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一2 “不能照常出入”。在體能上,摩西是可以做到的(三四7),但神已經禁止他與百姓一起進入應許地(民二○12)。
三一4 “如同從前待……西宏與噩……一樣”。參看第二章26節至三章11節。
三一7,8 很久以前,約書亞已經帶領軍隊(出一七9),而最近他更獲賜摩西的一些權力(民二七18~23)。
三一9~13 把律法的抄本交給祭司(9節,象征把執行的責任轉交給祭司)和定期誦讀約的條例(10節),是當時宗主國條約典型的條件。“神所選擇的地方”(11節)。中央聖所。參看第十二章5節的腳註。
三一14 此時,神最後一次在地上面對面與摩西說話。
三一19 摩西和約書亞(動詞是複數的)受命寫一首“歌”,借以幫助百姓更容易記起約的各項要求。
三一23 約書亞直接受命於神。
三一24 “這律法的話”。申命記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