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
本章實際上是和廿九章相連的, 摩西在此超越了選民違約所招來的咒詛(被擄他鄉),進而論及他們悔改歸向神可帶來的復興(1-10), 接著指出盟約條款的清楚、可行(11-14), 呼籲百姓遵守神的吩咐, 選擇生命(15-20)。
1-6節: 摩西將這些話告訴百姓,只要回轉歸向神,祂就會立刻接納他們。祂的憐憫超乎人所能想像的,也超過我們所能相信的。猶太人雖然存心偏離祂,祂仍然將他們領回。祂要賜心靈的更新,祂也要赦免我們,領我們歸向祂。有些人要等到四面楚歌、孤單無助時,才學到這個功課。那時憂愁痛苦才似乎開了他們的眼睛,看到神一直對他們所講的。你是否因罪與神隔絕?不管你流離多遠,只要你肯歸向祂,祂都應許要賜給你新的開始。
11-14節: 神吩咐我們要謹守祂的誡命,祂也叫我們切記,祂沒有將祂的律法向我們隱藏。你有否說過:只要你知道神所要的,就會順服?(因為你不知道,所以不順服)。你有否訴苦說:單單憑著人的才能,血肉之體想順服神實在太難呢?這些都是不成理由的推辭。祂的律法寫在聖經之中,在我們周圍的世界中清楚可見。順服神的律法(包括祂所定的自然律),是合理的,明智的、有益處的。不過順服神的律法最難的乃是從現在就開始。(保羅在羅10:58中提到這段經文。)
19-20節: 摩西激勵以色列人,要選擇生命,順服神可以繼續蒙福。神不強迫人順從祂的旨意,祂讓我們自行決定順從祂或是棄絕祂。不過,這種抉擇乃是在生命與死亡之間的取捨。神要我們認識這件事,因為祂喜歡我們都選擇生命。我們每天面臨新的處境,必須認定和加強對神的承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