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
十四:1-29節 舉哀、食物與獻土產的條例。
潔淨與不潔淨的畜類(十四1-21:參利未記第十一章註釋) 。
1節: 這一節經文所講的行為是指敬拜死人。許多宗教有敬拜或祭祀死人的習俗。基督教與猶太教和其他宗教有別,都注重人在今生活著事奉神。別因掛慮死者而分心,影響了今生的事奉。
3-21節: 神不准以色列人吃某些食物有幾個原因:(1)有些食肉的動物會吃別種動物的血,而食腐屍類的動物會吃死去的獸肉。由於以色列人不可以吃血,也不可吃死去的動物,所以他們也不該吃那些吃血和死屍的動物。(2)神禁止他們吃的某些動物,如蝙蝠、蛇、與蜘蛛,跟某些異教邪惡的風俗有關(參賽66:17)。對以色列人來說,不潔淨的動物代表罪惡和惡習。(3)有些限制可能是神要叫他們不斷牢記,他們與萬民有別,是被分別出來專門歸與神的。我們現在雖然毋須謹守這些飲食的條例(參徒10:9-16),卻能從中學到功課,使我們全面追求聖潔;聖潔不僅局限在靈性方面,也須融入生活,使我們活出聖潔的人生。
21節: 神不准人用山羊的奶來煮山羊羔,這使人想起迦南人為了使人畜多產所行的種種不當的禮儀。神不准人使用本來是餵養生命的東西,反過來殺害生命。(出23:19也提到這條命令。)
22-23節: 聖經將十一奉獻的目的講得很清楚--將神放在我們生活的首位。要將所獲得的第一份收穫,也是最好的歸與神,這表明我們對祂的敬愛。即時獻上最好的,你就能全心全意地信靠祂。我們要牢記,自己的一切全屬於祂,養成十一奉獻的習慣,就是把神放在首位,且讓祂為你安排其他的一切。
28-29節: 在社區中設立眷顧窮人的制度,聖經早有明文。神吩咐祂的子民,每三年要將當年收獲的十分之一用來幫助無倚無靠、飢餓貧窮的人。這些條例可以防止全地陷入貧窮的深淵,也防止富人欺壓窮人。眷顧比自己弱小的人,乃是每個人的責任;家族的成員應當同舟共濟,義助族中的窮人,社區則要幫助住在區內的人。國家的法律固然要保護窮人的權益,而幫助窮人也是敬虔生活的積極部分。
基督徒當負起供應窮人的責任,要使用神所賜的財物去幫助不幸之人。你要慷慨施捨,幫助貧困的人,如此可叫你尊重神是創造萬民的主宰,使別人也同得祂的恩惠,吸引人歸向祂。藉此,信心才能在日常生活中體現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