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2 “在那裏”。即在燔祭壇的北面(比較一11)。
七7 “兩個祭是一個條例”。即無論聖經指出贖罪祭和贖愆祭跟其它祭有什麼不同之處,這些特點都可以應用在兩個祭當中。
七11~36 這段談到平安祭的細節。
七12~17 獻平安祭的原因可以是(1)為得釋放、禱告蒙允、得醫治等而感恩(12~15節);(2)為了過去或將來蒙恩而還願(16.17節);或(3)純粹是出於自願的舉動(16,17節)。為感恩而獻上的平安祭要在獻祭當天吃;為還願或自願獻上的祭可在當天或第二天吃,但不可留到第三天。
七19~21 第十一至十六章也談論到關乎“不潔淨”的事宜。“剪除”就是排除在以色列條例的做法和保護以外,即被逐出以色列民的群體之外。
七21 “不潔可憎之物”。一些害蟲或聚集的東西。
七22~27 祭牲的脂油是屬於耶和華的部分,而在任何情況下,血都不能吃。
七30,31 在“搖祭”裏,祭司要把祭牲的胸搖一搖,或來回移動,向祭壇,又離開祭壇,象征把祭物獻給神,神又把它交回給祭司。
七32 “舉祭”就是把祭牲的右腿舉上舉下,象征分別出來,作為給神的奉獻,供祭司之用。
七37 “承接聖職的禮”。參看第八章22節的腳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