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1-26 约伯第一次发言,表达自己的痛苦
随着约伯这段独白,我们突然发现自己由史诗般伟大和刻意编写的序幕(1>一至2>二章),跳进这篇诗那紧扣人心的激烈辩论中(3:1>三1至42:6>四十二6);从苦难的外在描述,进至约伯的内心感受。这段说话由过去(3-10节)讲到将来(20-26节),同时,由约伯的个人经验(3-19节),引伸至全人类的一般经验(20-22节)。
但是,这段说话并没有提到苦难的意义,没有质疑受苦是否罪有应得,也没有追问苦难的来源。约伯没有因受苦而自怨自艾,同时也没有埋怨神。后来会出现这种情绪,但在这里,我们只见到陷在极度痛苦中的约伯。
三3-10 咒诅自己被怀和出生的日子
人通常是针对将来的事发出咒诅,但约伯在绝望之余,竟咒诅自己的过去。当然,这个咒诅是完全没有作用的,因为过去的事已无法改变。他愿望自己出生和怀胎的那日(在诗人眼中,这是同一件事)被黑暗灭没(4-6节上),以致它不入年历中的数目(6节下);他希望那咒诅日子的方士将那日变成其中的一个不祥日,让他的父母不能孕育他,或是他的母亲不能把他生下来(8上、10节上)。第8节古代某些术士显然相信自己能呼唤海中的巨兽(参诗 104:26>诗一○四26;赛 27:1>赛二十七1,和合本:‘鳄鱼’),和兴风作浪的龙,它们也许会吞吃太阳,带来日蚀的黑暗。
三11-19 希望自己出母胎而死
约伯的话由绝望变成质疑。由于他出生的日子明显没有受过咒诅,他便进一步追问,如果他必须出生,他为何不可以出母胎便死(11节上),或至少可以难产(16节)。死亡现今对他来说比生命更甜美,他还将阴间的平静和安息,跟他目前那困苦和焦虑的命运互相对比(13-19节)。
第14节
第14节近东的君王经常夸赞自己重建了往昔的名城。
三20-26 苦难人生的谜
约伯继续问一个更阔的问题。现在他不仅问为甚么,因为他已经出生,他本人还要继续活下去,可是,为何当人切望死的时候,却不能立时死去(20-23节)。到了最后几节经文(24-26节),他再次谈及本身的感受。全首诗以萦绕不去的叹息来作结:约伯的生命不像他所愿望的,如阴间般的安息,却是没有‘安逸’、‘平静’和‘安息’,有的只是‘患难’(26节)。
第23节
第23节昔日,神在四面圈上篱笆围护他(参1:10>一10),曾确保了他享福;但如今因为他想死,所以,他只能想到神保存他的性命,是要延长他的受苦;四面的篱笆变成了监牢而非保护的围墙。
第25节
第25节约伯从前很恐惧有灾祸临到,正好解释他极之小心地确保他的家人不沾染罪的原因(1:5>一5;参15:20-26>十五20-26)。
四1至五27 以利法第一次发言:‘忍耐吧,一切会好转的’
以利法就像约伯的所有朋友一样,想支持他熬过苦难,而且,他话语中的安慰也是无人能及的。可是,这里亦蕴含了一个讽刺,正如其余几位朋友的发言一样;因为作者不接受他们对苦难的教条式看法,认为受苦的人一定是罪有应得的,于是,他将他们的所谓安慰,蓄意形容为残忍。
以利法第一次开口对约伯说的话,大致上是要指出:我们知道你是一个虔诚人。因此,你毋须泄气;无辜的人是不会永远受苦的。你如今要受苦,因为你并不完全,你需要接受一些‘惩治’和‘管教’(5:17>五17);但它很快就会结束,因为你基本上是个好人(4:6>四6)。一言以敝之,他向约伯所传达的重点是:‘忍耐吧,一切会好转的。’
四2-6 ‘你是一个虔诚人’
从以利法头几句说话,就可以得知他对约伯确实有着真诚的关心;他是必恭必敬;甚至还带一点歉意(2节上)。当他提起约伯过往曾经如何安慰那些陷入类似困境的人时(3-4节),绝无语带讥讽;当他说‘但现在祸患临到你,你便惊惶’时(5节),也只是温和的责备。约伯那种扶助别人的行为,是真正敬虔的表现,这正是他期望神将会很快便复兴他的一个理由。
四7-11 ‘无辜的人不会灭亡’
以利法描述恶人,却并非表示约伯是他们当中的一分子。反之,他要让约伯知道,他没有理由需要忧虑,因为他不属于自种祸患,然后要自行收割的恶人(8节;参何 10:13>何十13;加 6:7>加六7)。
四12-21 ‘不过,即使虔诚人也不完全’
为了支持即使义人也非完全的论据,以利法忆述他夜间的异象(12-16节),并且从中得出结论(17-21节)。以利法认为自己获得这个默示是相当惊险的。作者也许想让我们感到,以利法将一般未受过神学教育的人也会视为理所当然的观点──‘必死的人岂能比神公义么?’(17节)──称为神的默示,似乎是有点儿可笑。虽然这句话应该翻译为‘必死的人岂能在神的眼中显为公义(即是完全无罪)?’,但这个观念仍然是很显浅和平常的。再者,用在约伯身上也并不很恰当。他并非因为未能达到道德上的完美标准而要遭受某些轻微的痛苦;他是完完全全被摧毁。纵然他没有被剪除(像第9节的恶人那样遭灭亡),他的情况在某程度上比恶人更悲惨;因为他切望死,神却要他继续存活(3:20-23>三20-23)。
第14节
第14节以利法的异梦或异象使他战竞,因为他醒觉到超自然界的真实存在。
第18节
第18节 即使是神天上的臣仆──祂的使者──也不是绝对可靠的(这里并非想到那些‘坏’天使);何况那不属于天使的必死的人,在一天之内便会死掉(20节上);他们是那么的微不足道(较之于天使),即使死去也无人理会(20节下),而且,一直得不到以利法和其他几位朋友所掌握的那种人生智慧(21节)。
五1-7 ‘人生在世,必遇患难’
以利法难以相信约伯真的想求死(正如他在第3>三章所讲的),他现在假定约伯一定想设法脱离苦难。以利法指出,假如这真是约伯所要寻求的,那么,他最好就是放弃这种想法,因为没有任何势力──即使是天界的灵体──也不能拯救约伯脱离惩罚。人生在世遭遇苦难本是件平常的事(第7节大概应翻译为:‘人为自己种下苦难的祸根’)。
这种因果循环的道理在愚昧人身上特别明显(2节),他们的‘愤怒’和‘嫉妒’使他步向灭亡。以利法并非表示约伯是愚昧人,不过,对于他侃侃而谈愚昧人的住处会遭到咒诅(3节;参25节),却对约伯所遭遇的不幸似乎无动于衷,我们也感到费解。他其实想要表达的,就是连一向行义的约伯也不可期望自己能完全避过苦难──患难不是自行产生的(6节),乃是由人一手制造出来的(7节)。
五8-16 ‘你所能做的,就只有将你的事交托神’
以利法接续先前指出约伯基本上是个虔诚人,所以无需泄气的论点(4:2-6>四2-6),此刻建议约伯要保持忍耐,他说:假如我是你,就会将我的事情托付神的手中(8节),因为祂能行大事,扭转人的命运(11-16节)。以利法在这段形容神大能作为的说话中,似乎有点儿被本身的修辞推敲带到文不对题。他所说的大部分内容完全不适用于约伯身上;唯一有关系的,就是约伯好像那‘卑微’和‘穷乏’人(11、15节),只能盼望神会戏剧性地改变他目前的困境。
第8节
第8节以利法至少提出一项建议是很有道理的:‘至于我,我必仰望神’(新国际译本:‘我必向神上诉’)。在几位朋友的众多建议中,约伯唯一照着这项做,虽然他不需以利法的鼓励。他的‘事情’包括了他目前的不幸,和较多从法律方面去处理有关他的‘案件’,我们将会在约伯其后的发言中多次听见他将他的案件摆在神面前(参7:20-21>七20-21,10:18-22>十18-22,13:20-23>十三20-23)。
第11-16节
第11-16节这里将神的摧毁性行动(12-14节),包含在祂拯救行动的范围内(10-11、15节),因此,这幅描述神作为的图画,要带出的主要效果,是让‘贫寒的人有指望’(16节;参路 1:51-53>路一51-53)。
五17-27 ‘如果你照做,神将会复兴你’
以利法劝勉约伯,只要他肯忍耐,等候神的作为,他将会发现他现在所经历的苦难是一种管教(17节),而‘他击伤’,他会‘用手医治’(18节)。以利法决心用积极的语调来结束他这次发言。他以为(这亦是一大讽刺)自己让约伯明白到,他其实是何等有福,是帮了约伯一个大忙!他说:‘神所惩治的人是有福的!’(17节),听起来就好像他有权对约伯说,遭受痛失家人和家业的苦难,是何等有福。
然而,这幅图画也不是完全一片好景的:约伯需要满足某些条件。他‘不可轻看全能者的管教’(17节),他又要‘听’以利法的劝告,并且将它应用在自己身上(27节)。从表面上看来,这些条件不难满足,却绝不是约伯所能接受的。如果他并不认为他的受苦是一种管教,而是一次残忍的不公平对待,他又岂能接受神这样的‘管教’?倘若他明白到以利法的劝告是他本人神学反省的结果,而并非真实的生活体验,他又岂能将他的话应用在自己身上?
六1至七21 约伯第二次发言:‘神啊,任凭我吧!’
以利法的话完全不能触及约伯的问题。因此,约伯对他所讲的完全置诸不理。这是本书一个相当典型的特色,纵使不同的人接续发言,但都不能触及问题的核心;这明显是本书要指出的教训:要将神学理论搬到现实生活,是困难重重的。
这篇激烈的言论可以分为3个段落:第一个段落(6:1-13>六1-13)没有特别发言对象的独白,它反映出约伯已经离开了第三章的立场。约伯在第三章但愿自己从来没有出生,但由于他已经被生下来,便追问自己为何要被逼活下去。可是,他如今却渴望立即死去(6:8-9>六8-9)。在第二个段落中(6:14-30>六14-30),约伯向他的朋友发言,抱怨他们欺骗了他,没有将他期望从他们身上获得的唯一一件东西给他,就是谅解的同情。到了第三个段落(7:1-21>七1-21),他突然转向神。这一刻,他唯一向神求的,就是请祂不要理他,以致他可以在免除痛苦的情况下度过余生。但其实这段说话的含义远超过表面的意思,因为他求神离弃他的这个行动,本身正代表他肯面对神。
六1-13 ‘愿神击杀我!’
在这段说话的开始,约伯其实并不是向神说,而是表达一个空想的愿望,希望神让他的受苦尽快结束。这部分的重要经文是第8至9节:‘惟愿我得着所求的,愿神赐我所切望的;就是愿神把我压碎。’约伯觉得,如果他现在死去,他的痛苦就没有机会使他变成亵渎神,那么,他至少可以为到‘没有违弃那圣者的言语’──即诫命──而感到‘安慰’。
以利法曾经劝约伯要忍耐,然而,约伯却没有忍耐所需要的‘气力’(11-13节)。以利法并未清楚认识到在约伯身上是何等沉重的负担。倘若能将他的苦恼称一称,它将要‘比海沙更重’(3节);难怪他的言语‘急躁’(又或是‘绝望’)。约伯并没有为到任何事情道歉,也没有甚么地方需要认罪。正如他在开场白中指出(1:21>一21,2:10>二10),他知道他的苦难最终是出于神;在这篇诗中,他则表示他的痛苦是因‘全能者的(毒)箭射入我身’,而与他为敌的神的‘惊吓’要摆阵攻击他(4节)。那使他垮倒的,并不是肉体上的痛苦或精神上的折磨,而是他意识到自己已变成神的敌人。
第5-6节
第5-6节约伯的呼喊是有原因的,正如‘野驴’或‘牛’亦只有在未饱足的时候才吼叫。约伯的需要未得着满足──最少以利法可以满足,他的话极之乏味,他的意见比‘蛋青’更难吞下肚(6节)。
第11-13节
第11-13节约伯所产生的软弱感觉,主要并不是因为肉体或心理上的软弱。他的心力已经净尽;他的自我价值亦已经荡然无存,因为他看不见自己有任何理由要使神如此残忍地对待他。
六14-30 ‘你们是靠不住的朋友’
约伯刚抱怨自己已全无气力(13节),如今却变成对他的朋友作出痛苦和讥讽的攻击。他的抑郁已变成愤怒。他用间接的比喻来开始,那溪水或河道在人有需要的时候,却总是干涸。他指责他的朋友没有以‘慈爱’或忠诚来给他偿还友谊的债──那是不顾艰难,仍保持忠诚的友谊和无条件的接纳。他们表示了同情和支持,却以现实作为限度。他们讲不出:‘不管是对是错,你终归是我的朋友’这句话,因为他们认为约伯的受苦,已经毫无疑问地证明他是做了错事,因而遭到神的惩罚。难道要他们抛开自己亲眼看见和知识告诉他们的证据,去支持约伯那个他们认为是错误的自义立场?
第21节
第21节约伯指出,他的朋友‘惧怕’如果他们过于认同他,将会同样遭到神的审判。他们对他并不像朋友,反而像向他们借钱的人:他们提供了许多意见,却没有给他一点儿金钱(22-23节)!
第24节
第24节约伯要求他的朋友指出,他之所以受苦是因为犯了甚么罪。除非他们能够指出,他‘便不作声’。
七1-21 ‘神啊!为何要让我继续存活?’
约伯再次提出想死的愿望,但这次是夹杂着他觉得人生总括来说是没有意义和痛苦,并呼求神不要理他,让他可以在寂静中死去。
第1-10节
第1-10节约伯在这里将他本身的绝望投射在人类一般存在的现实上:人一般的命运就像‘雇工人的日子’(1节)。他的抑郁如今不再是为他带来怒气,而是慨叹人生的毫无指望和枯燥乏味。他的‘日子比梭更快’(6节),全人类的日子也是如此;‘生命不过是一口气’(7节)是人类共有的命运;‘人下阴间也不再上来’(9节)这个事实,也是全人类的写照。然而,矛盾的是,如此短暂的人生却使人感到如此厌烦:约伯所盼望的唯一一件事──死亡──似乎是无限期地推迟,因此,他就‘像奴仆切慕黑影’(2节)。他唯一知道有改变的,是他伤口结痂的状况,这天才收了口,第二天又破裂,有脓流出来(5节)。
第11-16节
第11-16节约伯有两个原因,使他提出神不要理他的惊人要求(16节)。第一个原因,是因为他那悲惨的人生充满了痛苦(1-5节);第二个原因,是因为他肯定自己正步向死亡(6-10节)。他再没有任何东西可以失去。但他仍要抱怨的,是神不单没有任凭他,反而待他好像是传说中深海的怪兽──需要被神去制伏的‘洋海’或‘大鱼’(参38:8-11>三十八8-11;赛 51:9>赛五十一9)。神把约伯想象为会对祂的宇宙构成任何威胁似的,这简直是荒谬可笑,可是,他却要像那些制造混乱的势力一样,遭到神同样的防守(12节)。
第17-18节
第17-18节约伯在这里对诗篇第八篇作挖苦的模仿,再次论到不成比例的主题(12节)。诗篇发出‘人算甚么?’的感喟,是表达一种感恩的赞叹──人相对于整个宇宙来说,明显是那么的微不足道,却仍然获得全能的神的眷顾。但约伯记的‘人算甚么?’,却是对神的责备:神‘看’人类,不是为了他们的好处,而是要毫不留情地进行检查、不断的查察,是令人不解的残忍和虐待似的折磨。
第19-21节
第19-21节约伯只是其中一个微不足道的人。假使他真的犯了罪,又岂能对神造成如此严重的伤害,以致祂要如此严厉的惩罚他?无论如何,约伯迟早都要死。如果神稍为延迟执行惩罚,又会对祂构成甚么伤害?这并不是说人类的罪只属于琐事,而是假使他有罪而需要受苦,那罪也不应该重要到值得神的关注。设若约伯真的犯了甚么罪,为何祂不能‘不去计较’(已经不是去‘赦免’)?我们必须留意,约伯没有承认犯了任何罪。
八1-22 比勒达第一次发言:‘你若是无罪,就不会死’
比勒达就像其他几位朋友一样,相信苦难是一种惩罚,而约伯子女的不幸死亡,便证明他们是犯了罪。以利法假定约伯本质上是个义人,虽然他因着某些过错而暂时遭到神的惩罚,这也是凡人所不能避免的。但比勒达对约伯是否义人这点,却没有那么大的信心。他给约伯的一切鼓励,全在乎‘你若清洁正直’(6节)这个前设的条件。比勒达对约伯并无敌意,但他却劝约伯扪心自问;因为除非他清洁无罪,他才可以从灾难中获得救拔。
比勒达的说话(8-19节),主要是在有果必有因这个主题上加以发挥;恶人的死亡是说明这个主题的例子。这番言论以比较欢欣的语调作结(20-22节),而他给约伯的信息是:‘你若是无罪,就不会死。’
八2-7 ‘你儿女和你自己的死’
比勒达的基本观念,是神不会‘偏离公平’的(3节)。倘若神要使人受苦,一定是那人罪有应得。约伯儿女的情况便证明了比勒达的观点:‘你的儿女得罪了他,他使他们受报应’(4节)。相对来说,约伯没有死,就等于他没有犯了该死的罪。约伯能做的,就只有在祷告中‘寻求神’(5节),他‘若清洁正直’,神必会听他的祷告。在比勒达的观念中,一切都是简单直接的:人会因着他不同的表现而有不同的命运。
八8-19 ‘有果必有因,正如恶人的例子所证明的’
比勒达把立论诉诸传统(正如以利法在5:27>五27所做的一样),因为他本身的经验不足以处理约伯受苦的神学问题。他用两幅自有结论的图画(11-13、14-19节),透过大自然的比喻来形容不虔诚者的命运,目的是要指出,当出现惩罚的时候,必然等于有罪。第一幅图画,从蒲草植物因没有水而枯死来证明这点,然后便立即比喻恶人的命运。到了第二幅图画,则用蜘蛛网的比喻,来象征恶人的信心是不长久和不可靠的(14-15节),又用到植物被连根拔起,来比喻不敬虔的人之毁灭。
八20-22 ‘你仍有盼望’
比勒达以一个充满盼望的语调作结:‘神必不丢弃完全人’(20节)。而他显然相信约伯可以证明自己是这样的人。可惜,对约伯的处境来说,比勒达的智慧过于肤浅。而且,这里还带出了一个残忍的讽刺。因为假若约伯依从比勒达的建议去‘寻求神’(5节),并运用他的敬虔去使自己脱离苦难,他岂不是在无意之间证明了撒但是对的──约伯敬畏神,只是为了赏赐?
九1至十22 约伯第三次发言,承认自己不能强逼神公平待人
在这两章经文中,我们进入了另一个层次的深度。当中我们听到约伯用至目前为止最强烈的措辞来表达自己的无能感(例如9:3-4>九3-4、9:14-20>14-20、9:30-31>30-31),和身陷困境的感觉(9:15>九15、9:20>20、9:27-31>27-31)。最重要的,是我们看见他认为神表面上对他的一切关顾,并非真的为了他的好处,而是想加速降罪于他。‘你待我的这些事,早已藏在你心里……我若犯罪,你就察看我’(10:13-14>十13-14)。对于约伯在总结他这段发言时,再次表示他宁愿从未出生(10:18-19>十18-19;参3:3-13>三3-13),以及要求神在他死前仅有的短暂日子不要再理他(10:20-22>十20-22;参17:16>十七16),一点也不令人感到奇怪。
不过,这段说话也不是纯粹重复。因为约伯在这里亦开始提出他如何可以证明清白的问题──即是终究能公开表明他是义的。他承认要神宣布他是无罪,是一件相当不可能的事(9:2>九2),而到了发言的终结,这种没有希望得以证明清白的心情,将他丢进黑暗的绝望中(10:15-16>十15-16)。但它已经变成了一个目标,是他如今不会去抗拒的,随着本书的发展,它对他的吸引将愈趋强烈(参13:13-23>十三13-23,16:18-21>十六18-21,19:23-27>十九23-27,23:2-14>二十三2-14)。
约伯不是说神不公平,虽然他有些说话可以解释为这个意思(9:16>九16、9:20>20、9:22>22、9:24>24、9:30-31>30-31,10:15>十15)。反之,他是想指出,人绝不可能逼神做任何事情──即使是按他应得的,证明他确实是清白无罪。他目前的苦况已经成为邻舍的一个无声证据,表明他必然是一个可怕的罪人;因为他们就像他的朋友一样,相信报应的教训,受苦一定是犯罪的结果。因此,约伯要求和渴望得到的辩白,并非口头上宣布他无罪,而是公开恢复他在社会上的身分,医治他的疾病和归还他的产业。
九2-13 ‘我不能强逼神证明我清白’
当约伯问‘人在神面前怎能成为义呢?’的时候,他的意思并非正如保罗想要表达的──罪人如何能在神面前‘称义’或被称为义人──却是说义人如何才能获神‘称义’或公开证实他无罪。那是因为神就是神,祂不是人;祂有无限的智慧和能力(4节),从祂掌管宇宙一事中便表明出来。约伯将较多焦点放在神显出能力的负面例证上──‘把山翻倒挪移’、‘使地震动’、‘封闭众星’(5-7节)──不是为了将神描述为制造混乱的神,而是要强调祂有行事的自由,不管是好事还是坏事。神的自由使祂变得不可理解(‘行大事不可测度’;10节),无需要向人负责(‘谁敢问他:“你作甚么?”’;12节),和不受控制(‘神必不收回他的怒气’;13节)。
第3节
第3节这是一幕法庭的场景,原告提出指控,而辩方则利用问题反驳。用比喻的说法,即使约伯可以带神到法庭,他也害怕自己不能回答神的反问和论据。
第9节
第9节我们不能肯定认出这里提到的四组星,但它们显然属于天上最闪亮的众星之一。
第13节‘拉哈伯’
第13节‘拉哈伯’(就如‘鳄鱼’一样)是传说中制造混乱的海兽之名字,根据希伯来人的民间传说(圣经没有记载),神在创世的时候曾与它争战(参26:12>二十六12;诗 89:10>诗八十九10;赛 51:9>赛五十一9)。
九14-24 ‘即使在法庭,神也不会证明我无罪’
约伯想象带神到法庭,然后强逼祂公开宣布约伯‘无罪’。但实际上没有这个可能;因为人又岂能选择‘言语’或与神‘辩论’呢?即使人有办法与神进行法律辩论,他又怎能肯定神真的会听,因为祂在那一刻正在用暴风打击约伯(16-17节)?即使约伯自知无罪,他却清楚感到他可能说过一些不适当的话,因此他‘自己的口要定我为有罪’(20节)。
九25-35 ‘是否要接受审讯?’
此刻独白变成了对神发言。当约伯开始回想自己不幸的日子(25-26节),他便认识到他的受苦是要经常提醒他,神认为他有罪(27-28节),而且,不管约伯做甚么来证明自己的无辜,祂仍是继续定他的罪(29-31节)。那么,他可以做甚么呢?他可以尝试忘记受苦的感觉(27节),或是,他可以尝试起誓证明自己无辜,而为自己清除罪名(28-31节)。可是,这两种行动却难有成功的希望,于是,他又回到与神起讼的念头(32-35节)。
第32-35节
第32-35节与神在法律面前对质的一个难题,是双方不能站在同一个层次(32节)。约伯需要一位能够调停双方的仲裁者,他能够给双方‘按手’,作为和好的手势(又或者表示他的权在两者之上)。但当然,不可能有这样的一个仲裁者。约伯说:‘好吧!让我亲自处理我的诉讼!但我没有胆量开始这场与神的争辩,除非祂承诺不会用祂超凡的力量来威吓我’(34-35节)。到了第十章,约伯把想象中他会在争辩过程用的说话讲了出来(又或是,他的确用了那些话来争辩)。
十1-22 ‘我要诉说自己痛苦的哀情’
这段说话就像约伯多次的发言,在结束时直接向神发出恳切的哀求。约伯不满足于用第三者的角度来谈论神,他知道自己的事是与神直接有关的,所以,他必须亲自来到神的面前。这段说话可分为4个部分:它的目的(1-2节);检视神这样对待约伯的动机(3-7节);将神创造约伯和使他存活的真正与表面目的互相对比(8-17节);和恳求神让他脱离祂那令人难受的同在(18-22节)。
第1-2节
第1-2节约伯试图将此变成与神作法律上的争辩。他就像案件中的辩方身分,要求知道对他的指控(2节)。
第3-7节
第3-7节约伯透过3个问题来推测神这样对待他的背后动机。是否为神带来某方面的利益(3节)?神明显不会因恶待约伯而获得任何好处。难道神有的只是肉眼,以致祂在对待约伯时表现得很短视(4节)?难道神只余下很少时间,所以祂要如此逼切地惩罚约伯(5-6节)?
第8-17节
第8-17节我们在这里看见一段关于神创造约伯和保存他性命的美丽描述(8-12节):他如‘抟泥一般’被造,倒出他来好像‘奶’,使他凝结如同‘奶饼’、把他‘全体联络’、将‘生命’赐给他。然而,长久以来,神却似乎抱有另一个截然不同和极为险恶的目的(13节):加速降罪于他。约伯不承认自己有罪;他指出,不管他是有罪抑或无罪(15节),神对他的‘看顾’一直使他成为祂所攻击的目标(参7:20>七20)。
第18-22节
第18-22节约伯是为此而出生的吗?他如今更加倍绝望;他想不出该如何来到神面前,争取祂为他澄清罪名(9:11>九11),他感到自己正受制于一位愤怒的神之股掌之内,不论他清白与否,祂都要使他受苦(10:7>十7)。于是,毫不出奇地,约伯又再陷入我们在第三章初次看见的绝望情绪中,而且,还夹杂着七章16节和19节要神离开他的呼求。
十一1-20 琐法第一次发言:‘悔改吧!’
琐法是3个朋友中,最缺乏同情心的一位。他给约伯的信息很简单:你之所以受苦,完全是因为神知道你在暗中犯罪(6节),所以,悔改吧(13-14节)!
十一1-6 ‘神知道你在暗中犯罪’
琐法是一个讲求原则的人,他同意约伯所讲,罪是真正的问题。从表面来看,约伯不像罪人,所以,他一定是暗中犯了罪,而被神知道了。约伯自称自己的信仰‘纯全’,又在神眼前‘洁净’(4节),但神所知道的却是另一回事──而琐法亦可以通过某种途径知道──约伯其实是个罪人。约伯的罪孽极深,所以,即使神施予这一切惩罚,祂可能已经忘掉或不追讨他的某些罪了(6节)。约伯可能已算是罚得轻了!
十一13-20 ‘所以,你必须悔改!’
如今,琐法尝试用悔改的福气来劝服约伯。如果说以利法的说话带有试探性,那么,琐法的表达则属于不由分说。他清楚指出,能否被挽回完全在乎约伯是否彻底悔改:除非约伯听从他的意见,他才有盼望。约伯必须将他的‘心安正’于神;将全副心思集中在神的身上,不停留于悔改的外在标记,他必须祷告(13节),以及弃绝他现今一切的罪行。
结果将会是得回一颗清洁的良心(你必仰起脸)和安全感(你也必坚固;15节)。可是,读者请注意这里所包含的讽刺;因为琐法给约伯的一切建议,正是约伯过去一贯的生活方式(1:1>一1)。
十二1至十四22 约伯第四次发言:朋友的‘智慧’和神的公义
约伯这段重要的发言,是放在3位朋友都对他说过话的首轮对话之后。它可以分为两个主要部分:首先,约伯对他的朋友讲(12:2>十二2至13:18>十三18);接着,他对神讲(13:19>十三19至14:22>十四22)。即使在第一个部分,约伯的思想亦经常出现变动,从他的朋友身上转移到神那里。整段发言的精要是:我不想要‘无用的医生’(13:4>十三4);‘我真要对全能者说话’(13:3>十三3)。
十二2至十三19 朋友的智慧与神的智慧相比
约伯这段发言是对3位朋友说,而非单单回应刚才发言完毕的琐法说的。他不认为他的几位朋友比他更有智慧(2-12节),并且将他们的智慧与神的智慧对比(13-25节)。他第一次用鄙视的态度来面对他们。他一开始就以讽刺的话说:‘你们死亡,智慧也就灭没了’,但我‘并非不及你们’(3节)。他其实是要指出,自己更胜一筹,那是因为他凭他的经历获得比他们更高的智慧。他知道一些他们不知道的事情:义人也有可能受苦,同样,恶人的恶行也能逃过惩罚(4-6节)。
第7-12节
第7-12节我们在这里不见约伯对他的朋友发言,其实约伯是以嘲讽的笔调想象他们可能会对他说甚么。他指出他们对神行事的方式看得过于简单;他们对罪和惩罚的全部想法是那么的简单直接,甚至连走兽也知道。第10至11节那几句平淡和显浅的说话,是出于那几位朋友的口,是他们亲口承认‘年老的有智慧’(12节)。
第13-25节
第13-25节这首陈述全能者拥有摧毁性能力的诗,展示了约伯刚刚获得的智慧(3节)。他如今所经历到的,再不是一个冷静管治一个井然有序的宇宙之神,却是一个不合常规的神;祂不能被人理解,也不能被人威吓。这位神最大的特性,是喜欢不遵守稳定的秩序,要反其道而行。在其他的诗歌(例如以利法在5:9-16>五9-16所用的诗歌),则指出这种反其道而行的目的,是为了带来救恩和纠正不义。然而,这里描述神的变乱行为,却没有任何道德或造就性的意义。
十三1-3
十三1-3约伯最大的心愿,是与神‘理论’;他运用了法庭上的用语。但他的主要目的并不是想获得胜诉,反而是要与神和解。他并非要提出一个诉讼,控告神不公平,没有为他辩明清白;反之,他是邀请神指控他,以致让他可以听清楚究竟神控告他犯了甚么罪(13:23>十三23)。
第4-12节
第4-12节但他仍然有话要对他的朋友说。他继续用法律术语指出,他们刚才的表现,是代表神作假见证。虽然约伯对神的公义有很多质疑,但他毫不怀疑神要为到他们对他的不公平对待(13:10>十三10),和欠缺客观性而惩罚他们。他们若听他的分诉(6节),将对他们有利,不过,主要不是听他对他们所说的话(7-12节),而是他与神争辩的话(13:13>十三13至14:22>十四22)。可是,在他开始认真争辩之前,他想让他们知道,神不高兴查出(9节)他们为了证明自己这样对待约伯是合理,而说了一些有关罪和惩罚的谎言。任何神学若没有空间容纳约伯的经验──即义人会受苦──便是一个谎言,而谎言竟关系到神,更是令人震惊。对于有人竟为了真理而运用谎言,约伯透过连串的反问来表达他的惊异(7-9、11节)。
第13-19节
第13-19节最后,约伯想向他的朋友解释他将要对神讲的说话之意义(13:20>十三20至14:22>十四22)。他在第七章已经要求神不要再理他,第九至十章也提出了同样的要求。但他在这里却开始踏上一条更险峻的道路,蓄意要求神与他争辩(22节)。这是危险的(14节),事实上,更是自毁的路(15节);可是约伯肯定自己有义(18节)。
十三20至十四22 神指控约伯甚么?
约伯在这里对神的说话蕴含了两个主旨。首先(13:19-27>十三19-27),是要求神公开祂对约伯的指控;第二(13:28>十三28至14:22>十四22),是相当矛盾的,要求神任凭约伯独个儿死在寂静中。我们先前已听过约伯提出这两个恳求。
第19-27节
第19-27节约伯首先召唤神与他进行诉讼,为了宣布证明约伯无罪(19节)。他提出了两项公平的条件(20节):第一,神必须把祂的‘手缩回’,和第二,祂不要用‘惊惶威吓’他(21节)。惟有这样,神才可以开始诉讼的过程,又或是,如果祂呼唤,约伯就回答(22节)。约伯用法庭的术语,要求一张列出他罪状的清单(23节)。他当然不会承认犯过任何罪,但这表示‘你所指称的是我的罪状’。对约伯来说,神是制造无中生有的麻烦(25节),为了他幼年的错失而惩罚他(26节),和正如我们先前已经听过(例如3:23>三23),是为了约束和限制他(27节)。
十四1-22
十四1-22这里的焦点从约伯本人(例如13:20-28>十三20-28),转移到全人类的一般光景。当然,约伯仍然是讲述自己,不过,正如他在前面也试过,他是将本身的感受和经验投射在全人类的身上(参3:20>三20,7:1-10>七1-10)。本章的重点是要指出,人类实在太过微不足道,不值得神的检视,就约伯的亲身经历一样。人的一生既是那么短暂,神不去计较他们的罪恶也是合理的;它们其实不能对世界的秩序构成任何挑战(4节)。
第7-12节第5节的思想背后,其实是将一棵树的‘指望’,与人盼望死后的生命这两者之间作出对比。人的生命有限,不能延续。树可指望生长不息(7节);但对人而言,则没有‘等到天没有了’(12节)──就约伯所知,永远都不会有这个日子。约伯的思想在盼望复活的边缘颤抖:惟愿阴间并不是最后的安息之所,却是一个没有出口,而能逃避神检视和愤怒的隐密处(13节),一个最终能等到‘劳役’将要过去的地方(14节;译注:和合本的‘争战’可译为‘劳役’)!惟愿神将会高兴地从那里领回人类,不再搜查他们可能触犯的任何罪过,还把他们的‘过犯……封在囊中’(16-17节)。可惜,约伯说,这只是一场空想;他问道:‘人若死了,岂能再活呢?’(14节)。不!正如山会崩塌,地上的尘土被水清洗,即使是人类最坚定的盼望,也被死亡这痛苦的现实所侵蚀(18-19节)。人没有盼望,只等待神的最后‘攻击’(20节),孤独地被带进阴间,不再知道地上所发生的事,连自己的儿子得尊荣也不知道(21节)。在这种隔绝的境况中,他只感到‘身上疼痛’(22节)。基督徒的复活盼望,可算是以它独有的方式满足了约伯颤栗的期望。约伯虽然已有心理准备,要等到来生才能证实自己的清白,但对他的生平而言,在今生发生的事情才至为重要。
在这段说话中出现了一些戏剧性的事件。当约伯要求让他的痛苦尽快得到解脱,和他一再声称没有希望能与神争辩之后,他发现自己正做一件危险和不可能的事。约伯如今正式要求神列出他要接受惩罚的罪状。他一旦发出要求,就不能再收回。约伯来到法庭,并非想恳求人饶他一命,或作任何求情,他只是想讨回自己的清白。他完全不相信神的美善,也不甚相信神的公义,但由于他深信自己确实无罪,所以,他肯定自己迟早会获证实无辜。
当然,这些法律用语都属于比喻性质。但这并不表示所讲的只是点缀的措辞。它是发乎感情的说话,诉说了与神的关系失去和谐的那种感觉。一辈子都过着敬虔生活的约伯,此刻却发现自己的人生竟然岌岌可危,他需要学习一套全新而更加苦涩的语言,来表达在他那个生存领域里的不和谐感觉。此刻的言语,必定是冲动和决裂,是抗争和挫败。
十五1-35 以利法第二次发言:‘当心恶人的命运!’
以利法在这段说话的上半部(2-16节),是直接对约伯说;到了下半部(17-35节),他只是较间接地谈到恶人的命运。以利法在下半部所要暗示的,是约伯并非这样的恶人,所以没有理由要害怕。故此,他整段说话的用意都是在于鼓励约伯,跟他第一次发言时的立场一致(4>四至5>五章)。
从以利法的观点来看,约伯犯了两项错误:一是理性上的,一是道德上的。理性上的错误是在于不明白一个道理:即使最完全的人,在神的眼中仍然是不洁净的(14-16节)。约伯错在自以为比一般人更胜一筹(9节),和抬举自己的经验而贬低传统的神学(4节)。道德上,约伯的错误在于没有用无畏的精神和忍耐的态度去忍受苦难。无论最初他是犯了甚么错误,以致为他带来应得的苦难,但对比于他现时的表现,则更是错上加错,而且愈错愈大。他说话那样一面倒,对神表现得如此怨愤,是一种得罪自己(6节),也得罪神(13节)的罪。约伯言辞之间所流露的愤愤不平,正好证明他是在罪中(12-13节);真正有智慧的人,说话的时候会保持冷静。以利法并非拒绝约伯这个人,他却不明白,约伯现在已经不是一个可以讲道理的人。约伯是一个充满伤痛和怒气的人;劝他忍耐就是要求他不要再诚实地面对。倘若约伯默然忍受痛苦,就等于他接受神给他的审判,除非他背弃自己的诚实,否则他便不能办到。
十五2-16 约伯的说话既愚昧又有罪
约伯一再表达出‘虚空的知识’(2节),这并非智慧人的应有表现。尤有甚者,他要求神证实他的无罪,以及他那种描述神发动摧毁性能力的方式(也许以利法是想到12:13-25>十二13-25),都使他显得不敬虔(‘阻止敬虔的心’;4节)。约伯所讲的,便成了错谬(‘你的罪孽’;5节),而非纯正的神学。
第7-16节
第7-16节以利法再次指出,约伯的表现不见得有智慧,却是任由自己的口舌引导他去犯罪。因为他口口声声说自己有知识(例如12:3>十二3,13:1>十三1),他却不像人类始祖亚当般聪明(关于头一个智慧人在神的圣山上之描述,可参结 28:12-14>结二十八12-14)。约伯也不曾在天上神的会中坐席(8节),像那些知道神密旨的先知(耶 23:18>耶二十三18、耶23:22>22);他也没有他那几个朋友的智慧,因为他们都比他年纪老迈(10节)。有一点儿不完全不算是羞耻;即使是天使(‘众圣者’)也并不完全(15节);但由于他不能绝对地完全,所以,约伯必须预期自己会受一点儿苦。第16节当以利法说人类是‘污秽可憎’的时候,他并非要侮辱约伯本人;虽然是比较极端,但它只是将全人类与神的洁净比对之下的一个高度概括性的推断。
十五17-35 恶人悲惨的一生和可怕的命运
在这幅描绘恶人一生的景象中,第一部分(20-26节)是有关他生活在畏惧死亡的焦虑情绪中,第二部分(27-35节)则谈及他最终的命运,就是在日期未到以先他便要死去(31-33节)。以利法一直坚信约伯绝非一个真正的恶人,所以,他这个描述纯粹是指出那些事不会发生在约伯身上。约伯并非‘一生之日,劬劳痛苦’(20节),他也不像他们心怀‘毒害’、‘罪孽’和‘诡诈’(35节)。因此,他必须指出,他不属于那‘不敬虔之辈’(34节),亦敦促他小心不要与这些恶人一同攻击神(25节)。当然,这幅图画所带出的两个要旨,都包含了很多美好的期望。
十六1至十七16 约伯第五次发言:‘我是否在未得辩白之前,便要死去?’
这段是直至目前为止,约伯一次最缺乏连贯性的发言。他之前的发言曾经在十二至十四章推到一个高潮,但自此之后,他所说的便再无新意。在这次发言中,我们再次听见前面已经提过的几个要旨:他批评他几个朋友所说的话(16:2-6>十六2-6);然后,他便自言自语,抱怨神对他的攻击(16:7-17>十六7-17);他想象自己有可能作出辩白(16:18-22>十六18-22);他抱怨他的朋友(17:1-10>十七1-10);又慨叹自己可能在未被证明清白之前便死去(17:11-16>十七11-16)。这里的主体一直是约伯本人,而非概括全人类。
十六2-6
这里的主旨在于‘话’,和指出他们的说话没有能力。这个开头跟第十二章有点类似,但语气却没有那么攻击性,它主要是对朋友那些肤浅的说话感到失望。
十六7-17
当约伯忆及神对他的攻击,语气便由一种单纯的悲哀感,转变为一种受尽逼迫的感觉。他把神的攻击,想象为好像遇到不同种类的敌人:猛兽(9-10节)、叛徒(11节)、摔交运动员(12节)、弓箭手(12下-13节上),和剑客(13下-14节)。它就像一出电影中的不同硬照,一幕接一幕地迅速替换。
十六18-22
当然,神没有回应约伯的要求,把指控他的罪状告诉他(13:23>十三23)。约伯在等待的同时,尝试作第二条主线的理论。他被神无理地攻击,而他可能因此而丧命。于是,他恳求大地,当他一旦死去,就要为他向神报血仇!‘地啊,不要遮盖我的血’(18节),正是无故遭受杀害的亚伯所发出的同一类呼喊(创 4:10>创四10)。当然,地只有在约伯死后才可以作出回应;但即使在此刻──他仍然活命的时候──他有天为他‘见证’、给他支持,和作他的‘中保’(19-20节)。这不可能是指到神,因为约伯认为神只是他的敌人(7-14节)。那在天上代表约伯的,是他表明自己无罪的抗议书,连同他要求神必须交代为何攻击他的原因(13:18-19>十三18-19、13:22-23>22-23)。尽管他不期望在他的有生之年可获得回应,但有关他清白无罪的事实,却已经放在天上法庭的记录里。一旦他被神谋杀,那将会是最后的一份证据,证明他是不公平的审讯受害者。
十七1-16
约伯深信自己是义人,但他对自己能活着看见被证实无罪却不抱期望。正如先前那几次发言一样,他最后总想到自己的死;因为那是他对自己将来唯一能肯定的事,而他感到死亡离他愈来愈近。这整章说话围绕着‘盼望’与‘死亡’的对比。但这些了无盼望的说话之间,却混杂了一些对他朋友作出的苦涩批评。
第1节
第1节约伯并非真的站在死亡的门口(参16:22>十六22),但从心理的角度,他早已靠近死亡的边缘;他感到自己的坟墓彷彿已经掘好。
第2节
第2节他因为周围的人对他的嘲笑,而感到抑郁。嘲笑正是认为他罪有应得的最具体指控。
第3节
第3节由于没有人会为他的无罪作保,所以,他必须要求神接受他为自己作保(‘凭据’、‘作保’)。
第5节
第5节这句含糊的句子,似乎是把神形容为一个自夸者,祂招聚祂的朋友来享受筵席,但祂的儿女(在这个例子中,当然是指到约伯)却正在捱饥抵饿。
第8-10节
第8-10节这里是属于他朋友的观点。如他们一般正直的人,会对约伯的现况感到惊骇,他们要群起斥责不敬虔之辈(约伯)。
第11-16节
第11-16节约伯再陷入绝望中,但这并非因为他对本身无罪这个信念感到动摇而绝望;他是为到自己永远都无法证明清白,而深感绝望。他还有甚么可以盼望呢?他已痛失了他的家人,唯一能期望的,就是被埋在地下之后,与变成虫的家人再次团聚(14节)。倘若这是他的指望,便很难称之为‘盼望’了,是吗?他并非因为自己罹患绝症而变得那么抑郁,而是因为他那个还他清白的要求,没有任何可能成就的迹象。
十八1-21 比勒达第二次发言:进一步描绘恶人的可怕命运
除了开头提到约伯之外,这段说话全部都是描述恶人的命运。我们可以将它理解为比勒达对约伯将来的预言;但另一个推论似乎更加可能,就是我们应该参照比勒达的第一次发言来理解他这第二次的说话,明白到他正要描绘约伯不属于的那一种人。他继续坚持那番为人所熟悉的教训,不过,由于他的描写过于极端,非黑即白,令人只感到他这番说话和所讲的道理毫无说服力可言。比勒达心目中的世界,是完全可以预测和秩序井然的。他看见在约伯里面,信仰的教导正与他个人的经验互相交战,他认为这样的人只会撕碎自己。同时,他对于约伯要求一套全新的神学,感到极为困扰:‘难道……磐石挪开原处么?’(4节)。
在以利法描述恶人命运的那段说话中(15:20-35>十五20-35),他将焦点放在恶人如何一生都经历惶恐和不安。如今,比勒达则把注意力放在恶人最后的年日,描述他们如何陷入死亡的网罗(8-10节),从他们所住之处被拉出来,带到阴间的王面前(14节)。
第13-14节
第13-14节 死亡在古代的神话中被描绘为一位掌管阴间的王。‘死亡的长子’是他其中一个后裔──例如疾病;而‘惊吓’是他的部属,负责将活人拉进他的国度。
在比勒达描绘恶人的图画中,有几点类似约伯的经验(例如13、15、19、20节)。虽然这些共通点都是在坏的方面,它们的目的却不是要强调约伯是个罪人,反而是想提醒他,他若不改变自己的态度,这些事将发生在他身上(比勒达在8:5-7>八5-7也曾提出过类似的劝告)。这个对恶人命运的描述,约伯可以选择是否让它真正发生在他本人身上。
十九1-29 约伯第六次发言,作出愤怒的回应
这段说话的开始、中间和结尾部分(2-6、21-22、28-29节),约伯的发言对象都是他的朋友。其余的部分,便包括了一段抱怨(7-20节),和表达了他的愿望、认知和渴求(23-27节)。
十九1-6 ‘我的朋友、我的敌人:你们该知道一事’
约伯这里的说话,流露出较少的悲伤,却有更多的愤怒。他并非表示自己真的感到被他的朋友‘压碎’(2节),而是他开始将他们视为想用论据来‘压碎’他的敌人。他们想要‘羞辱’他,可惜却不成功(3节)。他不承认自己犯过任何罪,同时反驳说,即使他犯了罪,也不是得罪他们,所以他们没有理由要攻击他(4节)。假如他们的原意是要与他为敌,指称他因受苦而有的‘羞辱’,正是他犯罪的证据(5节),那么,他们就该知道,做错的不是他,而是神冤枉了他(6节)。
十九7-20 ‘神待我不公’
第7-12节
第7-12节约伯用了令人感到诧异地多的遭受攻击的景象,来描述神在他身上所做的错事:一个住在城里的人遭人抢掠,即使大声呼叫,亦无人援手(7节);一个上路的人发现前路受阻,黑夜又追赶他(8节);一位王子竟遭受一个外邦统治者的屈辱(9节);一棵植物被人从地上拔出来(10节);一个人发现他的朋友竟成了他的敌人(11节);和君王或城市被敌人围困(12节)。
第13-20节
第13-20节第7至12节全部都是肉体遭到暴力对待的景象;这里却没有一个人愿意伸出一只手,甚或愿意说一句话。这正是约伯所经历到的实况;第7至12节则是讲出他对这种实况的感受。约伯环视他所认识的人;他的目光由屋内的亲人或最熟悉他的人开始(13-14节),浏览到他家中的仆人(15-16节),和他的妻子和兄弟(17节),再转移到屋外邻居的小孩子(18节),和所有认识他的人(19节)。无论他注视哪里,他都发现自己被人孤立和疏远。这种情况是神造成的,虽然并非直接,却是由于祂使他受苦而间接造成的。因为对所有认识约伯的人来说──无论他们以为自己对他的一切如何了如指掌──他的受苦,正表示他其实是个坏透的罪人。与这样一个恶人同伙是危险的。经历了神对他的一切攻击之后,结果是‘我的皮肉紧贴骨头’(20节)。一般来说,骨头是人体的的骨架,肉和皮都是‘依附’在骨上面;但约伯在情绪上是那么软弱,他已陷入一种崩溃的状态,彷彿他的骨头本身再没有任何力量。
十九21-22 ‘我的朋友们,可怜我吧!’
经过约伯在前面多次攻击他的朋友,如今他竟然求他们可怜他,似乎是十分奇怪(例如6:15-17>六15-17,12:2-3>十二2-3,13:2>十三2)。我们若明白到他不是向他们求一般性的可怜,而只是想求他们不要再用说话来攻击他,就会觉得较为合理。
十九23-27 约伯的愿望、认知和渴求
这几句出自约伯口中的名言,重点在于强调他愿望自己在有生之年(‘在肉体’,26节),能够在某个法庭。以控辩双方的身分,面对面地得见神,亲自向神陈明渴望洗清罪名的要求。
约伯不相信神会接纳他的恳求来到法庭,因此他愿望他那‘还我清白’的要求,能以某种长久不变的形式记录下来,能保留到他死了之后,这样或许终归有一天会有平反的可能。然而,这是一个不会实现的愿望,他的说话──他的法律要求──能用‘铁笔’写在‘磐石’上(24节),因为唯一可将他的要求作永恒记录的,是他向天所发出的无罪宣誓(参16:19-20>十六19-20)。
约伯所知道的,是神与他对敌(参6:4>六4,10:8-14>十8-14,13:24>十三24,16:7-14>十六7-14,19:7-12>十九7-12),他必不再见福乐(7:7>七7)、他快将死去(7:21>七21,10:20>十20,16:22>十六22)、他将要被神谋杀(12:15>十二15,16:18>十六18)等等。但他所‘渴求’的,是能够与神争辩(13:3>十三3、13:22>22),盼望能在死前成功证明自己无罪。他的‘心肠在他里面’渴求的正是这点(27节)。他从来不曾相信自己最终能被证明无罪;但他现在却说‘我知道’(25节),尽管是在他死后才能得到清白。
第25-27节
第25-27节这几节重要经文应该翻译为:‘但我知道我的辩护者(champion)活着,他末了会在地上站起来为我说话,即使我的皮因此已经从我身上脱下。然而,仍在肉体之中要见神──这是我的愿望,要亲自见祂,要亲眼见祂,不像一个陌生人。’约伯所指的‘辩护者’(和合本:‘救赎者’)不可能是神,神只是他的敌人,它必然是他本身证明自己无罪的陈词,在天上为他作证(16:17>十六17)。正如在地上的法庭,最后发言的,是在争讼中获胜的那人,所以他相信自己的誓言将拥有最后决定性的发言机会。当然,这只能发生在‘我这皮肉灭绝之后’(26节),亦即是他死后。这是约伯预期的结果。但他渴求的,是能够在仍然存活的时候讨回清白。
十九28-29 ‘我的朋友们,你们为何惧怕?’
这是一种愤怒的语气,跟他在25至27节所表现出的烦躁相近似。约伯未曾进入信靠神的平和境界,却强烈地坚持自己的信念──就是为他的正义而战。他要猛烈抨击一切怀疑他的人,一点也不令人感到出奇。他的朋友继续‘逼迫’他,意思必然是指控他犯罪,说‘惹事的根乃在乎他’,亦即是:他的不幸是他自己一手造成。这全属谎言,所以,这几个朋友‘当惧怕刀剑’;约伯没有做过甚么罪有应得的事,但他那几个朋友却有!他们对他作出不公正的指控,这是一种罪;他们将会发现自己‘有审判’的危险。
二十1-29 琐法第二次发言:‘你要悔改,否则就要灭亡’
琐法第二次发言的主题,就像比勒达的第二次发言一样,主要是讲论恶人的悲惨命运(4-28节)。但他却不像以利法(他所描述的,是不属于约伯的恶人命运),或是比勒达(他所描述的,是约伯有可能变成的光景),对琐法而言,这幅图画正是约伯的写照,除非约伯作出彻底的改变,否则便难逃此命运。
二十1-3 对约伯的要求所作的回应
琐法自称被约伯弄致‘烦躁’;虽然他的说话很平常,他却表达了自己是站在正确的一方。因为如果约伯是对的话,琐法所坚持的一切便都错了。
二十4-11 ‘恶人要面对何等彻底的毁灭!’
约伯曾经说他的朋友想要羞辱他(19:3>十九3),但如今琐法却自称因为听见约伯对他的‘教导的话’(新国际译本:‘责备的话’),而感到羞辱或‘不体面’(3节)。他尝试诉诸‘悟性’(新国际译本:‘理性’)来作出回应,但其实他的论据只是诉诸传统,正如他紧接着的那句话便将此点充分表明出来(4节)。
这里基本描述的景象是‘不见了’或‘消失’(特别是7-9节的内容)。恶人终必灭亡,就如用以生火的燃料(7节上)、不得寻见的梦(8节),或好像某个失踪的人,家人和朋友都寻不见他(7下、9节)。不管那恶人过往是何等突出或惹人注目,即使他的尊荣高达天上(6节)。这章所描述的恶人,是在社会里做坏事伤害别人的人,而非特别指到那些在宗教上不敬虔,或本身道德败坏的人。
二十12-23 ‘做坏事不会带来恒久的利益’
这里是透过‘吃东西’来带出主要的喻意。当中提到口、舌、齶、胃、肠和肚;又提到化酸、吞吃、吐出、吸饮和吃,还有食物、甘甜、油、蜜与奶。但恶人吃进肚里的一切东西,都不能给他带来任何长久的好处。他吃的食物不能为他提供营养,而是导致他死亡。其中一个景象是美味的食物却在胃里化酸,最后要吐出来(12-15节)。另一个则是化为剧毒的食物(16-19节)。在第三个景象中,恶人因贪心而吃光仅存的食物,最后便只有饿死(20-22节)。
二十24-29 ‘恶人最终难逃悲惨的命运’
这里出现了连串景象,就好像置身在噩梦之中,藉此说明恶人不可能逃出最终的悲惨命运。当中有一幕打仗的情景(他要躲避某种武器的攻击,却遭到另一种更致命的武器所杀害;24-25节),有一幕法庭的景象(天和地一同作证要判他死刑;27节)。他被神的愤怒所烧毁(26节);又有洪水把他和他的家业冲走(28节)。
当琐法来到他发言的尾声,他的脑海中是否还想着约伯,抑或他为了顾及修辞,而忘记了原意?他当然有留意自己所描绘的戏剧性景象,但他是否认为他能够用这一切景象来使约伯惊怕?约伯亲身经历的梦魇,就正如琐法描述的景象般可布,而他不需要有人来告诉他,他自己就早已知道这是义人预期恶人获得的必然命运。同样,他也不用别人告诉他──虽然琐法没有对他说──这里的景象并非与真实的人生完全一致。
二十一1-34 约伯第七次发言:‘恶人亨通,义人受苦’
3位朋友第二轮的全部3次发言中,都是集中以恶人的命运作为主题,而琐法在刚才的发言中,甚至宣称恶人只有片刻时间享受犯罪的成果。约伯回应说:‘不!恶人“度日诸事亨通”,并且,平安地“转眼下入阴间”’(13节)。约伯的立场同样地极端,不过,它却似乎较接近现实的人生。
二十一2-6 ‘我的朋友,听我说’
约伯说他们定要去听自己对这个题目的看法,因为他们3人已经联成同一阵线来攻击他。他们只听他一次,已是对约伯最好的‘安慰’,胜过万语千言(2节)。无疑他们将会‘嗤笑’他(3节);因为他不是‘向人诉冤’,却是抱怨神,而他已预期自己这样做,绝不能获得正直人给予任何同情。倘若他们真的听到约伯将要说的话(‘看着我’;5节),对于他告诉他们宇宙运作的方式,他们将感到非常惊讶,以致‘用手捂口’,目瞪口呆。即使是约伯自己,每当想到神竟然让恶人在祂的世界得以兴旺这个事实,也不禁心里惊惶(6节)。
二十一7-16 ‘恶人亨通;为甚么会这样?’
约伯否定他几个朋友所说的一切。恶人得享长寿(7节),‘眼见儿孙和他们一同坚立’(8节),他们的牲畜不会遭逢意外(10节),他们甚至亵渎神(14-15节)却还能存活。约伯残忍地模仿以利法对义人兴旺的描写(5:17-27>五17-27)。在三节经文之内,约伯分别反驳了琐法(7节,参20:11>二十11),比勒达(8节,参18:19>十八19)和以利法(9节,参5:24>五24)。约伯并非想要有恶人那种亨通(16节),每一句谈及它的话,他都是想指出:‘为何容许这种事发生?’(7节)。
二十一17-21 ‘不敬虔的人甚么时候会受苦?’
约伯指出,恶人只有很少时间会受苦(7节),与琐法所讲的截然相反(20:5>二十5)。他推断他的朋友会说,‘嗯,如果恶人本身不受苦,他们的儿女也会受苦。’但约伯却回应说:‘倘若有报应的原则,就该打击那该受的人身上!’
二十一22-26 ‘行善、行恶都没有分别’
也许第22节(就像第19节)是另一句没有标明却是引自其朋友的说话,他们是暗示约伯在论断神的智慧和公义。约伯回答说,一个人是好是坏,其实似乎没有分别;所有人都遭遇相同的命运。他在这里似乎不是要将恶人的亨通(23-24节),与义人‘心中痛苦’(25节)互相对比。反之,他似乎是要指出,正如对在死亡中的人来说,道德上的差别并不能解释他们所面对的共同命运,同样,存活时这些差别也无关重要。
二十一27-34 人类的经验证明约伯是对的
约伯知道他的朋友在描述恶人的命运时,心中想着些甚么(27节):恶人受苦──约伯正在受苦──因此,约伯便是恶人。然而,人类共通的经验却证明这几位朋友的信念是错误的。约伯说,如果你们去询问任何一个过路的人,你们将会听见他们诉说‘恶人在祸患的日子得存留’(30节)。他所行的,无人会‘当面给他说明’(31节),也无人会为他所做的向他报复。即使他死去,也一如他生前,受千万人所尊重,他的坟墓甚至有人看守,以防有人盗墓。
二十二1-30 以利法第三次发言:约伯罪大恶极
在第一轮发言的时候,3位朋友都有本身的观点;到了第二轮,他们均集中描述恶人的命运;如今来到第三轮(22:1>二十二1至31:40>三十一40),我们很难在他们的发言中看见任何逻辑。以利法明显违背了他原初的立场,比勒达只讲了前言(25:1-6>二十五1-6),而琐法甚至没有再发言。也许我们失落了原初抄本的某几页,但若按照它现存的内容来看,这几位朋友似乎再没有甚么新的话题。
二十二2-11 ‘你的罪恶还少么?’
就某方面而言,以利法在这里所讲的,跟他第一次发言的内容相同(4>四至5>五章):他相信约伯‘因手中清洁,必蒙拯救’(30节)。他给他的劝告,是要顺服神(21节)。但另一方面,以利法似乎大大地改变了先前的立场:他明显地指控约伯犯了不可告人的大罪(5节),主要是不行社会的公义(8-9节)。这是全本约伯记中,对约伯作出最具体、最严厉,和最不公平的指控,令人奇怪的是,它不是出自其他几位朋友,却是出自以利法的口。现在的以利法不可能说过第四至五章的话,假如他真的相信约伯曾经‘无故强取弟兄的物为当头,剥去贫寒人的衣服’(6节)、对‘困乏的人’,‘没有给他水喝’,对‘饥饿的人’,‘没有给他食物’(7节)、拒绝‘寡妇’和‘孤儿’的恳求(9节)。以利法的意思其实是:约伯既然一定是因为某些理由而受苦,又既然无法从约伯所做过的事中找出任何过错,那么,他的罪必然是因为他没有去做当做的事。约伯并没有夺去贫穷人的衣服,但他必然是没有把衣服送给穷人,以及类似的行为。神不是因为约伯的义(以利法没有质疑这点)而‘责备’他(4节),而是为到他有应做而不去做的事情而责备他。
二十二12-20 ‘神能够看见你暗中的罪’
最初指控约伯暗中犯罪的是琐法(11:5-6>十一5-6),但如今我们看见以利法警告约伯,神一定是知道约伯犯了他刚才指出的那些应做而不去做的罪。约伯不可妄想能逃避神看穿一切的目光(13节)。恶人也知道无法逃避神的审判;纵使他们的房屋会暂时‘以美物充满’(18节),却会‘未到死期,忽然除灭’(16节),义人看见就欢喜(19-20节)。神会察见他们的罪;约伯的罪也是一样。
二十二21-30 得救之途
以利法又再说出像第四至五章讲过的话。他基本上是站在约伯那边,希望约伯能与神有和谐的关系。他借用比勒达第一次发言的主旨(参8:5-6>八5-6),劝约伯‘归向全能者’(23节),亦即是认罪悔改,‘以全能者为喜乐’(26节),‘祷告’和还他的‘愿’(27节)。那么,约伯所做的一切便会亨通(28节),他甚至能像过往一样,将福气带给别人(4:3-4>四3-4)。这段说话不像刚才那两位朋友的发言,它以一种振奋的语调来作结──却令约伯作出更绝望的回应。
二十三1至二十四25 约伯第八次发言:‘神应该定期与人对话’
这段说话包含两个要旨。第一个是约伯再次求神证明他无罪,以及他再次感到要来到神面前是一件多么没有可能的事(23>二十三章)。第二个是将无辜穷人的困境,与有钱人的兴旺互相对比,神似乎对这种情况完全置诸不理(24>二十四章)。总而言之,虽然约伯相信自己若能来到神的面前,将可以洗脱罪名,但他却对获得这辩白的机会感到绝望,因为神显然没有‘定期罚恶’,拨乱反正。
二十三2-17 ‘唉!惟愿我能知道在哪里找到祂’
约伯相信,只要他能来到神面前,有关他洗脱罪名的问题便能够解决。神不会粗暴地对待他,却会听他为自己辩白的陈词(6节),然后便会宣判他无罪(7节)。然而,没有路可通往神那里:祂不在前面,也不在后面;不在左边,也不在右边(8-9节)。可是,即使约伯不能寻见神,他却知道神可以寻见他(‘他知道我所行的路’;10节),但如果神决意要试炼他,他将会被炼成精金,证明是清白无罪(10-11节)。但是,神并不是按照公平和法理来行事;‘他心里所愿的,就行出来’(13节),约伯正是因此而受苦。他要在黑暗中对抗那位所向无敌和无法接近的对手,不过,他会坚持战斗到底(17节)。
二十四1-25 ‘神为何不定期审判?’
约伯明白到自己并非世上唯一一个被困扰的人。他将目光从自己身上移开,转到一般人的身上──无论是清白的抑或有罪的──他质疑神为何不定期开庭审讯(1节),以致世上一切不公义的管治方式都可以被清除。
首先,为何无罪的穷人竟要如此长久地忍受不公义的痛苦?穷人的地界遭到挪移(2节;参申 19:14>申十九14),他们的牲畜被人抢夺(2下-3节);他们遭受侮辱(4节),被逼要拾田间角落里的谷物(6节),睡觉时没有足够的遮盖(7-8节),劳苦作工却不得糊口(11节)。这是一幅感人的图画;可惜却明显不能感动神,因为祂完全没有关注穷人的哀号(12下)。
其次,为何容让成功作恶的人继续不义的行为(13-17节)?那些喜爱黑暗不爱光明的杀人者和奸淫者得以存活,但是,他们的朋友只不过是‘幽暗的惊骇’(17节),却要按理与这些恶人同下阴间。约伯提出这些问题的时候,并不是单单想到自己,而是想到这个由神掌管的世界整体运作的方式。
第18-25节
第18-25节这个部分有些地方显然不像是约伯的论据,我们需要假设这里的话其实是出自约伯朋友的口。那是他的朋友指出,罪人就像水面上的泡沫(18节),阴间迅速便将它们抓去(19节),他们不再被人长久记念(20节),不管他们似乎是何等重要,他们很快就如谷穗被割一般被剪除(24节)。或许,这几节经文原初是属于比勒达发言的结尾部分(25>二十五章),又或者,约伯在这里是引用他朋友的说话(参修订标准译本在18节开始加上‘你们说’这几个字,将18至25节理解为朋友的说话)。
二十五1-6 比勒达第三次发言:‘人怎能在神面前称义?’
经文到了这一点似乎有某些地方出了错。比勒达的发言在开始时没有了惯常的称呼,而且只有5节。接着琐法完全没有发言,然后便是约伯接连3次的发言(26>二十六,27>二十七至28>二十八,29>二十九章),他的朋友再没有任何说话。约伯在这里发言的某部分经文听起来又完全不像是出于他的口。也许,比勒达的发言部分原初是由二十五章2至6节,再加上二十六章5至14节。如今比勒达的说话内容,与以利法的一些思想相当近似,尤其是那与神相比,世上没有任何东西是完全洁净的观念(4-6节;参4:17-19>四17-19)。比勒达开头的那几句有关神的能力,说祂的军队无数的话(2-3节),突显了将人与神分隔的鸿沟。第二十六章5至14节接续了神以大能管治的同一主题,彷彿这几节经文也是属于比勒达发言的部分。
二十六1-14 约伯第九次发言:‘你的意见对人没有帮助’
第二十六章似乎只有开头发言的部分是出于约伯,那里讥讽比勒达之言对他毫无帮助。倘若比勒达前面的发言真的包括二十六章5至14节那强调神能力的部分,约伯的回应就显得更为恰当。约伯的意思便可以理解为:你将神的威严告诉我,是一件非常好的事,但对于像我这样一个‘无力的人’(2节),知道又有何用处?而你对神的智慧之赞美(7、12节),将如何能帮助一个像我那样被假定是没有智慧的人(3节)?约伯的发言也许该下接第二十七章。
第5-14节
第5-14节这几节经文可能真的是比勒达第三次发言的一部分。它们主要是思想神的智慧和能力。神能够藉着把大地悬在虚空来创造宇宙(7节)。当中提及不同方面的创造,许多都不曾在创世记中记述,例如建造天的柱子(11节),和在水面的周围划出界限(10节)。这里亦有提到其他有关创造的故事,它们所描述的创造,是神战胜那些造成混乱的怪兽之结果(‘拉哈伯’,12节;‘快蛇’,13节)。当然,神的创造能力至今仍然持续。祂‘将水包在密云中’(8节),造成天上的云霞,然后按照不同的周期,将云铺在月亮的表面(9节)。但这里的重点是要指出,这些显明神伟大的证据,都是肉眼可见和人所共知的,但它们只是神‘工作的些微’,传达了‘他大能的雷声’中的‘何等细微的声音’(14节)。人类没有希望能明白真正的神,只能够瞥见祂的一点点。
二十七1至二十八28 约伯第十次发言:神的智慧
我们再次要面对这几章内容究竟是谁在发言的问题。我们肯定在二十七章2至12节所听到的,是出于约伯的说话,但第二十七章和二十八章的其余部分,可能并非出于他的口。他显然不会重复他朋友说过有关恶人命运的陈腔滥调(27:13-23>二十七13-23)。也许,二十七章13节至二十八章28节原本是属于琐法第三次发言,因为我们在这里找到的主题,包括恶人的命运(27:13-23>二十七13-23)、神智慧的奥秘(28:1-27>二十八1-27)和人有责任行义和不去行恶(28:28>二十八28),琐法都曾经在十一章7至20节谈过。
二十七2-12 ‘我绝对不会背弃我的正直’
神否定了约伯的义(2节),他的朋友也不断判断他做错(5节),但约伯决意坚持自己是义的(6节)。任何人若攻击约伯的清白,将会遭受约伯的咒诅,将要承受恶人的命运(7-10节)。约伯如今知道很多有关全能者的作为,以致他可以将他从经验学到的东西指教其他人。然而,他的朋友应该透过听约伯的说话,已经学到他要指教他们的一切东西(12节)。鉴于他们直至目前为止所听过的东西,他们的说话竟是如此的‘虚妄’(12节),的确叫人感到诧异。
二十七13-23 恶人的命运
经过约伯那段充满感情的自辩,这部分便显得相当沉闷。它只包含了我们先前已经读过有关恶人命运的传统观念。这个事实让我们想到,它不再是约伯的发言,却可能是出于琐法的。这里所描述的恶人命运,是关乎发生在他家庭、财富和本人身上的事。他的儿女注定要被刀剑或瘟疫杀害(14-15节),他的财富会留给其他比他更公义的人(16-19节),而他本人则好像被洪水、旋风或摧毁性的大东风带走一样消失了(20-23节)。显然恶人绝大部分的命运都已发生在约伯身上。这符合琐法在全书的一贯态度:‘神甚至已经不计算你的某些罪’(11:6>十一6)。
二十八1-28 ‘何处可找到智慧?’
这首庄严的诗,主题是关乎人不可能获得的‘智慧’。这并非箴言书所教导的实际生活上的智慧,而是一种对这个世界,和让世界得以运行的秩序全然了解的智慧。这种对‘智慧’的运用方式,正是传道书的作者所理解的,他也强调对‘神从始至终的作为,人不能参透’(传3:11>传三11,参传8:17>八17)。对于这首诗是出自约伯的口,似乎是有点儿奇怪,因为当神长篇大论地跟他说了一番道理之后(38>三十八至41>四十一章),他才开始接受当中的观念(参42:3>四十二3)。这是另一个原因使我们认为它原本是属于琐法发言的一部分。
人与神之间的智慧有着极大的鸿沟,可是,我们无需为了夸大神的智慧而轻看人的智慧。诗的开始是对人正直品格的歌颂(1-11节),然后才继续指出,即使如此,人还是找不到智慧,只有神才知道智慧的所在(12-27节)。人所拥有的并非‘智慧’,乃是对神律法的认识:人的智慧就是懂得敬畏主(28节)。
第1-11节
第1-11节这里只选用了有关人智慧的一个例子:他们有能力开采埋藏在地下的矿物。当中提到开采4种金属(1-2节)。人懂得拿着灯探寻地下的矿洞(3节)。矿工的工作既危险,又孤单:当他降下矿井的时候,他‘悬在空中摇来摇去’(4节)。开采的过程出现一个矛盾的景象:地上的农耕工作在平静中进行,但在地下,可能要为了开矿而使用激烈的行动来清除障碍物(5、9节)。人类藉着他们的智慧,在地下建造了通道,是雀鸟和野兽不知道的(7-8节),他们使自己成为大地的主人(11节)。
第12-28节
第12-28节那不能靠寻找而发现的‘智慧’,显然是跟人类在科技上的智慧截然不同。诗人没有立即将他的意思告诉我们,却制造一个悬疑的高潮,让我们愈来愈清楚知道人类是无法获得这种智慧。我们不知道它的所在地(12节),也不知道通往它的道路(13节);它不能用金或银或宝石来衡量其价值(15-19节)。世界本身也不知道在哪里找到它(14节)。甚至是毁灭的超自然能力(阴间)和死亡,也只是风闻其名(22节)。但神清楚明白它(23节);因为它就是祂本身的智慧,祂在创造的时候便是运用它(24-27节)。有关宇宙和其目的之超自然知识,以及管理它的定律,都是人测不透的。人类所拥有的智慧,是另一种智慧,一种较容易掌握和较实用的智慧。这种要实践的智慧乃是:‘敬畏主’,亦即是真信仰,同时要‘远离恶’(28节),它们就是人类智慧的内容。假定本章是琐法对约伯的最后一次发言,它的目的是要否定约伯自称能明白‘全能者的作为’(27:11>二十七11),并且提议约伯不要寻找智慧,却要追求公义。
二十九1至三十一40 约伯第十一次发言,回想他的祸患
约伯这段激烈的结语可分为3个部分。在第一个部分,他以一种缅怀过去的心情,来回顾昔日快乐的生活,直至神的手临到他身上(29>二十九章)。第二部分,他以一种悲惨的情绪,描述他目前的孤寂和卑微(30>三十章)。到了第三部分,他以公然反抗的情绪,发出连串的自我咒诅,最后以拼命的呼求被垂听和得以证明本身的清白来带进高潮(31>三十一章)。当中完全没有理会在场的朋友,也没有提到神。约伯纯粹是讲述他自己,而他这样集中于一个主题,使这段发言成为全书其中一段感人至深的部分。
二十九2-25 ‘我何等回味往昔的岁月!’
这个怀缅过去的片断,补充了一些有关约伯生活上的细节,是我们未能在序幕中得知的。它同时传达了一种过往的人生──那种充满温情和高尚人际关系的生活──‘俱往矣’的气氛。那时候,神保守他(2节),他正值‘壮年’(4节),他的羊群多不胜数,以致‘奶多可洗我的脚’,他的橄榄树结果累累,以致挤压磐石,‘磐石为我出油成河’(6节)。想当年,他是乡中的领袖或酋长,备受敬重;老年人聚在城门口议论纷纷的时候,他的意见最有分量(7-10节)。想当年,他会帮助那些低下阶层的人,就是‘困苦人’和‘孤儿’(12节)、‘将要灭亡的’(13节)、‘寡妇’(13节下)、‘瞎子’和‘瘸子’(15节),和需要法律保护的异乡人(16节下)。接着在18至20节和21至25节,再次重复他本身的安稳生活,以及他在社会中享有之重要地位和扮演之积极角色这两个主题。我们注意到,约伯从前的福分不单包括物质上的丰裕和社会上的尊荣,同样重要的是,他能够帮助有需要的人(对比于以利法在22:6-9>二十二6-9所提出的指责)。诚然,对比于神,没有人可以称为义人(罗 3:10>罗三10),可是,假定每个人都会按其本性做尽坏事,又或是假定没有人是无辜和正义的,这两个假设也是错误的。
三十1-31 ‘但如今他们戏笑我’
当约伯将他目前的境况与往昔的生活互相比较,两者之间的悬殊简直是天渊之别。他从前的生活包含了一个和谐的关系网络(与神、与同胞和无依无靠的人),但如今,这一切关系都已经遭到破坏。人们现在都轻视他(1-15、24-31节),而神又鄙弃他(16-23节)。但从某方面来看,这些都是同一个经验;因为他要忍受别人的轻视,完全是神一手造成的。
第1-8节
第1-8节我们发现这里接连3次出现‘但如今’、‘现在’(1、9、16节),因为在约伯的人生中,今与昔的对比是非常极端。约伯对于那些藐视他的人,最初似乎表现得相当自大:那些在草丛和荆棘中生活的穷人,都是‘愚顽下贱人’(8节)。他们岂不是约伯从前所照顾的人?不错,正因如此,他才会对他们如今的轻视那么嗤之以鼻。甚至那些从前受过他恩惠的人也背弃他、轻视他。他们这种忘恩负义的态度使他非常气愤。
第9-15节
第9-15节那些从前受过约伯帮助的人,如今都以约伯为嘲笑的对象,他们并且攻击他(12、14节)。这不是肉体上的伤害,但他们对他的态度,使他自觉像一个被围困的城(14节)。
第16-23节
第16-23节除了羞辱以外,他如今还要忍受肉身上由一开始就折磨他的痛苦。无论日夜,痛苦就如一头猛兽般抓紧他(16-17节)。这一切都是神一手造成的(19节),但向祂呼求,祂却充耳不闻(20节);因为神像其他人一样,对他变得残忍(21节),一定要把他带进死亡(23节)。
第24-31节
第24-31节虽然他深信呼求也没有用,但他必须发出求救(24节)。他是值得别人伸手援助的,因为他曾经那么慷慨地帮助别人(25节),可惜当他‘仰望得好处,灾祸就到了’(26节)。这段发言的部分在结束时重述他在别人眼中的羞辱,来回应开头的主题。城中百姓聚集的时候,他受到排斥(28节),要他与野兽为伍(29节)。他的皮肤因生病而变黑(28、30节),而从前生活的音乐亦已变成哀哭(31节)。
三十一1-40 ‘噢!惟愿我有我对头的状词!’
约伯这段发言的最后部分,是以一种‘反面认罪’的方式,来否认一切可能的指控。除非他完全确信自己是清白无罪,他才能发出这些自我的咒诅;亦难怪当约伯大胆恳求神聆听他,和为到他该受的罪来惩罚他的时候,他的话将本章推进高潮(35-37节)。他请求神至少让他知道祂对他的指控,那么,他就可以骄傲地拿着状词,给予令人信服的答辩。当中所列的各种罪,约伯都视为得罪他邻舍的罪,惟独一项(拜偶像的罪,26-28节),便是同时得罪了神。
第1-4节
第1-4节虽然下面(9-12节)也会提到奸淫的罪,约伯在这里表明他未曾犯过恋慕处女的罪,这是那些像约伯那样拥有许多仆婢的主人,一项广为人咎病的习惯。他与‘眼睛立约’;罪不仅是外在的行为,更是潜藏在心中的意图。
第5-8节
第5-8节再一次,罪首先出现在心中(7节)。这里提到‘天平’(6节),和让谷物失收作为不诚实的惩罚(8节),暗示约伯主要是想到在作买卖交易上的谎言和欺骗(5节)。
第9-12节
第9-12节在父权社会里,奸淫是一项严重的罪行(羞耻和当罚的罪),因为它践踏了一个男人的财产拥有权,还会制造继承产业权的问题。经文反映出当时的社会,将男性犯奸淫视为受了女性的‘迷惑’(因此女性也犯了某方面的过错),而羞辱其妻子便终究成了犯奸淫者的惩罚。我们今天则会强调忠贞的价值,同时要求只惩罚犯罪者。
第13-15节
第13-15节约伯自称对待仆婢的方式已经比他当时的习俗要求跨前一大步:当时的社会容许他对待仆婢如同自己的财产,但他让自已的仆婢享有一般人的人权。
第16-23节
第16-23节约伯先前已描述他对穷人、寡妇、孤儿和异乡客──即是古代社会中典型的低下阶层(29:12-16>二十九12-16)──所施予的怜悯。他在这里甚至指出他把孤儿带到自己的家中(18节),同时更提出,如果他曾经举手攻击孤儿,以为他能逃脱这不义的罪,愿惩罚临到那只行不义的手,愿膀臂从骨的接口折断(22节)。
第24-28节
第24-28节约伯现在继续谈到更多内心的罪(参1-4节):暗中贪爱资财(24-25节),敬拜太阳和月亮(26-27节),见仇敌败落心就欢喜(29-30节),故意看不见别人的需要(31-32节),或任何假冒为善(33-34节)。他表示如果自己犯了以上任何一个过失,愿咒诅临到他。虽然他曾经非常富有,却宣称自已从来没有让财富变成偶像,取代了神的位置。
第26-27节在约伯所列的罪中,拜偶像是唯一一种宗教上的罪。古时的人敬拜天体的情况十分普遍,但约伯认为这种敬拜,就等于事奉创造物而非创造者。
第29-30节
第29-30节在约伯的时代,仇敌‘遭报就欢喜’不算是一件不道德的事。诗人有时也高兴见到恶人遭受惩罚(例如诗 54:7>诗五十四7,诗 118:7>一一八7,诗 137:8-9>一三七8-9),然而,约伯却遵照律法的精神,要给敌人施加援手(出 23:4-5>出二十三4-5;参箴 20:22>箴二十22,箴 24:17-18>二十四17-18,箴 25:21-22>二十五21-22)。
第31-32节
第31-32节约伯在这里似乎是在思想自己可能曾经假装不知道别人的需要。他不单对明显有需要的人慷慨施赠(16-21节),而且,对于那些只有他知道别人有需要的情况,他也会提供帮助。
第33-34节
第33-34节约伯不承认有任何伪善的罪。他的意思是:‘倘若我曾经犯罪,然后还试图隐藏它(如亚当的所作所为)’,(参新国际译本旁注)。
第35-37节
第35-37节约伯在总结这段非常正式的自证无罪宣誓时,表明‘这里有我所划的押’,彷彿它是一张正式的文件。他渴望有神指控他的罪状书,来配合他本身那张自表清白的誓词。他不会因那指控他的人之‘状词’而当众受辱;他非常肯定它将会证明他无罪,以致他会把它‘绑在头上为冠冕’(36节)。他不是以一个罪犯的身分,却是以一个无辜者的身分来到神面前,要对一切的指控作出清楚的交待(37节)。
第38-40节
第38-40节约伯在第35至37节的发言总结和高潮之后,还作最后的自我咒诅,似乎有点儿奇怪。他在当中表示,如果他曾经用过逼迫的手段,从土地合法拥有人的手中夺取土地,愿降罚于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