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三1】「这事以后,亚哈随鲁王抬举亚甲族哈米大他的儿子哈曼,使他高升,叫他的爵位超过与他同事的一切臣宰。」
「这事以后」相隔时间不详,可能较长。本章事件发生在公元前474年,即亚哈随鲁王第12年(见第7节)。
「哈曼」哈曼继亚哈随鲁(斯一章),末底改和以斯帖(斯二章)以后以首相的身份登场。据犹太人的传说,哈曼是亚玛力王亚甲的直系后裔(见撒上十五8),第十六代孙(《塔古姆》[亚兰文圣经意译本];约瑟夫《上古史》xi.6.5)。
【哈曼与末底改(三1~15)】哈曼自从获高升以后就骄傲自大,目中无人,更出言令出入宫门的人必须下跪。末底改是个典型的犹大人,他敬畏神,知道十诫中除耶和华以外,不可向别的神跪拜。而且神曾吩咐要把亚玛力人灭尽,他岂可屈膝于亚玛力人哈曼之下。
哈曼以为杀害末底改还是小事,他更要把犹大民族灭尽呢!他所用的计谋手段异常毒辣;他向王进言,谓有一种民散居各省,不知何处来,又无固定职业;他们既对国家无助、无价值,同时又卑贱,实在不应存活;他们的律例与万民不同,也不守王的律例,容他们存活实在与王无益,所以建议王下旨灭绝他们,甚至自愿捐一百万他连得银子亦无妨。这无异捐钱行贿,王却胡涂得毫不思索就摘下戒指,授权予他。
末底改始终不肯向哈曼下跪,这给信徒留下美好的榜样;信徒无论如何都不应向肉体屈服,顺从情欲。末底改是属灵英雄,心志坚定,决不向哈曼下跪。官可不做,命可不要,但决不向哈曼屈膝。
属灵方面,历代以来,信徒心中最激烈的交战,就是灵与欲。保罗在罗马书七章曾经历过。他说:「我真是苦啊!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每个人心中都有两个律经常在交战,若不顺从圣灵,而顺从肉体,就必失败!
扫罗为王时曾受命灭绝亚玛力人及他们的一切,无奈扫罗却爱惜上好的牛羊和亚玛力王的生命,故被神废弃。扫罗是基士的儿子,末底改是基士的曾孙;两人之待亚玛力人却有天渊之别,我们应引以为鉴!──《新旧约辅读》
【斯三2】「在朝门的一切臣仆,都跪拜哈曼,因为王如此吩咐;惟独末底改不跪不拜。」
「朝门的一切臣仆」系朝廷的低级官员,与末底改同级。
「跪拜」按东方方式跪在哈曼面前表示臣服,忠诚和顺从。
「吩咐」哈曼可能是从低级的职务上提拔的。这个特别的吩咐要求所有的人,包括哈曼原来的上级,都要跪在他面前。
「末底改不跪」希伯来人不仅在国王面前下跪(撒上廿四8),也对上级或他们所尊重的人下跪(创廿三7;廿七29;卅三3等)。所以末底改拒绝向哈曼下跪的目的不详。哈曼虽然是外邦人,但亚伯拉罕也曾向外邦人下跪(创廿三7)。末底改拒绝将单属于上帝的尊敬归给哈曼(《证言》卷五第450页;见《先知与君王》600页)。
【斯三3】「在朝门的臣仆问末底改说:“你为何违背王的命令呢?”」
【斯三4】「他们天天劝他,他还是不听,他们就告诉哈曼,要看末底改的事站得住站不住,因他已经告诉他们自己是犹大人。」
「他们天天劝他」同事们坚持劝说末底改服从勒令,向哈曼下跪,说明他们很尊敬他。他们希望在汇报这件事以前给他一个公平的机会。他们认为这是一个严重的先例。皇家的一条谕旨如果可以如此被侮慢,那么其他谕旨呢?
「他已经告诉他们」末底改可能向他们解释他的宗教不允许拜任何人。末底改的籍贯显然以前没有暴露过。他和以斯帖在外貌和语言上似乎都被视为波斯人。
【斯三5】「哈曼见末底改不跪不拜,他就怒气填胸。」
哈曼发现末底改不尊重他,显然是由于“朝门的臣仆”的举报。末底改的态度和解释意味着各地的犹太人都是与哈曼作对的。末底改在朝门口的公开蔑视,对于哈曼只能意味着是阴谋敌对!至少哈曼很喜欢这样理解。如果末底改用宗教作为自己行为的依据,那么所有信仰这种宗教的人就都有牵连。
【斯三6】「他们已将末底改的本族告诉哈曼,他以为下手害末底改一人是小事,就要灭绝亚哈随鲁王通国所有的犹大人,就是末底改的本族。」
「以为下手害」如果哈曼只报告薛西斯说有一个宫廷小官吏侮辱了他,从而违背了王命,亚哈随鲁当然会下令处死末底改。但侮辱他的末底改是犹太人,所以整个犹太民族都要受到到惩罚。如果犹太人和他们的宗教妨碍了哈曼的自尊和安全,二者都得牺牲。
「要灭绝」在非基督化的国家里,大屠杀是司空见惯的。那里无视人生命的价值。独裁君主的反复无常往往决定人的生死。大约半个世纪之前,薛西斯的父亲大利乌希斯塔斯普登基时,曾有过麻葛大屠杀。再往前半个世纪,曾有过对西古提人的大屠杀。
【肉体的抱负(三6)】哈曼企图阻拦神的旨意,破坏基督的见证,使基督的救恩没有成功的可能,使神借着他的子民在地上产生的见证,遭到彻底的摧毁,这是肉体的诡计和阴谋。他一贯的目的不是叫我们一个人受亏损,乃是使主的见证受亏损。为着这个缘故,我们不能够把哈曼放在宝座上面。
从前有一些少年人在一个公园里传福音,发单张,有朋友接过单张后,就揉成一团,然后往送单张的人脸上丢去。有的少年弟兄受不了,就发起脾气来了,立刻脱口而出:像你这样的人,难怪非下地狱不可。发单张明明要抢救灵魂免下地狱,结果呢?哈曼在里面反应了,就摧毁了基督"爱"的见证,那一个人也许再也不信主了。所以我们要怕肉体掌权,怕不能彰显基督的温柔和忍耐,这是非常严重的事。为此让我们再重复:不要随便发脾气,不要随便发肉体,不要捧肉体,不要给肉体戴高帽子。── 陈希曾《圣灵中的喜乐──以斯帖记剪影》
【斯三7】「亚哈随鲁王十二年正月,就是尼散月,人在哈曼面前,按日日月月掣普珥,就是掣签,要定何月何日为吉,择定了十二月,就是亚达月。」
「尼散月」犹太人被虏之后以此名代替了亚笔月。
「十二年」按波斯历法,从公元前474年4月5日到公元前473年4月21日。
「掣普珥」迷信的抽签法,用来为某些事情决定良辰吉时,很早之前就在东方流行。抽签的工具是骰子,木片,羊皮卷,黑白石子等。犹太人认为抽签是表达天意的特殊方式,(箴十六33),由此而决定的事务体现了上帝的旨意。哈曼先抽签决定日子,再决定月份。
上下文没有说明哈曼是抽签决定向国王提出自己计划的日子,还是决定执行屠杀令的时间,也没有说明抽签是化了几个月时间,还是一次性决定吉时。希伯来原文倾向于前者的含义。
「亚达月」抽签确定在亚达月十三日,就是该年最后一个月十二日。像尼散月一样,亚达月是巴比伦的名词,相当于我们的三月。
【斯三8】「哈曼对亚哈随鲁王说:“有一种民,散居在王国各省的民中,他们的律例与万民的律例不同,也不守王的律例,所以容留他们与王无益。」
「有一种民」多数犹太人选择留在被掳之地。约瑟夫注意到,越是在巴比伦生活富裕而有影响力的犹太人,就越不愿离开他们所安的家。如今显然有大量犹太人侨民住在书珊城(见斯九12~15)。
「他们的律例与万民的律例不同」这是事实,但不足以除灭犹太人,因为波斯人准许所有附属的民族保留自己的宗教、律例和习俗。
「也不守王的律例」这个指控就整体法律而言是不实的。只有当王的命令要求犹太人违犯自己的宗教信仰时,才会出现这种现象。但玛代和波斯的法律总的来说还是公正的。犹太人无疑也愿意接受它。否则他们就不会享有经常得到的优惠了。上帝借着先知耶利米,严令他们无论在什么地方,都要成为遵纪守法,安分守己的百姓(耶廿九7)。
【斯三9】「王若以为美,请下旨意灭绝他们,我就捐一万他连得银子,交给掌管国帑的人,纳入王的府库。”」
「我就捐」亚哈随鲁不会像哈曼那样,随便对待灭绝一个民族的事,所以哈曼马上采用贿赂的手段,以引起国王的兴趣。
「一万他连得」按较轻的巴比伦度量衡制,也会有377吨,或343公吨(见本书卷一168,169页)。希罗多德说,薛西斯(亚哈隋鲁)曾经拒绝接受臣下的一次这样的捐献。最近的希腊战役,无疑使国库空虚,但接受贿赂仍有失于国王的尊严。
【斯三10】「于是王从自己手上摘下戒指,给犹大人的仇敌,亚甲族哈米大他的儿子哈曼。」
「戒指」即印章。可能是一个戒指,因为在波斯常用作印章的戒指。也有人认为是圆柱形的,像他的父王大利乌所用的那只,目前存在大英博物馆。哈曼得到了国王的印章以后,就有权按照他自己的意愿发布勒令,因为国王的印章带有最高的权威。哈曼的话也就等于国王的话。
【斯三11】「王对哈曼说:“这银子仍赐给你,这民也交给你,你可以随意待他们。”」
【斯三12】「正月十三日,就召了王的书记来,照着哈曼一切所吩咐的,用各省的文字、各族的方言,奉亚哈随鲁王的名写旨意,传与总督和各省的省长,并各族的首领。又用王的戒指盖印,」
「王的书记」希罗多德说,有“书记”在整个希腊征战中伴随着薛西斯。他们守候在宫廷,随时准备起草国王的谕旨。
「总督」希伯来语是'achashdarpenim,波斯语拼为khshatreapavan,英语的“satrap”(总督)由此而来。据希罗多德记载,在大利乌一世时代有20个总督,系帝国大区的首脑,各自管辖好几个省分。
「各省的省长」即127个省的省长(见斯一1)。几个“省长”归属一个总督。
「首领」与在斯一3节里的“首领”同,系地方领袖,或被征服民族的头领,享有较大的地方自治权。
【斯三13】「交给驿卒传到王的各省,吩咐将犹大人,无论老少妇女孩子,在一日之间,十二月,就是亚达月十三日,全然剪除,杀戮灭绝,并夺他们的财为掠物。」
「交给驿卒」波斯的邮政系统是在古代闻名的。色诺芬说该体系为古列所设。色诺芬如此描述:
“有马棚建搭在不同的路线上,间隔为一匹马一天的行程。所有的马棚都配备若干马匹和新的人和马继续送信。有时夜间也要送,日以继夜地投递。据说送信的速度比鸟还快马夫。每个驿站均有一名邮政站长负责。他们接收疲惫的人和马所带来的信件,然后派,可能言过其实了。但这无疑是陆地上最快的传递了。
「剪除」《以斯帖记》的作者显然直接引用了谕旨。注意其中的法律术语。
「老少」古时人们认为,杀了父辈却饶了子女乃是愚蠢的。所以要把罪犯连同妻儿一同处死。连犹太人有时也这么做(书七24,25;王下九26)。
「十三日」七十士译本里,有一份据说是谕旨的副本,署为“十四日”。若把十四日作为实际战斗的日子,则与希伯来原文吻合(斯九1)。现在犹太人遵守的是十四日和十五日(见斯九14~21)。
【斯三14】「抄录这旨意,颁行各省,宣告各族,使他们预备等候那日。」
【斯三15】「驿卒奉王命急忙起行,旨意也传遍书珊城。王同哈曼坐下饮酒,书珊城的民,却都慌乱。」
「驿卒奉王命急忙起行」帝国最远的地方要在一个月以后到达,最多不超过两个月,所以无需着急。但哈曼等不住了。他担心国王会改变主意,拒绝发布命令。
「坐下饮酒」插入这个细节似乎要强调国王和哈曼的心地刚硬。安排了消灭一个民族的事情以后,他们就开始饮酒享乐。
「书珊城」其居民可能多数为波斯人和以拦人,但其他民族的人可能普遍认为这是一个危险的先例。首都居民通常都赞同大王所做的任何事情。他们现在似乎对他的审慎和公正产生了怀疑。作者也可能是指住在首都的犹太人,而不是全体居民。
【灵与体两不相容——哈曼与末底改(三1~6)】
一、两个基士之子
1、基士之子扫罗爱惜亚玛力人
2、基士子末底改痛恶亚玛力人
二、两种自尊
1、哈曼之自尊——骄傲自大
2、末底改之自尊——抱道自重
三、两种交战
1、可见的:
(1)就哈曼一方面说——哈曼即为亚玛力人,则不能不恨恶末底改
(2)就末底改一方面说——不但末底改是哈曼的刺眼钉,哈曼更是末底改的大仇敌
2、属灵的——历来在信徒心中,最激烈的交战,即灵欲的战功
——贾玉铭《圣经要义》
【选民之厄运】
一、恶谋陷害
1、有一种下贱的民
2、是一种于国有害的民(三8)
二、捐银行贿(三9)
三、王予全权
四、制签择日(三7)
五、通令全国
六、朝乐民忧
1、朝廷的快乐
2、众民的惊慌
七、圣民哭号
——贾玉铭《圣经要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