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亏的良心所带来的祝福
我们不知古实是谁,却知道以色列王扫罗为便雅悯人(撒上 9:1>撒上九1),常有许多便雅悯人在他身旁侍立(撒上 22:7>撒上二十二7);亦知道他被谗言煽动,要对付大卫(撒上 24:9>撒上二十四9,撒上 26:19>二十六19)。类似如撒母耳记上十八章18至24节记载之情景,足以让这世上众多的‘古实’有机可乘,以谗言激发扫罗对大卫产生无理性的畏惧。然而大卫深知有关他对扫罗不忠的指控尽皆不实,即使站在神的审判宝座前(6、7、10-13节),他亦可问心无愧(8节下、9节)。这数节亦是全篇的中心点,召唤神的子民,务要保守自己良心无亏(徒 24:16>徒二十四16;来 13:18>来十三18;彼前 3:16>彼前三16)。
(1-2节)向神祷告,寻求保护
(3-5节)罪及其报应
(6-8节上)公义的神
(8上-9节)无亏的良心
(10-13节)公义的神
(14-16节)罪及其报应
(17节)感恩及赞美
本篇的行文环绕一个熟悉的主题:祷告化解危机并产生对神的赞美。第3至5节和14至16节表明,罪与其报应相连。大卫此刻愿意面对最严格的公义审判。罪本身就仿如有意志的回力刀,叫人自食其果(14-16节)。然而罪的报应之所以会归回犯罪者头上,全仰赖那位公义(6-8节上)及向恶人发怒(10-13节)的神。祂恒久不变,随时预备向不悔改的人施行刑罚;而各人亦终有一天要站在祂面前接受审判。深切认识罪的大卫在这样一位神面前力陈自己无罪:这就是无亏的良心和所带来的祝福。
第1-2节 向神祷告,寻求保护
‘投靠’:拯救尚未出现(17节),但神的保护却是眼前的事实。‘一切追赶我的人’(1节)于第2节变为单数(直译:‘恐怕他’),意指大卫虽有众多仇敌,但主要的却是一位,正如本篇标题所示。
第3-5节 罪及其报应:大卫的见证
‘交好’(4节):受友好条约所约束的。非但没有还以颜色,大卫更曾以善报恶(参太 5:43-48>太五43-48;罗 12:17-21>罗十二17-21)。在扫罗王图杀大卫多年后,大卫仍为他奏琴驱魔,并数度效忠服侍他(撒上 18:10-13>撒上十八10-13,撒上19:9>十九9,撒上20:1>二十1,撒上24:10>二十四10、撒上24:17>17,撒上26:18>二十六18、撒上26:23>23)。‘使我的荣耀归于灰尘’(5节)即公开破坏我的名声。
第6-8节 上公义的神:最后审判
‘众民的会’意指最后的审判。尽管今天神或许会因着祂的慈爱暂时宽容罪恶,但到那日祂必追讨。然而大卫对自己的清白无罪充满信心,甚至要求神现在便施行审判!
第8上-9节 在神面前常存无亏的良心 ‘公义’(8节)并非指全然无罪、无可指摘,而是指在某项指控上是清白的。‘心中的纯正’(8节)指大卫的公义并非单单墨守成规,而是全人的趋向。参‘心肠肺腑’(9节):包括思想、意念、感受和反应。
第10-13节 公义的神:拯救者及审判者
神是我的盾牌,是我的保护者。‘回头’(12节),即悔改。尽管面对这样公义的神(9,11节),悔改使人免去审判。
第14-16节 罪及其报应:必应关系
第14节以‘试看!’开始,表明罪和报应是因果定律,绝无例外。
第17节 预先感恩与赞美
无亏的良心使大卫对前景充满信心。
附注
标题:‘流离歌’,参导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