果实──“又有亚西亚人推基古,和特罗非摩。”路加也在那里;这些人都在特罗亚和一群门徒聚集。他们聚集的目的是擘饼。他们围桌而坐,用饼和酒记念主的死。保罗就在席间教导他们。时间一分钟一分钟逝去,很快地,外面已露出曙光。当一群人真正聚集,有主的同在时,他们几乎忘记了时间的飞逝,这是何等美好的事!
接着发生了犹推古事件,这是一件很自然的事。一个打瞌睡的少年从窗台上摔到楼下,以致气绝丧命。紧接着的事是超自然的,又一次彰显了生命之主的能力;在祂而言,这是最自然的行动。正如主每一次叫死人复活一样,祂这样作不是为了孩子的缘故,而是为了他的朋友,他们“得的安慰不小”。
在米利都的集会
再来看看米利都的聚集。注意它的自然性。这次聚会是保罗召集的。与会的人不是以弗所教会的肢体,而是负监督之责的长老。聚会的目的是讨论以弗所教会的事。保罗曾服事外邦人,在他的事工下,外邦的教会建立了;他如今召来一个外邦教会的长老,就许多方面言,这似乎是新约的典型教会。保罗对他们作了最后一次嘱咐。保罗清楚知道威胁着这个教会的危险,以及她可以利用的资源,和她行政的方法。他的一番谈论是出于个人的,满有情感,直接而明白。他的嘱咐不需多作解释。其最主要的价值是启示了有关教会的一些事。
保罗揭露有关神教会的中心事实;它是“神的教会,就是祂用自己血所买来的”(28节)。他也揭明神对教会完备的供应,“我把你们交托神,和祂思惠的道”(32节)。他进一步指出管理教会的真正方法,“圣灵立你们作全群的监督,你们就当为自己谨慎,也为全群谨慎”(28节)。他同时揭露教会的危险,有外来的,“我知道我去之后,必有凶暴的豺狼,进入你们中间,不爱借羊群”(29节);也有内部产生的危险,“就是你们中间,也必有人起来,说悖谬的话”(30节)。
有关神教会的中心宣告是相当醒目的:“神的教会,就是祂用自己血所买来的。”教会是一群被呼召出来的子民,她的成员和一般人有何区别?区别在于他们是被买回来的。我们千万不可将商业上的买卖行动读进这里的“买”里。圣经每次提到买一个灵魂,买一个教会时,我们都必须将它当作是比喻的说法,否则就会产生误解。它不是说,神从另一个人手中将教会买过来。使徒书信里,这个“买”只出现过六次,直译的话应该是“使一个人转过来”,这话有点别扭,但它是希腊文里一种特殊的表达方式。我们可以用另一种说法来表达,例如“祂得着”,或“祂使之成为己有”。因此,这里是指神采取某种行动,为祂自己得着教会。
现在来到难解的部分了。“神的教会,就是祂用自己血所买来的。”我承认这段经文有些难懂。某些解经家认为,这里有几个字被省略,使徒真正的意思是,“神的教会,就是祂用自己儿子的血所买来的。”但这种说法纯属臆测。如果我们保留原状,应该是“神用自己血所买来的”。古代有的教父并不讳言神的血。如果用字面去了解这句话,必然会遭遇难题;但如果我们记得,神救赎的奥秘远超过我们的理解范围,以及神是在基督里,人不能将神和基督截然划分,那么我们就能明白使徒为何会使用这些大胆的字句,说,教会是祂用自己血买来的,那是基督的血,也就是神的血。
但是,这种说法是否和希伯来书的观念相抵触呢?希伯来书的作者说到过去历史中的大祭司是不完全的,他声称大祭司每年带着“不是自己的血”进入圣所,那是最奇妙的说法。这里恰恰相反,是说到一群人被大祭司用祂自己的血赎回。这种将神性和人性在基督身上揉合的指示是相当重要的。我们不能将基督的死视为常人的死,因为祂是全然不同的人,这里甚至说祂的血是神的血。神来到人类的历史中,与人发生关系,如此祂才能透过祂儿子,承担人类一切的罪和失败,好为祂自己买回人类。基督的教会不是一群仰慕耶稣的理想,或接受祂伟大伦理思想的人,聚在一起,企图去遵行祂的教训。基督的教会乃是一群被神买回来,被祂的血所得着的人。神的奥秘,奇妙,能力都在基督里,透过基督,我们得与神和好,这是基督教会真正的基础。
至于神对教会全备的供应,表现在这句话里:“我把你们交托神,和祂恩惠的道。”新约中再没有一个词,比“恩惠”更令解经家困惑了。总括它在新约中出现的场合,详读其上下文,然后坐下来感叹敬拜吧!神的恩惠不单单是神的爱,不单单是神的恩宠;它是神的爱通过祂的眷顾运行出来,使祂所爱的对象得以完全。“我把你们交托神,和祂恩惠的道。”你们是属祂的,是祂用血买来的。你们正陷于重重危机中,外有豺狼,内有自己的人,环伺威胁,但你们的资源是神,和祂恩惠的道。这一直是教会的资源!
然后我们略为看看教会的行政:“圣灵立你们作全群的监督。”那是一个基础。圣灵拣选一些人,担任监督的职分。圣灵并未视整个会众都有同样的权利,恩赐,和特权。监督是甚么?监督是负责观察、督责的人。他是从较远的距离观看,所看到的是全局,而不是一部分。监督的功用也是喂养神的羊。
米尔顿(John Milton)曾用两个看似矛盾的字,来描述监督的失败:“瞎嘴”。这是任何传道人可能面对的悲剧:没有监看,反而瞎了眼;没有喂养人,反而张着嘴等人去喂。
根据本段经文,威胁教会的危险,第一个是“凶暴的豺狼”,那是从外面来的;另外是有人“说悖谬的话”,那是从“你们中间”来的。让我们好好思想这两类危险,并且记住,预防危险的责任在于监督,他们的职分就是观察,喂养。
保罗以自己为例,劝勉以弗所教会的长老。他一直忠于他的主,并且大胆传祂的信息,“我并没有一样避讳不传给你们的。”他在服事上有许多牺牲,“我这两只手,常供给我和同人的需用。”他心中对他们存着极深的爱,“昼夜不住的流泪,劝戒你们。”
使徒保罗自由的事奉就到此结束。不久之后,他到了耶路撒冷,在那里被囚,最后以囚犯的身分被送到罗马。──《摩根解经丛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