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章 -- 贖罪的律例
        聖經常題一件事,是人不喜歡聽,但卻是最最重要,因 
為是關乎人一生甚至是永遠的,那就是「罪」。聖經常指出 
人有罪,聖經也常告訴人,人要對付罪,要贖罪。罪對付了, 
人與神之間的關係才會好,人與神的關係好,人與人的關係 
才會好。因此,人要常常向神求赦罪。 
一. 祭司要贖罪  (v.1-14) 
        作為祭司的要首先贖罪,因為從人間挑出來的祭司也會 
犯罪。亞倫的兩個兒子就是擺在眼前的例。(v.1) 
        祭司要起帶頭作用,要常自己儆醒,一知道有罪,就要 
立刻認罪,並向神求赦免。祭司不可為著面子,把罪隱藏、 
遮蓋了事。祭司要保持與神的好關係,清清潔潔,這樣才能 
領導、幫助百姓保持與神有良好關係,有好靈性。 
        祭司要保持外表上清潔,(v.4)在外表上給人聖潔印像, 
不要絆倒人。但重要的是要常常靠著血,來洗淨自己。唯裡 
面清潔,外表的清潔才有意義。 
二. 全体要贖罪  (v.15-28) 
        神的全体百姓也要時常潔淨保持聖潔,時常求神赦罪、 
潔淨。 
        人要在會幕聖所裡面,就是在神面前求潔淨(v.15)。因 
為我們所犯的罪都是得罪神,人所犯的罪只有神才能赦免, 
此外沒有其他途徑。 
        人也要在祭壇那裡獻祭贖罪,唯有在祭壇那裡,藉羔羊 
的血,人的罪才能得赦免。(v.18-19)若不流血,罪就不得 
赦免。主耶穌能成為赦罪羔羊,因為祂流血。 
        當人認罪悔改,人的罪在神面前必得赦免,同時,人的 
罪也被帶走,歸到曠野無人之地,永不再被記念。神赦罪是 
徹底的,把人的罪丟在背後,拋於深海,不再記念,不留痕 
跡。人徹底得釋放,感謝主! 
三. 思己過  (v.29-34) 
         每年七月初十日,神定為贖罪日。 
        在這天,人的罪固然可以得贖,但神定這贖罪日,是要 
人好好省察自己。人太忙碌,太多事煩擾,很少好好檢討、 
省察。在這一天,安靜下來靜思一下,對靈性是有絕對幫助 
的。我們實在需要常常如此行,好叫我們知道自己的景況, 
免得我們與神漸行漸遠也不知道。 
        今天,就作為你的贖罪日吧!現在就安靜在神面前,讓 
主光照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