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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迦勒特賞【書13-15章】應許實現城平約書亞記主日學》

I. 備戰 :第一課:發施號令〔 1-2 章〕 第二課:行軍準備 3-5 章〕

II. 爭戰 :第三課:中部戰爭〔 6-8 章〕 第四課:南部戰爭 9-10 章〕 第五課:北部戰爭〔11-12 章〕

III. 分地 第六課:迦勒特賞〔13-15 章〕 第七課:其他分地 16-21 章〕

IV. 安息 :第八課:河東歸神〔22 章〕 第九課:河西歸神 23-24 章〕


I. 下令分地〔13章〕

A. 背境䓖R令分地的原因(13:1):

  1. 約書亞已經到達一個高齡:當時他可能已超過95歲,連場的戰事對他來說無疑是很 重 的擔子。
  2. 神提醒約書亞他已 年 紀 老 邁 ,並且還有一些土地未被征服的事實:目的是要讓他知道,要佔領那剩餘的土地,並非他能力範圍以內之事,現在他要先開始 分 地 的工作。因為分地之後,管理之責就由各支派自己肩負了。
  3. 他要為 以 列 的各支派畫定地界,這一個任務對以色列的將來有著深遠的影響:神的計劃是要那帶領以色列人進迦南的人來監督著分地的工作。有很多的土地仍在 敵 人 的手中,這是不爭的事實,但神應許會將他們 趕 出 去 13:6)。

B. 命分未取之地(13:2-7

  1. 耶和華為約書亞列出那些仍在當地人手中的地域(13:2-6):
  1. 耶和華希望以色列人會迅速地完成約書亞剩餘的任務(13:6-7):結局將會如何,在開始時已經確定了,因為神親自應許賜他們 勝 利 。他們過往在戰爭中的勝利,為這個應許提供了 保 証 。故此,在分地時,約書亞可以把那些在當時來說是 尚 未 征服之地包括在其中。神直接吩咐約書亞開始分地的工作,並且指明這些地是分給那尚未得著分配土地的九個半支派。

應用:

  • 以色列民有很多未得之地,其實現今的信徒也是這樣,當我們信主時,神已得著我們的生命,而罪惡的勢力卻仍在我們心裏,因此在神要賜我們屬靈的豐富上,我們仍有很多未得之地。
  • 什麼是我們的未得之地呢?與神的關係上享受祂的愛情,工作上有一個誠實和積極的見証,在家庭中活出主的愛,在事情奉上發揮神給你的恩賜等。
  • 我們要憑著信,遵照神的按排和步伐去得我們的未得之地。雖然前路仍有很多困難或有很多事尚未能看清楚,但會籍你所處的環境給你需要學的功課的

C. 河東的分地(13:8-33

  1. 神的工作無分彼此:12:1-6,作者先摘要地記載了以色列人 征 伐 河東的事,因著同一理由,作者在13:8先重述河東的地是如何 分 配 給那兩個半支派的。在任何時候,作者所關注的,是要把 十 個 支派看為一個整體,所以,他不能把 河 東 分地的事情撇下不談。當然,河東的地是由 摩 西 ,而非 約 書 亞 來分配,但作者所關注的,並不是約書亞的工作。相反的,他是要細述神的工作,這工作雖然有神的不同 僕 人 參與在其中,但它仍是一個單一而完整的工作。
  2. 沒有趕逐敵〔13:8-13〕:12:2-5已經大致上提到河東這些地界,但當中用了一些不同的措詞〔13:8-12〕。在這裡特別提出他們沒有趕逐 基 述 人、 瑪 迦 人,這些人是河東之地的北方居民(13:13)。其實士師記中的混亂,是因為以色列民的不順服而遺留後世的失敗?]他們沒有照神吩咐趕出敵人。
  3. 河東兩支派半的分地〔32:15-32〕?O他們自己選的地,因那地適合畜牧〔民32:1-5
  1. 流便的分地〔13:15-23〕:西界乃死海,南界是亞嫩谷,東界是亞捫人的土地。作者在13:21-22又再提醒他們神所作的偉大的事,要叫他們不可忘記神的 作 為  流 便 支派所承受的地,是 西 宏 被殺之地,也是 巴 蘭 受到應得懲罰的地方,雖然這些事蹟是很著名的,但作者仍覺得要提醒他們去 記 念 這些事(13:21-22)。
  2. 迦得的分地(13:24-28):是在流便的北面,向北伸展至 基 尼 烈 海。
  3. 瑪拿西半支派的分地(13:29-31):在迦得支派的北面,直伸展至 黑 門 山。

4. 利未人的產業乃是神自己〔13:14, 33〕:此兩節先後指出摩西沒有把產業分給 利 未 支派,並語重深長地加上一句:耶和華以色列的神是他們的 產 業 。產業的價值不能以 金 錢 來衡量,利未人「沒有產業」,並不是受懲罰或遭剝奪權利,而是因為他們奉獻給神而蒙福,他們分別出來服事神,他們的產業乃是神自己,是無價 之 寶 

應用:

  • 神的工作是一件偉大的工程,沒有一人能獨力完成,我們只可以在其中作出微小的貢獻。認清這方向讓我們不易貪虛浮的榮耀或與別人比較。

  • 我們要常記念神的作為,常存感恩的心,緊記一切的個人的成就和事奉的果敵和屬靈的果子也是由祂所賜下的。
  • 分別出來服事神的人似乎比人少得,但他們的產業乃是神自己,如保羅的心聲:「似乎憂愁,卻是常常快樂的;似乎貧窮,卻是叫許多人富足的; 似乎一無所有,卻是樣樣都有的。」〔林後6:10〕

II. 給迦勒的特賞〔14章〕

14章以如何分地給 以 色 列 各支派的記載來開始,而整個分地過程的詳細記載則到19章才完結。1-5節只是這個記載的序言。

A. 分河西的分地(14:1-5

  1. 約書亞這個分地的工作與 摩 西 從前所作的工作是緊扣在一起的(14:2):因為約書亞是按照 耶 和 華 藉摩西所吩咐的而行。
  2. 分地是在祭司 以 利 亞 撒 、約書亞和各支派的族長領導下進行的(14:1): 12 個人包括?膝q以利亞撒、約書亞、迦勒(猶大)、示每利(西緬)、以利達(便雅憫)、布基(但)、漢聶(瑪拿西)、基母利(以法蓮)、以利撒番(西布倫)、帕鐵(以撒迦)、亞希忽(亞設)、比大黑(拿弗他利),都是由 神 自己委任來承擔這個工作的(民34:16-29)。
  3. 這地是以 抽 簽 的方式來分配的(14:2):這個分配方式也是按著神的吩咐而行的(民26:52-5633:5434:13)。這 抽 簽 的做法,可以使每個支派都視他們所得的分配是從 神 的手而來的;這個方法也可以免去 約 書 亞  以 利 亞 撒 等領袖被懷疑偏私或不公正的可能。這個簽並不直接決定所分之地的 大 小 ,因為所分之地的大小,也與那支派的 人 數 多寡有關。(14:2
  4. 分地的對象是那還沒有分到甚麼土地的九個半支派〔14:3-5〕:這九個半支派包括了?S大、西緬、便雅憫、但、 瑪 拿 西  以 法 蓮 、西布倫、以撒迦、亞設、拿弗他利。 利 未 支派沒有土地分配權,而 約 瑟 的子孫得雙份,剛好補上利未支派的份。 瑪 西  以 法 蓮 各有分地權,顯明他們與雅各的其他兒子有 同 等 地位(創48:5讓我們理解到為甚麼在分地的事上,約瑟的支派可以得雙份。事實上,這只是名份和地位的問題,因為在實際得益上,約瑟支派所得的,不論是當兩個支派或一個支派來分地,兩者所得的土地的總和的差別也不會很大,因為分地是按支派的人數多寡來決定的,而不是固定了每一支派的土地數量)。

應用:神是十分公平的,在屬靈的豐富上,各人也有神所賜的一份。大家的境遇或有不同,但其中也按神的美意,祂定意要把最好的給我們,叫我們的靈命得著成長和富足。

  1. 迦勒的要求(14:6-12
  1. 背境:
  1. 迦勒和他的族人一同前來,向約書亞要求 兌 現 神對他所作出的應許〔14:6〕:就是要得猶大的一處山地為業。他特地提醒約書亞,在他們同一代的人當中,只有他們 兩 個人可以進入迦南地。
  2. 迦勒扼要地重述了導致他得這應許的一些歷史,來確定約書亞還記得神這個 應 許 14:7-9〕:他曾被差往迦南地作 探 子 ,當他從迦南地回來,他忠實地 報 告 了當地的情況,他並不怕 人 ,他只是一心一意地信靠 神 。但其他的十個探子卻報 惡 信(因他們把亞衲族人說成是不可能被 征 服 的,而假若以色列人要與亞衲族人爭戰,以色列人就必 死 無疑),使以色列人 害 怕 。這惡信促使百姓 背 叛 那位應許把迦南地賜給他們的神,但迦勒當時仍堅持他對神的 信 心 ,所以,摩西就對迦勒起了一個誓。事實上,摩西所起的這個誓,只是向 迦 勒 覆述神所作出的應許(申1:34-36)。
  3. 毫無疑問,摩西與迦勒均清楚知道神的應許所指的地方,就是 希 伯 崙 ,就是昔日 亞 衲 族人所居住之地。
  4. 迦勒 深 神的應許(14:10),包括:
  1. 雖然迦勒已經85歲了,但他自言他的力量與45年前一樣,原因何在?〔14:11

應用:

  1. 要求蒙允(14:13-15
  1. 約書亞把迦勒所要求的給他,並且在他前去得希伯崙之前為他 祝 福 
  2. 作者明顯地說出迦勒得著這個特權的原因:他 耶和華。作者從而暗示著神會 賞 賜 那些在人面前承認祂和榮耀祂的人。
  3. 最後一節簡短地為 希 伯 崙 這個名字作了一個註釋。這個城邑從前的名字是 基 列 亞 巴 或「亞巴之城」,這 亞 巴 是亞衲族人的祖先,他是這些巨人中的巨人(「尊大」一詞,所指的很可能是指他的身量的高度)。

 

III. 猶大支派的分地(15章)

  1. 最蒙福的支派(15:1-12
  1. 在神的安排中, 猶 大 支派是最先獲得土地分配的〔15:1-12〕:猶大是王族支派,是 雅 各 眾子中最蒙福的〔參創49:8-12〕,他們分得一片廣大肥沃的土地。
  2.  雅 各 對猶大的祝福,有三個特出的預言,在有關分地的事的記載中,看到了應驗:
  1. 迦勒成功趕出亞納族人(15:13-19
  1. 迦 勒 得希伯崙及四圍的城郊,這也是 猶 大 支派的地〔15:13:這段經文補充了第14章,這裡的記載給我們看到,猶大支派安居此地所須面對的三個情況:
  1. 猶大的地業延及 四 個不同的地理區域,可見其重要性(15:20-62

包括了南面乾旱的平原(15:21-32),接壤沿海平原(低地)的西面山腳(15:33-47),山區中部的山(15:48-60),以及人煙稀少,直伸向死海較為荒蕪的山野之地(15:61-62)。猶大得許多城邑為業,共 110 個,城邑還包括了水源、耕地,及在軍事上的防衛地勢,猶大地的重要性,由此可見。

  1. 昔未能把耶布斯人趕出(15:63
  1. 這是 猶 大 地的難題,別的支派也有相類的困境。 約 書 亞 大戰五王(書10),殺滅了耶路撒冷王及其軍兵,只是還未取得該城。這錯著成了猶大人的遺禍,因為這時 耶 布 斯 人已復轉強盛,不易消滅。
  2.  約 書 亞 死後,猶大人曾擊殺耶路撒冷西南山地的 耶 布 斯 人(士1:8),焚燒他們的城,卻總未能驅逐他們,像便雅憫人一樣(士1:21)。更甚者,猶大人竟與 耶 布 斯 人在耶路撒冷同住。這樣的交往,對 敬 拜 神是一種妨礙。

應用:?神的能力是無限的,神也是信實的,祂會使祂的預言的應驗,祂也有足夠能力使祂的預言應驗,所以,我們可以確信祂所作出的預言是必定會應驗的。

  • 縱容敵人,而不把敵人立時殲滅,後患無窮。對付罪也是一樣,絕不可辜惜或縱容。無論是自己的罪或別人的罪,都是一樣。

問題討論:上次討論到各人也有生命中的軟弱,叫我們未能得著神所賜的豐盛之地。今次再看到迦勒的見証,他給你什麼鼓勵和提醒呢?我們可如何趕出生命中的敵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