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
14:34-35節:房屋有痲瘋的災病,是指石頭牆上生出霉斑,或有碎屑、鹽霜似的霉點。《利未記》對於潔淨發霉的衣服及房舍的程序律有明文,是律法規定所不可或缺的。因為這種病對人極其危險,它會迅速地繁殖蔓延,傳染給人,如不盡快地阻止,後果甚是可怕,所以如果情形極其嚴重,就要將衣服焚燒,房子拆毀。
14:54-57節:神告訴以色列人診斷人和房屋有痲瘋災害的方法,以使他們避免和去處理這類病。神賜這些律法,是為他們的健康著想,要保護他們。這些律法幫助他們免遭這種疾病的嚴重威脅。他們雖然不一定明白其中醫學上的道理,但順服它定會保障健康。神的律法之中有不少規定是人不甚理解的。不過,神的那些律例不僅可使人在肉體上不受疾病感染,並且在道德與靈性上也不受罪與邪惡的玷污。
神的話語保守人的身心靈,叫人道德上清潔,使人得享最美好的生活。雖然我們不完全明白其中的智慧,但如果順服,則會亨通。我們現在是否仍要依從這些限制呢?一般來說,舊約裡關於健康與潔淨的基本原則仍然有益,是值得實行的;不過,若要固守每一項規定,有可能成為律法主義。這些條例中,有的是要把以色列人分別出來,成為與周圍異教之民迥異的百姓;有些是為著防止屬神的子民隨從異俗;還有些是對傳染病人施行隔離。當時痲瘋病尚屬難治的傳染病,隔離是必須的。今天,醫生能診斷出哪種痲瘋病是傳染性的,醫治的方法也大大改進,所以對痲瘋病人就未必需要隔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