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一1 (大衛的詩,交與伶長。)眷顧貧窮的有福了!他遭難的日子,耶和華必搭救他。
「眷顧貧窮的有福了!」,並不是說眷顧貧窮的,他眷顧的原因就是遭難的日子耶和華會搭救他。我們看這些經文,都不要看成是一種功利的對應:我做這個,所以有這個福氣;做那個,所以有那樣的禍。
聖經上常常有這樣的句子,我們也承認這句子的真實,是神的話,不過要全面的來看,不是做了這些可以免禍患、得到好處,而是我們先白白免了禍患、得了好處,而心被恩感的來做這些。
我們不是要用一個行為來換取到一個還沒有得到的好處,而是我們已經得到了好處,於是就有良善的行為。總是先得到主的恩典,我們有一個反應;我們蒙神的恩典,祂這麼眷顧我們,所以我們也眷顧貧窮的人。這是有福的,神會保守、恩待我們,我們總相信神會恩待我們。
對,眷顧貧窮的人也會遭難;對,眷顧貧窮的人甚至會死亡,但不管他遭遇多少患難,耶和華一定會搭救,最少搭救他的靈魂。
四十一2 耶和華必保全他,使他存活;他必在地上享福。求你不要把他交給仇敵,遂其所願。
耶和華使我們存活,是肉身活在現在地上,不是活在天上,而且是在享福。當然是在地如在天、甚至在監牢如在天的那種享福。我們求神不要把我們交給仇敵,肉身交了,靈魂不要交,也就是讓我們始終純潔、善良、信靠主。
四十一3 他病重在榻,耶和華必扶持他;他在病中,你必給他鋪床。
這非常生動,上帝給我們鋪床,上帝使我們在患難中經歷祂的真實。
四十一4 我曾說:耶和華啊,求你憐恤我,醫治我!因為我得罪了你。
這「因為我得罪了你」和第1節,「眷顧貧窮的有福了!他遭難的日子,耶和華必搭救他。」應該是一樣。1-3節在講一般的狀況,是描述、客觀的來敘述。第4節作者把這一般的敘述用在他自己身上,所以那眷顧貧窮的人就是我。
我們即使眷顧貧窮,有最好、最良善的行為,我們仍然承認我們是罪人,我們得罪了上帝、我們不足。這需要上帝的光照,上帝沒有光照,我們們真會非常的自滿;上帝沒有光照,甚至不繼續光照,我們義人也會自滿,因為他實在活出了很多良善的地方,而且遠遠勝過其他人。但在上帝的光照中,他知道兩件事,第一,他所有的良善來自上帝,所以他要把榮耀歸給上帝。第二,照他的本相,他是需要神憐憫、是邪惡的、得罪了上帝,他眷顧再多的貧窮人,不能贖他自己一點的罪;眷顧再多的貧窮人,也是靠著主來眷顧的;眷顧再多的貧窮人,仍然有非常多的虧欠。願我們有這樣的謙卑,不是自虐,也不是打擊自己的士氣,而是我們知道自己的本相、知道上帝的恩典。
四十一5 我的仇敵用惡言議論我說:他幾時死,他的名才滅亡呢﹖
這仇敵不僅希望他死,還希望他的名字滅亡,他的善行、義行不要被人紀念。惡人總是要消滅義人,而且要消滅他所有的影響。
四十一6-9 6他來看我就說假話;他心存奸惡,走到外邊才說出來。7一切恨我的,都交頭接耳地議論我;他們設計要害我。8他們說:有怪病貼在他身上;他已躺臥,必不能再起來。9連我知己的朋友,我所倚靠、吃過我飯的也用腳踢我。
新約約翰福音13:18引用這句話,「與我同桌吃飯的用腳踢我」在耶穌身上。也要小心用,因為耶穌本身沒有罪惡,但耶穌良善的層面的確被人傷害,祂的門徒和自己的百姓都不接受祂。
就算罪惡的層面也可以用在耶穌身上,因為耶穌是代人受罪,祂背負我們的罪惡和過犯。對作者大衛而言,他生活中的確有信靠上帝的時候,那些來看他的人,其實是心存奸惡。
四十一10-12 10耶和華啊,求你憐恤我,使我起來,好報復他們! 11因我的仇敵不得向我誇勝,我從此便知道你喜愛我。12你因我純正就扶持我,使我永遠站在你的面前。
我們求神憐恤。這裡說「好報復他們」,我們沒有報復的心,但在舊約的確有這樣的字眼。從新約來瞭解,就是我們沒有自義的報復,這裡講的擊打惡人,是預表了神永遠的報復,但我們自己不能報復,「申冤在我,我必報應」,耶和華會報應。
在生活中,我們總是希望上帝的公義能執行、彰顯,也就是我們一切是看著上帝,希望上帝的榮耀彰顯,而不是報應、報復某一個人;使那犯罪的人身上也顯出上帝公義的報應,我們自己對人不應該有私怨的。
「因我的仇敵不得向我誇勝,我從此便知道你喜愛我」,神使我得直,使我在今日的事上就顯出我的得勝,因為我倚靠你,蒙你的喜悅。這也不要想成是政治鬥爭裡那種得到掌權者的支持、喜悅就很得意,不是,我們真希望上帝的公義在今生就顯出來。我們當然應該彰顯上帝的公義,應該打擊罪惡,一直不悔改的罪犯,我們求主擊打。即使自己仍然是罪人,我們仍然靠著主有純正,不是驕傲的,但的確一點都不消滅上帝的恩典。求主扶持,讓我們永遠站立在祂面前。
四十一13 耶和華─以色列的神是應當稱頌的,從亙古直到永遠。阿們!阿們!
「耶和華─以色列的神是應當稱頌的」,當然從新約來講,耶和華是萬人的神,以色列是指祂所揀選的兒女,每個真正信靠祂、被祂揀選的人,我們經歷祂的權能、恩典,就稱頌祂,永遠稱頌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