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4 “以皮代皮”。撒但指責約伯麻木不仁;即寧願犧牲牲畜、僕人和兒女的皮(性命),去保全自己的皮(性命)。
二6 “存留他的性命”。神祇容許撒但做到這個限度(比較林前一○13)。
二7 “毒瘡”。撒但第二個試煉是針對約伯的個人。參看第一章22節的腳註。約伯出現幾個病征:全身的皮膚都受到感染(7節),感到極度痕癢(8節),而且極其疼痛(13節)。他的皮肉生了蟲,而且干裂(七5)。皮膚流膿和變黑(七5;三○30)。約伯同時還有發燒和骨痛(三○17,30)。他所患的可能是象皮病或皮膚的白血病。神的美意包括叫約伯此時受肉體的痛苦,正如祂今天對待許多人一樣。
二8 “瓦片”。一片破爛的陶器。約伯不但生病,而且他的病使他不潔,被社會唾棄;這個經歷使這位坐在城門的審判者謙卑下來(二九7)。
二9 約伯和妻子都不曉得這時在天上,神與撒但之間發生了什麼事,所以他們不知道撒但曾預計約伯會“棄掉神”(一11;二5),而那是約伯拒絕去做的,即使撒但利用他的妻子進一步試探他。約伯妻子的結論是他的受苦乃由於神的不公平——人對痛苦常作出這種解釋,但這解釋完全與神的性情相反。約伯稱她的觀點為愚昧(10節)。許多人只考慮純粹根據經驗的證據(從觀察獲得),所以得到與她相同的結論。除非同時考慮從啟示而來的證據(從神而來),否則我們會作出象約伯妻子那樣的推論。
二10 神不但用“福”,同時也用“禍”來試煉並管教我們,而禍不一定是罪的懲罰。
二11 “提幔人”。以利法是烏斯地(以東)之提幔城的居民。這城以其智慧人而聞名(耶四九7)。“書亞人”。比勒達住在鄰近的地帶,那裏以書亞人為主,而書亞人就是亞伯拉罕從基土拉所生的後裔(創二五1,2)。“拿瑪人”。瑣法也住在附近,即拿瑪地。身為“在東方人中就為至大”之人(一3)的朋友,這三人大概都是當時當地的頂尖人物。
二13 “他們就同他……坐在地上”,表達出他們的同情和對所發生之事的震驚。對於痛苦受傷的人來說,有時默默的陪伴比言語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