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四;約壹三12》記載人類歷史上第一件兇殺案,該隱殘殺親生兄弟,從經文中可知該隱因嫉妒動起殺機。現今世代充斥了戾氣,報章報導少年人燒屍案,童黨虐待行為,實在令人搖頭嘆息。在原始的家庭,應不會為經濟、污染、婚外情、地少人多、爭競而愁煩,那麼為何該隱殺害亞伯?
該隱及亞伯獻祭,兩人之間並不存在甚麼競爭,彼此也沒有仇恨,神創造世界,實在能容得下兩人。所以我們別因個人的得失,而豎起棱角,只關注自己的得失,獨不見神的偉大包容,否則我們生活歷程便充滿了苦痛。該隱獻上土產,亞伯獻上頭生的,耶和華看中了亞伯和他的供物,看不中該隱和他的供物。後來該隱大大發怒,變了臉色。究竟此刻他犯了罪沒有?耶和華神對他說:「你若行得好,豈不蒙悅納?你若行得不好,罪就伏在門前。」《創四7》可見此刻他仍未算犯罪,喜怒哀樂只是情緒而已,人心理和生理被環境所刺激,引發不同的情緒,神造人時,人本來便是如此。耶穌在世也有歡樂、流痕漁禸銵C但我們卻要小心處理情緒。當該隱眼見自己的供物不被悅納,心裡不快樂,倘若此刻他多作反省,想想為何神悅納亞伯而不悅納自己。然而他卻覺得自己才是大哥,又先行獻祭,何解神會看中亞伯的呢?《聖經》教導我們「生氣卻不要犯罪;不可含怒到日落。」《弗四26》這道理實在合符生理健康,若然人含怒到日落,那麼便變得無法入睡,胃部、腦部都感不適。除了生氣外,我們還有其他情緒,情緒發作後,我們如何處理?眼見別人擁有一切,自己可會垂涎、貪婪?當別人能行,自己卻不能,自己可會心有不甘?這時,神問該隱:「你為甚麼發怒呢?」《創四6》為著甚麼人、甚麼物、甚麼事,令情緒被受激動?神再問他:「你為甚麼變了臉色呢?」人的行為正反映人的內心,儘管人能在人前隱瞞,神卻鑑察人心,人惟有赤露敞開。接著神對他說:「你若行得好,豈不蒙悅納?」意思就是說:雖然你已犯錯,但你若能矯正,再踏正途,仍會被接納。人如何才可矯正心思意念?如何才能再踏正途?惟有藉著神的話語,多讀《聖經》,叫我們得以糾正,重奔正路。早年的行為成了習慣,習慣形成人的性格,人難以改變自己的性情,但在神凡事都能。神的話語有足夠力量叫人改變,關鍵乃在於人是否願意服在神的話上;人若願意,必蒙恩典。神繼續對他說:「你若行得不好,罪就伏在門前。」意即若你繼續放縱私慾,罪已伏在門前。《聖經》說:「私慾既懷了胎,就生出罪來。」《雅一15》「不要容罪在你們必死的身上作王,使你們順從身子的私慾。」《羅六12》每個人都有私慾,若然人放縱私慾,必然演變成罪。神不容酗H放肆而行,祂藉著祂的話及旨意來約束我們,若人想簡甈蠽禲A只會自討苦吃。詩人說:「求您攔阻僕人不犯任意妄為的罪,不容這罪轄制我,我便完全,免犯大罪。」《詩十九13》小時不受長輩約束的人最易犯任意妄為的罪,他們以自我為中心,不顧念別人,別人違逆他們的意思,便感不快。所以從小就應對孩子有所管束,免得他們步該隱的後塵,最後該隱要離開耶和華的面。
摩西往山上去,耶和華對摩西說會讓以色列民到迦南去,但祂不會與他們同行,摩西哀求祂,說就因神與以色列民同行,以致他們與萬民有別,否則,倒不如不把他們領上去。今天,我們渴求甚麼呢?迦南美地抑或與神同在?求主教導我們多渴想主自己,不是單求神的賞賜。若然人離開了神的面,人變得何等悲慘呢!當神提醒該隱時,他不曉得向神禱告,仍然任意妄為,不以神的話來加以約束,不順服於聖靈的感動,把情緒加以收歛,又不以聖靈所結的果子在身上發揮孕峞A那麼情緒就有如黃河缺堤般,一發不可收拾。罪就伏在門前,並纏繞制服他;接著他特意約會亞伯,繼而襲擊他,將他置諸死地;後來更膽大包天,跟神說謊話。當人犯罪後,就是如此,他們不斷犯罪,以圖應付,他們已被罪轄制著,落在罪的權勢下。惟有神的話語叫我們掙脫困局,當私慾受到激動時,我們當依靠神的話,它引導我們的步伐,叫我們安定下來,免得被咆哮的獅子所吞噬。
亞伯與該隱因著獻祭而致兄弟相殘,《創》只記載神看中亞伯,卻不看中該隱;《來十一4》:「亞伯因著信,獻祭與神,比該隱所獻的更美,因此便得了稱義的見證,就是神指他禮物作的見證。」原來神看重的不是禮物,而是獻祭者的信心,神重視的乃是人的本質,而非他的工作。祂重視人順服,而非人的獻祭,順服勝於獻祭。雖然亞伯的祭物與該隱的不同,但兩人最大分歧在於兩人對神的信靠。我們全然相信祂是我們的主嗎?我們相信祂在我們生命裡訂立了藍圖,又能信靠祂的帶領?我們並非照自己的選擇喜好而活,乃是要明白神的旨意並行在其中,我們如何才能明白神的旨意?惟有更多認識神,我們藉著耶穌基督就能認識獨一的真神《約一18》,那麼我們如何才能認識耶穌?《聖經》替耶穌基督作見證《約五39》。當我們熟讀《聖經》,我們便更認識耶穌,更了解神,了解祂的旨意,並信靠神。大家不妨作個小測驗,當我們拿著兩張相同面值的紙幣,你會選上較新簇的那一張來奉獻嗎?或者你會選擇哪個時段靈修?那是最好的嗎?若心存感恩,我們自然將最好的時間、精神獻予神。亞伯存心感謝,願意遵從神的教導,表裡如一,便把最好的礎b神前,神悅納他的心意。該隱不然,他屬那惡者,漠視自己所作所為,殺了兄弟,行為不當。
罪伏在我們的心門前,其實最要緊的是別容讓情緒不斷發作搞擾。現今社會充斥了惱恨、忿怒,教人放縱;惟有靠主以真理、以聖靈來光照我們,用神的話語來引導我們,使我們伏於神的管理下,以神的道來約束我們的行為,使我們知所節制。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免得自己的情緒有如野馬脫韁,失去自我控制。
求主讓我們藉第一宗兇殺案,知所警惕節制,曉得收歛自己的情緒,聆聽神的話語;否則,我們有如該隱一樣,離開耶和華的面,下場悲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