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羅門的智慧(王上3:1-4:34)
列王紀上3:1 以記述所羅門的婚姻開始。這裡提到所羅門跟埃及法老結親,反映了當時所羅門王國的重要和埃及的衰弱,因為法老從來不讓他們的女兒嫁與外人的。這時正是埃及的第二十一個王朝,大抵這個王朝比較勢弱,所以就和所羅門結親。這是所羅門為鞏固勢力而實行的幾個政治婚姻中的第一個,也是所羅門屬靈下坡路的起點。雖然聖經沒有明文說以色列人不可以跟埃及女子結婚,但我們從亞伯拉罕定意要從他的家鄉哈蘭為以撒娶妻而不選當地迦南女子為妻(創24:3-4)並神禁以色列人跟迦南人地敬拜偶像的人通婚一事,就知道神並不喜悅所羅門這門婚事。以色列人曾在埃及為奴,埃及人的異教思想也曾大大影響過出埃及的以色列人,例如在出埃及記32 章,就記述過,亞倫受埃及思想影響,在西乃山下造了代表耶和華的金牛犢。現在所羅門想透過這個政治姻親關係來鞏固神所應許要存到永遠的國度,神就更不喜悅了。事實上,就好像歷代志上所補充的,就連所羅門自己也說:“我的妻子不可住在以色列王大衛的宮裡,因為耶和華的約櫃所到的地方是神聖的。”(代下8:11)也就是說:法老的女兒作為外族人,是不適合跟以色列的神有所接觸的。所羅門讓法老的女兒住進大衛留給所羅門的舊王宮裡,不過是暫時的安排。等到新王宮、聖殿、城牆都建造完畢以後,所羅門就將法老女兒搬進新王宮裡。我們從作者的筆法,看見好像所羅門的王宮、耶和華的殿和耶路撒冷周圍的城牆,都是為了法老的女兒而造的。工程完成後,她就進駐其中,而且凌駕在這一切之上。這個景象和列王紀上11:1-8很相似。那裡也是記述,外邦女子也是佔據了所羅門的心,她們所敬拜的偶像也凌駕在一切之上,所以,可以說,作者在3:1 已經暗示了所羅門王朝敗落的原因。
我們知道所羅門跟法老女兒的婚姻,並不是所羅門第一次婚娶。因為從王上14:21 和11:42 到43 的對照,就知道所羅門在作王前,就已經娶了亞捫女子拿瑪,而且和她生了後來的君主羅波安。然而與亞捫人通婚,也不是合神心意的。
今天我們也看到相似的情況,就是本來愛主的肢體,在與不信的人結婚以後,對主的忠心慢慢冷淡,以至到最後,連聚會也不去了。盼望我們以所羅門的婚事為鑑戒,在感情和婚姻上,也尊神的話為聖,這樣不光對我們自己有好處,也能造就下一代屬靈生命的幸福。
相對於為埃及妻子建宮殿,所羅門對廢棄邱壇就不那麼熱切。3:2-3 中“邱壇”這字原有“高地”的意思,在宗教敬拜上,多是指迦南人建造在某些高山或高地上、拜偶像之地。另一方面,外族人在邱壇敬拜,也有各樣的擺設和進行的禮儀,所以邱壇也有“敬拜風俗”的意思,好像立起偶像、設有廟妓等。所以,邱壇可以說是傳遞邱壇風俗的媒介。所以,如果以色列人學效外族人藉邱壇去敬拜耶和華,他們很容易就會跟隨了異教的風俗。後來他們果然這麼做了。其實神早就吩咐以色列人在他們進入迦南後要拆毀當地迦南人的邱壇,免受他們風俗的影響。(民33:52)神也早已吩咐過以色列人要在一個合神心意,完全沒有異教假神風俗在其中的地方去敬拜。(申12:5-7,11-13)這個地方,在神揀選耶路撒冷之前,就是會幕停留的地方。以色列人在入迦南後,也曾一度遵守神這個吩咐,但可惜的是後來“邱壇敬拜”還是在以色列人中間冒起了,甚至連擁有摩西會幕和祭壇的基遍也成了一個邱壇的地方。可見邱壇對以色列人敬拜生活的負面影響。而列王紀作者在這裡描述的經文,多少有抱怨所羅門沒有盡快建造聖殿,以致人民仍要在邱壇敬拜獻祭。
所羅門即位早期,對神存有尊敬的態度。這種態度是受他的父親大衛所影響的,也為神所悅納。在執政初期,所羅門舉行了盛大的就職禮,聚集了以色列所有的官員、各族首領在基遍敬拜神。所羅門獻上了一千隻燔祭牲。當中只有一部份獻上作燔祭,其餘是供敬拜者食用。神悅納了所羅門為自己的國求祝福所獻的祭。在晚上的時候,神藉著夢境向所羅門顯現,並對他說:“你無論求甚麼,我必賜給你。”神給所羅門的恩賜是有條件的。祂那句話的意思,是:“你無論求甚麼,只要合乎我的意思,我都願意賜給你”。所羅門先向神感恩,然後,他向神表示自己年幼無知,接著就向神提出他的要求。所羅門感謝神向祂忠心守約的僕人大衛施予愛和恩典,又延續祂的慈愛,立大衛的兒子為王。所羅門因著自己年紀尚輕,經驗尚淺,眼前卻還有眾多的人民需要管治而感到吃力。3:7 中,所羅門用“幼童”形容自己,主要是強調自己經驗上的不足。因為當時的他大約有二十歲,也已經結婚生子。所以經文中這幼童一詞,和我們今天所說的小孩子是不一樣的。
接著,所羅門向神求“一顆明辨的心”,或是“能辨別是非”的智慧,可以“判斷”或“管理子民”,並以公正和真理去判子民。神喜悅所羅門所求,因為所羅門沒有為自己求長壽、財富,或是在戰爭中得勝,而是為管理百姓而求明辨是非的聰明,所以神應允所羅門,把一個智慧明辨的心賜給他,以致他智慧之高,算得上是前無古人後無來者。這一位滿有豐盛的神,又因所羅門無私的祈求,於是連他沒有求的也賜給他,就是那極大的財富、尊榮和長壽。
所羅門的事讓我們明白一件事,就是主耶穌曾經提醒過我們的:我們若先求神的國和神的義,那麼我們一切所需用的東西,神就必然會加給我們了。只是我們要反省:在我們的禱告生活中,最多祈求的,是甚麼呢?是不是合神心意的呢?
然而我們也要注意:光有智慧而沒有愛神的心,也不一定能保證會得到幸福。所羅門在登基早年很順服神,可惜後來卻參與偶像敬拜,雖然他統治了四十年,但由於他的不順服,神可能也減少了他的壽數。他在六十歲左右就死了。可見所羅門的智慧也不是包括生命的方方面面的。例如,他沒有理財的智慧,以致他揮霍無度,沒有節制,國庫在他死後空空如也,他在婚姻上也沒有屬靈的智慧,只知為一時表現上政治勢力的好處,就娶七百妻子和三百個妃妾,這些異族女子把偶像帶進以色列,又使國家財政負擔日益繁重。
3:16-28,記述了一宗難審的案件,突出所羅處事的智慧。兩個婦人在三天內分別生了孩子,其中一個婦人在夜間睡覺時壓死了她的孩子,於是把另一個婦人的孩子與她死去的孩子調換了。次日早晨,受害的母親發現她的孩子被人換了,於是就和另一個婦女起了爭執,雙方都聲稱那活著的孩子是屬於自己的。最後,兩人決定到所羅門面前尋求解決的辦法。所羅門明白母親對兒女的愛是非常深厚的,於是他故意提議把孩子劈開,每人可得一半。孩子的生母寧願放棄孩子,也不願見到孩子被殺,那位假稱母親的卻同意將孩子劈開,那麼大家都得不到孩子。所羅門立刻就分辨出誰是孩子真正的母親,而把孩子交還給她。這件案令眾人都看到神確是把智慧賜給了所羅門,讓他在民中施行公正。
列王紀上的4:1-34,記的是所羅門治國的策略。
從4:1-6,看見所羅門委派了十一位大臣執行類似內閣的職務。十一位大臣中,亞撒利亞、撒督、亞比亞他和撒布得四位是祭司;以利何烈、亞希亞作書記;約沙法作史官;以拿雅作元帥;亞希煞作家宰、亞多尼蘭當管服苦的人。
4:7-19,記錄了所羅門將以色列分成十二個部份,派十二個官吏收集供給王家的食物,每年每部份供給一月。當中沒有提到猶大。
4:20-28,描述了所羅門的安穩和富強。這富強可從兩方面看出來,分別是全國人口眾多,加上人民普遍生活舒適。所羅門的國度北至幼發拉底河灣的提弗薩,西至非利士地,南至埃及邊界的阿里斯河谷。住在這些地區的多個民族都向所羅門進貢。雖然以東和亞蘭都曾發生叛亂,但大抵對國家的影響並不大。26節記載所羅門共有一萬二千匹戰馬,養在四千個馬柵或驛站裡,由於太平盛世,十二位地方官員可定時供應馬匹所需要的大麥乾草,並君主所需的食物。但我們卻要留意,為了維持這樣的生活,政府會向百姓徵收重稅,而加添車馬,也違反了神的命令。(申17:16)。
4:29-34,進一步描述到所羅門的智慧。與3:28 中審判上的智慧比較起來,這裡描述所羅門的智慧比較全面。與希臘智慧強調認識宇宙不同的是,希伯來人的知慧指的是分辨對錯、待人處世上的智慧。這裡再次提到所羅門的智慧勝過任何人,其中31 節提到的哲人,是謝拉的兒子(代上2:6)瑪曷可能只是一個稱呼。以探是詩篇第89 篇的作者,希幔寫了詩篇第88 篇。至於甲各和達大,就沒有資料了。所羅門又作箴言三千句,但只有一部份記在聖經的箴裡,他有詩歌一千零五首,最好的是雅歌。第33 節的意思,是他可以用他廣博的科學知識,用自然的事物作實物教材解說他的智慧,各地的人都登山涉水從遠處來聽他智慧的話,當中就有第十章提到的示巴女王。然而,我們要明白:知慧的源頭是來自神。敬畏神就是智慧的開端。若有人自認缺少智慧,就該求賞賜百物的神賜下智慧。而我們卻要注意,正如先前所說,單有智慧還不夠,人如果沒有一顆敬愛神的心,就是有智慧,也不一定得著最大的祝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