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来看以色列人最重要的一段历史。以色列人正站在「那能摸的山,此山有火焰」(来十二:18)的山脚。那预表美好千禧年景象的已经过去。那景象只是短暂的阳光,照耀出国度的美景,但乌云眨眼间随阳光而至,聚集在「那能摸的山」上。以色列人在这里心意昏暗,愚昧守绳,竟弃置耶和华纯恩之约,代之以人作为之约。一次灾难性的运动!这次运动满载暗淡的后果。我们看见,一直以来没有仇敌在以色列人面前站立得住( 神没有容让障碍阻着他们向前、得胜的路。),法老的大军被歼灭,亚玛力王和他的百姓都死在刀下。一切都得胜,因为 神为祂百姓施行奇妙的作为,守祂对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的应许。
本章的首数节,耶和华简述祂对以色列人的作为。这段话佳美感人:「你要这样告诉雅各家,晓谕以色列人说:我向埃及人所行的事,你们都看见了,且看见我,如鹰将你们背在翅膀上,带来归我。如今你们若实在听从我的话,遵守我的约,就要在万民中作属我的子民,因为全地都是我的。你们要归我作祭司的国度,为圣洁的国民。」(第三至六节)请注意,是「我的话」和「我的约」。那「话」的声音怎样?那「约」关乎什么?耶和华的话岂是为定立严肃、刚愎的律例吗?断乎不是。 神的话要求被掳的得自由,供应避难所逃避那行毁灭的,开逾越之路给被赎之民,从天赐下粮食,从磐石打开水泉。这些都是耶和华的恩惠和智慧「话」,直到以色列人「在那里的山下安营。」
至于耶和华的「约」,它是明明的恩典。它没有条件、没有要求、没有把施放在颈项上,没有担子放在肩膀上。当亚伯拉罕住在迦勒底的吾珥的时候,「荣耀的 神向他显现」。 神没有向他说:「你要行这样,你要行那样。」必定没有。这些话不是出于 神的心肠。 神把「洁净的冠冕」戴在罪人的头上,而不是「把铁轭加在你的颈项上」。 神对亚伯拉罕说:「我必赐。」迦南地不是凭人的行为买来,乃是 神的恩赐。 神的话坚定不移。在出埃及记首数章,我们看见 神在恩典中来到地上,实践祂对亚伯拉罕后裔的应许。羔羊的血是 神完全公义的唯一根据,祂按这血成全应许。 神并没有根据祂对亚伯拉罕后裔的预知,而应许赐他们迦南地,因为这会完全败坏祂应许的本意。这只是契约,并不是应许。「但 神是凭着应许,把产业赐给亚伯拉罕。」(加三:18)
故此,本章提醒 神的百姓,耶和华一直以恩典待他们,只要他们继续留心听 神怜悯、属天的「话」,守那自由和纯全的恩「约」,他们必得所赐的应许。「就要在万民中作属我的子民。」他们怎能如此呢?是否他们的自义和行律法的心绊倒自己呢?他们破坏律法,带来咒诅,岂能凭此成为「子民」呢?(他们在接受律法之前,已破坏律法了。)绝对不是。这样,他们怎能成为「子民」,站在耶和华为他们安排的地位上呢?我们可从贪婪的先知口中得知:「雅各啊,你的帐棚何等华美!以色列啊,你的帐幕何其华丽!如接连的山谷,如河旁的园子,如耶和华所栽的沉香树,如水边的香柏木。水要从他的桶里流出,种子要撒在多水之处。他的王必超过亚甲,他的国必要振兴。 神领他出埃及,他似乎有野牛之力;他要吞吃敌国,折断他们的骨头,用箭射透他们。」(民廿四:5-8)
然而,以色列人不甘于蒙福的地位。他们并没有因为 神「圣洁的应许」而喜乐,反而舌头说出僭越的承诺。第八节:「百姓都同声回答说:凡耶和华所说的我们都要谨行。」这句话很高傲。他们不是说:「我们希望行。」或说:「我们尝试行。」可能这会表示一点儿不自信,他们的立场完全绝对:「我们都要遵行。」这句话也不是几个人,从全会众面前走出来所说的自信话,不是,乃是:「百姓都同声回答。」他们异口同声地废弃 神「圣洁的应许」,就是那「圣约」。
现今来看结果。以色列人同说「特许的愿」时,他们就要「遵行」了。事情完全改换了样貌。第九至十二节:「耶和华对摩西说:我要在密云中临到你那里,——你要在山的四围给百姓定界限,说:你们当谨慎,不可上山去,也不可摸山的边界,凡摸这山的,必要治死他。」这是个明显的转变。那位刚说:「且看见我,如鹰将你们背在翅膀上,带来归我。」但现今藏自己「在密云中」,说:「你要在山的四围给百姓定界限。」那满有恩惠和怜悯的美声转为「雷轰、闪电」在烈怒的山上。人竟敢在 神大恩惠前说自己可耻的作为。以色列人说:「我们都要遵行。」他们必须与 神相隔开,才能看清楚他们能作什么。 神与以色列人保持道义上的距离,而百姓早已有距离,因为他们充满恐惧战栗——「所见的极其可怕,甚至摩西说:我甚是恐惧战兢。」谁能忍受那「形状如烈火」、 神的圣洁呢?「耶和华从西乃而来,从西珥向他们显现,从巴兰山发出光辉,从万万圣者中来临,从祂右手为百姓传出烈火的律法。」(申卅三:2)「烈火」应用于律法,表明它是圣洁的。「我们的 神乃是烈火」,绝不容忍在思想、言语和行为上的恶。
故此,以色列人说「我们都要遵行」,是大错特错的。他们应承了自己无能行的,纵使他们愿意行。「你许愿不还,不如不许。」(传五:5)我们知道谁说这话,许愿在乎能实践允诺。一个人许愿,按他的本性和状况,是背乎自己的。人已经败坏了,人能作什么呢?人完全没有力量,也不会行善。以色列人守了他们的许愿吗?他们行了「凡耶和华所说的」吗?请看金牛犊,粉碎了的法版,供俗用的安息日,被轻看藐视的律例,被石打死的使者,被钉死的基督和被拒绝的圣灵。这些都是人违反许愿的实证。堕落之人要承担许愿,结果都如此。
基督徒读者啊,你有否团你永远的救恩而喜乐?因它不是根据你的许愿和允诺,乃是根据「耶稣基督只一次献上祂的身体。」(来十:10)对,这是我们永不失去的喜乐。基督亲自取代我们的许愿,荣耀地执行了,且永远有效。基督复活的生命从祂的肢体流露出来,他们的果实是律法的许诺和要求不能达到的。基督是我们的生命、我们的义。愿我们的心宝贵祂的名;愿我们的精力听用于祂的旨意;愿我们从祂得粮食,力气用在祂的服事上。
结束时,我要再引用申命记的记载,是与这题目有关的。「你们对我说的话,耶和华都听见了。耶和华对我说:这百姓的话我听见了,他们所说的,都是。」从这段话看来,耶和华似乎认可他们的许愿。但只要读者细心看一看中命记第五章廿四至廿七节,就立刻看见这句话不是指他们的许愿,乃是他们对许愿的后果生畏惧之表情。他们忍受不住 神的命令,他们说:「若再听见耶和华我们 神的声音,就必死亡。凡属血气的,曾有何人听见永生 神的声音从火中出来,象我们听见,还能存活呢!求你近前去,听耶和华我们 神所要说的一切话,将祂对你说的话都传给我们,我们就听从遵行。」(申五:25-27)他们承认自己无能在那种可怕情况下来见耶和华。这是他们高傲,要行律法,以致耶和华如此对待他们。耶和华从不为「行律法」的沙土根基,而放弃那自由、不变的恩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