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职工人的得分
民数记第十八章
这一课的查经中,让我们看到 神并没有忘记那些专职的工人。因此,本课专论有关“专职工人应得的分”。在旧约中,会众中的专职工人就是——祭司和利未人,他们在会幕中专一地替百姓服事神,且享有应得的那一分产业。
一、他们必担责任 1-7
1、要担罪 1
A、要担当干犯圣所的罪。
你和你的儿子,并你本族的人,要一同担当干犯圣所的罪孽。
干犯圣所的罪是什么意思呢?
就是指在圣工上的越分。例如对 神献凡火(利10:1-2)、不尊主为圣(撒下6:3-7)。
B、要担当干犯职任的罪。
你和你的儿子也要一同担当干犯祭司职任的罪孽。
干犯圣职的罪是什么呢?
就是指本位上的越职。例如:不守岗位(尼13:10,路10:31)、强解圣经(结22:26,彼后3:16,启22:18-19)。
2、要尽职 2-3
A、祭司在圣所供职:2节
你要带你弟兄利未人,就是你祖宗支派的人前来,使他们与你联合,服侍你,只是你和你的儿子要一同在法柜的帐幕前供职。
神要亚伦和他的儿子在 神前供职,正是表示工人要在 神前(路21:36),尽自己的职分(提后4:5,2:15)。
B、利未人要守帐幕:3节
他们要守所吩咐你的,并守全帐幕,只是不可挨近圣所的器具和坛,免得他们和你们都死亡。
这里指出利未人的职责是看守帐幕,及提防百姓误闯会幕。他们须忠于 神所赐的职责,以免忿怒临到百姓身上。神要他们不可挨近圣物(民4:15,20),免得祭司的利未人都死亡。祭司的死亡之罚,可能是因他们不向利未人吩咐责任。由此可见,工人对神旨(真理)避讳不传,也要受 神的惩罚(徒20:26-27)。哦!何等可畏!
3、要联合 4-7
这一段的经文,讲到祭司和利未人要联合起来工作,前者管内务,后者管外务,这正是表示教会圣工的分工合作,内外联合,互相配搭,彼此建立(徒6:3-4)。这样,教会才能够兴旺起来!
应用:作为 神的工人,在教会中担任责任是必须的。因为教会的兴衰成败,与工人是有一定关系的。你准备在教会中如何开展圣工?
经文:按我们所得的恩赐,各有不同:或说预言,就当照着信心的程度说预言;或作执事,就当专一执事;或作教导的,就当专一教导;或作劝化的,就当专一劝化;施舍的,就当诚实;治理的,就当殷勤;怜悯人的,就当甘心。(罗12:6-8)
二、他们应得享受 8-32
1、祭司们的享受 8-20
A、享受百姓献祭之物 8-11
第一、所应得的祭物:8-9节
祭司所得的祭物部分,就是享受举祭的腿、摇祭的胸、并素祭、赎罪祭、赎愆祭之不经火的那一部分。这就是神给工人生活方面的赏赐(林前9:13)。
第二、所得享的对象:10-11节
在这里指出祭司家中“凡男丁……洁净人……都可以吃。”正表示神对专职工人家属的看顾,因为工人的家庭能忠心地配备工人工作,故此也蒙 神的关顾。例如, 神藉保罗在罗马书十六章里,向许多同工的家属问安。
B、享受百姓初熟之物 12-13
这些初熟之物,是献给 神的, 神却将这些都赐给祭司与家中洁净的人吃(13,利23:20)。这是 神工人们特别的爱待与看顾,享受 神的永福。
C、享受百姓头生之物 14-18
圣经讲到“永献的”无论是人、畜、地都归于耶和华(利27:28),神将之赐给祭司为业(利27:21,结44:28-29)。因此,头生的人要赎出来,因为 神已拣选利未人代替他们。
洁净的牲畜是不可献给 神的,所以也要赎出来,赎银归给祭司使用。头生的牛、绵羊和山羊都不可赎,因为这是指定献给神的祭物(出34:19-20),至于它的肉必归祭司——“象被摇的胸,被举的右腿归你一样”(18节)。这些归给祭司的为永得之分,称为盐约,因为它像盐一样永久不变(19-20,代下13:5)。
2、利未人的享受 21-32
A、享受以色列人出产的十分之一:21-24节
在律法时代的百姓有三个“十分之一”捐献,这里所讲到的,是属于第一个“十分之一”捐献,为供给专职工人利未人的生活。他们享受此权利,并非不劳而获,因为他们要为会幕操劳(21,31节),儆醒看守(22节)及承担会幕的责任。他们像祭司一样,不可以拥有自己的产业,一方面因为神已有供应的方法,另一方面是为了专心事奉 神。
B、所受物中再抽十分之一给亚伦:25-32
利未人受了百姓的捐献之后,他们又要从其中取出十分之一作举祭献给 神,即归给祭司享用;其余的便当作他们收成的粮和酒(27,30节)。
这些不属献祭之圣物,故可以在任何地方吃(31节)。百姓和利未人都不可忽略这第一个“十分之一”奉献的责任,否则便犯了夺取供物的罪(玛3:8-9),招来 神的咒诅(林前16:22)。
应用:今日基督徒生活的危机之一,就是容易受传统的做法所限制。你认为在今日教会中,那些是该受供养的“利未人”呢?你是否经学反省谁应是你奉献支持的对象呢?
经文:各人应当察验自己的行为。这样,他所夸的就专在自己,不在别人了,因为各人必担当自己的担子。在道理上受教的,当把一切需用的供给施教的人。(加6: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