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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徒行传二24-32

 

 

    本段经文在解释使徒那篇讲道的中心事实——拿撒勒人耶稣的复活。有关复活的句子,在彼得整个讲述里居最中心位置。在其之前有三件事实一一耶稣成为人,彰显他的完美,死亡;其后有三件事实一一他的被高举,接受圣灵,他将圣灵浇灌聚集的门徒。头三件事的高潮集中在复活;后三件事是复活产生的结果。

    让我们简短而谨慎地来看这段经文的结构。他包括三部分一一宣告,证实,解释。宣告:「神叫他复活」;证实:「他原不能被死拘禁」;解释则见诸所引用的诗篇。

    这个宣告简单而明确。紧接着的证实则大胆而具挑战性。我们读的时候应该把重点放在代名词上:「『他』原不能被『他』(中文圣经作『死』)拘禁。」「他」是指那按着神的定旨先见,被钉在十字架上的拿撒勒人耶稣。这句证实的话有一个最简单的意思,就是从整件事的本质看,神有责任必须叫他复活。

    然后他引用诗篇来解释这证实:

 

          大卫指着他说,

          我看见主常在我眼前,

          他在我右边,叫我不至于摇动;

          所以我心里欢喜,我的舌快乐;

          并且我的肉身要安居在指望中。

          因你必不将我的灵魂撇在阴间,

          也不叫你的圣者见朽坏。

          你已将生命的道路指示我,

          必叫我因见你的面,得着满足的快乐。

 

      彼得接着为他的引用诗篇而辩护。很可能当时在场的人会说,你有什么权利将那段话应用在基督身上?因此彼得宣告诗篇所指的一切事都未在大卫身上应验,因为大卫「死了,埋葬了,并且他的坟墓直到今日还在我们这里。」彼得解释这诗篇是在豫言复活;他明白诗篇的作者是指着一个经过死亡,胜过死亡,从其中出来的人说的。大卫并未作到这些;他死了,被埋葬,他的坟墓到当时仍在他们中间。彼得宣告——我们必须记住,这宣告是他在圣灵的默示下说的一一大卫写的这段诗篇,其豫言成分远多过诗的成分:「大卫既是先知,又晓得神曾向他起誓,要从他的后裔中立一位坐在他的宝座上;就豫先看明这事,讲论基督复活。」

    彼得的证实——「他原不能被死拘禁」——是如此大胆,具有挑战性。这种胆量是出于信心,相信神绝不违背永恒的原则。具挑战性则是因为他确信,死亡已经在耶稣的复活里被征服了。

      他的宣告清楚揭露了复活的证据,这是必要的。我们常常用历史证据来为复活的真理辩护,并且在这件事上,历史也实在给了我们充分的证据。因为如果这些人的见证无法被接受,那度我们就不能倚靠任河见证来证实人类历史上的任何事了。然而,彼得此处的见证并不是说他已经看见过复活的基督,虽然不久之后他说,「我们都是为这事作见证。」此处他强调的重点是,如果他所作有关耶稣的宣告都是真实的,那么复活就是绝对必要的,否则神就违背了永恒的原则。若是这位拿撒勒人耶稣真的藉着异能奇事神迹彰显出他的完美,无罪,那么他虽然死,也不能被死拘禁。彼得似乎这么说:若真晓得「他」和「他」(死亡),就会知道「他」「他」没有任何最终的关系;他的进入死是必须的,是出于自愿的行动。但虽然他进入死,死仍不能抓住她,拘禁她。他曾拘禁大卫。大卫豫先看见了得胜;大卫唱出伟大的信心之歌;大卫满怀盼望;然而大卫还是死了,被埋葬,他的坟墓今日仍在我们中间。但是这位耶稣与大卫不同,与任何人不同,他不可能被死拘禁。彼得的证实可在他引用的诗篇里找到原因。我们先来查考这段诗篇,他包括三部分:

    第一部分是描述生命:

 

          我看见主常在我眼前;

          他在我右边,叫我不至于摇动;

          所以我心里欢喜,我的舌快乐。

 

      紧接着是描述死亡,其中对死的态度是一般人不可能有的,除了那一位之外。

 

          并且我的肉身要安居在指望中。

          因你必不将我的灵魂撇在阴间,

          也不叫你的圣者见朽坏。

 

      描述了生命和死亡之后,是对复活的描述。

 

          你已将生命的道路指示我

          必叫我因见你的面,得着满足的快乐。

 

      这段引用的诗篇,每小段之间都有因与果的关系。我们无妨从果来追溯因。先看复活的效果。复活是从死亡的特殊性质产生的。生命的道路已指示给那独一的一位,因此他的肉身要安居在指望中,她的灵魂必不被撇在阴间,他的身体也不见朽坏。死亡的特殊性质则是从生命的特殊本质产生的,这生命能如此说:

 

            我看见主常在我眼前,

            他在我右边,叫我不至于摇动。

            所以我心里欢喜,我的舌快乐。

 

      我们仍循同一条思路,但由不同的方向来观察结果。这里描述的生命,是在死亡中仍有盼望;为了维持永恒的法则,这种死亡对于复活是必要的。

      现在按着这里的次序,来思考复活的原因。诗篇对于生命和死亡的描述,启示了对于罪的三重得胜。第一是胜过主动犯罪的可能性——「我看见主常在我眼前:」第二是胜过外来的邪恶——「他在我右边,叫我不至于摇动;」最后是胜过犯罪

所带来的责任。

 

          所以我心里欢喜,我的舌快乐;

          并且我的肉身要安居在指望中。

          因你必不将我的灵魂撇在阴间,

          也不叫你的圣者见朽坏。

 

    从「我看见主常在我眼前」这句话,可以看出对于主动犯罪的胜利。我们每想到这拿撒勒人,就必须记住他独特的属性。他是人,也是神。她兼具神与人的属性。他不是一般人,因他也是神。他不单单是神,因她也是人。因此当这位拿撒勒人,这位神来到人类中间时,神的宇宙有了一个新的「人」,新的创造。他来到世上,第一个行动就是取了奴仆的样式。保罗在腓立比书里描述,他从高天降下,本有神的形像。但她不以自己与神同等为强夺的,反倒虚己,取了奴仆的形像;接下去是「成为人的样式」。我们目睹这位宇宙的新「人」时,首先要考虑的事实是,他是一个仆人,虽然与天使同列,但却没有天使的属性。他由尊贵降为卑微。这是难以完全解释的奥秘,他完全超越了人类的经历,但我们可以活在这奥秘之上,好叫我们看清第一群胜利的意义。

      我们看见这位拿撒勒人既是人又是神,他与永生神之间永恒的关系是仆人与主人的关系,如此我们立刻看出一个新的可能性,就是魔鬼的产生。犹大宣告这些堕落的天使「不守本位,离开自己住处」。天使的罪与亚当的罪是不同的。人不是因自己的叛逆而致罪;他是因回应了罪的试探而犯罪。宇宙中犯罪的神秘历史远比人类的历史长远。天使的堕落是因为他们离开自己的住处。「离开住处」并不是他们所受的惩罚,而是他们所犯的罪。以赛亚唱出巴比伦王的堕落之歌时,他也解释了恶者的神秘。明亮之星,早晨之子离开他的住处说,「我要升到天上……与至上者同等。」于是他离开当住的地方,不守本位,以致于堕落了。就我们所知,这是撒但的起源。

    当神的儿子为了实现神永恒的计划,而来到一个新的存在领域时,就产生了一个新的机会,导致魔鬼出现。因为神为她的仆人立定了一住处;他们维持住处的法则就是常将主放在他们面前,尊他为王。在撒但的例子中,他和那些跟随他的天使都是选择恣意妄行,违反神的命令。在那一刻,魔鬼产生了,不是因外来的引诱,而是由想要不倚靠神,自己独立的意志所产生的行动。

      「我看见主常在我眼前」这句子包含了一个观念:受拣选却堕落的恶者,不是受外来的引诱犯罪,而是出于自愿的行动。说这话的人子似乎如此说:我从未想要独立自主,或自行其是;我从不离开住处;因此我守住自己的本位。我取了奴仆的形像,从未违背这职分,或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我看见主常在我眼前。」他的奥秘和独特,可能使他成为撒但攻击的中心目标。但他说,「我看见主常在我眼前,」我从未与神须臾分离。他是惟一能如此说的人。那是她对魔鬼的第一群得胜。

    再看下一个宣告:「他在我右边,叫我不至于摇动。」这和上一个宣告的区别很明显。第一个宣告可以如此表达:「我尚未摇动。」第二个宣告可以如此表达:「我不至被摇动。」我没有被悖逆所摇动,没有选择与神背道而驰;我未容许任何外来的攻击破坏我与神的联合。这使我们想起耶稣在世时的地位,以及他成为人的事实。他来到一个撒但正猖獗张狂的世界。他在世的那些年,一直站在两种争论中间,一端是义,一端是恶,正如我们今日的光景一样。她位于两个势力之间,一个势力吸引他更接近宝座,一个势力把他拉离宝座。他必须像所有

人类一样,在两者中作抉择。天使堕落,是出于他们自己的悖逆和选择。人堕落是因为他听从,顺服悖逆的一端。耶稣既站在天使,也站在人的地位上,她必须作双重的选择。关于前者,他说,「我看见主常在我眼前。」至于后者,他说,「他在我右边,叫我不至于摇动。所以我心里欢喜,我的舌快乐。」意思是:我找到了获得单纯快乐的方法,因我知道他与我亲近,她是我的盾牌,要保守我抵挡恶者一切的攻击。她胜过一切外来的试探,因为他不断与神交通,神就在她的右边。作为神的仆人,他将神放在面前,她从未离开自己的住处。作为人,他承认神在他右边,要以能力护庇他。因此她不被外来的势力所摇动。所以他一方面胜过主动的犯罪,一方面胜过外来的恶。这位人子获得了双重的胜利。

      她的第三重胜利,是透过死获得的。我们看见他作为仆人,从未偏离本位;作为人,因不断与神交通,仍保有他的纯洁和圣洁。因此,她没有理由死亡。但我们看见她经历死亡。现在来注意观察他对死的态度。他说,「我的肉身要安居在指望中。」他看见超越死亡之上的事,「你必不将我的灵魂撇在阴间,也不叫你的圣者见朽坏。」如今他说,我即将被置死地,但死不能拘禁我。罪的代价乃是死。死是因人悖逆神所导致的后果。但死不能拘禁我。

      这是他的宣告,他已胜过人犯罪所带来的责任。这位完全人为何要死?我们只有从新约找到解释。使徒的话可提供一些线索:「按着神的定旨先见,被交与人。」主离世时所说的话也有相同的暗示:「没有人夺我的命去,是我自己舍的。我有权柄舍了,也有权柄取回来。」他舍命的原因在同一段经文里揭露出来,「我是好牧人,好牧人为羊舍命。」新约的作者皆一致宣告了这死的意义。「他被挂在木头上,亲身担当了我们的罪。」「惟有基督在我们在作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神的爱就在此向我们显明了。」这位完全得胜的人进入死亡,是因为他要承担我们犯罪所带来的责任。「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

      也许有人会说,我们实在很难明白,一个人怎能承担如许责任?但我们若记住承担责任的是谁,就不难明白了。不要忘记,他不单单是一个人或仆人;她在世的时候曾说,「我与父原为一」;「我没有一件事,是凭着自己作的」;「我父作事直到如今,我也作事。」就是这一位,进入死亡,埋在坟里。

    他从此不再出来吗?坟前的大石不再辊开吗?这拿撒勒人从此一去不返吗?若是这样,我们就是最可怜的人了。我们所传的道,所持的信心都归于枉然。然而,事情并未结束。如果他的完美生命是真实的,那么神若允许死亡拘禁她,神就违背了永恒的原则。这正是彼得的意思:「他原不能被死拘禁。」神使他复活;复活是得胜的最终证据,他胜过了主动去犯的罪,胜过外来的罪,胜过罪所带来的责任。我们接受彼得的宣告,「他原不能被死拘禁。」我们接受复活的见证;所以我们知道她担负人类犯罪的后果,他也能完成神的旨意;他将异象转变成得胜,将得胜转变成美德。

    我们从未站在天使的地位上,自然不会有天使可能犯的那种主动的罪。但我们一直站在人的地位上,不断听到试探的声音,也常常向试探屈服;我们的记录上污痕斑斑,我们曾经失败,堕落。但这「人」从未失败过,他承担起我们的失败所带来的严重,奥秘,无可补偿之责任。他进入死亡,却仍唱道:「我的肉身要安居在指望中。」他自死亡里出来,他的灵魂从阴间上来,他的肉身未见朽坏;透过复活,我们知道我们能享受他死的代价。基督若赢得了这三重胜利,死亡就不能拘禁她。基督复活,是因为他已大获全胜。因此基督徒信仰的中心,和所传之道的中心,就是复活。这解释了十字架的真谛,也必定带来以下的结果:他被高举,和她的再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