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义(十五1-6)
创世记中,提及 神对亚伯拉罕重申祂的应许之处,大都几句重复的话便够了。在这章却有好些明显的教义上的兴趣。我们所得的,不只是一个直述的故事,我们怀疑神学家和说故事的人,在这传说上都曾插上一手。再下一章(第十七章)我们也有同样的感觉。在创世记我们惯于间接寻得我们的神学,如同耶稣在祂的比喻中所给我们的神学一般。在这些经文中,它有时比保罗书信引申得更多。
(一)
本章与前章以‘这事以后’,几字轻松地联结起来,但是似乎心中并没有特别记起这些事的关联。开头六节显示,亚伯拉罕并非在成功的兴奋之中,而是完全处在对人生前途未明,对未来毫无领悟。 神在异象(或梦)中对他说话,告诉他不要惧怕,因为祂要作他的盾牌保护他,而且要给他大赏赐。清醒的时候已过去;胜利的洋洋得意也已经为沮丧和焦虑所取代。无论如何,亚伯拉罕的回答,纵或不是过于坦率和讽刺,也有发牢骚的性质。他问 神,他既然没有儿子继承他,这样的赏赐实际上有甚么用处?大抵仍然在异象中, 神把亚伯拉罕带到外边来,指着天上的象星说:你的后裔将要如此。这对亚伯拉罕已经够了,他已经再得到保证了。故事讲述者于是加上说明, 神因为他相信祂,就以此为他的义。
(二)
亚伯拉罕说他的后嗣名叫以利以谢,常使学者窘扰。在希伯来人或他们的邻邦中,并没有规定说人没有儿女时,奴仆便可以承受家业。从米所波大米底格里斯河东,赫瑞安的奴滋城(圣经称之为赫里德)来的证据补救了这缺欠。在那里发掘出了一个行政的或法律的档案,其中许多是关及婚姻和继嗣的。一项相当流行的习俗是一对未有儿女的夫妇,立一个朋友或者一个奴仆为继承人。这朋友奴仆照顾他们晚年而且负责丧葬,便立他为继承人作为回报。可见亚伯拉罕必然已经与以利以谢立了这类的协定。
奴滋文件的年代是主前十五世纪,给这特殊的圣经传统的可靠性以可喜的确证。但是比那更为重要的,则是这经文的意思是,亚伯拉罕藉这样安排给他划上信心的问号。他在埃及因伪称撒拉为他的妹子,而显出他缺乏信心(参十二10往下)。如今,又表露出他对 神没有信心,乃至与他自己一个仆人作了一项交易,如果他死时没有儿子的话,便把继承权给他。
(三)
我们要了解这著名的句子:‘亚伯兰信耶和华,耶和华就以此为他的义’,与亚伯拉罕当时的背景──沮丧与怀疑是矛盾的。我们不要过急于下结论,不要按我们人的观念去理解这些文句。圣保罗在罗马书四章三节,和加拉太书三章六节两次引用它来支持因信称义,而不是因行为称义的伟大教义。雅各也用它(雅二23),但是同意信心重要,却要加上‘信心若没有行为也是死的’(雅二26),这二者中之一曾否受到这经文的基本影啊,则是一个可以讨论之点。
保罗与雅各所引起的争论使早期教会感到焦虑,在改教时期又突出出来。在早期教会,它引起了的问题是:人是否要作犹太人,而且守摩西的律法,才能作基督徒?毫无疑问保罗主张信基督便足够了,但是他过份强调他的立场,好像守律法并不重要;而雅各的答辩说:在基督徒的行为上,不结果子的信心并不是实在的信心,故需要使他的主张均衡。同样,马丁路德攻击中世纪以赎罪票去买 神的信任,并且疾呼‘惟独信心’才是对的。但是他也趋于过份,特别是当他称雅各书为‘禾楷书信’并把它扔到地上。
不过,在这段经文中互相比对的,并不是信心与行为,而是有信心与无信心。这经文称许亚伯拉罕对 神应许的信心,或者用最简单的说法,他相信事情将变成如 神所指出的那样。亚伯拉罕曾经受过严重的试探,以为他将不会有儿子继承他,要放弃他的信心而且处理他的事务。他自己和他的妻子的年龄,使他以为这是明智的作法。但是在他的异象经验之后,他恢复了信心;而且我们可以想象,他必然取消了他给以利以谢的优越决定。他悬崖勒马,及时从不信边缘退却下来,而且能以新的刚毅之勇去面对末来。
那末,不太可能是亚伯拉罕在一场悠长而又拚命的挣扎之后,自己爬回信心的行为中去,以致获得说故事者的赞美。大抵他是在摩西律法建立之后才写出他的主张:这奋斗和它成功配得与当时毕生忠于 神诫命的“称义”完全一样的赞(比较申六25)。就其种族周知而又根深蒂固地联系于律法,以律法为到达 神面前的途径而言,这对任何一个希伯来人都是一种大胆的想法;而且,追寻它的逻辑结论,它与保罗的称义教义十分接近。然而我却不相信作者原意如此。他主要关怀的不在于信心的性质而在于信心的奋斗。
神在这事上没有责罚亚伯拉罕的怀疑或他与以利以谢的密约。亚伯拉罕在埃及的信心过失中使他学到一个短暂的教训。他在这里受到同情的待遇,因为 神知道他这次没有用轻率的话,也没有轻率的行动试图为祂工作,却是显出他灵性上的沮丧。当我们在灵性上怀疑而又烦恼时,能以把我们的一切忧虑完全交托 神,我们便会经历一些像亚伯拉罕所经历的,明白写于第六节的神学家所谓有信心和称为义的涵义。
立约(十五7-21)
本章第二部分说到亚伯拉罕所经历的另一个异象。因为它直接联于开头六节,这情形使我们以为它必然是同一情境下发生的。然而情况也许并不是这样。第一,因为它所关及的应许并不是立即生一个儿子,而是在比较遥远的将来,亚伯拉罕的后裔将拥有的那土地。其次,异象的时间不同。在第一至六节,异象很可能发生在半夜里,因为天上的星宿占一个重要的地位。另一方面,第七节以下,当亚伯拉罕沉沉睡着时,日头正落。
(一)
在第一至六节,亚伯拉罕心中似乎是在怀疑,因为当他得知他将拥有这地之后,他要求给他一些征兆,指示他这不过是一个敬虔的盼望而已。接下去是一个奇特的宗教仪式,叫亚伯拉罕摆上三种牲口几个半只,一半对着一半的摆着,旁边还摆上一只班鸠和一只雏鸽是没有劈开的。夜幕低垂──这现实的一笔──亚伯拉罕把那要吃死畜的肉的鸷鸟吓飞。
‘沉睡’或‘昏睡’临到他(同一个字在二21用在亚当身上),而他听到 神庄严地列举一些关于若干年后将要发生在他和他后裔身上的细节,以及他们将如何终于得到那土地。然后,在沉睡中他见到冒烟的炉和烧着的火把(这大抵是代表神灵)从那些肉块中经过,他也听到 神再应许给他后裔那地,而且加上具体数据,就是那地将从埃及河(不是尼罗河,而只是王上八65,所提的‘河床’或‘小河’至伯拉河)。
亚伯拉罕有这些经文所叙述的生动经历,而且把它转告家人,是不容置疑的。我们要记得,亚伯拉罕是东方人,而在许多东方宗教中,这样的心神恍惚,意识麻木(Withdrawal)是很普通的现象。但是这点关于吓飞这些寻食的鸟,尤其表明是真实的证据。但是这里的要点是甚么意思呢?
他在异象中所见到的,并不是一次献祭的仪式,而是一种庄严的协议。在耶利米书卅四章十八至二十节中,有另一次提及这样的仪节。尼布甲尼撒手下的巴比伦人正围困着耶路撒冷,人民在极度痛苦艰难之中。国王或许希望团结全市人民保卫那城,宣告所有奴隶主都要释放奴仆,将牛犊劈开,分成两半,以强调他们决心的郑重。实际上他们是向 神表明:如果他们不遵守所立的协议的话,请 神把他们也分为两半,像那牛犊一样。但是结果一股埃及人的势力使巴比伦人暂时地解除包围,百姓便把奴仆都抓回去了。先知耶利米受感动,奉 神的名,宣布埃及人不久便会撤去,而他们在仪式中所承诺的运数,于是会迅速地临到他们!
当然, 神背离自己的誓约是难以置信的。但是亚伯拉罕在异象中见到 神──或者那两个神秘的炉和火,是代表祂的物体──经过他所摆设的分离的性畜肉块,对他的意义是清楚的;对他以后的每一希伯来人也是一样,都是一种很有意义的象征。这是他所热望的信号,其意思是 神订立条约;或者像圣经通常所说的,是与他立约。因祂愿意在祂仆人面前经过一项与人性的协议相类似的程序。 神要叫他知道,没有任何事物能阻止祂应许的应验;因为在这事上,祂自己的神圣荣誉已作了保证。
(二)
然而,并不能太肯定圣经报告祂所曾说的,乃是 神在异象所实在说过的。祂要以这么戏剧化的方式对他显现,藉以复兴祂仆人衰落的信心。然后祂接着简述以后两三个世纪的历史,好像亚伯拉罕有没有信心,那都是一回事。如果亚伯拉罕事先不只知道他的后裔要在埃及寄居,并被当作奴隶,后来从埃及退出;甚至连遥远的所罗门统治的以色列最广大的疆界也知道,那么,怎么能再归功于他的信心呢?(参看王上四21)
显然在这里是后来的人把古旧的传统作相当的延伸。那延伸的经文实在并不是对亚伯拉罕说的,而是对很迟的希伯来听众,试图为他们解释他们所知的、在亚伯拉罕时代与约书亚对迦南的征服之间所经过的长期间。亚摩利人(迦南人的另一个名称)在世界舞台上必得有一个短时间,一个机会,使人毫无疑问的确知他们是何等的邪恶。惟有那时 神才容许祂自己的百姓撵走他们。在这解释的后面,关于 神对历史事件的管治有着奥妙的神学,但是并不是一个很好的神学。 神对迦南人一直等到他们应受祂所预定的惩罚临到。
关于圣地的广度的预告也并不很好。它所提出的是以色列国在所罗门短暂统治时期的疆界,乃是 神早在对其民族的鼻祖应许时所确立的。很容易见到同一种胜利主义者的曲调,而这曲调乃是我们在本书中已多次引以为憾的。
(三)
本章中所记两次重申应许对亚伯拉罕极关重要。它们使他能以经过不信而至于信;经过怀疑而至于依靠;经过犹豫而至于确信 神藉着约与他联在一起,不可分离。它们对今天凡要对那似乎不可克胜的困难作信心的大搏斗的人,都有安慰和盼望。它们的信息并未因以色列的学者出于好意,而加入的解释有任何改变。就第一次情形说,关于称义的见解通常未为基督教神学所误解。就第二次情形说,那出自 神口的话已经扇起了一种‘优越’情绪,而这情绪乃是凡了解 神对人的作法的信徒所不赞成的。
本章中所记两次重申应许对亚伯拉罕极关重要。它们使他能以经过不信而至于信;经过怀疑而至于依靠;经过犹豫而至于确信 神藉着约与他联在一起,不可分离。它们对今天凡要对那似乎不可克胜的困难作信心的大搏斗的人,都有安慰和盼望。它们的信息并未因以色列的学者出于好意,而加入的解释有任何改变。就第一次情形说,关于称义的见解通常未为基督教神学所误解。就第二次情形说,那出自 神口话已经扇起了一种‘优越’情绪,而这情绪乃是凡了解 神对人的作法的信徒所不赞成的。──《每日研经丛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