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
重申前約,最後警告 這是摩西所作的最後一件事。
當他看到了將來以色列人背道時所要遭遇的可怕的結果時,他就重新又講出了這一段話。事奉神是生命的道路;事奉偶像的必要滅亡(三十章)
1節: 神與以色列人在三十八年以前曾經在西奈山立約(參出19:-20:21)。雖然其中包含許多部分,但其目的可以用兩句話來歸結:神應許要賜福給以色列人,使他們成為大族,叫其他各族藉著他們認識神。以色列人則保證投桃報李地回應、愛神,順服神,好領受祂所賜的身體上與靈性上的福分。摩西在此重申這約。神仍然堅守祂在這約中所提出的一切(祂必永遠持守!),只是以色列人已經忽略了當守的承諾。摩西重述這約來警告百姓,若不遵守約中當盡之本分,就會受神嚴厲的管教。
5節: 正如百姓不理會神一路的看顧,我們有時也不留意神種種的眷顧--祂供給我們的日常需要,使我們衣食飽暖;尤有甚者,我們誤將這些歸功於自己的善於經營,而不認識這是神的手所作的。
9節: 要一生亨通,最好的方法是甚麼?對以色列人來說,就是遵守與神所立之約,盡他們在其中所當盡的本分,盡心,盡性、盡意、盡力地愛神(6:4-5)。我們也當先求神的國與祂的義(參太6:33),這樣就會使我們一生順利且蒙祂賜福。
18節: 摩西叫他們警醒,不要存心偏離神,否則,有如惡根生出苦菜和茵蔯來(參來12:15)。在我們定意做明知是惡的事時,就是撒下邪惡的種子,開始不加以控制,以後就結出憂愁痛苦之果。不過我們能防止罪的種子生根,如果你做錯了一件事,要立刻向神向人認罪,只要這種子一直得不到沃土來培養,它的苦果就結不成了。
29節: 神選定一些隱秘的事不向我們顯明,可能為著以下的原因:(1)我們的思維有限,不能充分明白神的本性與宇宙的無限(參傳3:11);(2)有些事要等我們更為成熟之時才會明白,目前不需要知道;(3)神是無限而全知的,我們沒有能力知道祂所知的一切事。這一節告訴我們,神雖然沒有把一切的事告訴我們,卻叫我們知道順服祂就夠了。所以不順服神是出於意志的行為,並不是缺少知識。我們從祂的話語--聖經,就足以認識祂,因信祂兒子主耶穌而得救,願意事奉他。我們不要用自己有限的智慧製造藉口,不讓祂管理我們的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