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圣罗马和普世宗教裁判所教令
庇乌第十为反对现代主义,颁布了一个教令和两道通谕。以下两节即将说轨该两道通谕。本节先讲教令,即他藉神圣罗马和普世宗教裁判所于一九○七年七月三日颁布的Lamentabili Sane Exitu。
这教令起头讲到人喜新厌旧,以致陷入可哀的错谬;而“这些错谬在影响着神圣的法规,圣经的解释,信仰主要的神秘时,就更为有害。”继着它便提出被摈斥为错谬的六十五个命题,就是在罗阿西(Loisy),梯热勒(Tyrrel)与其他圣经,历史,和哲学的学者着作中所包含的。在这所摈斥的六十五个命题的错谬中,八个是论教会的教训,十一个是论灵感,真理,圣经的研究,尤其是论福音书,十七个是论启示和教义,二个是论基督,十三个是论圣礼,六个是论教会及其根基和组织,八个是论基督教教理的进化。这一教令与本书第三十五节的错谬要略甚相近似,所以又有新要略(New Syllabus)之称。这教令之末有该宗教裁判所书记帕伦贝里(Peter Palombelli)签名。
这教令所指现代主义的错谬,不少是中肯适当的;但有些则不然。再者它把那些努力要将天主教的教义和制度与现代的思想和方法调和的天主教徒,同那些离弃天主教教义和制度的天主教徒相提并论;并且开创了一种猜疑,检察,和告密的制度,使人厌恶天主教的司法,又使许多天主教学者或则噤若寒蝉,或则收回成命,或遭停职处分,或被逐出教会,或自动退出教会了。
参考书
Briggs,Theological Symbolics,p.234.
The Catholic Encyclopedia,Vol.X,pp.420-421.
Curtis,op.cit.,p.122.
Sabatier,Modernism,pp.217-230.
神圣罗马和普世宗教裁判所教令
我们这世代在探讨事物的最终原因时,既然厌弃一切抑制,就时常趋向新奇,弃绝祖传,以致坠入极其严重的错谬中,产生真可哀的结果。这些错谬若对神圣的法规,圣经的解释,信仰的主要神秘发生影响就更为有害。可惜天主教徒当中也有不少作者俎越教父和教会所立的界限,假较高的聪明和历史的考据之名,企图达到所谓教义的进步,而其实却是教义的败坏。
惟恐这种天天在信徒中间传播的错谬,在他们心中扎根,而败坏纯正的信仰,因此那由上帝安排作了教皇的庇乌第十上人,乐意藉本神圣罗马和普世宗教裁判所,对它们中间的主要错谬加以注意和定罪。
是以在经过极勤勉的调查,并从可敬重的谘询者征求意见之后,至尊可敬的红衣主教,即处理信仰及道德事宜的诸裁判官,已经决定用此教令将以下各条加以定罪摈斥:
一、教会法规定凡论圣经的书籍,必先经过审查,但这并不应用于那些用科学去解释新旧的批评学者。
二、教会对圣经的解释固不容被忽视,但它要受注释家更准确的判断和矫正。
三、人从教会为反对自由和更合乎科学的解释所通过的判断和谴责看,就可知道教会所提出的信仰,是违反历史的,而天主教的教义与基督教的真源起,也是不能实在相调协的。
四、教会掌权者甚至用教义的定义,也不能决定圣经的真谛。
五、既然在信仰的库藏中只有启示的真理,所以教会无权判断人类科学的主张。
六、在给真理下定义上,学习(discens)的教会与施教(docens)的教会,彼此共事,施教的教会只是批准学习的教会之意见而已。
七、当教会摈斥错谬时,它不能强迫信徒的心赞同,那由教会所颁布的判断。
八、凡对禁书目录圣会(Sacred Congregation of the Index)和各罗马圣会所定的罪,加以轻看的,毫无可咎之处。
九、凡相信天主真是圣经的作者的,乃是暴露过分的简单或愚昧。
十、所谓旧约各书是按照灵感写的,不过是指以色列人作者对宗教传下一些为外邦人很少知道或全不知道的特殊教理。
十一、说全部圣经受了灵感,并不是说圣经全部和各部都是无错误的。
十二、释经家若要善于研究圣经,就必须先撇下圣经有超自然之源起的成见,而照其他纯粹由人所写的文件一般加以解释。
十三、福音书作者和第二第三代的基督徒将福音书中的比喻加以人为的布置,以便说明他们向犹太人传基督,为何很少结果。
十四、福音书作者所报告的事件,许多不是实情。他们认为只要是与读者有益的,甚至是假的,就把它记载下来。
十五、福音书直到正典形成时,经过修订而加添了;因此它们里面所存留的基督教理只是残破不全的。
十六、约翰所记载的不是历史,而是福音的神秘沉思;他福音书中所记的讲论是神学论拯救神秘的默想,不是历史的事实。
十七、第四福音书将神迹言过其实,不仅好叫那奇妙的可以鹤立鸡群,而且叫它们更适于表明道成肉身者的工作和荣耀。
十八、约翰以基督的亲眼见证人自居;其实他不过是第一世纪末尾基督徒的生活,或基督在教会中的生活的特出见证人而已。
十九、非天主教释经家较天主教释经家更真实地表达了圣经的真谛。
二十、启示并非别的,仅是人从他与天主的关系所获得的意识。
二十一、天主教所信仰的启示,并不止于使徒们。
二十二、那由教会颁布为受了启示的教义,不是从天上落下的真理,而是头脑研究宗教事实所得的解释。
二十三、在圣经所记载的事实,和建于其上的教义之间,可以有,并且实在有矛盾存在;所以批评家可以拒绝教会所认为最确实的事实,以之为臆说。
二十四、释经家如果不直接否认教义本身,而只立定一些终于使教义在历史上显为虚假的或可疑的前提,就不应该因此受斥责。
二十五、信仰的承认终究是建立在大批的或然上。
二十六、信仰的教义只当照它们的实际的意义加以接受。即是以它们是行为的规范,而不是信仰的规范。
二十七、耶稣基督的神圣是不能从福音书加以证实的,而是基督徒良心从弥赛亚的观念推出来的教义。
二十八、耶稣传道时,并不存着教训人以祂为弥赛亚的目的,祂的神迹也无此目的。
二十九、以历史中的基督远逊于信仰中的基督。乃是合法的。
三十、在众福音书里面“天主的儿子”一名,仅等于弥赛亚,并不表明基督本来真是上帝的儿子。
三十一、保罗,约翰,以及尼西亚,以弗所,迦克墩的各次会议论基督的教理,并不是耶稣所教训的,而是基督徒的良心论到耶稣所主张的。
三十二、关于耶稣基督的良心,和祂不能错误的知识,福音书中的本来意义是不能与我们神学家所教训的意义相调和的。
三十三、耶稣说弥赛亚立刻将临。这在不怀成见的人看来,若不是祂说错了,便是福音书所载祂的教训大都不是祂的。
三十四、批评家不能承认基督有无限的知识。若要承认为人的基督有上帝所有的知识,就得假设祂是不愿意将许多事的知识传达给门徒和后代,但这种假设既是不符历史事实的,又是违反道德意识的。
三十五、基督并不始终都感觉到自己是弥赛亚。
三十六、救主复活不是历史的事实,而是既未证实,也不能证实纯粹超自然的事实,为基督徒的良心由其他事实逐渐推出来的。
三十七、起先所相信的基督复活不是复活事实的本身,而是基督与天主同在的不朽生命。
三十八、论基督赎罪之死的教理不是福音书的,而是保罗的。
三十九、天特会议的父老论到圣礼的源起所持的意见,和那影响了他们教条的意见,与现今考查基督教之史家的正确意见大不相同。
四十、圣礼是由于使徒和其继承者为境遇所驱使,对基督的若干观念和意向加以解释而起。
四十一、圣礼的目的只是为求使人想起创造者无穷的仁爱。
四十二、基督徒团体乃是那规定洗礼为必须的。这团体采取洗礼为必须的礼仪,并将做基督徒的责任附带加上。
四十三、给婴孩施洗的办法,是一种法规上的演进,这演进是后来将此圣礼分为洗礼和告解礼的一个原因。
四十四、使徒是否使用了坚振圣礼是并无考据的;但洗礼和坚振礼二者的正式区分并不在原始基督教的历史范围内。
四十五、保罗论圣餐的设立(林前11:23-25)所记载的,并不都是有历史性的。
四十六、原始教会并不以为犯罪的基督徒可以靠教会的权威与神和好,因这种概念是教会很慢地才渐渐习以为常的。告解礼甚至在被认为是由教会所立的以后,也并不称为圣礼,否则它会被看为一种可耻的圣礼。
四十七、主说:“你们受圣灵,你们赦免谁的罪,谁的罪就赦免了,你们留下谁的罪,谁的罪就留下了”(约20:22,23)。不管天特会议的父老们怎样说,这是决非指告解礼而言的。
四十八、雅各在他书信中(雅5:14,15)并非公布基督教的一个圣礼,而是介绍一种虔诚的礼俗,并且他如果在这礼俗中偶然识别到恩典的一种工具,却并不是像那订立圣礼观念和数目的神学家那么严正其事去接受它的。
四十九、基督徒所举行的晚餐逐渐成了礼拜仪式的行动,而那些素常主领主晚餐的人,也取得了祭司的身分。
五十、照管信徒集会的长老,是由使徒派立为教士或主教,以便治理(ordinationi)增多的基督徒社团,而非绵延使徒的使命和权柄。
五十一、婚姻在教会中非到后来不可能成为新律法的一个圣礼;因为若要把婚姻看为圣礼,必须先在神学上充分发展恩典和圣礼之关系的教理。
五十二、基督从来没有想到建立一个教会,作为一个在地上世世相传的社会;在基督的心目中,天国与世界的末了是会立刻来到的。
五十三、教育有机的组织是并非不变的;基督徒社会一如人类社会,是常常进化的。
五十四、教义,圣礼,教阶,在观点上和事实上,都不过是由基督徒的心智用外来的因素,把原在福音中的小芽加以扩大,而演进成的。
五十五、西门彼得甚至未曾猜想到他受了基督的委托,在教会中居首位。
五十六、罗马教会变成众教会之首,并非由于神意,而仅由于政治情形。
五十七、教会总是反对自然科学和神学的进步的。
五十八、真理并不是比人少有改变的,因为它是同着人,在人里面,并藉着人而变的。
五十九、基督并未将一类固定的,适于万代万民的教理教训人,祂乃是发动了一种宗教运动,能以适应于各时各地。
六十、基督教教理原是犹太教的,但因继续进化,先变为保罗的,然后变为约翰的,最后变为希腊和普世的。
六十一、圣经上从创世记第一章至启示录最后一章,没有一章包含一个教理,是与教会所教训人的教理绝对相同的,所以,圣经中没有一章对批评家和神学家,是有同样意义的。
六十二、使徒信经的主要条文对早期的基督徒和对我们这时代的基督徒之意义,是不同的。
六十三、教会不能有效地维持合乎福音的伦理,这是从它墨守那不能与现代进步相调和的不变的教理,可以看得出来的。
六十四、科学的进步要求改造基督教所持对天主,创造,启示,道成肉身,和救赎的教理概念。
六十五、现代天主教不能与真科学和协,除非它变为一种不武断的基督教,即变为宽泛和自由的新教。
我们最圣洁的主,教皇庇乌第十既在翌日星期四,即在同年同月第四日接受论这一切的一个准确报告,教皇上人便批准最显赫父老的教令,并命令大家把以上所数述的主张全体地并个别地都看为被定罪排斥的。
帕伦贝里
神圣罗马和普世宗教裁判所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