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十九5】「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
夏娃是绝无仅有的一位,她是绝对为着亚当而造的。在旧约里,被认为象征教会的一些女人中,夏娃是独特的一位。在其他的女人身上,她们每一位都描述了教会蒙救赎的某些方面,诸如:我们看见她如何将自己献给新郎(利百加),从外邦人中被拣选出来(亚西纳),经过旷野(西坡拉),承受美地的产业(押撒),全然依赖那救赎她的亲属(路得),为她的主争战(亚比该)等。然而上述那些女人中,仍没有一个像夏娃那样,包涵了这么多的教训,因为她们全部都是在人类堕落以后而产生的。但夏娃却是在罪恶未进入世界以前,那有福的时期中被造的。这给我们看见,神如何完成了使教会和祂儿子联结的所有心愿。夏娃首先是从亚当出来的,然后再被带回归给亚当,作为他的配偶。从一而成为二,再从二又成为一,这是教会的奥秘。在她(教会)身上,一切从基督而来的,都得再一次被带回到基督里去。―― 倪柝声《旷野的筵席》
【太十九6】摩罕(Somerset Maugham)论及他的母亲是一位美貌可人,受众爱载的妇人;而他的父亲却一点也不英俊,不擅于交际,也不够体面。一次有一个人对他母亲说:『每一个人都爱你,你可以得到你所喜欢的任何人,为甚么你要忠实于跟你结婚的那个小丑男人呢?』她的回答十分简单:『他从来也不伤害我的感情。』再也没有更好的赞辞了。──《每日研经丛书》
【187.主耶稣所说“唯一离婚的理由”是什么?为何今日亦有些教会准许用社会的一般理由准人离婚?(太十九章6一9节)】
主那稣在马福音十九章9节曾宣布有关“休妻”的事,如此评论说:“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犯奸淫了;有人娶那被休的妇人,也是犯奸淫了”。在马可福音十章12节补充说:“妻子若离弃丈夫另嫁,也是犯奸淫了”。主那稣在这两处经文论调的着重点是犯奸淫的事,而非休妻或离婚的事。细阅上述二处经文,便知有三种人会成为犯奸淫的人,即休妻另娶的,娶被休的妻子和离开丈夫另嫁的。主那稣不赞成人们有这种行为,事实亦即表示“休妻”或“离夫”均成为一种罪行,其罪行的形成是因为“另娶”与“另嫁”,和那第三者“娶被休之妻”。那么,如休妻不另娶,或离夫不另嫁,是否有罪,那稣并不加以解释,因为以色列人很少独身的,除非是“被阉”(太监)或生来是“阉人”(先天残废)或“自阉”(太十九章12节)的人。
主那稣认为“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男子不可休妻另娶。显然地,若妻子犯淫乱之罪,丈夫便有充分理由把妻子休掉,也有权另娶。一个为人妻者如对丈夫不贞,与人通奸,或索性离夫他去,跟别的男人同居,这种女人已成罪人,她丈夫是可以离婚另娶,是毫无疑问的了。除此理由外,任何理由均不应离婚。但今日欧美各国的政府有离婚的律例,只要理由充分,法官即可判决离婚,甚至教会与世界同流合污,同意政府离婚的法律,准许信徒离婚,是违背圣经教训的罪行。
至于那稣当时的犹太人,为丈夫者权威至大,如发觉妻子有何不妥,只要在人面前对妻子说三声“我休你”,即可令妻子收拾行李离去。
保罗对哥林多教会所提出新的离婚理由,其动机并不是让信徒自由离婚,乃是因双方信仰不同而引致家庭不和,夫妻反目,“由他离去罢”一语,表示不信主的对方要求离去,各人享受自己的信仰自由,与今日一般人的离婚理由完全不同。但保罗仍然劝勉信主者的丈夫或妻子“以拯救对方”为任务,避免随意“离去”,可见他并不赞成基督徒轻易离婚。
基督徒男女不应与非基督徒结婚:“信的与不信的不要同负一轭”(林后六章14节),免得因信仰不同以致家庭失去欢乐及引致夫妇反目而有离婚的危险,已婚的基督徒不应离婚,应设法过夫妇和睦及相爱的生活。
有些青年基督徒喜欢一个非基督徒的对象,认为婚后可以引导对方信那稣。可是这种以结婚为传道的方法,圣经毫无指示。事实有时正相反,婚后不但未能引导对方信主,反倒与对方一样慢慢成为非基督徒。―― 苏佐扬《新约圣经难题》
【79.耶稣进耶路撒冷是骑母驴呢?还是骑驴驹呢?还是更番的两只驴都骑过呢?(路十九章33一35节;太十九章7节)】
路加只提到一只驴,我们相信主那稣是骑在那一只“后来没有人骑过的”小毛驴之上。可是马太福音的口气乃是,他们“牵了驴和驴驹来……那稣就骑上”,似乎他一个人骑两只驴。马太也引用撒迦利亚书九章9节的话说:“你的王……骑着驴,就是骑着驴驹子”。“就是”二字,不论在希伯来文或是希腊文都可能译成“也”字。那就是说:主那稣骑着驴,“也”骑着驴驹子。因此,有解经家认为,主那稣是更番的骑两只驴,使母驴与驴驹都有机会分享主的荣耀,同时也有机会互相休息一下。母驴又预表老年传道人,驴驹可预表青年传道人,均应有机会被主使用。―― 苏佐扬《新约圣经难题》
【太十九8】「耶稣说,摩西因着你们心硬,所以许你们休妻,但起初并不是这样。」
在法利赛人的观念,耶稣所教训我们「神所配合的,人不可分开」这话,和摩西准许休妻的吩咐,二者似乎互有出入,从表面上看来,这两件事好像并不一致,其实不然,因为神是永不改变的,这并不是说,当初所禁止的,以后在神的眼中又变为合法,好像神是反复无常的。绝对不是如此!当主耶稣说:「但起初并不是这样」时,祂就已断然声称不管外面的情形如何改变,而神的旨意却始终不变,也是从来不改变的。在这里有一个很重要的属灵原则,就是我们需要常常追求明白神的定规,而不是祂的准许。我们应该问一问自己,到底神当初的旨意是什么。我们看事情,需要看其出自神心意那纯洁源头的本来面目,而不是看其以后因选民心硬而演变出来的现状。―― 倪柝声《旷野的筵席》
【太十九12】一个阉人是失去性生活的人。耶稣分别三种人:有的人由于生理的不完全,或畸形而不可能有性生活。也有为人所阉的,这种习俗西方人一定会感到相当希奇。在王宫中的仆役,尤其是为皇室妻妾服务的人,往往就割除他们的睪丸。还有在庙宇中服务的祭司经常也要割除睪丸,例如在以弗所的亚底米神庙中的祭司就是如此。──《每日研经丛书》
然后耶稣论到有人为天国的缘故而自阉的。我们一定要清楚,这句话并不是照着字面的意思去理解。早期教会的一场悲剧,就是俄利根的案件;当他年轻的时候,他就为了严格地遵守这节经文的字面而自阉,后来他逐渐发现了自己的错误。亚利山太的革利免亦与其相近似,他说:『真正的阉人并不是那些性无能者,而是那些不愿意耽迷在肉体的享乐之中。』耶稣在这节经文中是指为天国的缘故断绝婚姻、作父母的权利,以及人类的肉体之爱。──《每日研经丛书》
【太十九13】出身于名门的印度人披雷曼奈德,在他的自传中,提到一次他母亲对他说的话,披雷曼奈德作了基督徒以后,被赶出家门,可是他有的时候仍要溜回去看他的母亲。她为着孩子作基督徒而心碎神伤,却仍旧十分爱他。她告诉他,当她怀他的孕时,有一位宣教士经常来看她,跟她谈话。那位宣教士送给她一本单行本的福音书,她念了,并且一直存着这本书。她告诉她的儿子披雷曼奈德说:她并不想作一个基督徒,可是在他诞生以前的那段时期,有时候她盼望这尚未出生的孩子,将来长大可以作一个像耶稣那样的人。──《每日研经丛书》
【15.那少年人来问耶稣说:他该作什么事,纔能得永生。到底得永生是靠作什么善事吗?还是这少年人的问题有错误?(太十九章16一l7节)】
这个少年人的问题是错误的,因为他是根据犹太教的观念来求问那稣。主那稣并没有告诉他要作什么善事纔能得到永生。中文圣经在主那稣的回答加上一个错误的宇。请看17节:主那稣回答说:“你若要进入永生”,中文在这里加进一个“永”字,原文只有“生”字,即“你若要进入生”,意即“你若要生活得好,就要如此”,并非说:“你若要获得永生,或进入永生”。―― 苏佐扬《新约圣经难题》
16.马太福音二十章所记载的巳初、午正、申初、酉初是什么时候,犹太人是否和我们今天一样,一天分二十四小时,他们的计算法是否与我们相同?
(太二十章1一6节)
中文圣经的巳初、午正等是已经相当古老的说法,应改译为第几时,请看下表便明白。
中国人的老说法 我们的钟表 犹太人的说法
子夜 半夜十二时←(对照)→第六时(半夜)
丑 半夜二时 第八时(半夜)
寅 半夜四时 第十时(半夜)
卯 天亮六时 第十二时(天亮)
辰 上午八时 第二时(上午)
巳初 上午九时 第三时(上午)
巳 上午十时 第四时(上午)
午正 中午十二时 第六时(午正)
未 下午二时 第八时(下午)
申初 下午三时 第九时(下午)
申 下午四时 第十时(下午)
酉初 下午五时 第十一时(下午)
酉 下午六时 第十二时(日落)
戌 晚上八时 第二时(晚上)
亥 晚上十时 第四时(晚上)
根据此表,在看英文圣经时,如遇“第几时”的字句,便明白是我们现在的几点钟了。―― 苏佐扬《新约圣经难题》
【32 人守诫命善事能得永生么?(太十九16-22)】
答:谈到这一个问题,在马可与路加两福音书中亦有同样的记载(可十17-22,路十八18-30),「有一个人来见耶稣说,夫子,我该作甚么善事,才能得永生,耶稣对他说……你若要进入永生,就当遵守诫命。」(太十九16,17)这里「进入永生」在原文上只有「生」字()(注),就如吕振中译作「进入生命」的意思。耶稣作这样的回答,意思是若要进入有意义,有善行方面的生命,就当遵守诫命,「不可杀人,不可奸淫,不可作假见证,当孝敬父母,又当爱人如己。」等,这是关乎十条诫命中后六条之待人本分,属于行善道德方面的诫命,(参出廿12-17),却没有说以守诫命为得永生的条件。因为行善事,守诫命与得永生完全是两回事,看「那少年说,这一切我从小都遵守了,还缺少甚么呢?」(可十20,太十九20)这个作官的少年人(路十八18),从小都遵守了一切诫命,到如今跑来跪在耶稣面前,求问承受永生的事(可十17),这种渴慕的心志与谦卑的态度,实在是可佩,主也爱他(可十21),但主却是还未应许他能得着永生。由此可知行善事守诫命,是不能解决得永生问题,这个少年人想要以行善事来换取永生。乃是其思想观念上之一大错误,所以主最后只能对他说:「你若愿意作完全人,可去变卖你所有的,分给穷人,就必有财宝在天上,你还要来跟从我。」(太十九21)这种舍己为主的爱心信心生活,少年人无法接受,因为他有很多地上的产业,舍不得放下,来让穷人分享,终是仍没有得着永生,于是就变了脸色,优优愁愁的走了(太十九21,22,可十21,22)。
今日有许多也像这个少年人所犯的错误一样,总以为行点善事,做个好人,立些功劳,修好品德,作一个有道德的信徒,便可以得永生,岂不知人的本身就有罪性最根的存在,不能行善事,除神以外,没有良善(罗三19,11,23,五12,七18-20,可十18)。须知当初神给人诫命规条原是好的,本是叫人知罪勿犯(罗三20,提前一9,10),但人不能遵行而被定罪,所以我们只有悔改认罪,蒙受神的恩典,凭着耶稣宝血洁净赎罪的功劳,因着信心来接受神的生命,在祂里面成为一个新造的人,才能得着永生的盼望(罗三24,25,六22,23,弗一8,9,林后五17,约三16,17,五24)。
注:永生——太十九16,17()意生命,生涯。()意永世的,无始无终的,亘古的,无始的,永远的,无终的。()意永生(16),其单用一字()意生命(17)——李道生《新约问题总解》
【三卷符类福音对于年青富官的记载有歧异之处;如何能消除这些歧异呢?(太十九16-22)】
三卷符类福音都有记载基督和年青富官的对话;分别是马太十九16-30,马可十17-31及路加十八18-30。这三段经文记载了两人对话的详情,有些细节只见于其中一卷福音书,亦有一些细节是两卷福音书均有记载的。无论如何,当我们将三卷符类福音的资料综合起来,就可窥全豹,从而得知这段事迹所蕴含的意义;单靠其中一卷的记载,并不能了解其中的含义。由此看来,我们实在要感激三段记载之间的歧异。
司顿候斯(参Stonehouse,Synoptic Gospels,pp.95-96)作出下列统计资料:马可的记载最为详尽,有279个希腊字:马太用了270个希腊字(其中38个见于十九28,这节是马太独有的);路加只有202个。上述用字数目上的比例,颇不寻常,因为照新约圣经学者的研究结果,马可是四卷福音中最早写成的。自由派的圣经批评者所持的观念是,当某卷符类福音的记载比其他两卷为长,那么,较详尽的一段是后来写成的,是将早期的「传统」加以扩充而得的。然则,这个论调不可套用来解释年青富官这段经文。
每一位符类福音作者,在选材写书时都有自己的原则,这是令人感兴趣的课题,司顿候斯花了很多笔墨来讨论。首先是马太的原则,他的目的,显然是要向犹太人陈明:(1)耶稣已成就了旧约的预言,他的确是犹太人所盼望的弥赛亚;(2)耶稣就是那位神圣的「先知」,他亦是「教师」,作出了对神圣生命最具权威的教导(以五段互相关联的教导来陈明);(3)耶稣已成就了神向以色列所作的应许,他亦是外邦人的光,神的国将会转至外邦人身上。
至于马可,则专注于基督拯救人类的功绩,而不着意记他的口头教训;马可强调行动过于言谈。因此,马可福音的各处均可见「立时」、「即」等这样的字眼。马可所关注的,是向外邦人解释巴勒斯坦的风俗(偶然会有亚兰语的引述句);马可借用拉丁语或其概念,故此可能是为罗马人引用的。
路加的与前者不同,他强调主耶稣个人的活力,以及他关顾身旁的每一个人,包括妇女和孩子。然而,引导路加写福音书的原则,是照着研究历史的方法来记录耶稣毕生事迹,由最先前的阶段(耶稣的先驱,即施洗约翰的诞生;天使向马利亚及牧羊人的宣告;耶稣十二岁时上耶路撒冷圣殿)至最末后的事迹(在橄榄山上升天)。路加福音记录了有关耶稣的多件事情,以及扣人心弦的比喻,都是马太与马可所没有的。例如完全人,活出爱与神的恩慈,为所有信徒(包括犹太及外邦的)开启了引往新生命之路。
关于耶稣生平的记述,三卷符类福音各有增删;若我们以三卷福音书的基本原则作为基础,来理解三卷符类福音的歧异,并能融汇贯通,相信会是有益的。纵使三卷符类福音所强调的地方,是稍有不同,着重基督生平及性格的不同方面;然而,三卷符类福音都是可信的,见证了基督的生平。无论如何,我们拥有三份稍有不同的记录,我们可以将这些记录综合起来,得以全面地了解耶稣与周围人物的相处,亦知道耶稣对于他们的需求有何响应。
要比较马太、马可与路加的见证,我们需要将三者的意见组合在一起,才能了解三者所作出的特殊贡献。── 艾基斯《新约圣经难题汇编》
【年青富官的提问(太十九16-22)】
富官来到耶稣面前,他首先询问耶稣,作为没有犯诫命的信徒,他自己在神面前有何欠缺。那富官问道:「良善(路、可)的夫子,我该作什么善(太)事,才能得(太)或承受(可、路)永生?」耶稣以一条问题回答他,希望藉此启发他理解基督良善的神圣本质,并使他了解何谓良善。耶稣说:「你为什么称我是良善的(可、路),或你为什么以善事问我(太),只有一位是善的(太),除了神一位之外,再没有良善的(可、路),你若要进入永生(太),诫命你是晓得的(可、路),就当遵守(太)。」── 艾基斯《新约圣经难题汇编》
【基督挑战富官的诚恳(太十九16-22)】
那富官追问,要耶稣指出是那些诫命。「什么诫命?」(太)耶稣指出最基本的——十诫:「不可杀人,不可奸淫,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当孝敬父母,又(太)当爱人如己。」
那少年人(太)说:「这一切我从小(可、路)都遵守了,还缺少什么呢?。耶稣看着他,就爱他(可),对他说:「你还缺少一件(可、路);你若愿意作完全人,就去(太)变卖你所有的(太),分给穷人,就必有财宝在天上,你还要来跟从我。」年青人拒绝,就离开了
他听见这话,就甚忧愁(路),就忧忧愁愁的走了(太、可),因为他的产业很多(太、可),因为他很富足(路)。耶稣周围一看(可),对门徒说:「我实在告诉你们(太),财主进天国是难的(太)。有钱财的人进神的国,是何等的难哪(可、路)。」门徒希奇(可)他的话。耶稣又对他们说:「小子,倚靠钱财进神的国,是何等难哪(可)。骆驼穿过咸的眼,比财主进神的国,还容易呢。」跟从主的赏赐
门徒听见这话,就希奇得很(太、可),说:「这样谁能得救呢?」耶稣看着他们说(太、可):「这在人是不能的,在神凡事都能(太、可)。」彼得就对他说(太、可):「看哪,我们已经撇下(太、可)自己(路)所有的跟从你,将来我们要得什么呢?」耶稣说:「我实在(太)告诉你们,你们这跟从我的人(太),到复兴的时候,人子坐在他荣耀的宝座上,你们也要坐在十二个宝座上,审判以色列十二个支派(只见于马太)。」请留意,在路加二十二30下,基督重复这个应许。
接着,耶稣为今世作出应许:「人为神的国(路),为我和福音(可),撇下房屋,或妻子(路),或是弟兄、姐妹、父亲、母亲(太、可);或父母(路),儿女田地(太、可),在今世必得百倍,就是房屋、弟兄、姊妹、母亲、儿女、田地,并且要受逼迫(可),来世必得永生。然而,有许多在前的(太、可)将要在后面,在后面的将要在前。」
将三卷符类福音的记载综合起来,我们注意到三者的用字,严格来说是有所不同,但所表达的意思则一。字眼的不同,有以下例子:(1)太十九29,「凡为我名撇下的」,可十29及路十八29则作「没有不在……」(2)可十30,「百倍」,太十九29及路十八30则作「许多许多」(译按:中文和合本亦作「百倍」);(3)路十八29,「父母」,太十九 29及可十29作「父亲,母亲」。在此可能指出,太十九29的「房屋」(oikias)是众数,而路加及马可则作单数(oikian)写法。
将符类福音中记载同一事件的经文摘录在一起,使我们了解经文在用语上的不同;三者的记载或许会重复,亦有互补之处。除却抄传上的错误(叙利亚简明译本中的路加十八29,所用的字眼是'abohe;意即「父亲」,而不是指「父母」),基于上述第一及二项的用语,使我们不能肯定耶稣讲论时所用的亚兰文的字眼。然而,当我们追溯原亚兰语时,要考虑到同一个亚兰语可用不同的希腊文来翻译。正如第三项的「父母」与「父亲、母亲」;关于这个用语,在此应指出,时至今日,阿拉伯人亦习惯用「父亲」('abum)的众数('abawani)来指父母。因此,阿拉伯文表达「他的父母」,会写成'abawahu值译是「他的两位父亲」)。── 艾基斯《新约圣经难题汇编》
【太十九24】骆驼是犹太人所知道的最大型的动物。据说在城墙上有时候有两道门,大门是一切贸易乃交通工具必经之处,此外常有一道低短狭窄的小门。到了晚上大门关闭上锁以后,惟有穿过这道小门进入城内,这小门即使一个成人也很难直着身子进去。据说有时候这道小门称为『针眼』。因此耶稣在这幅图画中是说财主进天国,好像一只巨大的骆驼要穿过连一个人都难以穿过的小门那样的困难。
还有一个十分吸引人的指示,希腊文的骆驼是kame{los;希腊文论及船的锚链就是kamilos,而希腊后期的文字有一种特征,就是元音的声调失去了它们尖锐的区别,因此使得彼此的发音相近。在这种希腊文中很难区别i和e{的音调,它们的发音都是跟英文的ee差不多。因此耶稣可能是说:财主进天国好像用船上的锚索或锚链,穿过一根缝衣的针那样地困难。这的确是一幅生动的图画。──《每日研经丛书》
【财富造成一种处假的倚靠】在启示录给老底嘉教会的信中,就有一个生动的实例。老底嘉是小亚细亚最富庶的一座城市,主后六十年这座城受到地震的破坏,罗马政府愿意资助大量的金钱来修理他们破损的建筑,却为该城所拒绝,并且声称他们有足够的力量来解决自己的困难。罗马的历史家塔西图(Tacitus)说:『老底嘉从废墟中得到复兴,完全是他们自己的努力,并没有接受我们的帮助。』复活的基督听见老底嘉说:『我是富足,已经发了财,一样都不缺。』(启三17)──《每日研经丛书》
瓦蒲里(Walpole)创造了这个讽刺的警句:『每个人有他的价值。』如果一个人有钱,他很容易认为每一件东西都有它的价钱。如果他十分需要一件东西,他就可以买下来。若有甚么困难临到他身上,他能够买通一条出路。他也会认为他能够买通进入快乐的道路,离开忧伤的道路。因此他认为没有上帝他仍旧可以过日子,因为他自己能够掌握自己的生活。──《每日研经丛书》
约翰孙博士(Dr. Johnson)在参观一些富有奢华的城堡与产业之后,说了一句冷酷的评语:『这就是使人难以死去的东西。』一个人对于世上的东西太感兴趣,就很可能忘记天上的事;看得见的事使他受到过分的束缚,就会使他忘记那看不见的事──这是一种悲剧,因为『所见的是暂时的,所不见的是永远的。』(林后四18)──《每日研经丛书》
【33 骆驼穿过针的眼一语有何意义?(太十九24)】
答:耶稣说:「骆驼穿过针的眼,比财主进神的国还容易呢!」这一节上句经文,大意是形容财主进天国是很难的,骆驼与针眼可作三种不同的解释,一是从字面上了解,高大粗壮的骆驼,穿细小的针眼,表示何等的困难。二是解经家认为「骆驼」这字的原文()实际的意思是「绳索()」,因这两字原文只有一字母之差(),所以其本意即为绳索过针的眼。三是把这针指为从前耶路撒冷一处城门房边的小门,为步行者出入所用,称为针眼门,当骆驼要穿过这小门的时候,先要卸下其背上背的东西,跪下并用人力推拉帮助,才可勉强进入,但不论如何解释,这句话大概是出犹太人的俗语,就是不能的意思,含意是很明显的,门徒听了,当时已能领会其意义(太十九25,可十26)。——李道生《新约问题总解》
【马太福音第十九章:君王国度与生活为人的关系】
一、生活为人与进天国的关系
1、有疾病的难处
(1)「耶稣说完了这些话,就离开加利利,来到犹太的境界,约旦河外」(1节)——马太十八章记载主耶稣对门徒的一席话,点出人自大、绊倒人、轻看人、丢弃人和不饶恕人等毛病,然后就往前走,要紧犹太地的耶路撒冷,在那里被钉死在十字架上(参太二十18~19)。所以主耶稣此后的行程,乃是十字架的道路。
(2)「有许多人跟着祂;祂就在那里把他们治好了」(2节原文)——本节的原文并无「的病人」三个字,表示这些跟随主的人个个都是有病;若不是身体有病,便是心灵有病。跟随主行走十字架的道路,乃是人得医治的秘诀。
2、人有情欲的难处
(1)「有法利赛人试探耶稣说,人无论生命缘故,都可以休妻吗?」(3节)——法利赛人代表宗教徒。宗教徒只顾律法的字句,却忽略了律法的精意(太二十三23),因此与主耶稣的教训格格不入。他们在这里想借着摩西有关休妻的律法来试探主,好抓住祂的把柄。
(2)「耶稣回答说,那起初造人的,是造男造女」(4节)——主耶稣的答话,是要把人带回到「起初」的光景。神在起初造人的时候,又造男人又造女人(创一27,五2),神的用意是要男女结合,故婚姻是神亲自设立的。
(3)「并且说,『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联合,二人成为一体。』这经你们没有念过吗?」(5节)——上一节是藉神的创造来体会神的心意,本节是藉神的话(创二24),来证明婚姻是神所命定的并且神的命定是一男一女,而不是一男多女,或一女多男。
(4)「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两个人,乃是一体的了;所以神配合的,人不可分开」(6节)——男女二人,一经婚姻的结合,在神看,不再是两个人,乃是一个人,所以圣经记载人数,往往不将妇女计入(参太十四21,十五38)。人若有此属灵的眼光,便会看见说,离婚乃是将一个人硬生生劈开两半的行为。
(5)「法利赛人说,这样,摩西为什么吩咐给妻子休书,就可以休她呢?耶稣说,摩西是因为你们的心硬,所以许你们休妻;但起初并不是这样」(7~8节)——有几件事我们必须看见:第一,摩西所订休妻的诫命(申二十四1),并非「吩咐」,乃是准「许」;第二,摩西准许人休妻,乃因人「心硬」,并非神「起初」的心意;第三,许多时候,人因硬心而不遵从神时,神会暂时容忍活任凭他,但并非表示神喜悦如此情形;第四,一切事物应从「起初」的观点,而非既成的事实,来推断是否合乎神旨。
(6)「我告诉你们,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犯奸淫了,有人娶那被休的妇人,也是犯奸淫了」(9节)——正当的离婚,只有一种理由,就是有一方淫乱;因为淫乱在神看,是破坏合一的行为。夫妻间在神面前的合一,既已遭拆毁,故无必要去维持外表的合一。「淫乱」原文指「娼妓行为」,似乎不止是偶然的过犯,且以习以为常;「奸淫」原文指「已婚男女破坏婚姻关系的行为」。
(7)「门徒对耶稣说,人和妻子既是这样,倒不如不娶」(10节)——门徒的意思是说,结婚之后发现对方不满意,但又不能随意离婚,倒不如不结婚为妙。
(8)「耶稣说,这话不是人都能领受的;惟独赐给谁,谁才能领受」(11节)——结不结婚,并不在乎人的定意,只有那些有神特别恩赐的人(参林前七7,37,「女儿」原文是「童女」),才可以不结婚。人若无此恩赐,却勉强不结婚,恐难免发生淫乱(参林前七2,9)。
(9)「因为有生来是阉人,也有被人阉的,并有为天国的缘故自阉的;这话谁能领受,就可以领受」(12节)——有的人天生就有生理上的缺陷,有的人是被迫失去性的能力,但惟有为着天国的缘故,彻底对付自己的情欲,这等人乃是特别蒙恩的(参启十四4)。
3、人有骄傲的难处
(1)「那时有人带着小孩子来见耶稣,要耶稣给他们按手祷告;门徒就责备那些人」(13节)——「按手祷告」意即与主联合,承受主的祝福。门徒企图阻止小孩子来接受主的按手祷告,是因认为小孩子微小、幼稚、无知,不够资格领受主恩。在人的天然观念里头,满了这种尊卑、贵贱、大小的思想(雅二1~7)。信徒也常不知不觉中,有贵重这个,轻看那个的情形(林前四6)。
(2)「耶稣说,让小孩子到我这里来,不要禁止他们;因为在天国的,正是这样的人」(14节)——像小孩子「这样的人」,是指像小孩的纯真、谦卑、依赖,这是进天国的要件(太十八3)。
(3)「耶稣给他们按手,就离开那地方去了」(15节)——主乐意与谦卑的人联合并祝福他们。我们当趁着还有机会亲近主的时候,学习谦卑的功课;否则,等到祂「离开那地方去了」,就来不及了。
4、人有贪财的难处
(1)「看哪,有一个人来见耶稣说,夫子,我该作什么善事,才能得永生?」(16节原文)——这一个人是一个少年财主(22节);「得永生」在马太福音里,是指进入天国并生活于其中。这个少年财主以为行善是进入天国的惟一条件,故有此问。
(2)「耶稣对他说,你为什么以善事问我呢?只有一位是善的」(17节)——主这话的意思是说,坏树不能结好果子(太七18),只有善人才能发出善来(太十二35);而惟有神是善的,世人不可能凭其邪恶的本性,行出善事进入天国。
(3)「你若要进入生命,就当遵守诫命。他说,什么诫命?耶稣说,就是不可杀人、不可奸淫、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当孝敬父母,又当爱人如己」(17~19节原文)——这些诫命是旧约律法中对于人的条例(出二十12~16;利十九18)。神当初颁布这些诫命的用意,乃是要人在遵行之中领会两件事:第一,诫命表明神爱的心和圣洁的性情;第二,因人不可能完全遵行诫命,从而认识自己的败坏,并求告神。主耶稣在这里向那少年财主提起这些诫命,目的也是要让他了解,他凭自己是不可能完全遵守诫命的。
(4)「那少年人说,这一切我都遵守了;还缺少什么呢?」(20节)——可惜这少年人并没有看见自己的无能,以为一切都已遵守了,其实他顶多只在字句外表上遵守诫命,却在精神内涵上免不了违犯诫命。
(5)「耶稣说,你若愿意作完全人,可去变卖你所有的,分给穷人,就必有财宝在天上,你还要来跟从我」(21节)——主在此提出最厉害的要求,以显明认得不完全。本节的含意如下:第一,即使人遵行一切诫命,在主看仍是不完全;第二,人的「有」常成为人蒙恩的拦阻,故要变卖「所有的」;第三,你不能把所有的分给别人,就证明你并不「爱人如己」;第四,你现在所有的,不过是地上的,你在天上一无所有;第五,即使你将所有的分给人,在你的心里仍可能他只有穷人而没有主(太二十六11),故还要来跟从主,亦即爱主过于爱一切(太十37~38)。
(6)「那少年人听见这话,就忧忧愁愁的走了,因为他的产业很多」(22节)——那少年人所以会忧忧愁愁的走了,是因为他发现属地和属天,属世和属灵并不能两全其美,除非放弃其中的一方,就不能得着另一方;可惜他竟拣选了属地和属世的一方,乃因他的产业很多。这话也证明,人越多财就越贪财。这种情形,也可应用在属灵的事上,人若在主之外注重属灵的产业,例如口才、知识、恩赐,就会引来忧愁的后果。
(7)「耶稣对门徒说,我实在告诉你们,财主进天国是难的。我又告诉你们,骆驼穿过针的眼,比财主进神的国还容易呢?」(23~24节)——「财主」的定意是,在主之外有所拥有,不肯为着主的缘故,舍己、失丧魂的享受(太十六24~25)的儿女。这种人要进天国,比骆驼穿过针的眼还难。骆驼顶大,针眼顶小,除非应用十字架的原则,就是舍己、把己烧成灰,化为乌有,如此才能穿过去。
(8)「门徒听见这话,就稀奇得很,说,这样谁能得救呢?耶稣看着他们说,在人这是不能的;在神凡事都能」(25~26节)——这是本段经文的结论:人要进入天国并活在其中,不止那少年财主觉得不能,门徒也觉得不能,连主耶稣也印证说,在人这是不能的。人不能凭着自己进入天国,但是神能将人所不能的,转变为可能,因为在神凡事都能。神的方法是将祂自己给人,在人里面加力,使人也凡事都能(腓四13)。
二、生活为人与得国度奖赏的关系
1、国度的奖赏在于人的撇下
(1)「彼得就对祂说,看哪,我们已经撇下所有的跟从你,将来我们呀得什么呢?」(27节)——彼得的意思是说,我们在今天既已有所撇下,就应当在将来有所得着,这样才算合理。其实他并没有看到,他之能够撇下所有的来跟从主,乃是神使然的。
(2)「耶稣说,我实在告诉你们,你们这跟从我的人,到复兴的时候,人子坐在祂荣耀的宝座上,你们也要坐在十二个宝座上,审判以色列十二个支派」(28节)——「复兴的时候」是指当主再来,带进千年国度,万物复兴的时候(徒三21);那时,主要坐在宝座上作王(启十一15),并有复数的宝座赐给跟从祂的得胜者,其中包括十二使徒,他们要审判以色列民并万民(启二十4)。主耶稣这段答话,表明神既是公义的,决不会漠视我们撇下所有的来跟从主的举动,必定有所奖赏。我们得以进入天国,是在乎神的恩典(弗二8);而我们能得着国度的奖赏,是在乎人的行为(启二十二12)。
(3)「凡为我的名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姐妹、父亲、母亲、儿女、田地的,必要得着百倍,并且承受永生」(29节)——「得着百倍」是指在今世就能得着丰满的享受和喜乐(可十30);「承受永生」是指在来世得着永远生命的福乐(路十八30)。这些都是国度的奖赏。
2、国度的奖赏有先后之别
(1)「然而有许多在前的将要在后」(30节)——「然而」一词乃是对彼得自满于目前光景(27节)的警告。人若将为主摆上的引为炫耀自夸,就必落到「在后」;即便你没有骄傲的灵,但若松懈而未竭力奔跑(参腓三13~14;来十二1),仍将会落后。
(2)「在后的将要在前」(30节)——前句是警告;本句是鼓励。为着得国度的奖赏,我们都当尽力奔跑(林前九24),把自己当跑的路都跑尽了(提后四7),就有可能成为「在前」的。我们的本分是跑,而判断在前或在后,乃在于主。
── 黄迦勒《查经辑要》
【跟从耶稣】
在前的将要在后,在后的将要在前
一、人不可休妻
1.人要与妻子联合,二人成为一体
2.神配合的
3.人不可分开
二、在天国的,正是小孩子
1.店小孩子到来见耶稣
2.门徒责备他们
3.耶稣给他们按手祷告
三、少年财主忧忧愁愁的走了
1.可去变卖你所有的
2.还要来跟从我
3.他选择了他的产业
── Chih-Hsin Chang《An Outline of The New Testa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