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1 我所陳明在你面前的這一切咒詛都臨到你身上;你在耶和華─你神追趕你到的萬國中必心裡追念祝福的話;
感謝主,這就是咒詛、懲罰達到了它的目的。咒詛也好,懲罰也好,達到的目的就是那蒙揀選的人(或者說在新約保羅講到的「餘民」)不管在祝福或咒詛中,會更歸向上帝。那也就是祝福和咒詛的目的都達到了,就是叫我們歸向主。
以色列人是這麼悖逆,悖逆到一個地步,他們是受到像二十八、二十九章講到的這麼多的災害,然後神是把你追趕到萬國中。神的追趕就好像(我們在其他地方也看到)那災難和咒詛追著你不放。那時,產生一個正面的結果,就是你會想念在上帝的祝福中有多好。這類的話可以看《以斯拉記》第九章;《尼希米》第一、九章;《但以理書》第九章;《詩篇》一百三十七篇。我自己覺得最有代表性的是《何西阿書》第二章7節:「他必追隨所愛的,卻追不上(「他」是以色列;「所愛的」是偶像);他必尋找他們,卻尋不見,便說:我要歸回前夫,因我那時的光景比如今還好。」也許有一天,那些信靠上帝的人(或那些餘民)會在上帝的恩典中,回想到神的祝福,就會再歸回上帝。最有名的就是《路加福音》十五章中的浪子,當他在豬吃的豆莢都沒得吃的時候,就醒悟過來說:我要回到父親那裡去。
三十2 你和你的子孫若盡心盡性歸向耶和華─你的神,照著我今日一切所吩咐的聽從他的話;
2到6節若但照字面、按著次序來看的話,就是:當人思想上帝,盡心歸向耶和華的時候,耶和華就憐憫、就拯救。各位,這非常不好!因為如果耶和華要憐憫我們,是我們必須盡心盡性歸向祂的話,那沒有這一天!我們沒有辦法全心歸向上帝。並且這盡心盡性的歸向上帝,也表示是永恆的、一直不斷的歸向上帝,不會再反反覆覆了。所以不好,因為我們不可能。但我怎能說上帝的話不好呢?所以我們就要想得再完整一點。聖經百分之九十五,甚至九十九以上的經文都講到我們人採取主動:你歸向上帝、愛上帝;你悔改、親近祂,祂就親近你。這是在提醒我們的責任。
可是那百分之一或五的經文是更基礎的:你之所以能歸向上帝,是因為祂先愛你,祂先使你歸向祂。我們一定要把榮耀都歸給主,也一定要知道,所有的良善從主來,我們能夠悔改,能夠親近主,這些都是因為神的工作。但是聖經裡為什麼這麼少講到呢?我想就是不要讓我們一天到晚有那種預定論的恐慌或無聊的問題(:神沒有感動我,我怎麼會悔改?我沒有悔改就是神沒有感動我。你的意思就是:你就是神囉?你不想悔改,就說是神沒有感動你,或沒有預定你悔改。小心!這是要更下一層地獄的。)是神感動,但從我們人這邊看,好像是我們人先採取行動,其實是神的工作,我們需要的就是盡心盡性歸向上帝。我們總需要歸向主,事實上不管是我們聽到了神的話,或有一天神讓這話在我們心中做了感動的工作,都是出於神,一切都是神。我們願意聽祂的話。
看第2節又講到「今日」這在歷史上都已經隔了幾千、幾萬年,在個人的生活中可能幾十、幾百年,但你什麼時候回頭,那天就是今日。今天所吩咐的,以前、以後的都一樣,要聽從祂的話。「吩咐」是今日,歷久長新;「聽從」也是今日,天天要像今日聽到的一樣,不是只有一下子。
三十3 那時,耶和華─你的神必憐恤你,救回你這被擄的子民;耶和華─你的神要回轉過來,從分散你到的萬民中將你招聚回來。
從人來看又好像你回轉了,耶和華就會憐恤你,就會救回你。事實上你也知道,被擄了七十年是上帝定規的,並不是人定規,是上帝安排的,而且還有一兩年出入。這就是讓人在那出入的時候,還是能夠信靠上帝;也知道我能回來是上帝的恩典,神早就說好了。
我能夠回來是上帝的恩典,因為上帝的恩典使我回頭,然後我的回頭就讓上帝(看起來是)更多的回到我這邊。(這「耶和華─你的神要回轉過來」的「回轉」可以翻成「悔改」,但我們不敢翻成悔改)神看到我們回轉了,祂就把我們招聚。這一類的話在《耶利米書》二十三章、《以西結書》三十四章、《西番雅書》三章20節、《以賽亞書》四十章以後都可以看到:他們回歸,他們又回來了。這句話也可以用在今天在傳福音的事上,雖然我們的歷史跟以色列人的亡國、復國不太一樣,但也是類似的。因為《以賽亞書》也用這來形容教會的建立:神從天涯海角把祂的兒女聚集起來,那就是叫做教會。
三十4 你被趕散的人,就是在天涯的,耶和華─你的神也必從那裡將你招聚回來。
三十5 耶和華─你的神必領你進入你列祖所得的地,使你可以得著;又必善待你,使你的人數比你列祖眾多。
祂會再領我們進到那地方─以色列人進到迦南地。這表示:所有的以色列人也好,外邦人也好,進入上帝的豐富裡面、進入基督裡面、進入教會;神應許我們可以得到,而且末後的榮耀要大過先前的榮耀。
在很多基督徒裡面(尤其我們華人)常常是越古越好:想當年,我們怎樣怎樣,現在你們這些年輕人都不行了。可是《哈該書》裡很有名的一句話:「這殿後來的榮耀必大過先前的榮耀」我們相信上帝的恩典會更多、豐富的臨到,讓我們在悔改之後,得到更大的祝福。不過當然悔改之後,再又離棄上帝,會遭更大的咒詛。不管好的或壞的都不會永遠循環下去,最後壞的會一直壞下去;好的會一直好上去。但是在人類有歷史的時候,就還會有這樣的循環。
三十6 耶和華─你神必將你心裡和你後裔心裡的污穢除掉,好叫你盡心盡性愛耶和華─你的神,使你可以存活。
從這裡看好像還是我先盡心盡力歸回了(第2節),然後上帝再除掉我心裡的污穢,好叫我盡心盡性愛神(第6節)。可是我們從字句的形容就知道:是神先除掉我們的污穢,神先使我們盡心盡意愛祂,我們才有這樣的心。
再次說,為什麼神把那些放在前面?就是要讓我們記得自己該盡的責任!神不必每句話都講到這是我的預定,那太囉唆了,但我們知道這樣解釋才能解釋得完整:神先動工,我們在蒙了祂的恩典以後,繼續配合這恩典的工作,使上帝的工作更深的臨到我們,讓我們能愛祂。
這對照著前面講到的(二十九4):我「耶和華到今日沒有使你們心能明白」,可是後來祂使我們明白,在這裡講的就是:好像在審判、咒詛、悔改之後,神就讓我們明白了。因此我認為這一類的經文,要以耶穌的「代罰」來解釋。《以賽亞書》、《耶利米書》、整個聖經裡,都有講:「神的祝福要臨到,而且是永恆的臨到,必須是刑罰結束後。」(「你們要安慰安慰我的百姓,因為他爭戰的日子已滿了;他的罪孽赦免了;」(賽四十)所有的處罰已經完了,現在就是祝福了。問題是如果神的刑罰要完,大家要永遠下地獄,因為要永遠受處罰才叫完。因為有刑罰,我們就不可能有安慰了。
所以,這些字眼一定要跟耶穌在十字架上替我們「代受刑罰」連在一起。因為祂是永恆的主,道成肉身,祂所受的刑罰就是代替我們一切該有的刑罰,這個刑罰過了,就有上帝一切的祝福;因為耶穌的順服,替我們成就了這些事。不管祂是主動或被動的順服,主動的順服是指祂遵行了上帝的一切話;被動的順服是指祂在十字架上替我們代贖。這是改革宗神學喜歡講的,但我們也不要分那些主動,還是被動的順服,我們就說:因著耶穌的順服,上帝就賞賜祂,祂就把這些賞賜給我們。刑罰祂承受,祝福給我們。
整個舊約真正都在講這個十字架的道理。如果你以為我們人受一點罰,然後悔改了,就回到上帝面前,那實在是我們太自大了。我們該受永遠的刑罰,而且就我們的罪惡來講,永遠的刑罰也不會叫我們回頭,只有耶穌的代罰才可以叫我們回到上帝面前。
這樣把我們「心裡的污穢除掉」這就是《耶利米書》三十一章31節開始講到的:「神與我們另立新約」,那約是讓以色列人永永遠遠堅定的。這也是《以西結書》三十七章講到的「新約」,還有三十六章講的「要把新心新靈放在我們裡面」把我們所有的污穢都除掉。
我們能夠「盡心盡性愛耶和華─你的神」這真是一個恩典。我們愛,因為神先愛我們。我們沒有辦法愛上帝,我們真都是蕩婦,直到耶穌的代贖。當然在舊約耶穌還沒有代贖,但是信靠上帝仍然能夠經歷、支取這樣的恩典。「把我們的污穢除掉好叫我們盡心盡性的愛神」這個命令,新約、舊約都有,但唯有靠著聖靈、靠著十字架上的恩典,我們才辦得到。如果你不能愛神,記得保羅對哥林多教會講的:這人就可咒可詛。因為實在已經給你這麼多的能力可以愛了,你還不愛。愛神才可以存活,倒過來講也可以:神給我們生命、力量讓我們能活,活著能愛主,我們就能存活得更好,這是可以互相循環的。
三十7 耶和華─你的神必將這一切咒詛加在你仇敵和恨惡你、逼迫你的人身上。
三十8 你必歸回,聽從耶和華的話,遵行他的一切誡命,就是我今日所吩咐你的。
三十9 你若聽從耶和華─你神的話,謹守這律法書上所寫的誡命律例,又盡心盡性歸向耶和華─你的神,他必使你手裡所辦的一切事,並你身所生的,牲畜所下的,地土所產的,都綽綽有餘;因為耶和華必再喜悅你,降福與你,像從前喜悅你列祖一樣。
三十10 併於上節。
這類話我們已經在前面看過好多次,就不詳細解釋。
三十11 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誡命不是你難行的,也不是離你遠的;
下面就需要解釋。「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誡命」。再一次是「今日」;再一次是包括西乃山底下的、和今天的、和整本聖經裡所吩咐的這些律法誡命。不是你難行的,也不是離你遠的。
三十12 不是在天上,使你說:誰替我們上天取下來,使我們聽見可以遵行呢﹖
三十13 也不是在海外,使你說:誰替我們過海取了來,使我們聽見可以遵行呢﹖
三十14 這話卻離你甚近,就在你口中,在你心裡,使你可以遵行。
11到14節這一段話是解釋新約、舊約的重要典範。耶和華藉著摩西的口在這裡所說的話,看起來是一個最典型的律法主義:就是上帝吩咐我們遵行。這很容易遵行,因為第一個:來源不難。你不必上天去取經(不必像唐三藏到西天去取經,取來的還是無字天書);也不必去海外讀神學、希伯來文博士。這個律法就在你口裡,就在你心裡。甚至這句話可以講成像《羅馬書》第一章、二章講的:沒有律法的外邦人,就以他心中的律法為標準來遵行。也就是說,這句話的意思(看來我們中國儒家會很能接受的)就是:我們心中有律法、我們良心有法則。東方、西方的原則是一樣的,就好好的聽你心中的念頭,去遵行就好了。這節經文這樣看就是這意思:要我們守律法。可是還不必回到《羅馬書》,單看《申命記》就知道不是這樣!
律法的真義不是叫我們去遵守,律法的真義第一個:叫我們知道我們不能遵守。第二個:叫我們知道我們在恩典之下才能遵守,憑著信心遵守才是對的。律法的確不是人想出來的,不是你要苦思、求學多久才能得到,那是上帝白白給你的。這裡甚至要把律法也說成是恩典:是上帝讓我們認識祂的一個恩典。我都覺得,現代或歷世歷代的神學院、神學家,離這些經文都越來越遠(路得批評中世紀的神學家也是這樣)。他們看不起我們這些平信徒,說我們不懂希臘文、不懂聖經時代背景,亂解經。我承認熟悉原文背景很好,但我們不必成為一個大學問家才能懂上帝的話。各位不要被那些背道的、只喜歡炫耀自己學問的神學家騙了。
這道離你不遠,聖經的話就在你手上,甚至也的確是在我們心裡,包括《羅馬書》第二章14講的:「沒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順著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們雖然沒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所以是有「良心」的。而問題在:沒有得救、沒有神的恩典時,就沒有人能遵守,況且這律法也被很多人扭曲了很多。但不管怎麼扭曲,任何一個民族、國家、個人,都還有一些Natural Law自然法則寫在我們心中。這都是現代一些學者(不管是基督徒、非基督徒;法學家、社會學家)不相信的,他們不相信還有Natural Law這東西。我相信,因為聖經講。人還是有良心的,只是那良心因罪的污染不準確了,有時過度敏感;有時過度遲鈍,但還是有法則、標準的。但重點就在:我們不能夠遵守!包括古聖先賢、孔夫子、王陽明,都不能遵守良心的法則。
是不遠,上帝都給我們了。所以這節經文在《羅馬書》是用在每個人身上(:大家都知道神的律法),在這裡他單單用在以色列人身上(以色列人知道神的律法),兩個都正確。因為對以色列人在西乃山頒佈了以後,大家都抄傳誦讀,所以大家都知道。問題還是:知道卻故意違反律法。沒有義人,連一個都沒有,沒有一個遵守上帝的話。有人說:那外邦人遵守自己良心的律法,不用去守神的律法就好了?問題是:就不好!因為他們不遵守。《羅馬書》第三章20節:「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律法,不管是摩西的律法、寫出來的律法、在人良心裡的外邦人的律法,都只是叫人知罪:一個是知道自己有罪;一個是知道怎麼去犯罪,很不好。
保羅在《羅馬書》第十章4到8節引了這樣的話:「4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使凡信他的都得著義。 5摩西寫著說:『人若行那出於律法的義,就必因此活著。』(利十八5)6 惟有出於信心的義如此說:你不要心裡說:誰要升到天上去呢﹖(就是要領下基督來;)7 誰要下到陰間去呢﹖(就是要領基督從死裡上來。)8他到底怎麼說呢﹖他說:這道離你不遠,正在你口裡,在你心裡。(就是我們所傳信主的道。)」這裡有些討論:摩西的話跟保羅的話好像衝突?不會有衝突,因為都是聖靈的默示。保羅有時引舊約的話時,好像跟因信稱義有衝突,那不是說聖經有衝突,只是跟猶太教的解釋有衝突。因為猶太人是把舊約裡的一切都律法化了,保羅所批評、攻擊的就是這種「律法化的教條」,聖經的話本身沒有衝突。上面5、6節其實都一樣是摩西講的話,摩西在聖靈感動下講的,都沒有衝突,不僅保羅跟摩西沒有衝突,摩西本身也沒有衝突。「人若行那出於律法的義,就必因此活著。」那是因為在恩典之下你才能行出來,可是猶太人把那恩典去掉,變成你自己去行那律法的義,就必活著。所以他們就既沒有義,也不能活。
保羅在引這句話的時候,有一個很奇怪的引法:摩西(或神藉著摩西)說:「你不必上天下地去取『誡命』,這誡命、律法,上帝已經放在你心裡了」;而保羅說:「你不必上天下地去取『基督』」。這一定是保羅引錯了,字都不一樣?可是還不要講神的默示了,就以保羅的聰明,他不會犯這幼稚、初階的錯誤。保羅沒有錯,因為:「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因為:「上帝的話就是基督」,律法也是上帝的話。保羅在《羅馬書》第十章講到的就是:當我們違反了上帝的話以後,我們該下地獄,但上帝就為我們預備了救恩:從天上降下基督來,道成肉身;然後這位神為我們在十字架上死了,降在陰間;然後再復活,使我們得到救恩。整個救恩(:我們能夠在上帝面前稱義)是因為上帝藉著耶穌,完成了律法的要求,我們信,就得到了。這是保羅引《申命記》的重點,他沒有引錯,因為基督所講的一切,都跟律法是完全吻合的(:我來不是要廢掉律法,一點一畫都要成全。)祂的成全就是祂一生的順服:順服上十字架、順服律法上一切的要求。祂為我們做到了,我們信,就把耶穌所做到的歸在我們身上。你現在不必再辛辛苦苦的上天下地做這些,上帝都幫你做到了!你只要口裡承認,心裡相信就可以了。
那麼,這有沒有違反《申命記》三十章這裡的講法呢?沒有!因為這裡的講法也是一樣:上帝給我們恩典、律法,帶領我們經過大而可畏的曠野,到流奶與蜜之地,賜給我們能力、知識,我們當然也是可以遵行。用在我們的生活裡,今天神學院也是有太多錯誤的教導,其中一個就是:用「研究學問」來代替「實踐」。開課教如何做社會關懷、如何做好丈夫、好妻子…,開了課教,就好像是做到了一樣。其實這些事不是要開課教,就是要去遵行的(但他們要表示自己有學問、要賺錢)。其實這話離你很近(幾乎不用再多問該如何),而就是去遵行。我不是說開課、訓練不重要,可是這些上課都不要取代你該有的實踐,而且認識上帝的恩典,這些是真的你可以實踐的。有恩典!且這恩典是那麼的貼近你,使你隨時可得,也讓你可以實踐上帝的話。
三十15 看哪,我今日將生與福,死與禍,陳明在你面前。
三十16 吩咐你愛耶和華─你的神,遵行他的道,謹守他的誡命、律例、典章,使你可以存活,人數增多,耶和華─你神就必在你所要進去得為業的地上賜福與你。
再一次,單單看15、16節,你會以為我遵守了上帝一切的誡命,上帝才賜福給我。是對的,因為經文是這樣講,可是我們要從更廣泛的脈絡來了解,就是:上帝先白白給我們恩典,祂拯救了我們、脫離了埃及、賜給我們嗎哪、水、律法、和一切遵守律法所需要的能力了,那麼,我們就應該遵守;遵守了,又使我們得到更多的祝福。是祂先開始的恩典,使我們能遵守。在祂賜下恩典的時候,看起來我們就可以做這樣的選擇:選擇我們到底要什麼。像葛理翰的佈道會、像近百年來衛斯理宗,都很喜歡引這些來說:人有「自由意志」來做選擇。我們也同意,聖經上也的確這樣講,只是我們更願意說:我們能選擇正確的,是因為上帝的權柄、恩典。
今日就是天天,每天你都選擇愛的命令,就是你要愛耶華你的神。小子們,我們彼此相愛不要只在言語和舌頭上,總要在行為和誠實上。這在《約翰福音》看到,在《約翰壹書》裡看到更多:親愛的弟兄阿,我寫給你們的不是一條新命令,乃是你們從起初所受的舊命令,那舊命令就是愛上帝、彼此相愛。是舊命令,因為從摩西的時候就聽到了;但又是一條新命令,因為到新約的時候,聖靈讓我們更明白這舊命令的廣泛,也給我們更深刻的能力去遵行這命令。這是一個愛的命令,你要愛上帝!誡命中哪一條是最大?愛上帝。其次也是相仿:愛你的鄰舍如同自己。你能夠愛,是因為上帝先愛你;因為上帝先愛你,你就能夠愛。
我今天把這吩咐放在你面前:你要愛祂。整個舊約、新約裡都在講到:人沒有辦法遵守這條命令,我們自己也天天體會到這艱難,即使我們重生得救、有聖靈了,常常還是信心小,我們總選擇死亡、禍患,而我們還以為在選擇福氣、生命,除非天天更新,天天儆醒。愛上帝就是遵行祂的道、祂的命令:愛祂、愛弟兄姊妹(特別是約翰的講法)。如果這樣,你就會繼續蒙福。
三十17 倘若你心裡偏離,不肯聽從,卻被勾引去敬拜事奉別神,
這寫得也很棒:你心裡不聽,就會被勾引。你不要怪別人勾引你,是你不聽在前;你更不要怪神怎麼讓他來勾引我,是你離棄神在前。偏離了、不聽了,這裡用勾引也真是很妙,就是被迷惑、被引誘。是,迷惑引誘的東西是強有力的,但你若不是離棄上帝的話,你不會這麼輕易被勾引。
三十18 我今日明明告訴你們,你們必要滅亡;在你過約但河、進去得為業的地上,你的日子必不長久。
三十19 我今日呼天喚地向你作見證;我將生死禍福陳明在你面前,所以你要揀選生命,使你和你的後裔都得存活;
這是個見證、警告。告訴你一定會發生的,這叫見證;這是已經發生、真實的,因為我經歷過,這叫見證。這個「我」當然就是摩西,但也可以說是上帝。上帝透過摩西對我們說,上帝呼天喚地的對我們說。聖經中多次看到上帝呼天喚地的來見證以色列人的不是:《以賽亞書》一章2節「天哪,要聽!地啊,側耳而聽!聽我耶和華控告我兒女的話;《耶利米書》二、六章;《以西結書》三十六章都講到。當然這是個形容的說法,神不需要請天地來作見證人,見證我們多壞,神的話就足夠做見證了。今天上帝請天地做見證,是你們結婚的見證人,如果你不聽的話,天地都要證明這選擇是你自己的選擇,不是上帝故意要咒詛你。你要選擇生命,就是選擇聽主的話;選擇生命不只是自己的,而且是子孫的生命都能夠活下去了。
三十20 且愛耶和華─你的神,聽從他的話,專靠他;因為他是你的生命,你的日子長久也在乎他。這樣,你就可以在耶和華向你列祖亞伯拉罕、以撒、雅各起誓應許所賜的地上居住。
看起來這又是條件,不過我們也知道這條件建立在上帝的恩典上。《約翰福音》十一章25節「耶穌對他說: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直接的翻譯就是「我就是復活,我就是生命。」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祂是你的生命;祂的話是你的生命;祂的誡命是你的生命。專靠祂、信靠祂,去遵行這生命之道或誡命。一言蔽之就是:你要愛上帝,你要愛鄰舍如同自己。但你愛不了的,一定要靠著上帝的恩典,領受上帝的愛來愛,讓你愛的生活能夠長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