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假如大卫的对头人伊施波设在去世前只作王两年,大卫怎可以在希伯仑作王七年半呢? 〗
根据撒母耳记下五章五节的记载,(在大卫被北方支派承认他作全以色列的王之前)大卫在希伯仑作犹大王七年半。历代志上三4亦肯定了大卫作犹大王的期间。撒母耳记下二10亦记述大卫的对头人——伊施波设——在押尼珥的协助下,作以色列王只有二年。然而,这句记载并不代表接着的一句经文——大卫在希伯仑作犹大家的王,共七年零六个月一一是错误的。不过,这两句经文(伊施波设及大卫作王的期间)怎能同时是正确的呢?耶路撒冷圣经(Jerusalem Bible)假设伊施波设作王的两年,代表了大卫作以色列王之前真正的期间;于是将历代志上三4改写为「大卫在希伯仑作王 『三年』零六个月」。不过,其余两段经文(撒下二11,五5)却没有作出相应的修改!
若仔细考察伊施波设作王期间各地区的情况,可为我们提供了解释他作王如此短暂的线索。基利波山一役,以色列全军覆没,非利士人则大获全胜。押尼珥和其他庆幸逃脱的人,必须逃难至约但河东,而把以法莲及玛拿西全部拱手让给非利士人。押尼珥必定是在玛哈念设立总部。玛哈念深入迦得支派地业的腹地,把伊施波设安置在这里,可以确保他安全。押尼珥显然要经过五年艰苦战争,才能把非利士人从伯珊迫回(非利士人曾把扫罗及他的儿子的尸首钉在这城的墙上)。这样,方可穿过以斯得伦谷(即耶斯列平原)而与北部的以萨迦、拿弗他利及亚设联络,并与南部的便雅悯联合起来。众支派一日未联合起来,将伊施波设立为王的时机亦未成熟。
无论如何经过了五年,押尼珥卒能召集十个支派的代表,在玛哈念举行一个公开的加冕仪式,立伊施波设为王。那时候,玛哈念仍能充当首都,因为这地方在非利士人的势力范围以外。因此,伊施波设事实上只可作王两年。后来,当伊施波设的两个军长巴拿和利甲听闻押尼珥被约押用诡诈的手段杀死时(撒下三27),巴拿和利甲便将伊施波设杀死在床上(撒下四5、6)。
至于大卫,在基利波山之役后,他随即被犹大支派的人封为王。因此,纵使伊施波设在死前只作了两年王,但大卫却作犹大王足足有七年半了。
〖 与哈大底谢之战,大卫据获多少马兵? 〗
究竟是一千七百(撒下八4)抑或七千(代上十八4)?
在哈玛附近,大卫与琐巴王哈大底谢对阵,大卫战胜,捕获很多俘虏。撒母耳记下八4列出俘掳的数目:「马兵一千七百,步兵二万。」但历代志下十八4却记载那次战争俘掳的数目是:「战车一千,马兵七千,步兵二万。」因为上述两段经文都是记载同一件事,所以俘掳的数目应该相同。撒母耳记下或历代志上,两者之中必定有其一在抄传上起了错误。
奇里与德里兹(Keil and Delitzsch,Samuel,p.360)对这个问题令人有满意的解释:文士抄写撒母耳记下八4时,粗心地忽略了「战车」(rekeb)这个字。至于第二个数字七千(parasim「骑兵」),应该由文士所根据的原稿的七千减为七百,因为当一个人已写下一千这个数目时,他不会在记载同一个数目时却写成为七千。漏掉战车(rekeb),可能是一个较早期的文士的错误,但到了后来,将七百误抄成七千,却可能是一个后期的文士依据那段已讹误的经文抄写时,产生连锁反应所致。但极有可能的是,历代志上的这段经文是正确的,故应将撒母耳记下的经文修改,使之与历代志上和谐。
〖 究竟押沙龙有无儿子? 〗
撒母耳记下十四27记载押沙龙有三个儿子;但十八18却说他无子。何者真确?
撒母耳记下十四27如此记载:「押沙龙生了三个儿子,一个女儿,女儿名叫他玛。」而十八18则说:「押沙龙活着的时候,在王谷立了一根石柱。因他说,我没有儿子为我留名,他就以自己的名,称那石柱,叫押沙龙柱,直到今日。」即是说,到撒母耳记下最后写成的时候,可能是主前第八世纪。(现在仍位于汲沦谷的所谓「押沙龙墓」,可能是希腊罗马时期建成的[由其外观而断定],即主前二世纪。参看K.Schoville,Biblical Archaeotogy in Focus[Grand Rapids],P.414)这证实了一件—-当押沙龙立这条石柱时(可能是他背叛父亲大卫之前的—、二年),他没有仍然存活的裔子。但这不能证明押沙龙以前没有儿子。
奇里与德里兹(Samuel,p412;on ch.xviii.8)对撒母耳记下十四27所用的字眼,有如下评论:「与一般的习惯相反,押沙龙三个儿子的名字不出现经文中,没有其他解释,最大的可能性是三个儿子已夭折了。正因为押沙龙无子,他便筑起了一条石柱为自己留名。」很明显,押沙龙要忍受三个儿子夭折的切肤之痛,而他的妻子亦没有再为他诞下婴儿。在所有孩子中,似乎只有他玛长大。因此,押沙龙没有裔子为自己留名。而他在十八18说出了那段悲伤的话,并为尝试补偿的原故,立了一条纪念性的石柱。几年后,押沙龙自己亦不名誉地死去了,因为他「可能」成为谋害父亲大卫的凶手,更沾污了他父亲的妃嫔。故此,假如他有任何儿子存留在世上,这儿子也会沾上坏名声。
至于女儿他玛(依照押沙龙的姊妹而命名。押沙龙的姊妹他玛,被异母兄弟暗嫩污辱了,押沙龙后来为此杀掉暗嫩),显然是长大了,并有满意的婚姻生活。她的丈夫是基比亚人乌列(参代下十一20-22,十三1)。他玛与乌列的女儿,就是臭名召着的玛迦(或作米该亚)。玛迦嫁给犹大王罗波安(参王上十五2),其儿子亚比雅(或作亚比央)接续罗波安作王,但其孙亚撒将她从皇太后的宝座赶下来,因为玛迦牵涉入拜偶像事件中(王上十五10-13;代下十五16)。
〖 神因婴兄父母的罪就取去长子? 〗
一位慈爱的神怎能因为婴兄父母的罪,就取去拔示巴与大卫所生的第一个儿子呢(参撒下十二15-23)?
神藉着圣经给予我们的其中一个最义意深长的亮光,就是死亡的真正意义。假若撇开了神圣的启示,我们可能会认为死亡是一种惊吓,令人战兢不已;亦是一个恐怖的咒诅,是审判的最后一击。就着死亡来说,肉身的死亡就是魂与身体分开了——意味着再没有机会去找神,也不能以敬虔的生活来荣耀神了,因此,死亡是严肃且令人惊惧的。但圣经将肉身死亡的意义明白地告诉我们;无论死亡对于人类有何客观意义,但肉身死亡并非为人类而设的终局。反之,当人死亡时,他就进入了生命历程里的永恒阶段,他可能在天堂,亦可能进了地狱,这则在乎他于世上存活时的抉择取舍了。不过,神的儿子已来到这世界,并向所有信他的人作出可信的承诺:「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约十一26)——死亡已被赋予全新的意义。因为我们的救主耶稣已代替罪人死在十字架上,所以「他已经把死废去,藉着福音将不能坏的生命彰显出来」(提后一10),死亡的毒钩已被除掉,而坟墓亦不能夸胜了(参林前十五54-56),「在主里面而死的人有福了……他们息了自己的劳苦。」(启十四13)
至于婴孩夭折,他们出生不久死亡,故此可免除了过着充满悲痛而世途险诈的生活。不过,若我们认为所有婴孩时期的死亡都能在天堂获一席位,似乎毋须他们作出信心的回应,加略山上救赎之恩就会赐给他们,这种观念似乎简单了。而且,上述论调将可能强烈地鼓励父母杀婴,在子女未长大至自己可以负责任时便杀了他们,因为这是确保他们必定可以进天堂的唯一方法。然而,圣经一再强调杀婴是神所不容的(参利十八21;申十二31;代下二十八13;赛五十七;耶十九4-7)。尤其是奉宗教之名而把婴孩杀掉,更是神所咒诅的。因此,我们所得出的结论是:关于婴孩得救的问题,必定有其他原则。即是说,神的全知不单只包括将来实际会发生的事,亦会包括将来有发生潜力的事情。将来必定实现,或将会发生而未及实现的,都在神预知的范围内。至于在出世时便死亡的婴儿,或未长大至能为自己作出抉择之年便死去的孩童,神都预知他们对他救恩的反应,知道他们会相信接受或拒绝。
可能就是因为上述原因,当大卫知道自己的祈祷没有结果,神将他的小儿子带回「家」,大卫反而心内安慰。他将儿子交托于神的恩典之中,而只说:「我必往他那里去,他却不能回我这里来。」(撒下十二23)纵然在如此令人心碎的情况里,大卫仍相信神有他完全的旨意。神以取去因罪恶欲念而生的果子,作为对那犯罪的父母的惩罚,而大卫亦明白到神这样做的原因。大卫知道他与拔示巴需要这次责罚,这是神对他们的提醒。作为神的儿女,他们虽已被神原谅,却必须承受因犯罪而引致的后果,安静地忍受这苦果,作为他们悔改的一个重要部分。
〖 押沙龙是否确实被葬在汲沦谷的押沙龙墓里面呢? 〗
根据撒母耳记十八章的记载,约押发觉押沙龙的头发被橡树枝缠绕着,被悬挂起来,于是约押用短枪刺透押沙龙的心。第十七节记载,「他们将押沙龙丢在林中一个大坑里,上头堆起一大堆石头。」经文提及的「林」,就是所谓「以法莲林」,这个树林显然低于基列地(这地方位于约但河束岸,而以法莲支派的地业则位于约但河西岸)。当众人取下押沙龙的尸身,立刻以一种极不荣耀的方式把他埋葬在一个深坑里,那时候,大卫甚至未闻押沙龙的死讯。
至于在汲沦谷的所谓「押沙龙坟」,我们可以在撒母耳记下十八18找到它的背景,经文指出,所谓「押沙龙坟」,其实是一条石柱(massebet)。这是押沙龙在汲沦谷中立起的石柱,为没有儿子为他留名而作出补偿。「他就以自己的名,称那石柱,叫押沙龙柱,直到今日(即撒母耳记下写成的时候,约主前七五O年)。但这石柱至多只是一个纪念碑或衣冠冢,绝不是埋葬押沙龙的真正地方。押沙龙的尸身被葬于约但河东岸基列地的树林中,而那条石柱则立于约但河西岸。
〖 是谁驱使大卫数点民数?神抑或撒但? 〗
撒母耳记下二十四1记载:「耶和华又向以色列人发怒,就激动大卫,使他吩咐人去数点以色列人及犹大人。」但在历代志上二十一1-2的平行经文则有如下记述:「撒但起来攻击以色列人,激动大卫数点他们。大卫就吩咐约押,和民中的首领,说,你们去数点以色列人枞别是巴直到但,回来告诉我,我好知道他们的数目。」撒母耳记下二十四1及历代志上二十一1-2,这两段经文所用的字眼都极相似,没有显着分别。但我们若看两段经文的第一句时,便发觉撒母耳记下的经文里,是神激动大卫核民数,但历代志上则指出是撒但——神的对头。假如两句经文都真确,那么,就似乎有严重的歧异存在了。
撒母耳记下及历代志上都没有记载这次核民数事件发生的背境。故此,我们无法得知这事发生于押沙龙叛变之前或之后。但因为从这件事而间接获得日后成为圣殿及王宫所在地的那座山(即摩利亚山),所以核民数必定在大卫逝世之前几年进行。只有到了那时,大卫才有机会积聚大量物资,以备日后所罗门建圣殿之用(代上二十九3-5)。
大卫并未洞悉自己的内心,他显然产生了骄傲的态度,为着自己在军事上的成就及其子民的经济富裕而沾沾自喜。于是,在他心目中满了武装战士与军备的思想,比思念神的恩慈还要多。当大卫年幼时,无论他只手持一个掷石器面对巨人歌利亚,或以四百战士迎击亚玛力大军,大卫全心全意地只信靠神。但到了统治的后期,大卫变得愈来愈仗赖物质方面的资源;就像头脑精明而冷静的现实主义者一样,大卫学会了以人口数目及财富作为量度他力量的标准。
神认为这是令大卫屈服的时候了,他要使大卫有时间作自我反省,并再次将指望置于神的恩典之中。于是,神激动大卫实行他筹算多时的计划——数点有作战能力的人口数目,为要作出将来在军事上的策略,以期有效地部署军队。更有可能的是,核民数所得的资料,使他有足够的根据来评估税项。故此,神告诉大卫:「好罢,你只管进行这件事,看看它对你有何好处?」
虽然约押是顽强而勇猛的军官,但他也觉得大卫这个计划极难实行。以色列人在周围的民族中称雄,使迦南人、亚兰及腓尼基的国家都成为以色列的附庸国并仗赖以色列而求存,约押意识到,这一连串胜利已令大卫和他的顾问愈来愈趾高气扬了。元帅约押恐怕神会不喜悦大卫的态度,因大卫太过自负和自以为是了。因此,约押努力游说大卫取消这项计划。历代志上二十一3记载约押的说话:「愿耶和华使他的百姓比现在加增百倍。我主我王阿,他们不都是你的仆人么,我主为何吩咐行这事,为何使以色列人陷在罪里呢。」在大卫作最后决定,实行核民数之前,神透过约押的口向大卫作最后警告。
其实,核点民数本身并不是罪,摩西在世时两次数点民数,神也没有厌恶这两次行动。事实上,神却命令摩西数算可以出去打仗的以色列人(参民一2、3,二十六2):第一次核民数是在刚开始旷野漂流的时候,第二次核民数的目的,是要透过得出的人口资料,显示当时可以打仗的人口数比四十年前少了一点。虽然军队阵容比以前逊色了,但他们仍能将前面的仇敌赶尽杀绝;完全不像他们的父执辈,经过迦低斯巴尼亚的战役便吓得退缩不前。第二次核民数还有另外一个目的:统计资料成为十二支派分地的基础,人多的支派获得面积较大的地业。然而,大卫所筹算的这次核民数,却只会使日渐抬头的国家主义更加猖獗。因此,核民数一旦完结,神就惩戒这个国家,令一个毁灭性的瘟疫临到他们身上,结果以色列人因瘟疫而死的甚多,使国民人数减低了。
然而,历代志上二十一1开首第一句经文,就指出是撒但激起核民数的心意,撒但的激动还在约押的警告与抗议之前。撒母耳记下与历代志上这两段经文中,「激动」的原文都是wayyaset。假如神早已怂动大卫,将在他心目中那个愚昧的计划实行出来,为什么撒但仍会牵涉入事情当中呢?因为撒但自己有兴趣。大卫的情况与约伯记第—、二章相似,该段经文显示,神向撒但挑战而导致约伯的一连串苦难。神的目的是令约伯的信心更加纯净,并透过苦难的磨炼而令他的品格更加高贵。至于撒但却目的恶毒,希望尽可能令约伯受伤害,若有可能的话,迫使约伯因自己的极度不幸而咒诅神!因此,神和撒但都牵涉入约伯的灾难中。
与上述情况相似的是基督徒受逼迫时,神和撒但都参与其中(参彼前四19及五8)。神的目的是要加添信徒的信心,并使他能够在自己的生命中分享基督的苦楚,使他将来在天堂的荣耀中可以与基督同得喜乐(彼前四13-14)。但撒但的目的是要「吞吃」信徒(五8),即是将信徒扯往自怨自艾或极痛苦的境况中,从而令他也永远落入绝望的境地。基督自己也曾受过撒但的试探,圣经记载撒但在旷野三度试探基督,撒但的目的是要使基督转离救赎人类的使命。然而,在圣父的计划中,导致第一位亚当(人类的始祖)堕落的诱惑,要被第二位亚当(基督)完全胜过。
还有一个例子是耶稣被钉在十字架。撒但的目的是使犹大出卖耶稣(犹大的心充满了贪婪和憎恨[约十三27]):但神亦有目的——被宰杀的羔羊将自己的生命献出,为多人作了赎价(基督在客西马尼园所接受的「杯」,即赎价的象征)。至于彼得,耶稣事前已提醒他,他会在大祭司的庭园中三次不认耶稣,「西门,西门,撒但想要得着你们,好筛你们,像筛麦子一样。我已经为你们祈求,叫你们不至于失了信心。你回头以后,要坚固你的弟兄。」(路二十二31-32)
从上文列出的五个例子可知,在寻索灵魂的试炼与试探之中,神和撒但均参与其事。神的基本动机是对人有益的,他希望信徒能胜过试炼而加增对神的信心;撒但的动机却异常恶毒,希望尽可能破坏。由此看来,我们可以不慌不忙地指出,神及撒但均有激动大卫核民数。神激动大卫核民数的动机,为要教导大卫及其人民,使他们谦卑下来,并从而使他们的灵命增长。撒但激动大卫,是要给予以色列重重的一击,并使大卫在臣民面前威名扫地。事情发展的结果(正如其他例子一样),撒但只是有限度地成功,它所诱发的效果一瞬即逝;但神的目的却被妥为保留,更进一步地被推广。
瘟疫导致七万个以色列人死亡(撒下二十四15),神的使者在摩利亚山上终止了这场瘟疫,而这地点就是日后兴建圣殿的地方(18节);在神的计划中,圣殿为日后的以色列民带来更大的祝福。撒但的毒计再一次被神统管万有的恩慈胜过。
〖 以色列与犹大拿刀的战士数目问题 〗
撒母耳记下二十四9记载以色列拿刀的战士有八十万,这数目比历代志上二十一5的少了整整三十万。另一方面,撒母耳记下二十四9指出犹大有五十万拿刀的勇士,但历代志上则说有四十七万。这两点显而易见的冲突如何能和谐一致呢?
对于上述问题,我们可循以下途径解释。历代志上所记载的以色列(即北部十支派)人数,包括所有适龄作战的男子,而不计较他们是否的确符合行军作战的要求。但从撒母耳记下二十四章得知,约押所报上的数目是「勇士」('is hayil),意指有作战条件的军团,这批兵士共有八十万;不过,还有三十万适龄作战的男子作为后备军团,但未曾正式上战场。这两批人合共有一百一十万,正是历代志上所记载的数目,此段经文没有'is hayil的字眼。
至于犹大的战士,撒母耳记下二十四章所记录的只是约数,较历代志上的多出三万人。然而,历代志下二十一6清楚指出,约押没有完成核民数的全部过程,他不曾核算便雅悯及利未人的数目。这事乃发生在大卫为核民数而悔罪之前,约押高兴看见大卫回心转意。数点民数过程由约但河东的支派开始(撒下二十四5),继而核算最北面的但支派,之后向南至耶路撒冷(7节),依照这过程,便雅悯将是最后被核算的支派。因此,这支派的人口没有加入犹大或以色列的总数之中。但在撒母耳记下的数目里,则加入了便雅悯的数目(便雅悯刚好在耶路撒冷的隔邻,其战士数目——三万——早已为人所知)。因此,撒母耳记下的五十万人,其实包括了便雅悯支派在内。
公元前九三O年所罗门逝世后,联合王朝分裂成北国及南国。那时候,大部份便雅们人都效忠于大卫的王朝,与南面的西缅,再加上犹大支派本身,组成了南国犹大。因此,将便雅悯加入西缅及犹大之中而组成五十万这数目,是合理的——虽然约押第一次向大卫作汇报时没有将这些支派的人口数目分别列明(参代上二十一5)。由此看来,能为大卫打仗的战士共有一百六十万人,包括以色列的一百一十万,犹大及面缅四十七万,还有便雅悯的三万。
〖 撒母耳记下二十四13与历代志上二十一11-12所记载饥荒的年数不吻合 〗
为何在这里有冲突呢?
根据撒母耳记下工十四13的记载,大卫充满着骄傲的态度完成核民数的工作后,先知迦得往见大卫,向他传达神的讯息:「你愿意国中有七年的饥荒呢;是在你敌人面前逃跑,被追赶三个月呢;是在你国中有三日的瘟疫呢。」大卫以谦卑悔改的心灵回答说:「我愿落在耶和华的手里。」(14节)
历代志上二十一11-12则记载迦得往见大卫,对他说:「耶和华如此说,你可以随意选择,或三年的饥荒……被敌人的刀追杀三个月,或在你国中有耶和华的刀,就是三日的瘟疫……」请注意,撒母耳记下与历代志上关于这段经文的用语有显着区别;前者只是简单的问题(即「你愿意国中有七年的饥荒呢」),后者则是可供选择的祈使语式(即「你可以随意选择,或三年的饥荒……」)。
据上文的分析,我们可以合理地下结论;撒母耳记下记载了先知迦得首次往见大卫,其中提供七年饥荒给大卫选择。历代志上的经文,则记载拿单为此事第一次亦是最后一次往见王,在他们传达的讯息中,神已将饥荒的期间减为三年(神作出这样修改,无疑是回应大卫发自至诚的悔改与祈祷)。然而,大卫最后选择了神的惩罚(饥荒或瘟疫):于是神降了三日瘟疫,将七万以色列人的生命夺去。
〖 大卫买地究竟花了多少钱? 〗
撒母可记下二十四24说,大卫「用五十舍客勒银子,买了那禾场与牛」。但历代志上二十一25则指出「大卫为那块地平了六百舍客勒金子给阿珥楠」。
撒母耳记下二十四24所说的五十舍客勒银子,是大卫即时付予亚劳拿的价银(「亚劳拿」亦可作「阿珥楠」,是另一种拼法)。那时候,大街上山看见耶布斯人亚劳拿正在赶羊,于是用五十舍客勒银子买了二条牛及套牛的轭。第二十一节记载大卫的说话:「我要买你这禾场,为耶和华筑一座坛。」禾场是一块较为平坦的土地,通常不会超过三十或四十尺阔。在当时两条牛和套牛的轭的市价,绝少会超过三十舍客勒银子。
然而,历代志上二十一25则记载大卫付出六百舍客勒金子,价值大概是五十舍客勒银子的一百八十倍。但历代志上的金子数目似乎不只是购买牛和禾场的价银,还包括整块土地。希伯来文wayyitten......bammaaom(为那块地平了……)所指的似乎远超过那块禾场。无论是公元前五世纪,或古代历史中的任何时期,一个农场也不可能卖六百舍客勒金子。由此看来,我们若说阿珥楠拥有摩利亚山的全部土地,这推论也与实情相去不远。
摩利亚山绵延一千六百尺,居高临下,是一块足可以大兴土木的理想地点,所以能够卖得六百舍客勒金子。当大卫看见那块禾场,察觉将整个山顶作宗教及政府办公的用途是极有利的,于是想购下整块地,作兴建圣殿之用。大卫可能在日后才与阿珥楠达成这宗交易,并为此而付出较大的费用。历代志作者认为记载整件事情的最终结果是合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