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乐与审判(廿二1-10)
本章的一至十四节并不是一个比喻,而是两个;如果我们把它们分开来看,可能更容易和较全面的把握住其意义。
这里所提到的事件,完全按照犹太人的习俗。每当一次大筵席,譬如像婚筵的请帖发出去的时候,并不注明时间;而当每一件事都准备就绪,仆人就要出去召唤客人们前来赴席。所以在这个比喻中,王早已经把请帖送出去,直到万事齐备、发出最后召唤的时候,却受到侮辱性的拒绝。这个比喻有两种意义:
(一)它具有一种纯粹局部的意义。即把凶恶园户比喻中所提到的,对犹太人作再一次的控告。那已经接受邀请,到了时候却不肯前来的,是代表犹太人。千百年来他们曾接受 神的邀请成为祂的选民,可是当 神的儿子来到世界,这些受邀请来跟随祂,接受祂的人,却藐视、弃绝了 神的邀请,结果 神的邀请转向在小径和大道的人们;即向罪人和外邦人,那些从未想到进入天国的人竟会得到进入天国的邀请。
按照福音书的作者所看到的,拒绝的结果是极其可怕的。在这个比喻中,有一节经文希奇地超出了规范;它的超出规范,是因为它并不是耶稣所说的那原初比喻中的一部分,而是福音书的作者所加上的评语或批注。就是第七节述及王怎样差遣他的军队攻打拒受邀请的人,并且烧毁他们的城市。
把军队和烧毁城市的这一段插进来,紧接着一个婚筵的邀请,初看起来似乎完全超出了范围。可是请我们不要忘记,马太在写这本福音的时候,约在主后八十至九十年之间。在耶稣真实的生活与写作这本福音书中间的一段时期,究竟发生了甚么事呢?答案乃是:罗马军队毁灭了耶路撒冷;在主后七十年耶路撒冷的确是被毁灭了,圣殿被劫掠、焚烧,整个城市中一块块的石头都被拆毁,好像犁头掘遍了各处。这灾难完全临到了那些在 神的儿子来到之时不肯承认祂的人身上。
福音书的作者加上这可怕之事的批注,因为它的确临到那不随从基督之道的百姓们身上。如果犹太人接受了基督的道路,行走在慈爱、谦卑和牺牲之中,他们就不会成为如此背叛敌对的百姓,当罗马不能再忍受他们的政治阴谋时,终于最后触动了罗马愤怒的报复。
(二)可是这个比喻也同样有许多广义的教训
(甲)它告诉我们 神的邀请是一个欢乐筵席,就像婚筵那样地欢乐。 神是邀请我们到喜乐的境地。如果把基督教当作是悲观地放弃凡带给人生欢笑,阳光以及快乐的,就完全是弄错了。基督徒所受的邀请是喜乐的邀请,他若错过了这个邀请,也就是错过了喜乐。
(乙)它提醒我们使人听不见基督邀请的那些事情本身,一定是坏事。一个人去巡视他的产业,另一个人去做生意,他们并没有荒宴醉酒,或从事不道德的冒险。他们是为了本身极好的工作,有效率地管理他们的生意而出去。一个人很容易忙碌于现时的事,而忘记了永恒的事;被看得见的东西占据得太多,而忘记了那看不见的、听不见的世界的召唤,以致不能够接受基督柔和的邀请。人生的悲剧常是那次好的拦阻了那上好的,那些本身原是好的拦阻了那上好的福份。一个人可能忙于谋生,而忘记要怎样生活,他也可能忙于人生的管理与组织,而忘却生命的本身。
(丙)它提醒我们基督叫我们考虑的请求,与其说是可能受的惩罚,还不如说是如果我们不采纳祂的道路就会错失的良机。那没有来的人是受了惩罚,可是也他们真正的悲剧是失去婚筵的喜乐。我们若拒绝了耶稣的邀请,有一天我们所感到最大的痛苦,并不在于那些使我们受苦的事,而是在于了解我们自己欺骗自己,失去了那宝贵的东西。
(丁)最后它提醒我们, 神对于我们的邀请,是恩典的邀请。那从小径大道上聚集而来的人们,并没有权利向王提出任何的要求;被邀请来参加婚宴,简直就是他们从来也想不到的一件事,他们本不配高攀。这邀请临到他们身上,祇是由于王伸开的膀臂,开朗的心,宽宏的厚量。发出请帖的是恩典,召聚人进来的也是恩典。
王的检查(廿二11-14)
这是第二个比喻;虽把它看作是第二个比喻,可是它与前一个比喻既有密切的连续,也有扩大的作用。这是一位客人参加一个王室的婚宴,却没有穿上礼服的故事。
这比喻中最有趣味的,是我们可以在其中看见耶稣用一个祂的听众早已熟知的故事,按照祂自己的方式来使用它。拉比们有两则关于王与礼服的故事:第一个故事是说,有一位王请他的客人去参加筵席,并没有告诉他们正确的日期和时间,却吩咐他们要洗澡抹油,穿好衣服,等召唤一来,他们就可以赴席。聪明的人马上就作准备,并且穿上了衣服,在王宫的门口等候,因为他们相信在王宫里的筵席可能准备得极其迅速,还来不及警告就已就绪。那愚拙的人以为王要花费许多时间从事必要的准备,他们要看到一切准备就绪以后,再开始穿上他们的礼服、抹油、修饰等等。于是泥水匠回去弄他的石灰,陶匠去弄他的陶土,铁匠回到他的熔炉,漂布的回到他的染坊,继续他们的工作。筵席的通知在他们毫无戒备之下,突然地来到。聪明的人已经作了一切赴宴的准备,王与他们同席并在一起吃喝快乐。可是那些还没的穿上礼服的人,祇好又悲伤又饥饿地站在外面,眼看着他们的快乐失去了。拉比们的这个比喻论到准备接受 神召唤的责任,而礼服代表必要的准备。
拉比们第二则比喻是论到一位王,怎样把尊贵的袍子交托仆人。那聪明的拿了袍子小心地保存起来,使它们一直保持着原来的美丽。愚拙的穿了袍子去做工,使袍子沾满了泥土和污秽。到了王下令把袍子送回去的那一天,聪明的奉上鲜艳清洁的袍子,王把袍子收藏在他的宝库里,打发他们平安的回去。愚拙的奉上沾满了污秽与尘土的袍子,王吩咐要把袍子拿给漂布的人弄干净,愚拙的仆人应当下在监里。这个比喻教导我们,人必须把灵魂原有的纯洁交还给 神;凡是将污秽的灵魂交给 神的,必要被定罪。
耶稣在讲这个故事的时候,祂的心目中一定有这两个比喻。那么耶稣在这个故事之中,有些甚么教训?这个比喻有一个地区性而暂时的教训,也有一个普遍性与永久的教训:
(一)地区的教训乃是:耶稣刚才说王为使祂的宴席有宾客起见,差祂的使者到大街小巷去把所有的人都请进来。这是敞开之门的比喻,论到外邦人与罪人都将一同进来。这个比喻有一种必要的平衡。这门的确是向所有的人敞开,可是他们来的时候,一定要带着相应于他们所蒙的爱的样式进来。恩典不仅是一件礼物,恩典也是极大的责任。人不能继续过着他遇见耶稣基督以前所过的生活,他一定要穿上新的纯全、新的圣洁、新的良善所做成的衣服。门是敞开着的,可是门的敞开,并不是为让罪人依然如故,却要使他成为圣人。
(二)这个比喻中也有一个永久性的教训。一个人做一件事的方式,表明他的精神。如果我们去拜访一位朋友的家,我们不会穿上在造船厂或花园中工作所穿的衣服。我们知道朋友对我们的衣服并不在意,我们并不是要去表演,祇是为了表示对于朋友尊敬,到他家里去的时候,必尽量穿得清洁整齐。我们到朋友那里去的准备,就是我们在外表上的表现,表明我们对朋友的喜爱与尊敬。在 神的家里也是如此。这个比喻跟我们上教堂穿甚么衣服,并没有关系,而与我们进入 神居所的心灵大有关系。当然到教会去决不是参加时装表演,但是有一种礼服是属于心灵、心思和灵魂,即盼望的礼服,谦卑悔改的礼服,信心的礼服,虔敬的礼服。若是没有这些礼服,我们最好不去接近 神。我们到 神的家里去,竟常常丝毫也未作准备。如果有人来到教会,先做一些祷告、一些思想和一些自我检讨再来崇拜,这样的崇拜才是真正的崇拜,在这样的崇拜之中,一定会使人的灵魂,教会的生命与世界的情势有彻底的变更。
人与 神的权利(廿二15-22)
我们已经看到,迄此,耶稣一直是在进攻。祂曾经讲到三个比喻,很清楚地指着正统派的犹太领袖。在两个儿子的比喻中(太廿一28-32),犹太的领袖充当不遵行父亲旨意的儿子。在凶恶园户的比喻中(太廿一33-46),他们是凶恶的园户。在君王筵席的比喻中(太廿二1-14),他们是拒绝邀请因而被定罪的客人。
现在我们看见犹太的领袖开始了他们的还击,他们用小心计划过的问题来攻击耶稣。他们在众目睽睽之下提出这些问题,目的是要使耶稣因自己的话,在公众面前丢脸。法利赛人在此地的问题,的确是相当狡猾。巴勒斯坦是一个被征服的国家,犹太是罗马帝国的属民,这问题乃是:‘付税给罗马合法不合法?’
罗马政府当时征收三种税,一种是地税,人必须向政府缴纳出产中十分之一的谷物,以及五分之一的油与酒。这笔税一部分可付实物,一部分付以相等的金钱。另一种是收入税,就是各人收入的百分之一。另有人头税,每一个十四岁至六十五岁的男子,十二岁至六十五岁的女子,必须付人头税。金额是一个第那流,这就是耶稣所说的上税的钱──相当于四个便士,比当时一个劳工一日的工价多一点。在此地所问到的税是人头税。
法利赛人所提的问题,是要把耶稣放在进退两难的境地。如果祂说付税不合法,马上就可以报告罗马政府的官长,说祂是一个煽动分子,自然会使祂实时被逮捕。如果他说付税是合法的,就会使祂在许多百姓面前丢脸,因为他们憎恨纳税。不但像普通人那样对纳税反感,而且更为了宗教方面的原因。犹太人认为 神是他们惟一的君王;他们的国家是神权政体的国家,付税给地上的君王,等于就是承认他的王权,也就是侮辱了 神。因此有些比较狂热的犹太人,坚持凡是付税给任何异国的君王,根本就是一种错误。所以那发问的人认为,不论耶稣用甚么方式来回答,都会把祂自己陷在困难之中。
这攻击的严重性可以从法利赛人与希律党人联合的行动上看出来,因为这两个团体通常互相敌对得很厉害。法利赛人是至高的正统派,他们不愿付税金给异国的君王,认为这就是侵犯了 神的神圣的权利。希律党属于加利利王希律的团体,他的权柄是罗马所赋予,当然要与执政当局合作无间。法利赛人与希律党能够连手实在奇怪。他们的区别,由于共同恨恶耶稣,想把祂除灭,而暂时忘记。凡是坚持自己的道路的人,不论是谁,一定会恨恶耶稣。
这付税的问题不仅有历史性的兴趣。马太福音是在主后八十至九十年间写的,圣殿已在主后七十年被毁。当圣殿存在的时候,每一个犹太人必须付半舍客勒的圣殿税。圣殿毁灭以后,罗马政府下令把圣殿税交给罗马的加比多得犹皮得神庙,这显然是犹太人难于忍受的规定。付税的事的确是耶稣时代的难题,而它在初期的教会中仍是个真正的难题。
但耶稣是有智慧的。祂要求拿一个银钱来看,上面有皇帝的头像。古代的货币乃是王权的标记,每当一位君王即位,他就铸造自己的货币,即使一位觊觎王位者也会以铸造货币来显示其王权的真实。凡是有王的肖像在上面的货币,便是王的财产。耶稣问银钱上面是谁的像?答案是该撒的像,耶稣说:‘这样,该撒的物当归给该撒, 神的物当归给 神。’
耶稣以祂无比的智慧从不定规律法和规条,因此祂的教训是没有时间性的,永远也不会过时。祂总是留下原则。祂在这里定了一个极伟大极重要的原则。
每一位作基督徒的人都有双重的公民藉,他是他所生存的世界中某一国家的公民,他对他的国家有许多责任。他应对稳定的政府保护他免受不法之徒的搅扰负有责任,他对国家中许多公共的服务负有责任。举一个最简单的例子:很少有人能够有足够的财富自行设置一套灯光系统,或卫生系统,或自来水系统,这些都是公共服务。在一个注重人民福利的国家中,百姓们对国家的责任更是不胜其数──教育、医药服务、对失业者与老年人的安置等。在这一切方面他都欠一笔债。因为基督徒是一个有信誉的人,他必须是一个有责任感的国民;若不能作一个良好的公民,就不能尽基督徒的本份。基督徒若不肯在国家的行政管理方面负起他们的责任,这件工作就会落在自私自利的党派与非基督徒的手中,这个国家或事业就会遭遇到说不尽的难处。基督徒既从该撒的统治中得权利,他也应当有回报该撒的责任。
但基督徒也是天国的公民。基督徒对 神的责任,是在良心、宗教、原则等方面。也许这两种公民的身份可以不发生冲突;实际上也没有冲突的必要。可是当基督徒相信某种事情是 神的旨意,他就必须要去做;他若知某种事是违背 神的旨意,他就必须加以阻挡,不能在其中有份。耶稣并没有说这两种责任之间的界限是在甚么地方;人祇有用自己的良心把它试验出来。一位真正的基督徒,在他自己的国家中一位好国民,同时他也是天国中的好子民;这就是耶稣在此地所定的永久性的真理。基督徒既不可在 神面前失职,也不可在人面前失职。他应像彼得所说的那样:‘敬畏 神,尊敬君王。’(彼前二17)
活人的 神(廿二23-33)
法利赛人对耶稣的反击失败以后,撒都该人接续了这场争战。
撒都该人的数目并不太多,但他们却是富有的贵族与统治阶段。大祭司都是撒都该人,在政治上他们是属于通敌派,祇要可以保存他们自己的权利,他们很愿意跟罗马政府合作。在思想方面,他们很愿意接受希腊的观念。在犹太人的信仰上,他们是传统统派。他们不肯接受口传或文士的律法,这原是法利赛人看为无比重要的事。他们惟一愿意接受的圣经,就是摩西五经,即旧约的头五卷书。他们根本不承认先知书或诗歌为圣经。他们与法利赛人特别不一致的,就是他们完全否认死后的生命,这原是法利赛人所坚信的,其至定规说,若有人否认死人复活,就要与 神隔绝。
撒都该人坚持在摩西五经中不能够找到死后生命的学说,法利赛人认为可以找到。查考法利赛人所引用的经节,是一件很有趣的事。他们引证民数记十八章廿八节所说:‘将所献给耶和华的举祭,归给祭司亚伦。’这是一个永久性的条例,动词是用现在式,因此亚伦迄今仍然活着!他们引证申命记卅一章十六节‘这百姓要起来。’尤其使人不能信服的,是那一节继续说:‘在他们所要去的地上,在那地的人中,随从外邦神……。’他们引证申命记卅三章卅九节:‘我使人死,我使人活。’除了摩西五经,他们还引证以赛亚书廿六章十九节:‘死人要复。’他们引证雅歌七章九节说:‘流入睡觉人的嘴中。’法利赛人的引证并不是句句可以使人信服,因为在摩西五经中,对于死人复活的事,并没有人曾提出真正的辩护。
法利赛人把身体的复活看为十分确定,他们还讨论到一些深奥琐碎的问题:人复活时是穿衣服还是不穿衣服?如果穿衣服的话,是穿他死时的衣服,还是穿其它的衣服?他们用撒母耳记上廿八14(交鬼的妇人因扫罗的请求把撒母耳的灵招招上来),证明人死后保持他在世上的外貌。他们甚至辩论复活的人,仍旧带着他们死时所有的残疾,否则就不会是同一个人。所有的犹太人都要在圣地巴勒勒斯坦复活,所以他们说地底下有许多洞穴,当一个犹太人在异国埋葬以后,他的身体会从这些洞穴中滚回到巴勒斯坦去。可见法利赛人认为人身体复活是最重要的学说,撒都该人却绝对否认它。
撒都该人提出了一个问题,他们以为可以藉此使得身体复活的学说推翻。有一种犹太人的风俗,称作利未拉特婚姻(Levirate Marriage)。它到底实行到甚么程度,尚无法知晓。如果一个男人死后无子,他的兄弟就有责任娶这个寡妇为其兄弟生子;这孩子律法上算为死者的孩子。如果这个人不肯娶寡嫂为妻,他们必须一同到长老面前,女子要脱下男人的鞋,吐唾沫在他的脸上并且咒诅他。从此这男人便有一个拒绝的羞辱(申廿五5-10)。撒都该人引证了一个利未拉特婚姻的例子,七位兄弟连续共同娶一位女子为妻,都没有为他兄弟生子,请问:‘复活的时候,这多次结婚的女子是谁的妻子呢?’这的确是一个击中要害的问题。
耶稣以一条原则开始──整个的问题产生于一个基本的错误,以属世来思想属天的事情,以有时间限制来思想永恒。耶稣的回答是说,凡是读圣经的人一定会看出这个问题是文不对题的,因为在天上并不是这世界的继续,一定会有一种崭新而更伟大的关系,远超乎肉身的受时间限制的关系。
然后耶稣接下去,完全推翻了撒都该人的立场。耶稣向来认为在摩西五经中,没有可以证明死人复活的道理。那么,在摩西五经中, 神最普通的称呼是甚么?‘亚伯接罕的 神,以撒的 神,雅各的 神。’ 神不能够成为死人或朽坏尸体的 神,永活的 神必定是永活之人的 神。撒都该人的诡计破碎了,耶稣做了一件最有智慧的拉比们从未做过的事,祂依据圣经本身驳倒了撒都该人,把他们打败,并且向他们说明死后确有生命,祇不过这种生命不能按世上的事来想象。众人惊异于祂的辩才,即使法利赛人也不能不为祂喝采。
对 神和人的责任(廿二34-40)
按照马太的记载,这文士的问题似乎是出于法利赛党的反击,但马可却不一样,马可论及这段故事(可十二28-34),说文士并不是想要用这个问题来抓耶稣的把柄,而是为了感谢耶稣驳倒了撒都该人,和显示耶稣能够回答得多么完全。那段经文的结尾,说明文士与耶稣之间十分意气相投。
我们可以说耶稣在此地给宗教定下了完整的定义:
(一)宗教是在于爱 神。耶稣所引证的经节是申命记六章五节,这节经文是示马(Shema)中的一部分;示马乃是犹太教中最基本、最重要的信条,是每一次犹太人聚会的起始,以及每一个犹太儿童所要背诵的第一段经文。它表示我们对 神必须奉献完全的爱,这爱是辖制我们情感而又指引我们的思想,是我们行动的动力之一。所有的宗教都是由完全把生命交付给 神的爱开始。
(二)耶稣所引证的第二条诫命是从利未记十九章十八节而来。我们对 神的爱,必然产生对人的爱。人证明他爱 神惟一的方法是藉着爱他的同胞。但要注意这诫命的次序是:先爱 神,其次再爱人。惟有当我们爱 神的时候,人才会变得可爱。圣经中的教训并不是把人当作是一堆化学元素,也不是禽兽中的一部分,人是照 神的形像造的(创一26-27)。就是为了这个原因,人才是可爱的。一切民主真正的基础,实际上就是 神的爱;拿走了 神的爱,我们就会像那未受教的人那样对人发怒,像那不求进步的人感到悲观,像机械头脑对人无情。对人之爱的基础,完全在于 神之爱。
真正的宗教就是爱 神,并且爱 神照祂自己的形像所造的人;而这爱 神与爱人,不要出于一种模糊的情感主义,而是将自己完全奉献给 神,实行服事人所产生。
新的眼界(廿二41-46)
对我们来说这段经文可能是耶稣所说的、最难解的一部分,但也可以说这是祂最重要的宣称。虽然在初看的时候,我们并不能完全把握其中的意义,我们还是能够看到围绕在其间的敬畏,惊奇与神秘的气氛。
我们曾经一次又一次地看到,耶稣不准祂的跟随者宣扬祂为弥赛亚,直到祂教导他们弥赛亚的意义为止;因为他们对于弥赛亚的观念,一定要有完全彻底的改变。
弥赛亚最普通的称呼就是大卫的子孙。在其中蕴藏着一个盼望,即有一天从大卫的后裔中要兴起一位君王,他要除灭以色列人的仇敌,带领百姓们征服所有的国家。通常人是以国家主义、政治家、军事家、权力与荣耀的方式来想象弥赛亚。这里是耶稣要改变那种观念的另一个尝试。
耶稣问法利赛人,他们认为弥赛亚是谁的子孙?正如祂豫计的,他们的回答是:‘大卫的子孙。’然后耶稣引证诗篇一一○篇一节:‘主对我主说:你坐在我的右边。’大家都认为那是一句关于弥赛亚的经文,其中第一个主是耶和华 神,第二个主就是弥赛亚,也就是说大卫称弥赛亚为主。可是弥赛亚若是大卫的子孙,大卫怎么会称他自己的子孙为主呢?这怎么可能呢?
这番辩论最显明的结果,就是称弥赛亚是大卫的子孙是不妥当的。祂不是大卫的子孙,祂是大卫的主。耶稣医治瞎子的时候,他们称祂大卫的子孙(太二十30);祂进入耶路撒冷,众人向祂欢呼,称祂为大卫的子孙(太廿一9)。耶稣在这里是说:‘认为弥赛亚是大卫的子孙是不够的,把祂当作是大卫后裔中的一位君王、一位属世的征服者与军队的统领是不够的,一定还要超过这个范围,因为弥赛亚是大卫的主。’
耶稣这番话是甚么意思呢?祂所说的祇有一个意思,就是对于祂惟一真正的称号,乃是 神的儿子。大卫的子孙并不是一个合宜的称呼,祇有 神的儿子方为恰当。而且若是如此,弥赛亚并不是像大卫一样作一个征服者,而是表示 神那牺牲的爱。因此,耶稣在此地作了一个最重要的自称:祂来,并不是大卫军事胜利的重演,作为世上的征服者;祂是 神的儿子,要在十字架上彰显 神的爱。
在那一天,怨怕很少会有人完全了解耶稣这番话的意思;可是当耶稣这样说的时候,他们中间最顽固的人也会在永远的奥秘面前颤抖。他们会以恐惧与不安的感觉,认为他们听到了 神的声音;他们在一剎那之间,从耶稣的身上看见了 神的面貌。──《每日研经丛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