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神、一世界、一喜樂在羅馬書十五章11節中,保羅用這詩篇作為耶穌是彌賽亞的證據。在啟示錄七章9節,這篇詩篇獲得成就。一一七篇直指神計劃的核心,也指向世界的所有角落。從出埃及事件開始,藉著某些律例,非以色列人能成為立約群體的一分子,這反映了亞伯拉罕之福的應許(出十二48-49)。同樣,在所羅門的禱告中,他為自己民族禱告後,也順理成章地想到外邦人,他為後者向以色列的神祈禱,並求神垂聽這類外邦人的禱告(王上八41-43)。還有,神的救贖,在向以色列人施行的同時,也於全世界施行。這真理在詩篇中(例如九十六至九十八篇)是非常明顯的。
這裏是一神論的簡潔宣告(「萬國啊……耶和華」);全世界也在一位神裏合一(第2節的「我們」包括了「萬國」、「萬民」和以色列人);而神是平等對待所有人的(祂的不變、委身的「愛」,以及祂永恆的「誠實」);真正的信仰是以讚美、喜樂回應一位如此可愛、信實的獨一的神。第2節神所施的「大」慈愛,是大能的、掌管一切的愛。「我們」:如果這是專指以色列人,那麼它即是暗示凡是以色列的,也自動成為全世界的。但這處所指的,如之前所說,其實是「普世的以色列」──亞伯拉罕的所有子孫(四十七9;羅四11-12;加六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