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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和信条

历代基督教信条 by 尼科斯

协和信条
  协和信条是信义宗最晚出的信条,完成于一五七七年。顾名思义,其目的在调和信义宗内部绵延三十年一连串激烈的教义争辩,以求划一。这些争辩导源于路德和墨兰顿间神学上的大同小异。这在他们生前已见其端倪,而在他们死后显然分为对立的两派。一名路德派,以路德反教皇和反慈运理的神学为圭臬,而且变成加厉,与复原教其他宗派不合作。一名墨兰顿派,小名腓力派,采取其领袖墨兰顿腓力的神学思想,在论人的意志上以神人协作说代替奥古斯丁主义。此派又名隐加尔文派(Crypto-Calvinists),因其论圣餐,倾向于加尔文主义。此派的目的在求使新旧教和好,或至少使各福音派合一。
  由上可见这次又长久又激烈的争辩,是以改教运动的救赎教义为中心,论及罪恶与恩典,因信称义,和善工的用处,但也论及圣餐,与基督的位格和工作。这些教义都在协和信条中表现了出来。
  此次争辩使日耳曼的信义宗四分五裂,于罗马教大加讥笑叱骂之资。该宗有识人士急起息争,以求协和。萨克森的选侯奥古斯都(Augustus)从政治上经济上积极赞助协和运动。他在一五七六年召集六位神学家开会于邻近马得堡(Magdeburg)的卑尔根(Bergen)。他们用德文写成协和信条。此六位神学家之名为安得热(JacobAndre?),成尼慈(MartinChemnitz),瑟勒克尔(NicholasSelnecker),牧斯库路(Musculus),科热尔(Cornerus,orK?rner),渠特来乌(Chytr?us)。本信条的导言也是由他们写的,时在一五七九年。当一五八○年奥斯堡信条五十周年纪念,此信条与其他信义宗信条一同收集在协和书中,第一次出版问世。它于同年由阿西安得尔(LucasOsiander)译成拉丁文,后又由瑟勒克尔和成尼慈先后加以修改,而成为拉丁鉴定本。
  协和信条分两部,即概略,与充实重提及宣言(TheEpitomeandtheSolidRepetitionandDeclaration)。每部冠以导言,谓正典圣经是信仰和教义惟一的标准,并且规定信条数目为九,即大公教会的使徒信经,尼西亚信经,亚他那修信经,原初的奥斯堡信条,奥斯堡信条之辩护,施马加登信条,路德的大本基督徒要学,和小本基督徒要学,以及协和信条。两部均讨论同样的十二条。第一部概略先陈明争辩,后指出纯正教义,最后判决错谬。第二部充实重提及宣言比第一部大五倍,充分发表第一部每一条,并引证圣经,教父着作,以及从前信义宗信条和路德着作。这一部附有“见证录”,援引圣经和教父对基督人性属神尊严的言论,以证实属**通(CommunicatioIdiomatum)教理。它是安得热和成尼慈的作品,无信条权威,故常不被列于协和信条中。
  协和信条十二条的标题是:原罪,自由意志,因信称义,善工,律法与福音,律法的第三种用处,圣餐,基督的位格,基督下到阴间,教会礼仪,预定与拣选,其他异端和教派――重洗派,士文克斐特派(Schwenkfeldians),新亚流派,和反三位一体派。每一条维持信义宗保守派的立场,以对抗天主教,加尔文派,慈运理派,重洗派,甚至墨兰顿派。
  日耳曼帝国以内若干信义宗诸侯及城市,和丹麦王腓勒德力第二(FrederickⅡ)拒绝协和信条,但日尔曼大部分的诸侯,瑞典的国家教会,和匈牙利的信义会都接受它。今日美国几个信义宗教会也都认可它。
  协和信条使信义宗与改革宗完全分离,又使信义宗在版图上和神学影响上自加限制。它终止了信义宗改教运动的创造时期,而开始信义宗经院派的正统时期。它不是那能与奥斯堡信条媲美的理想信条,而是信义宗正统神学的代表作。它之于信义宗,犹如天特教会(DecreesofTrent)之于天主教,多特热赫特教条(CanonsofDort)之于加尔文派教会。
  本节篇幅有限,非但必须将冗长的第二部完全省略,而且必须将简缩的第一部加以选择,即只将第一,二,七,八,十一各条全译,而将其他各条选择或摘要。
  参考书
  BookofConcord,pp.216-296.
  Curtis,op.cit.,pp.156-160.
  Gumlich,ChristianCreedsandConfessions,pp.26-28.
  Neve,IntroductiontoLutheranSymbolics,pp.384-428.
  Schaff,op.cit.Ⅰ,pp.258-340;vol.Ⅲ,pp.93-180.
  Walker,AHistoryoftheChristianChurch,pp.443-444.
  协和信条
  (概略之部)
  用以判断一切教理,并虔诚处理及解决一切争辩的总规法和准则。
  一,我们相信,宣认,并教训人,那品评判断一切教理和博士的惟一规法和准则,不外乎新旧约中先知和使徒的着作,正如经上(诗119:105)记着说:“你的话是我脚前的灯,是我路上的光。”圣保罗也说(加1:8):“虽从天上来的天使传另一福音给你们,他就应当被咒诅。”
  任何着作,不管它们是教父的也好,现代人物的也好,也不管它们的名称为何,都决不能与圣经平等,都算为低于圣经的,它们只能被接受为见证,以表明使徒时期以后所教训的教理为何,并表明世界那些地方保存了先知和使徒更纯正的教理。
  二,既然在使徒时期以后不久,甚至当他们还活着时,便有假师傅和异端分子兴起,所以原始教会规定了信条反对他们,即是规定了简明的信条,包括大公基督教信仰的公意,和正统真实教会的信经(即使徒信经,尼西亚信经,和亚他那修信经)。我们公然承认接纳它们,并拒绝那引到教会内凡与它们相违的异端和教理。
  三,关于当今所发生的信仰**,我们为求特别反对教皇制及其偶像崇拜的仪式和迷信,并为求反对其他教派起见,要规定那为当今基督教全体所同意并宣认的信条。它们第一是未经改变的奥斯堡信条,就是在一五三○年帝国会议时呈给皇帝查理第五的信条,还有奥斯堡信条之辩护,以及在一五三七年草成由那时主要神学家签名认可的施马加登信条。
  再者宗教上的事,既然也与平信徒和他们永远得救有关,所以我们公然承认,我们也接受路德博士的大本,和小本基督徒要学,就是包括在路德着作中的,因为我们看它们犹如是平信徒的信经,简短地阐明圣经中所详细记载的,是基督徒永远得救所必须知道的。
  每一教理应当符合以上所定原则;凡与它们相反的教理必遭拒绝,并被判定为与我们全体所宣认的信仰相左的。
  这样,在新旧约与其他着作中间,有一个清楚的区别;并且只有圣经才是“惟一的”裁判,准则,和法规。圣经有如“惟一的”试金石考验并判断一切教理,或善或恶,或真或假。
  但我们刚才所提及的信条和着作,没有判断的权威――因为这种尊荣只属于圣经;它们仅为我们的宗教作见证,并表明教会各世代的博士们论到有争辩的信条时,对于圣经是怎样了解和解释的,对于违反圣经的教理,是用什么论据去加以拒绝并定罪的。
  第一条论原罪
  陈明争辩
  原罪是否即是败坏之人的本性,实质,和本质,或至少是他的实质――即那由我们从其最高级和主要能力去看的,具理性的灵魂――中首要和显着的部分呢?还是甚至在人堕落之后,在人的实质,本性,本质,身体和灵魂,与原罪之间有些区别存在,所以本性是一回事,而那依附,并且败坏本性的原罪又是一回事呢?
  肯定的方面
  符合上述准则和总宣言的纯正教理,信仰和信条。
  一,我们相信,教训人,并宣认:在人性本身――不仅是在人当初为上帝所创造的那个纯洁,无罪的人性,而且是在堕落以后,我们现在所有的人性,即在堕落后仍为上帝所创造的人性――与原罪之间有区别存在,并且人性和原罪之间区别之大,犹如上帝的工作和魔鬼的工作区别一般大。
  二,我们相信,教训人,并宣认:这种区别应当极其审慎地维持着,因为说堕落的人性和原罪之间无区别的教理,是违反我们(创造,救赎,成圣,和肉身复活)的主要信条的,并且除非我们怀疑这些信条,这教理便是不能成立的。
  因为上帝不仅在人堕落前创造了亚当和夏娃的身体灵魂,自从堕落以来也创造了我们的身体灵魂――虽然它们如今都败坏了。上帝今日仍旧承认我们的心意和身体,都是祂的创造和工作;正如经上(伯10:8)记着说:“你的手创造我,造就我的四肢百体。”
  并且上帝的儿子因合一的位格,取了人性,只是没有罪;祂不是与其他的肉体,而是与我们的肉体合一,与之密合,因取了这个肉体,祂实在成为我们的兄弟;如经上作见证(来2:14)说:“儿女既同有血肉之体,祂也照样亲自成了血肉之体。”又(来2:16)说:“祂并不成为天使;乃是成为亚伯拉罕的后裔。所以祂凡事该与祂的弟兄相同,只是没有罪。”
  基督救赎了我们这个人性(那是祂自己的工作),祂也使它(这既是祂自己的工作)成圣,使它从死里复活,并且给它大荣耀(作为祂自己的工作)。但是原罪并不是祂创造,接受,救赎的,祂不使它成圣,不使它在选民里复活,也永不拯救它,不将天上的荣耀给它,但要当有福的复活中完全废除它。
  由此,我们败坏的人性,与那种在人性中,使人性败坏的败坏本身,其间的区别是易于鉴别的了。
  三,可是,在另一方面,我们相信,教训人,并宣认:原罪并非微小的败坏,而是人性极其深沉的败坏,以致人的身体灵魂,或身心的能力,没有健全的,没有不败坏的。正如教会的圣诗说:
  “因亚当的堕落,尽都败坏,
  人的本性和人的本质”(注一)。
  这邪恶何其浩大,诚无以言形,也不能用精细理智去加以探讨,而只能用上帝启示之道分辨出来。我们判定,无人能把人性的这种败坏从人性本身分开,只有上帝才能,这要藉着死,在复活蒙福时,才能完全实现。因为我们现在所有的本性那时要复活,脱离原罪,并要完全与原罪分离,享受永福。因为经上(伯19:26,27)这样写着说:“我再要包上皮,在我肉体要看见上帝:我亲自要见祂,我的眼要看祂。”
  否定的方面
  拒绝那与以上纯正教理相反的错谬教义。
  一,所以我们弃绝并判决那种教义,说原罪仅是另一人的过犯之债负,移到了我们,而非我们本性的败坏。
  二,我们也弃绝并判决那种教义,说恶欲不是罪,而是本性中若干同创造俱来的情况和固有成分,或说,我们刚才所提到的那些缺憾和大恶,并不是罪;其实它们足以使凡未被接在基督身上的人,作可怒之子。
  三,我们也弃绝伯拉纠派的异端,说人的本性在堕落之后是不败坏的,更且,在属灵事上它的固有能力还是全然善良纯洁的。
  四,我们也弃绝那种教义,说原罪是一种外表的,微小的,几不足道的胎记,或溅在人身上的污点,可是骨子里,本性还保留着她的能力,甚至在属灵事上的能力,也未受伤损。
  五,我们也弃绝那种教义,说原罪仅是健全和属灵的能力外表上的障碍,而不是一种损伤和瑕疵,正如磁石上涂以蒜汁,它吸铁的固有能力并未除去,不过受了障碍罢了;或如污点易于从面上拂拭,颜料从壁上刷去一般。
  六,我们也弃绝那种教义,说人的本性和本质未完全败坏,在他里面还有善存留,甚至有属灵的善,即如良善,度量,伶俐,才能,和殷勤,或说在属灵的事上他有实行或协同实行善的能力。
  七,但在另一方面,我们也弃绝摩尼**的错谬教义,说原罪宛如被撒但渗入人性中的一种素质,使之混合,犹如酒和毒药混合一般。
  八,我们也弃绝那种教义,说犯罪的,并不是属血气之人本身,而是在人里面外来的东西,所以该当问罪的,不是人性本身,而只是存在人性中的原罪。
  九,我们也弃绝并判决那种教义,说原罪便是堕落人类的本质和本性,所以堕落之后败坏的人性和原罪之间毫无区别,甚至在思想中也不能把原罪从人性加以分辨。我们以这教义为摩尼教的错谬。
  十,路德固然称这种原恶为本性的罪,说它是个人的,根本的;但这并非因为人的本性,位格,或本质便是原罪,他其所以如此说,乃是要藉这类成语,使那注入人性中的原罪,和那称为实罪中间的区别,更易于了解。
  十一,因为原罪不是行为上所犯的一种过失,而是与生俱来,注入于人的本性和本质中的。并且就令堕落之人从来不生邪念,不说闲话,不行恶事,他的本性还是被原罪败坏了,这原罪,因我们从已败坏的种子发出来而生在我们里面,再者,它是其他一切实罪,例如邪念,恶语,和败德的源头。因为照我们在马太福音十五章十九节所念的说:“因为从心里发出来的有恶念。”别一处(创4:5;8:21)说:“人从小时心里怀着恶念。”
  十二,我们也必须殷勤分辨“本性”的各种含义。摩尼**滥用它的双关意义,以掩饰他们的错谬,把许多无学问的人引入迷途。有时“本性”指人的实质,正如我们说:上帝创造了人的本性。有时“本性”乃指气质,情况,缺点,或种植并注入于本性中的东西,例如我们说:蛇的本性是咬人,人的本性是犯罪,并且是罪。“本性”照后一个意义,并非指人始初的性,而是指在他本性或本质中生来具有的,注定的。
  十三,但拉丁字“实质”(substantia)和“偶性”(accidens),并非圣经上用语,更且不为常人所了解,所以我们在公开讲道,训诲无学问的大众时,不宜采用它们。……
  但在学校和有学问的人中(他们知道二字的意义,能正确使用它们,而无错用危险,并能适当地分辨一物的本质和其外加的,由偶然而附着于内的),我们讨论原罪时,要采用它们。
  因为这些字最能分辨上帝的工作和魔鬼的工作。因为魔鬼不能创造任何实质,而只能在上帝许可之下偶然败坏上帝所创造的实质。
  第二条论自由意志
  陈述争辩
  既然观察人的意志,是从四重情境,即第一:堕落以前,第二:堕落以来,第三:重生以后,第四:身体复活以后,所以现在的主要论点乃是关于第二情境中人的意志和能力,即人自从始祖堕落以来,他于未重生之前,在属灵的事上有什么能力么?他在被上帝的灵重生之前,能够藉着固有的能力把自己准备好,去祈求神恩,接受神恩(就是在道和神所设立的圣礼中藉着圣灵所赐给他的)么?
  肯定的方面
  这信条与圣经相符的纯正教理。
  一,论到此事,以下是我们的信仰,教理,和信条:在属灵的事上,人的悟性和理性完全蒙昧,靠着固有能力不能了解什么。正如经上(林前2:14)记着说:“属血气的人不领会上帝圣灵的事,反倒以为愚拙:并且不能知道,因为他在属灵的事上已被考试了”(注二)。
  二,再者,我们相信,教训人,并宣认:那尚未重生的意志不仅违背上帝,而且敌对上帝,以致只喜好那邪恶的,违反上帝旨意的事。因为经上(创8:21)记着说:“人从小时心里怀着恶念”;又说:(罗8:7)“属肉体的心意与上帝为仇;因为不服上帝的律法,也是不能服。”
  所以,我们相信,正如死尸不能自生,恢复肉体的生命,照样,因罪而灵死的人没有能力恢复灵性的生命;如经上(弗2:5)记着说:“当我们死在过犯中的时候,他便叫我们与基督一同活过来;”又说(林后3:5):“并不是我们凭自己能承担什么事,我们所能承担的,乃是出于上帝。”
  三,可是圣灵并非不用工具使人归正,乃是一向用传道和听道,如经上(罗1:16)记着说:“这福音本是上帝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又(罗10:17)说:“信道是从听道来的。”无疑主的旨意是要祂的道被听见,并在讲道时要我们不充耳不闻(诗95:8)。圣灵临在这道中,开启人心,好叫他们像吕底亚所行的(徒16:14)殷勤倾听,这样可以因圣灵独特的恩典和能力而归正。人归正纯是圣灵的工作。因为若无圣灵的恩典,我们的志愿,奔跑,栽种,和浇灌都是徒然的(罗9:16;林前3:7);那即是,若祂不使之生长,就如基督所说(约15:5):“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作什么。”基督用这寥寥数言,诚然拒绝了自由意志有任何能力,而将一切都归于恩典,“使在上帝面前一个也不能自夸”(林前1:29;林后12:5;耶9:23)。
  否定的方面
  拒绝相反及错谬的教理
  我们因此弃绝,且判决现在所要提的,那不符圣经准则的错谬:
  一,第一是斯多亚哲学家疯癫的教训和摩尼**的狂妄。他们教训人,万事皆出于必然,不能别样;人行作万事,甚至在处理身外之事务上都是势所必然;他也作奸犯科,即如行非法的淫欲,劫掠,杀人,偷窃,等类的事,也是势所必然。
  二,我们也拒绝伯拉纠派的大错,他们胆敢主张人藉自己的能力,毋须圣灵的恩典,便有才干使自己归向上帝,相信福音,从心里服从上帝的律法,藉此可以赚得赦罪和永生。
  三,除这些错谬以外,我们也弃绝半伯拉纠派的荒谬教义,说人用自己的能力能够开始归正,只是无圣灵的恩典不能使之完全实现而已。
  四,我们也弃绝那一种教训说,虽然人在未重生前的自由意志,实在是太无能力使自己开始归正,归向上帝,或全心遵守上帝的律法,但是,若圣灵藉着讲道已经动工,并在道中将恩典赐给人,那么可说人用自己固有和自然的能力,对他的归正能予以辅助合作――虽说这种合作只是微弱的,迟慢的;他又能朝向恩典,预备自己接受恩典,怀抱恩典,并且相信福音。
  五,我们也弃绝那种教义,说重生之后,人能以完全遵守上帝的律法,而以此作为在上帝面前的义,去赚得永生。
  六,我们也弃绝并判决宗教幻想家的错谬,他们幻想上帝不用人听道和圣礼,而直接吸引人归向祂,直接光照,开释,拯救人。
  七,我们也弃绝那种教义,说上帝使人重生,便完全废除了老亚当的实质和本质,尤其废除了有理性的灵魂,而在归正重生中,从无创造了灵魂的一种新本质。
  八,我们也弃绝那种教义,它不加解释,便说人的意志,在归正前后和中间,是与圣灵为仇的,并说那些刚硬抵挡圣灵的人,也是受了圣灵的。因为我们知道,当人归正时,正如奥古斯丁所常说的:“上帝使不愿意的人,成为愿意的人,并住在愿意的人里面。”
  但对于教父和某些现代博士的若干格言,即如对:“上帝吸引人,但吸引愿意的人,”和“人在归正时,意志不是怠惰的,而是发生多少效力的”一类的话,我们判定它们是不妥当的。因为那提出这些格言,以求证实人在归正的意志有能力的谬见,乃是违反那将此工作惟独归于神恩之教理的。所以我们判定,我们在讨论人归向上帝时,应避免这类说法。
  但在另一方面,我们要正确地教训人说,在人归正时,主藉着圣灵的吸引(即运行),使那抵挡和不愿意的人成为愿意的人;并且在人归正之后,天天实行悔罪时,人的意志不是怠惰的,而是与圣灵在我们里面所作之百工合作的。
  九,路德博士既已写道:人的意志在归正中纯是被动的,所以应当正确适当地接受此说,即:我们论到激发新动作的神恩,应当看为这是上帝的灵,藉着人听道或施行圣礼,把握着人的意志,使人归正重生。因为圣灵既已完成这工作,并在用祂独特的能力和运行改变并更新人的意志之后,人的这个新意志,实在是上帝圣灵的工具和机关,所以它不仅持守着恩典,而且在今后的工作中,与圣灵合作。
  所以在人归正之前,只有两个有效的原因(使人归正),即圣灵,与圣灵用以使人归正的上帝的道(注三)。这道是人必需听的;然而他决不能靠自己的能力,而只能靠圣灵上帝的恩典和运行,才能用真信去领受道而得福。
  第三条论在上帝面前因信称义(此条系摘要)
  在上帝面前,我们惟独因信基督称义。但基督是我们的义,并非只因着祂的神性(反阿西安得尔的主张),也并非只因着祂的人性(反史担卡Stancar的主张),而是因着具有神人二性的整个基督,完全顺服上帝,以至于死,为我们赚得了赦罪和永生。上帝因我们信基督――这信不只是对基督的一种历史知识,而是上帝使我们在福音里认识基督为救赎主的一种恩赐,――便纯粹由于祂的恩典,而非由于我们自己以往,现在,或以后的行为和功德,赦免我们的罪,将基督顺服的义归给我们,称我们为义。这种称义乃是一种宣称的动作,一种赦罪的恩典,而非将义注入我们(反阿西安得尔的主张)。
  第四条论善行(此条系摘要)
  善行必然随真信仰而生,恰如好果子随好树而生一般。但善行既非得救所必需(反马约尔Major的主张),也非对得救有害处(反阿姆斯多尔夫Amsdorf的主张)。得救是用信接受白白的恩赐。
  第五条论律法与福音(此条系摘要)
  律法指明上帝的旨意,斥责罪恶,召人悔改;福音虽也是如此,但它特别是喜信,叫人相信基督已为他赎罪补罪,靠祂得以在上帝面前称义,并承受永生。
  第六条论律法的第三种用处(此条系摘要)
  律法除有属民事或政治,以及属教育或道德的用处,即维持次序,和使人知罪的两种用处之外,另有对信徒的第三种用处。信徒虽然从律法的咒诅和束缚得了救赎,但因老亚当还存在,必须甘心乐意服从律法。那说信徒不再需要律法的反律法主义,乃是虚假,而有害的教理。
  第七条论圣餐
  虽然慈运理派博士们不算在宣认奥斯堡信条的神学家之内,因为他们在该信条公布时,便从我们**出来了;可是,既然他们现在狡猾地潜入我们当中,隐藏在这神圣的信条下,尽量散布错谬,所以我们认为上帝的教会,也应当学习关于这圣礼的争辩。
  陈述那在我们和圣礼派中间的争辩。
  或问在圣餐中,主耶稣基督的真体和真血是否真正地,实质地临在,与饼酒一同分配,并且由一切领受者――不管他们配或不配,善或恶,信徒或非信徒――都吃喝,不过信徒从圣餐得主的慰藉和生命,而非信徒吃喝被定罪么?慈运理派说否,我们却说是。
  我们为求切实说明此争辩,在起头便要注意圣礼派有两种。一种是极粗劣的圣礼派。他们明目张胆宣认他们心里所思想的,主张圣餐中所分配和用口接受的,除饼酒外,没有别的。另一种是狡黠奸诈,最危险的圣礼派。他们谈论圣餐时,一部分利用我们言语的形态,强调他们也相信基督真正,实质,和活着的体血真实地临在圣餐中,可是他们说这种临在和吃喝是属灵的,用信心领受的。其实,这些圣礼派乃是躲藏在这类漂亮的成语之下,却坚持前者同样的粗劣意见,即:除饼酒外,在圣餐中再无什么临在,被吃喝。因为属灵(spiritualiter)一辞对他们只指基督的灵,或不在场的基督之身体,和其功德的效力;他们想基督身体本身决不在场,但坐于高天上,所以我们当藉信仰的默想上升达到天上,在那里寻求基督的体血,因它们是决不与圣餐的饼酒联合的。
  肯定的方面
  我们宣认圣餐的纯正教理,以对抗圣礼派。
  一,我们相信,教训人,并宣认:在圣餐中,基督的体血真正地实质地临在,并且它们同饼酒实在地被分配着,领受着。
  二,我们相信,教训人,并宣认:基督立约的话,只宜照字面接受,所以饼并不是表不在场的身体,酒并不是表不在场的血,却因圣礼的合一,饼酒真是基督的体血。
  三,再者,论到供奉,我们相信,教训人,并宣认:基督体血临在圣餐中,既非因人的行为,也非因教会牧师所说的话,而只因我们的主耶稣基督是无所不能的。
  四,然而,我们全体相信,教训人,并宣认:在发圣餐时,决不可省去基督设立此礼的话,倒要公开念诵,因经上(林前10:16)记着说:“我们所祝福的杯,岂不是同领基督的血么?”这祝福是藉念诵基督的话而有的。
  五,我们与圣礼派争辩所根据的基础,即是路德博士在其大本信条(LargerConfession)中论圣餐所建立的基础:
  第一个基础乃是我们基督教下面的一个信条,即:耶稣基督有一个不能分离合一的位格,而为真正的,天然的,完全的神与人。
  第二个基础乃是上帝的右边是普遍的,而基督照其人性实实在在坐在那里,所以祂掌权,并如经上所说(弗1:22),将天上地下万有都服在祂的脚下。在上帝的这个右边坐着的,不是别人,甚至不是天使,而仅是马利亚的儿子,所以祂也能作成我们所说到了的那些事。
  第三个基础乃是上帝的话并非错误的,或欺骗的。
  第四个基础乃是上帝知道并能够用各种样式,以临于任何地方,而不被限定在哲学家所说的一个地方。
  六,我们相信,教训人,并宣认:基督的体血与饼酒同被领受,不仅属灵地用信仰领受,也用口接受,可是,并非像主张变质说的迦百农派一般(注四)接受,而是因属圣礼的联合,照属灵的和属天的样式接受。因为基督的话为此清楚地作见证,祂吩咐我们拿着吃喝;并且圣经记载使徒们照着去行,这样说(可14:23):“他们都喝了。”保罗也说:“我们所擘开的饼是同领基督的身体;”那就是说,凡吃这饼的,便是吃基督的身体。在古教会中为首的博士们,屈梭多模,居普良,利欧第一,贵钩利,安波罗修,奥古斯丁都为此作见证。
  七,我们相信,教训人,并宣认:不仅在基督里的真信徒,和虔诚就近圣餐的人接受基督的真体血,而且那不配和不信的也接受;不过他们从它既得不到慰藉,也得不到生命,除非他们悔改归正,这接受反倒使他们受审判,被定罪(林前11:27,29)。
  因为他们虽然不接纳基督为救主,但是他们不得不承认祂为严厉的审判者。祂在场对这些不悔改的客人施行审判,犹如祂在场对真实信徒及配作客人的心赐予慰藉和生命一般。
  八,我们相信,教训人,并宣认:只有一种不配的客人:就是不信的人。关于他们经上(约3:18)写着说:“不信的人,罪已经定了。”这种审判因接受圣餐不当,而加重了(林前11:29)。
  九,我们相信,教训人,并宣认:真信徒虽只有极其薄弱的信仰,但只要他们保守活泼的信仰,他们领受圣餐,决不被定罪。因为圣餐是特为那些信仰虽薄弱,但愿悔改的人设立的,好叫他们可以得着真慰藉,并叫薄弱的信仰变为刚强(太9:12;11:5,28)。
  十,我们相信,教训人,并宣认:客人在这属天的晚餐中能以合格,是全由乎基督最圣洁的顺服和最完美的功德。我们用真信仰将之据为己有,又藉圣礼确实地接受这功德,并且心中有真凭实据。但合格是决不靠我们的德行,也不靠我们内部和外表的准备的。
  否定的方面
  拒绝圣礼派相反及该被定罪的教理。
  我们一致弃绝,并判决以下那与上所述关于圣餐的虔敬教理,淳朴信仰,和纯正信条相违的各条:
  一,罗马教即教皇的教会的变质说,以圣餐的饼酒失去了本质,灭绝了,并且变成了基督的身体,除外表之种外,什么也不再存留。
  二,罗马教的弥撒献祭,说是为活人和死人的罪而献上的。
  三,亵渎圣物的罪,即只将圣餐饼分给平信徒,而不将杯也分给他们。这是与基督立约明显的话相违的,而且从平信徒把基督的血夺去了。
  四,说耶稣基督立约的话,不能照字面用淳朴信心去加以了解接受,而假想着它们是隐晦的,所以它们的真谛应从圣经其他地方去寻求。
  五,说基督的身体在圣餐中不与饼同为口所接受,而只有饼酒为口所接受,祂的身体只是用信仰属灵地接受而已。
  六,说圣餐中的饼酒仅是象征或记号,藉此基督徒互相认识。
  七,说饼酒只是基督体血的形态,副本,和表象,祂本身却离我们很远。
  不,说饼酒只是记号,为纪念而设立的,有印记和保证的性质,藉以向我们保证,当信仰向上升,被提到天上的时候,信仰实在是分享基督的体血,正如我们在圣餐中实在是吃饼喝酒一样。
  九,说我们得救的信仰得以坚定证实,乃是只因着圣餐中饼酒外表的记号,而决非因着基督真体血真的临在。
  十,说在圣餐中所赐的,只是基督不在场的身体的效能,运行,和功德。
  十一,说基督的身体限于天上,决无可能同时临在许多地方,或临在举行圣餐的所有地方。
  十二,说基督既不能应许,也不能赐给人祂体血属实质的临在,因为这是祂所取人性的本质所决不能承担的。
  十三,说上帝甚至用祂的全能(这无论是说着和听着,都是可怕的),也不能使基督的身体同时在一个以上的地方实质地临在。
  十四,说基督体血临于圣餐中的原因,并不在于基督立约全能的话,而在于信仰。
  十五,说信徒不当在圣餐中寻求基督的体血,却要向天举目,在那里寻求基督的身体。
  十六,说不信和不悔改的基督徒在圣餐中不接受基督的体血,而只接受饼酒。
  十七,说在这属天的晚餐中,客人合格不只靠赖在基督里的真信仰,也靠赖人外表的准备。
  十八,说甚至那在基督里有真实和活泼信仰的人,领受这圣礼,可能因外表生活尚不完全,而被定罪。
  十九,说圣礼中外表可见的饼酒应当受敬奉。
  二○,此外,我们将一切满有讥刺之恶毒的,和亵渎的好奇问难,就是那提起来也不免有伤大雅和虔敬的好奇问难,并将圣礼派对这圣礼超自然和属天的神秘所发其他粗劣的,物质化的,迦百农主义的,极其可憎的,亵渎的,和大大得罪教会的闲谈,都交付上帝公义的审判下。
  二一,我们也完全弃绝并判决迦百农派所持咀嚼基督的身体说。我们虽已多次对此说加以抗议,但圣礼派还是违反自己的良心,存恶意抵毁我们,以便在他们的听众面前使我们的教理失去信用,好似我们果然教训人说,基督的身体是像其他食物一样被牙齿撕裂,并在体内消化一般。但我们按照基督立约简明的话,相信并主张,这是真实地,属灵地咀嚼基督的身体,又教训人,这是真实地,属灵地喝基督的血。但是这些事无人能用人的官能或理智去加以领会;所以在这件事上,也正如在其他信仰条文上,我们当使理智服从基督。因为这神秘仅在圣经中被启示出来,并仅为信仰所领悟。
  第八条论基督的位格
  在奉奥斯堡信条的诚恳神学家,与加尔文派――他们也惑乱了若干其他神学家――之间既有上述对圣餐的争辩,也就引起了对基督的位格,基督的二性,及其属性的争辩。
  陈述争辩
  这争辩的主要问题乃是人性和神性的个别属性是否在基督里实在彼此相通,并且这种相通到底达到什么程度。
  圣礼派倡议神性和人性在基督里的合一,事实上并不使二者的特性相通,惟独使名称相通。他们说,这合一只使名称相通,即使神称为人,而人称为神,可是神与人性没有共通点,而在另一方面,事实上人性与神性,如与神性的威严和属性,也没有共通点。但路德博士和赞同他的人坚决反对圣礼派的这个教义。
  肯定的方面
  神的教会论基督位格的纯正教理。
  我们为求对这争辩更适当地加以说明,并按照我们的基督教信仰加以决定起见,如今清楚地宣认我们的虔诚信仰,教理,和信条如下:
  一,基督里的神性和人性在一个位格里,完全合一,结果不是有两个基督,--一个是上帝之子,另一个是人之子,--而是一个神子人子(路1:35;罗9:5)。
  二,我们相信,教训人,并宣认:神性和人性并非混合为一质,也非一性变为另一性,而是每一性保留固有属性,而不能变为另一性的属性。
  三,神性的属性乃是:全能,永恒,无限,并因其本性和本质,无所不在,无所不知等等。这些属性既不是,也永不成为人性的属性。
  四,人性的属性乃是:受造有躯体,有血肉,有限量,有苦和死,能升降,能移动,受饥渴,历寒暑等等。这些属性既不是,也永不成为神性的属性。
  五,神性和人性既然合一,组成一个位格,所以我们相信,教训人,并宣认:这种位格的合一,并非是一种联合或组合,以致二者之间没有任何共通点,有如两块木板胶着在一起,彼此无所授受一般。反而在这里神与这人真有最高的相通,并且由此位格的合一和从其所产生的最高和不可名状的相通,而发生凡论到神并相信神所有属人性的事,以及凡论到并相信为人的基督所有属神性的事。这种二性的合一和相通,古代教会的博士已用火与铁,身与灵合而为一的类比,加以说明了。
  六,因此我们相信,教训人,并宣认:在这里神是人,而人是神。倘若神性和人性真是绝对不相通,那么这真理便决不能成立了。
  因为倘若马利亚的儿子这个人的人性,不与上帝的儿子在位格上合一,并且除了名字合一以外,别无同点,那么祂怎能称为上帝或至高上帝的儿子呢?
  七,因此,我们相信,教训人,并宣认:童女马利亚所怀孕生产的,不只是一个人,而真是上帝的儿子;所以她配称为上帝之母,也真是上帝之母。
  八,因此我们也相信,教训人,并宣认:那为我们受苦,受死,埋葬,下到阴间,从死里复活,升天,并被高举到上帝的尊严和全能的一位,不光是人,而是那以人性与上帝的儿子有密切的,不可名状的合一和交通,甚至与之合一了的人。
  九,所以,上帝的儿子实在为我们受了苦,但这是按照那被祂取到祂神格中的人性,如是祂能为我们受苦,作我们的大祭司,使我们与上帝和好,正如经上(林前2:8)记着说:“他们把荣耀的主钉在十字架上。”又(徒20:28)说:“我们因上帝的血得蒙救赎。”
  十,在这基础上我们也相信,教训人,并宣认:人子是按照祂的人性实在升到上帝大有尊严和权能的右边,因为当祂因着圣灵在母腹成孕时,就被取到上帝里面,并且那时祂的人性已与至高上帝的儿子在位格上合一了。
  十一,基督因位格合一而常有那种尊严,但祂在卑微的境地,放弃了这种尊严,因此祂在年岁,智慧,并上帝和人对祂的喜悦上,都实在是有增长的。因此,祂对那种尊严不常使用,只在祂看为美的时候才使用,一直要到祂复活以后,祂才完全地,永远地撇下仆人的样式,――只是没有撇下人性――而得以完全领受,并显出上帝的尊严,这样就进入了祂的荣耀(腓2:6以下)。所以现今祂不仅在神的地位上也在人的地位上,知道万事,行作万事,临于万物,并将天上,地下,和地底下的万物都伏在祂脚下,握在祂手中。基督自己如此作见证,说(太28:18;约13:3):“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保罗也说(弗4:10):“祂远升诸天之上要充满万有。”祂既无所不在,便能行使这权柄及于遍处,祂也无所不能,无所不知。
  十二,祂既是临在的,便极易在圣餐中将祂的真体血分给人。这不是按照人性及其属性,乃是按照祂在上帝的右边和属性,正如路德按照基督徒要学中基督徒的信仰所常说的。基督临在圣餐中既非肉体的或属地的,也非如迦百农派所说的;可是,这种临在是极其真实的,并且确是属本质的。因为基督立约的话,是说:“这是,是,是我的身体,”等等。
  我们这信仰,教理,和信条不将基督的位格**,如同往昔涅斯多留将它**一样。涅氏否认基督二性的属性彼此实在相通,因此**了基督的位格,如路德博士在他论大公会议一书中所明晰揭橥的。基督二性及其属性也没有我们这虔诚的教理混合为一个本质(如优提克斯所荒谬教训的),而基督位格中的人性也没有被否认或废除,其中一性也没有被改变成为别一性;而是基督在一个不**的位格里永远是真神真人。这是仅次于三位一体神秘的最主要神秘,正如徒使保罗所说的(提前3:16):我们所有的慰藉,生命,和拯救惟独有赖于此。
  否定的方面
  弃绝论基督位格与此相反的,虚妄的教理。
  所以,我们现在要将以下所提的错误条文加以排斥并定罪,因为它们反乎上帝的话和我们基督教的纯正信仰。这些错误条文即是:
  一,说在基督里神和人不组成一个位格,而是一为神之子,一为人之子,如涅斯多留所虚构的。
  二,说神性和人性混合成一本质,而人性变成了神,如优提克斯所癫狂主张的。
  三,说基督不是真实,天然,和永恒的神,如亚流所亵渎宣言的。
  四,说基督不具真的人性,有理性的灵魂,和身体,如马吉安所虚构的。
  五,说位格的合一只是名字上的,和称号上的。
  六,说那以神是人,而人是神的主张,只是一句成语,一种说法罢了:因为神性与人性没有什么实在相同的,而人性与神性也没有什么相同的。
  七,说那以上帝的儿子为世人的罪死了,并且人子已成为全能者的主张,只是口头上的属**通,而并无相符的事实。
  八,说基督里的人性已成了一种无限的本质,有如神性,并且由于这种注入于人性,与神性有别的本质,基督的人性无所不在,亦如神性。
  九,说基督的人性在其实质和本质上,或在属神的根本属性上,已成为与神性平等的。
  十,说基督的人性遍及天地各处;其实这是甚至不应归之于神性的。
  十一,说基督因具有人性,不能用祂的身体而临在于一个以上的地方,且不提不能临在于遍处。
  十二,说惟独人性为我们受了苦,救赎了我们;在受难中上帝的儿子与那人性完全不相通,好像那件事与祂毫无关系。
  十三,说上帝的儿子仅是用神性藉着道,圣礼,和我们所受的诸般苦难临到在地上的我们,而这种临在一点也不属于祂的人性;因为基督藉受难受死救赎了我们之后,祂的人性不再关怀在地上的我们。
  十四,说取了人性的上帝之子,既然撇下了仆人的样式,就不再藉着人性,使用人性,去作祂的全能,所能作的万事,而只作若干事,并且只在祂的人性临在之处才作。
  十五,说祂按照人性决没有全能,和神性的其他秉赋。他们这样说,竟敢反对基督明显的话(太28:18)说:“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他们又反对保罗的话(西2:9)说:“上帝本性一切的丰盛,都有形有体地居住在祂里面。”
  十六,说按照人性,天上地下最大的权柄固然是已经赐给了基督,并且这权柄比诸天使和万物所领受的都更广大,可是,它与上帝的全能并不相通,而上帝的全能也并未曾赐给祂。于是他们便虚构有一种介乎上帝的全能和受造者的权柄中间的权柄,由于基督的人性高升而赐给祂了;这权柄一方面是低于上帝的全能,另一方面是高于一切受造者的权柄。
  十七,说按照基督属人的心智,基督所知道的,是有若干限量的,并且除适宜于祂,并为行使祂的职分――即如审判者的职分――所必需的以外,祂不知道什么。
  十八,说基督甚至现在对上帝和其诸工没有全备的知识。然而论到基督,经上(西2:3)记着说:“所积蓄的一切智慧知识,都在祂里面藏着。”
  十九,说按照基督属人的心智,基督不能知道自永恒所有的,现在各处发生的,以及到永恒所将有的。
  二十,我们也弃绝并判决有些人把基督的话(太28:18)“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所作可怕和亵渎的曲解,说:这是指基督在复活和升天时,祂的神性得以恢复了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好似祂在卑微时,果然甚至撇弃了祂神性所有的权柄一般。这教理不仅曲解基督的话,而且重新引进久已被定罪的亚流派异端;至终基督的永恒神性会要遭否认,而凡关于基督的一切,以及我们的得救也会要遭丧失,除非我们用圣经和我们大公信仰的稳固基础,去坚决反对这种不虔敬的教理。
  第九条论基督下到阴间(此条系摘要)
  此条明言整个神人基督死后实在下到了阴间,(而非指下到了隐喻的阴间,或坟墓,或灵埠),这是为求战胜撒但,把信徒从死亡和魔鬼的权势中拯救出来。我们要弃绝所有关于怎样成就这些事的好奇问难,而将它们留待来世。
  第十条论教会的礼仪(此条系摘要)
  教会的礼仪,凡是圣经所未吩咐或禁止的,都可由基督徒自由取舍。若有人以它们为神圣崇拜的一部分,而强迫我们遵守,那么我们就要坚决地予以拒绝(加2:4,5;5:1;徒16:3;罗14:6;林前7:18;西2:16)。
  第十一条论上帝永恒的预定和拣选
  固然,奉奥斯堡信条的神学家对这信条尚未发生任何公开的争辩,可是,将这信条正确地,机巧地加以解释,既然可使虔诚人得到大安慰,所以在此将它提出,似乎是好的,以免将来发生使人跌倒的争辩。
  肯定的方面
  那论这一条的纯正教理。
  一,首先我们应当极其正确地察知,在预知与预定或上帝的永恒拣选中间,是有区别的。
  二,因为上帝的预知不外乎是预知万事,如经上(但2:28)记着说:“只有一位在天上的上帝,能显明奥秘的事,祂已将日后必有的事,指示尼布甲尼撒王。”
  三,上帝的这种预知及于善人和恶人;但它既不是邪恶的原因,也不是罪恶的原因,以致使人犯罪的。罪恶乃是从魔鬼,和人堕落的,邪恶的意志而起。上帝的这种预知也不是人灭亡的原因,因为灭亡应由人自己负责。但是上帝的预知对邪恶及于多么远,延长多么久,加以管制,并且邪恶本身虽是恶的,上帝的预知却能用它,以使选民得救。
  四,但上帝的预定或永恒拣选却只及于上帝善良蒙爱的儿女,而这便是他们得救的因由。因为它使他们得救,并且命定那关乎拯救一切的事。我们得救是这样建立在上帝的预定上,阴间的权柄不能胜过它(约10:28;太16:18)。
  五,上帝的这种预定,我们不可在上帝隐藏的计划中去搜寻,而只当在那将它启示了出来的上帝的话中去找着。
  六,但是上帝的话引领我们到基督面前,祂是生命册,凡获得永远拯救的人,都得蒙记载并选立在其中。因为经上(弗1:4)记着说:“上帝创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
  七,但基督乃是呼召一切罪人到祂那里,并应许给他们安息。祂恳切地愿望人人都到祂那里,使自己得蒙眷顾救援。祂在道中将自己赐给他们作救赎主,并愿意人听道,不捣着耳朵,也不轻忽这道。祂又应许要施人人圣灵的效能和运行,与上帝的帮助,好叫我们至终持守信仰,获得永生。
  八,所以,我们既不用自己的理智,也不用上帝的律法来论断我们蒙拣选得永生的事,免得我们流于放荡和以彼古罗派的生活,或坠入绝望中。因为凡在此事上随从自己理智下判断的人,实在难于抵抗他们心中所发生的恶毒思想:(他们说)若上帝拣选了我得永远拯救,我不能被定罪,让我随意作恶罢。在另一方面,若我未被拣选得永生,我所行的善一点与我无益,因为我的一切努力都是徒然的。
  九,所以,关于预定的真谛,我们要从基督的福音去学习。因为福音明白教训人说:“上帝将众人都圈在不顺服之中,特意要怜恤众人;”又说:“祂不愿有一人沉沦,乃愿人人都悔改信基督”(罗11:32;结18:23;33:11;彼后3:9;约壹2:2)。
  十,所以,凡查考上帝业已启示的旨意,并照圣保罗在罗马人书中所有次序而进行的人(保罗在谈论永恒预定的神秘以前,先领人悔改,承认罪恶,顺服上帝的诫命),那么上帝的预定教理,便是对他们有益的,并给与很大的慰藉。
  十一,至于经上(太22:14)所说:“被召的人多,选上的人少,”不应解释为上帝不愿意人人得救,而应解释为不信者定罪,乃是由于他们完全不听上帝的话,反顽梗地视之为等闲,捣着耳朵,硬着心,这样便预先关闭了上帝之灵进行的通常路线,以致祂不能在他们里面完成祂的工,或是由于他们一听了道,便轻看它,撇弃它。若他们灭亡,他们既不能怨恨上帝,也不能怨恨祂的拣选,只能怨恨自己的恶(彼后2:1以下;路2:49;52;来12:25以下)。
  十二,所以,虔诚人可以依照圣经所启示的,去安全地默想上帝永恒拣选的这信条。因为圣经向我们显明基督是生命册,藉着福音的传讲在我们面前展开了,如经上(罗8:30)记着说:“预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们来。”所以我们要在基督里面寻求父上帝的永恒拣选。祂在祂永恒计划中业已命定,除那些承认祂儿子耶稣基督,并真相信祂的人以外,祂不拯救什么人。至于其他的揣度都应从虔诚人的心中完全除去,因为它们不是出于上帝,乃是由撒但指使的,藉此那人类的仇敌企图削弱或夺去那最甜蜜的慰藉,即我们可以从这最纯全的教理所能得着的,那就是,我们确知是由于白白的恩典,而非自己任何的功德,我们才得以在基督里蒙拣选得永生,并且谁也不能从祂手里把我们夺去。这最有慈爱的拣选,主不仅已用言语,也已用起誓证实了,并且祂用圣礼向我们作了印证。当我们处在最大试炼中时,我们应当记起圣礼来,并从它们得安慰,好灭尽魔鬼一切的火箭。
  十三,可是,我们仍应当孜孜不倦地使我们的生活遵循上帝旨意的准则,并使我们所蒙的恩召和拣选坚定不移,正如圣彼得所说的(彼后1:10),也不要从上帝所启示的道丝毫退后;因为这道是永不会使我们失望的。
  十四,这关于上帝永恒拣选的简短解说,将上帝所固有的荣耀完全归于祂,表明祂照自己的旨意拯救我们,乃是纯由于祂的怜悯,而非由于我们自己的任何功德。再者,这教理不为心神激昂,灰心绝望,和以彼古罗主义存留任何余地。
  否定的方面
  弃绝那论这一条的虚妄教理。
  所以我们相信,并判决:当人提出上帝拣选人得永生的教理时,若使那处于惶恐中的虔诚人非但得不到慰藉,而反更加困惑,绝望,在另一方面,却使不悔改者能以安于邪恶生活,那么,这一条教理便不是按照上帝的话和旨意处理的,而是按照人的理智判断,和撒但的邪恶虚妄指使处理的。因为使徒(罗15:4)说:“从前所写的圣经,都是为教训我们写的,叫我们因圣经所生的忍耐和安慰,可以得着盼望。”所以我们要弃绝现在所要列举的诸般错谬:
  一,说上帝不愿意人人都悔改,信福音。
  二,说上帝召我们,却不渴望人人都来就祂。
  三,说上帝不愿人人得救,有些人受预定灭亡,并不是由于他们的罪,而只是由于上帝的计划,目的,和旨意,因为无论他们怎样,总不能得救。
  四,说上帝的慈悲和基督最圣洁的功德,并不是上帝拣选我们的惟一原因,我们自己也是一个原因,上帝因这后一原因,拣选我们得永生。
  以上教义都是虚妄,可恶,亵渎的。它们把虔诚人从听信福音并领受圣礼所得的慰藉都剥夺无余,所以上帝的教会不能容许它们。
  这就是对有争辩的信条所有简短,而极其明晰的解说。奉奥斯堡信条的神学家对它们曾作了若干时间的讨论,并抱着不同意见彼此辩论了。一个人虽无学问,却能按照圣经和基督徒要学中的简单教理,从这陈述和解说中发现什么是真的,什么是假的。因为我们不仅把真正的教理清楚地揭橥出来了,而且把相反和虚妄的教理加以驳斥弃绝了,并把那使人跌倒的争辩实在解决了。
  愿全能的上帝,我们主耶稣基督的父使我们都藉圣灵的恩惠,在祂里面和协一致,并持守祂所喜好的,虔诚的合约。
  第十二条论其他异端和教派(此条系摘要)
  这一条弃绝重洗派,士文克斐特派,新亚流派,和反三位一体派的异端。
  注一:女仁堡的施棚隔勒拉撒路(LazarusSpengler,d.1534)于一五二五年所作圣诗的起始。
  注二:德文协和信条此处乃引自路德的德文圣经。
  注三:此处为反对墨兰顿而发;他在晚年主张归正有三个密切相联的原因,即圣灵(创始原因),上帝的道(工具原因),和人的同意。
  注四:凡对耶稣在迦百农所讲生命的粮(约6:24-59)照字义直解,而相信变质论的人,便称为迦百农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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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和信条  协和信条是信义宗最晚出的信条,完成于一五七七年。顾名思义,其目的在调和信义宗内部绵延三十年一连串激烈的教义争辩,以求划一。这些争辩导源于路德和墨兰顿间神学上的大同小异。这在他们生前已见其端倪,而在他们死后显然分为对立的两派。一名路德派,以路德反教皇和反慈运理的神学为圭臬,而且变成加厉,与复原教其他宗派不合作。一名墨兰顿派,小名腓力派,采取其领袖墨兰顿腓力的神学思想,在论人的意志上以神人协作说代替奥古斯丁主义。此派又名隐加尔文派(Crypto-Calvinists),因其论圣餐,倾向于加尔文主义。此派的目的在求使新旧教和好,或至少使各福音派合一。  由上可见这次又长久又激烈的争辩,是以改教运动的救赎教义为中心,论及罪恶与恩典,因信称义,和善工的用处,但也论及圣餐,与基督的位格和工作。这些教义都在协和信条中表现了出来。  此次争辩使日耳曼的信义宗四分五裂,于罗马教大加讥笑叱骂之资。该宗有识人士急起息争,以求协和。萨克森的选侯奥古斯都(Augustus)从政治上经济上积极赞助协和运动。他在一五七六年召集六位神学家开会于邻近马得堡(Magdeburg)的卑尔根(Bergen)。他们
用德文写成协和信条。此六位神学家之名为安得热(JacobAndre?),成尼慈(MartinChemnitz),瑟勒克尔(NicholasSelnecker),牧斯库路(Musculus),科热尔(Cornerus,orK?rner),渠特来乌(Chytr?us)。本信条的导言也是由他们写的,时在一五七九年。当一五八○年奥斯堡信条五十周年纪念,此信条与其他信义宗信条一同收集在协和书中,第一次出版问世。它于同年由阿西安得尔(LucasOsiander)译成拉丁文,后又由瑟勒克尔和成尼慈先后加以修改,而成为拉丁鉴定本。  协和信条分两部,即概略,与充实重提及宣言(TheEpitomeandtheSolidRepetitionandDeclaration)。每部冠以导言,谓正典圣经是信仰和教义惟一的标准,并且规定信条数目为九,即大公教会的使徒信经,尼西亚信经,亚他那修信经,原初的奥斯堡信条,奥斯堡信条之辩护,施马加登信条,路德的大本基督徒要学,和小本基督徒要学,以及协和信条。两部均讨论同样的十二条。第一部概略先陈明争辩,后指出纯正教义,最后判决错谬。第二部充实重提及宣言比第一部大五倍,充分发
表第一部每一条,并引证圣经,教父着作,以及从前信义宗信条和路德着作。这一部附有“见证录”,援引圣经和教父对基督人性属神尊严的言论,以证实属**通(CommunicatioIdiomatum)教理。它是安得热和成尼慈的作品,无信条权威,故常不被列于协和信条中。  协和信条十二条的标题是:原罪,自由意志,因信称义,善工,律法与福音,律法的第三种用处,圣餐,基督的位格,基督下到阴间,教会礼仪,预定与拣选,其他异端和教派――重洗派,士文克斐特派(Schwenkfeldians),新亚流派,和反三位一体派。每一条维持信义宗保守派的立场,以对抗天主教,加尔文派,慈运理派,重洗派,甚至墨兰顿派。  日耳曼帝国以内若干信义宗诸侯及城市,和丹麦王腓勒德力第二(FrederickⅡ)拒绝协和信条,但日尔曼大部分的诸侯,瑞典的国家教会,和匈牙利的信义会都接受它。今日美国几个信义宗教会也都认可它。  协和信条使信义宗与改革宗完全分离,又使信义宗在版图上和神学影响上自加限制。它终止了信义宗改教运动的创造时期,而开始信义宗经院派的正统时期。它不是那能与奥斯堡信条媲美的理想信条,而是信义宗正统神学的代表作。它之于信
义宗,犹如天特教会(DecreesofTrent)之于天主教,多特热赫特教条(CanonsofDort)之于加尔文派教会。  本节篇幅有限,非但必须将冗长的第二部完全省略,而且必须将简缩的第一部加以选择,即只将第一,二,七,八,十一各条全译,而将其他各条选择或摘要。  参考书  BookofConcord,pp.216-296.  Curtis,op.cit.,pp.156-160.  Gumlich,ChristianCreedsandConfessions,pp.26-28.  Neve,IntroductiontoLutheranSymbolics,pp.384-428.  Schaff,op.cit.Ⅰ,pp.258-340;vol.Ⅲ,pp.93-180.  Walker,AHistoryoftheChristianChurch,pp.443-444.  协和信条  (概略之部)  用以判断一切教理,并虔诚处理及解决一切争辩的总规法和准则。  一,我们相信,宣认,并教训人,那品评判断一切教理和博士的惟一规法和准则,不外乎新旧约中先知和使徒的着作,正如经上(诗119:105)记
着说:“你的话是我脚前的灯,是我路上的光。”圣保罗也说(加1:8):“虽从天上来的天使传另一福音给你们,他就应当被咒诅。”  任何着作,不管它们是教父的也好,现代人物的也好,也不管它们的名称为何,都决不能与圣经平等,都算为低于圣经的,它们只能被接受为见证,以表明使徒时期以后所教训的教理为何,并表明世界那些地方保存了先知和使徒更纯正的教理。  二,既然在使徒时期以后不久,甚至当他们还活着时,便有假师傅和异端分子兴起,所以原始教会规定了信条反对他们,即是规定了简明的信条,包括大公基督教信仰的公意,和正统真实教会的信经(即使徒信经,尼西亚信经,和亚他那修信经)。我们公然承认接纳它们,并拒绝那引到教会内凡与它们相违的异端和教理。  三,关于当今所发生的信仰**,我们为求特别反对教皇制及其偶像崇拜的仪式和迷信,并为求反对其他教派起见,要规定那为当今基督教全体所同意并宣认的信条。它们第一是未经改变的奥斯堡信条,就是在一五三○年帝国会议时呈给皇帝查理第五的信条,还有奥斯堡信条之辩护,以及在一五三七年草成由那时主要神学家签名认可的施马加登信条。  再者宗教上的事,既然也与平信徒和他们永远得救有关,所以
我们公然承认,我们也接受路德博士的大本,和小本基督徒要学,就是包括在路德着作中的,因为我们看它们犹如是平信徒的信经,简短地阐明圣经中所详细记载的,是基督徒永远得救所必须知道的。  每一教理应当符合以上所定原则;凡与它们相反的教理必遭拒绝,并被判定为与我们全体所宣认的信仰相左的。  这样,在新旧约与其他着作中间,有一个清楚的区别;并且只有圣经才是“惟一的”裁判,准则,和法规。圣经有如“惟一的”试金石考验并判断一切教理,或善或恶,或真或假。  但我们刚才所提及的信条和着作,没有判断的权威――因为这种尊荣只属于圣经;它们仅为我们的宗教作见证,并表明教会各世代的博士们论到有争辩的信条时,对于圣经是怎样了解和解释的,对于违反圣经的教理,是用什么论据去加以拒绝并定罪的。  第一条论原罪  陈明争辩  原罪是否即是败坏之人的本性,实质,和本质,或至少是他的实质――即那由我们从其最高级和主要能力去看的,具理性的灵魂――中首要和显着的部分呢?还是甚至在人堕落之后,在人的实质,本性,本质,身体和灵魂,与原罪之间有些区别存在,所以本性是一回事,而那依附,并且败坏本性的原罪又是一回事呢?  肯定的方面  符合
上述准则和总宣言的纯正教理,信仰和信条。  一,我们相信,教训人,并宣认:在人性本身――不仅是在人当初为上帝所创造的那个纯洁,无罪的人性,而且是在堕落以后,我们现在所有的人性,即在堕落后仍为上帝所创造的人性――与原罪之间有区别存在,并且人性和原罪之间区别之大,犹如上帝的工作和魔鬼的工作区别一般大。  二,我们相信,教训人,并宣认:这种区别应当极其审慎地维持着,因为说堕落的人性和原罪之间无区别的教理,是违反我们(创造,救赎,成圣,和肉身复活)的主要信条的,并且除非我们怀疑这些信条,这教理便是不能成立的。  因为上帝不仅在人堕落前创造了亚当和夏娃的身体灵魂,自从堕落以来也创造了我们的身体灵魂――虽然它们如今都败坏了。上帝今日仍旧承认我们的心意和身体,都是祂的创造和工作;正如经上(伯10:8)记着说:“你的手创造我,造就我的四肢百体。”  并且上帝的儿子因合一的位格,取了人性,只是没有罪;祂不是与其他的肉体,而是与我们的肉体合一,与之密合,因取了这个肉体,祂实在成为我们的兄弟;如经上作见证(来2:14)说:“儿女既同有血肉之体,祂也照样亲自成了血肉之体。”又(来2:16)说:“祂并不成为天使
;乃是成为亚伯拉罕的后裔。所以祂凡事该与祂的弟兄相同,只是没有罪。”  基督救赎了我们这个人性(那是祂自己的工作),祂也使它(这既是祂自己的工作)成圣,使它从死里复活,并且给它大荣耀(作为祂自己的工作)。但是原罪并不是祂创造,接受,救赎的,祂不使它成圣,不使它在选民里复活,也永不拯救它,不将天上的荣耀给它,但要当有福的复活中完全废除它。  由此,我们败坏的人性,与那种在人性中,使人性败坏的败坏本身,其间的区别是易于鉴别的了。  三,可是,在另一方面,我们相信,教训人,并宣认:原罪并非微小的败坏,而是人性极其深沉的败坏,以致人的身体灵魂,或身心的能力,没有健全的,没有不败坏的。正如教会的圣诗说:  “因亚当的堕落,尽都败坏,  人的本性和人的本质”(注一)。  这邪恶何其浩大,诚无以言形,也不能用精细理智去加以探讨,而只能用上帝启示之道分辨出来。我们判定,无人能把人性的这种败坏从人性本身分开,只有上帝才能,这要藉着死,在复活蒙福时,才能完全实现。因为我们现在所有的本性那时要复活,脱离原罪,并要完全与原罪分离,享受永福。因为经上(伯19:26,27)这样写着说:“我再要包上皮,在我肉体要看
见上帝:我亲自要见祂,我的眼要看祂。”  否定的方面  拒绝那与以上纯正教理相反的错谬教义。  一,所以我们弃绝并判决那种教义,说原罪仅是另一人的过犯之债负,移到了我们,而非我们本性的败坏。  二,我们也弃绝并判决那种教义,说恶欲不是罪,而是本性中若干同创造俱来的情况和固有成分,或说,我们刚才所提到的那些缺憾和大恶,并不是罪;其实它们足以使凡未被接在基督身上的人,作可怒之子。  三,我们也弃绝伯拉纠派的异端,说人的本性在堕落之后是不败坏的,更且,在属灵事上它的固有能力还是全然善良纯洁的。  四,我们也弃绝那种教义,说原罪是一种外表的,微小的,几不足道的胎记,或溅在人身上的污点,可是骨子里,本性还保留着她的能力,甚至在属灵事上的能力,也未受伤损。  五,我们也弃绝那种教义,说原罪仅是健全和属灵的能力外表上的障碍,而不是一种损伤和瑕疵,正如磁石上涂以蒜汁,它吸铁的固有能力并未除去,不过受了障碍罢了;或如污点易于从面上拂拭,颜料从壁上刷去一般。  六,我们也弃绝那种教义,说人的本性和本质未完全败坏,在他里面还有善存留,甚至有属灵的善,即如良善,度量,伶俐,才能,和殷勤,或说在属灵的事上他有实
行或协同实行善的能力。  七,但在另一方面,我们也弃绝摩尼**的错谬教义,说原罪宛如被撒但渗入人性中的一种素质,使之混合,犹如酒和毒药混合一般。  八,我们也弃绝那种教义,说犯罪的,并不是属血气之人本身,而是在人里面外来的东西,所以该当问罪的,不是人性本身,而只是存在人性中的原罪。  九,我们也弃绝并判决那种教义,说原罪便是堕落人类的本质和本性,所以堕落之后败坏的人性和原罪之间毫无区别,甚至在思想中也不能把原罪从人性加以分辨。我们以这教义为摩尼教的错谬。  十,路德固然称这种原恶为本性的罪,说它是个人的,根本的;但这并非因为人的本性,位格,或本质便是原罪,他其所以如此说,乃是要藉这类成语,使那注入人性中的原罪,和那称为实罪中间的区别,更易于了解。  十一,因为原罪不是行为上所犯的一种过失,而是与生俱来,注入于人的本性和本质中的。并且就令堕落之人从来不生邪念,不说闲话,不行恶事,他的本性还是被原罪败坏了,这原罪,因我们从已败坏的种子发出来而生在我们里面,再者,它是其他一切实罪,例如邪念,恶语,和败德的源头。因为照我们在马太福音十五章十九节所念的说:“因为从心里发出来的有恶念。”别一处(创
4:5;8:21)说:“人从小时心里怀着恶念。”  十二,我们也必须殷勤分辨“本性”的各种含义。摩尼**滥用它的双关意义,以掩饰他们的错谬,把许多无学问的人引入迷途。有时“本性”指人的实质,正如我们说:上帝创造了人的本性。有时“本性”乃指气质,情况,缺点,或种植并注入于本性中的东西,例如我们说:蛇的本性是咬人,人的本性是犯罪,并且是罪。“本性”照后一个意义,并非指人始初的性,而是指在他本性或本质中生来具有的,注定的。  十三,但拉丁字“实质”(substantia)和“偶性”(accidens),并非圣经上用语,更且不为常人所了解,所以我们在公开讲道,训诲无学问的大众时,不宜采用它们。……  但在学校和有学问的人中(他们知道二字的意义,能正确使用它们,而无错用危险,并能适当地分辨一物的本质和其外加的,由偶然而附着于内的),我们讨论原罪时,要采用它们。  因为这些字最能分辨上帝的工作和魔鬼的工作。因为魔鬼不能创造任何实质,而只能在上帝许可之下偶然败坏上帝所创造的实质。  第二条论自由意志  陈述争辩  既然观察人的意志,是从四重情境,即第一:堕落以前,第二:堕落以来,第三:重生以后,第四
:身体复活以后,所以现在的主要论点乃是关于第二情境中人的意志和能力,即人自从始祖堕落以来,他于未重生之前,在属灵的事上有什么能力么?他在被上帝的灵重生之前,能够藉着固有的能力把自己准备好,去祈求神恩,接受神恩(就是在道和神所设立的圣礼中藉着圣灵所赐给他的)么?  肯定的方面  这信条与圣经相符的纯正教理。  一,论到此事,以下是我们的信仰,教理,和信条:在属灵的事上,人的悟性和理性完全蒙昧,靠着固有能力不能了解什么。正如经上(林前2:14)记着说:“属血气的人不领会上帝圣灵的事,反倒以为愚拙:并且不能知道,因为他在属灵的事上已被考试了”(注二)。  二,再者,我们相信,教训人,并宣认:那尚未重生的意志不仅违背上帝,而且敌对上帝,以致只喜好那邪恶的,违反上帝旨意的事。因为经上(创8:21)记着说:“人从小时心里怀着恶念”;又说:(罗8:7)“属肉体的心意与上帝为仇;因为不服上帝的律法,也是不能服。”  所以,我们相信,正如死尸不能自生,恢复肉体的生命,照样,因罪而灵死的人没有能力恢复灵性的生命;如经上(弗2:5)记着说:“当我们死在过犯中的时候,他便叫我们与基督一同活过来;”又说(林后3
:5):“并不是我们凭自己能承担什么事,我们所能承担的,乃是出于上帝。”  三,可是圣灵并非不用工具使人归正,乃是一向用传道和听道,如经上(罗1:16)记着说:“这福音本是上帝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又(罗10:17)说:“信道是从听道来的。”无疑主的旨意是要祂的道被听见,并在讲道时要我们不充耳不闻(诗95:8)。圣灵临在这道中,开启人心,好叫他们像吕底亚所行的(徒16:14)殷勤倾听,这样可以因圣灵独特的恩典和能力而归正。人归正纯是圣灵的工作。因为若无圣灵的恩典,我们的志愿,奔跑,栽种,和浇灌都是徒然的(罗9:16;林前3:7);那即是,若祂不使之生长,就如基督所说(约15:5):“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作什么。”基督用这寥寥数言,诚然拒绝了自由意志有任何能力,而将一切都归于恩典,“使在上帝面前一个也不能自夸”(林前1:29;林后12:5;耶9:23)。  否定的方面  拒绝相反及错谬的教理  我们因此弃绝,且判决现在所要提的,那不符圣经准则的错谬:  一,第一是斯多亚哲学家疯癫的教训和摩尼**的狂妄。他们教训人,万事皆出于必然,不能别样;人行作万事,甚至在处理身外之事务上都是势所
必然;他也作奸犯科,即如行非法的淫欲,劫掠,杀人,偷窃,等类的事,也是势所必然。  二,我们也拒绝伯拉纠派的大错,他们胆敢主张人藉自己的能力,毋须圣灵的恩典,便有才干使自己归向上帝,相信福音,从心里服从上帝的律法,藉此可以赚得赦罪和永生。  三,除这些错谬以外,我们也弃绝半伯拉纠派的荒谬教义,说人用自己的能力能够开始归正,只是无圣灵的恩典不能使之完全实现而已。  四,我们也弃绝那一种教训说,虽然人在未重生前的自由意志,实在是太无能力使自己开始归正,归向上帝,或全心遵守上帝的律法,但是,若圣灵藉着讲道已经动工,并在道中将恩典赐给人,那么可说人用自己固有和自然的能力,对他的归正能予以辅助合作――虽说这种合作只是微弱的,迟慢的;他又能朝向恩典,预备自己接受恩典,怀抱恩典,并且相信福音。  五,我们也弃绝那种教义,说重生之后,人能以完全遵守上帝的律法,而以此作为在上帝面前的义,去赚得永生。  六,我们也弃绝并判决宗教幻想家的错谬,他们幻想上帝不用人听道和圣礼,而直接吸引人归向祂,直接光照,开释,拯救人。  七,我们也弃绝那种教义,说上帝使人重生,便完全废除了老亚当的实质和本质,尤其废除了有理性
的灵魂,而在归正重生中,从无创造了灵魂的一种新本质。  八,我们也弃绝那种教义,它不加解释,便说人的意志,在归正前后和中间,是与圣灵为仇的,并说那些刚硬抵挡圣灵的人,也是受了圣灵的。因为我们知道,当人归正时,正如奥古斯丁所常说的:“上帝使不愿意的人,成为愿意的人,并住在愿意的人里面。”  但对于教父和某些现代博士的若干格言,即如对:“上帝吸引人,但吸引愿意的人,”和“人在归正时,意志不是怠惰的,而是发生多少效力的”一类的话,我们判定它们是不妥当的。因为那提出这些格言,以求证实人在归正的意志有能力的谬见,乃是违反那将此工作惟独归于神恩之教理的。所以我们判定,我们在讨论人归向上帝时,应避免这类说法。  但在另一方面,我们要正确地教训人说,在人归正时,主藉着圣灵的吸引(即运行),使那抵挡和不愿意的人成为愿意的人;并且在人归正之后,天天实行悔罪时,人的意志不是怠惰的,而是与圣灵在我们里面所作之百工合作的。  九,路德博士既已写道:人的意志在归正中纯是被动的,所以应当正确适当地接受此说,即:我们论到激发新动作的神恩,应当看为这是上帝的灵,藉着人听道或施行圣礼,把握着人的意志,使人归正重生。因为圣
灵既已完成这工作,并在用祂独特的能力和运行改变并更新人的意志之后,人的这个新意志,实在是上帝圣灵的工具和机关,所以它不仅持守着恩典,而且在今后的工作中,与圣灵合作。  所以在人归正之前,只有两个有效的原因(使人归正),即圣灵,与圣灵用以使人归正的上帝的道(注三)。这道是人必需听的;然而他决不能靠自己的能力,而只能靠圣灵上帝的恩典和运行,才能用真信去领受道而得福。  第三条论在上帝面前因信称义(此条系摘要)  在上帝面前,我们惟独因信基督称义。但基督是我们的义,并非只因着祂的神性(反阿西安得尔的主张),也并非只因着祂的人性(反史担卡Stancar的主张),而是因着具有神人二性的整个基督,完全顺服上帝,以至于死,为我们赚得了赦罪和永生。上帝因我们信基督――这信不只是对基督的一种历史知识,而是上帝使我们在福音里认识基督为救赎主的一种恩赐,――便纯粹由于祂的恩典,而非由于我们自己以往,现在,或以后的行为和功德,赦免我们的罪,将基督顺服的义归给我们,称我们为义。这种称义乃是一种宣称的动作,一种赦罪的恩典,而非将义注入我们(反阿西安得尔的主张)。  第四条论善行(此条系摘要)  善行必然随真信仰而
生,恰如好果子随好树而生一般。但善行既非得救所必需(反马约尔Major的主张),也非对得救有害处(反阿姆斯多尔夫Amsdorf的主张)。得救是用信接受白白的恩赐。  第五条论律法与福音(此条系摘要)  律法指明上帝的旨意,斥责罪恶,召人悔改;福音虽也是如此,但它特别是喜信,叫人相信基督已为他赎罪补罪,靠祂得以在上帝面前称义,并承受永生。  第六条论律法的第三种用处(此条系摘要)  律法除有属民事或政治,以及属教育或道德的用处,即维持次序,和使人知罪的两种用处之外,另有对信徒的第三种用处。信徒虽然从律法的咒诅和束缚得了救赎,但因老亚当还存在,必须甘心乐意服从律法。那说信徒不再需要律法的反律法主义,乃是虚假,而有害的教理。  第七条论圣餐  虽然慈运理派博士们不算在宣认奥斯堡信条的神学家之内,因为他们在该信条公布时,便从我们**出来了;可是,既然他们现在狡猾地潜入我们当中,隐藏在这神圣的信条下,尽量散布错谬,所以我们认为上帝的教会,也应当学习关于这圣礼的争辩。  陈述那在我们和圣礼派中间的争辩。  或问在圣餐中,主耶稣基督的真体和真血是否真正地,实质地临在,与饼酒一同分配,并且由一切领受者
――不管他们配或不配,善或恶,信徒或非信徒――都吃喝,不过信徒从圣餐得主的慰藉和生命,而非信徒吃喝被定罪么?慈运理派说否,我们却说是。  我们为求切实说明此争辩,在起头便要注意圣礼派有两种。一种是极粗劣的圣礼派。他们明目张胆宣认他们心里所思想的,主张圣餐中所分配和用口接受的,除饼酒外,没有别的。另一种是狡黠奸诈,最危险的圣礼派。他们谈论圣餐时,一部分利用我们言语的形态,强调他们也相信基督真正,实质,和活着的体血真实地临在圣餐中,可是他们说这种临在和吃喝是属灵的,用信心领受的。其实,这些圣礼派乃是躲藏在这类漂亮的成语之下,却坚持前者同样的粗劣意见,即:除饼酒外,在圣餐中再无什么临在,被吃喝。因为属灵(spiritualiter)一辞对他们只指基督的灵,或不在场的基督之身体,和其功德的效力;他们想基督身体本身决不在场,但坐于高天上,所以我们当藉信仰的默想上升达到天上,在那里寻求基督的体血,因它们是决不与圣餐的饼酒联合的。  肯定的方面  我们宣认圣餐的纯正教理,以对抗圣礼派。  一,我们相信,教训人,并宣认:在圣餐中,基督的体血真正地实质地临在,并且它们同饼酒实在地被分配着,领受着。  二
,我们相信,教训人,并宣认:基督立约的话,只宜照字面接受,所以饼并不是表不在场的身体,酒并不是表不在场的血,却因圣礼的合一,饼酒真是基督的体血。  三,再者,论到供奉,我们相信,教训人,并宣认:基督体血临在圣餐中,既非因人的行为,也非因教会牧师所说的话,而只因我们的主耶稣基督是无所不能的。  四,然而,我们全体相信,教训人,并宣认:在发圣餐时,决不可省去基督设立此礼的话,倒要公开念诵,因经上(林前10:16)记着说:“我们所祝福的杯,岂不是同领基督的血么?”这祝福是藉念诵基督的话而有的。  五,我们与圣礼派争辩所根据的基础,即是路德博士在其大本信条(LargerConfession)中论圣餐所建立的基础:  第一个基础乃是我们基督教下面的一个信条,即:耶稣基督有一个不能分离合一的位格,而为真正的,天然的,完全的神与人。  第二个基础乃是上帝的右边是普遍的,而基督照其人性实实在在坐在那里,所以祂掌权,并如经上所说(弗1:22),将天上地下万有都服在祂的脚下。在上帝的这个右边坐着的,不是别人,甚至不是天使,而仅是马利亚的儿子,所以祂也能作成我们所说到了的那些事。  第三个基础乃是上帝的话并
非错误的,或欺骗的。  第四个基础乃是上帝知道并能够用各种样式,以临于任何地方,而不被限定在哲学家所说的一个地方。  六,我们相信,教训人,并宣认:基督的体血与饼酒同被领受,不仅属灵地用信仰领受,也用口接受,可是,并非像主张变质说的迦百农派一般(注四)接受,而是因属圣礼的联合,照属灵的和属天的样式接受。因为基督的话为此清楚地作见证,祂吩咐我们拿着吃喝;并且圣经记载使徒们照着去行,这样说(可14:23):“他们都喝了。”保罗也说:“我们所擘开的饼是同领基督的身体;”那就是说,凡吃这饼的,便是吃基督的身体。在古教会中为首的博士们,屈梭多模,居普良,利欧第一,贵钩利,安波罗修,奥古斯丁都为此作见证。  七,我们相信,教训人,并宣认:不仅在基督里的真信徒,和虔诚就近圣餐的人接受基督的真体血,而且那不配和不信的也接受;不过他们从它既得不到慰藉,也得不到生命,除非他们悔改归正,这接受反倒使他们受审判,被定罪(林前11:27,29)。  因为他们虽然不接纳基督为救主,但是他们不得不承认祂为严厉的审判者。祂在场对这些不悔改的客人施行审判,犹如祂在场对真实信徒及配作客人的心赐予慰藉和生命一般。  八,我
们相信,教训人,并宣认:只有一种不配的客人:就是不信的人。关于他们经上(约3:18)写着说:“不信的人,罪已经定了。”这种审判因接受圣餐不当,而加重了(林前11:29)。  九,我们相信,教训人,并宣认:真信徒虽只有极其薄弱的信仰,但只要他们保守活泼的信仰,他们领受圣餐,决不被定罪。因为圣餐是特为那些信仰虽薄弱,但愿悔改的人设立的,好叫他们可以得着真慰藉,并叫薄弱的信仰变为刚强(太9:12;11:5,28)。  十,我们相信,教训人,并宣认:客人在这属天的晚餐中能以合格,是全由乎基督最圣洁的顺服和最完美的功德。我们用真信仰将之据为己有,又藉圣礼确实地接受这功德,并且心中有真凭实据。但合格是决不靠我们的德行,也不靠我们内部和外表的准备的。  否定的方面  拒绝圣礼派相反及该被定罪的教理。  我们一致弃绝,并判决以下那与上所述关于圣餐的虔敬教理,淳朴信仰,和纯正信条相违的各条:  一,罗马教即教皇的教会的变质说,以圣餐的饼酒失去了本质,灭绝了,并且变成了基督的身体,除外表之种外,什么也不再存留。  二,罗马教的弥撒献祭,说是为活人和死人的罪而献上的。  三,亵渎圣物的罪,即只将圣餐饼分给平
信徒,而不将杯也分给他们。这是与基督立约明显的话相违的,而且从平信徒把基督的血夺去了。  四,说耶稣基督立约的话,不能照字面用淳朴信心去加以了解接受,而假想着它们是隐晦的,所以它们的真谛应从圣经其他地方去寻求。  五,说基督的身体在圣餐中不与饼同为口所接受,而只有饼酒为口所接受,祂的身体只是用信仰属灵地接受而已。  六,说圣餐中的饼酒仅是象征或记号,藉此基督徒互相认识。  七,说饼酒只是基督体血的形态,副本,和表象,祂本身却离我们很远。  不,说饼酒只是记号,为纪念而设立的,有印记和保证的性质,藉以向我们保证,当信仰向上升,被提到天上的时候,信仰实在是分享基督的体血,正如我们在圣餐中实在是吃饼喝酒一样。  九,说我们得救的信仰得以坚定证实,乃是只因着圣餐中饼酒外表的记号,而决非因着基督真体血真的临在。  十,说在圣餐中所赐的,只是基督不在场的身体的效能,运行,和功德。  十一,说基督的身体限于天上,决无可能同时临在许多地方,或临在举行圣餐的所有地方。  十二,说基督既不能应许,也不能赐给人祂体血属实质的临在,因为这是祂所取人性的本质所决不能承担的。  十三,说上帝甚至用祂的全能(这无论
是说着和听着,都是可怕的),也不能使基督的身体同时在一个以上的地方实质地临在。  十四,说基督体血临于圣餐中的原因,并不在于基督立约全能的话,而在于信仰。  十五,说信徒不当在圣餐中寻求基督的体血,却要向天举目,在那里寻求基督的身体。  十六,说不信和不悔改的基督徒在圣餐中不接受基督的体血,而只接受饼酒。  十七,说在这属天的晚餐中,客人合格不只靠赖在基督里的真信仰,也靠赖人外表的准备。  十八,说甚至那在基督里有真实和活泼信仰的人,领受这圣礼,可能因外表生活尚不完全,而被定罪。  十九,说圣礼中外表可见的饼酒应当受敬奉。  二○,此外,我们将一切满有讥刺之恶毒的,和亵渎的好奇问难,就是那提起来也不免有伤大雅和虔敬的好奇问难,并将圣礼派对这圣礼超自然和属天的神秘所发其他粗劣的,物质化的,迦百农主义的,极其可憎的,亵渎的,和大大得罪教会的闲谈,都交付上帝公义的审判下。  二一,我们也完全弃绝并判决迦百农派所持咀嚼基督的身体说。我们虽已多次对此说加以抗议,但圣礼派还是违反自己的良心,存恶意抵毁我们,以便在他们的听众面前使我们的教理失去信用,好似我们果然教训人说,基督的身体是像其他食物一样被
牙齿撕裂,并在体内消化一般。但我们按照基督立约简明的话,相信并主张,这是真实地,属灵地咀嚼基督的身体,又教训人,这是真实地,属灵地喝基督的血。但是这些事无人能用人的官能或理智去加以领会;所以在这件事上,也正如在其他信仰条文上,我们当使理智服从基督。因为这神秘仅在圣经中被启示出来,并仅为信仰所领悟。  第八条论基督的位格  在奉奥斯堡信条的诚恳神学家,与加尔文派――他们也惑乱了若干其他神学家――之间既有上述对圣餐的争辩,也就引起了对基督的位格,基督的二性,及其属性的争辩。  陈述争辩  这争辩的主要问题乃是人性和神性的个别属性是否在基督里实在彼此相通,并且这种相通到底达到什么程度。  圣礼派倡议神性和人性在基督里的合一,事实上并不使二者的特性相通,惟独使名称相通。他们说,这合一只使名称相通,即使神称为人,而人称为神,可是神与人性没有共通点,而在另一方面,事实上人性与神性,如与神性的威严和属性,也没有共通点。但路德博士和赞同他的人坚决反对圣礼派的这个教义。  肯定的方面  神的教会论基督位格的纯正教理。  我们为求对这争辩更适当地加以说明,并按照我们的基督教信仰加以决定起见,如今清楚地宣认
我们的虔诚信仰,教理,和信条如下:  一,基督里的神性和人性在一个位格里,完全合一,结果不是有两个基督,--一个是上帝之子,另一个是人之子,--而是一个神子人子(路1:35;罗9:5)。  二,我们相信,教训人,并宣认:神性和人性并非混合为一质,也非一性变为另一性,而是每一性保留固有属性,而不能变为另一性的属性。  三,神性的属性乃是:全能,永恒,无限,并因其本性和本质,无所不在,无所不知等等。这些属性既不是,也永不成为人性的属性。  四,人性的属性乃是:受造有躯体,有血肉,有限量,有苦和死,能升降,能移动,受饥渴,历寒暑等等。这些属性既不是,也永不成为神性的属性。  五,神性和人性既然合一,组成一个位格,所以我们相信,教训人,并宣认:这种位格的合一,并非是一种联合或组合,以致二者之间没有任何共通点,有如两块木板胶着在一起,彼此无所授受一般。反而在这里神与这人真有最高的相通,并且由此位格的合一和从其所产生的最高和不可名状的相通,而发生凡论到神并相信神所有属人性的事,以及凡论到并相信为人的基督所有属神性的事。这种二性的合一和相通,古代教会的博士已用火与铁,身与灵合而为一的类比,加以说明了
。  六,因此我们相信,教训人,并宣认:在这里神是人,而人是神。倘若神性和人性真是绝对不相通,那么这真理便决不能成立了。  因为倘若马利亚的儿子这个人的人性,不与上帝的儿子在位格上合一,并且除了名字合一以外,别无同点,那么祂怎能称为上帝或至高上帝的儿子呢?  七,因此,我们相信,教训人,并宣认:童女马利亚所怀孕生产的,不只是一个人,而真是上帝的儿子;所以她配称为上帝之母,也真是上帝之母。  八,因此我们也相信,教训人,并宣认:那为我们受苦,受死,埋葬,下到阴间,从死里复活,升天,并被高举到上帝的尊严和全能的一位,不光是人,而是那以人性与上帝的儿子有密切的,不可名状的合一和交通,甚至与之合一了的人。  九,所以,上帝的儿子实在为我们受了苦,但这是按照那被祂取到祂神格中的人性,如是祂能为我们受苦,作我们的大祭司,使我们与上帝和好,正如经上(林前2:8)记着说:“他们把荣耀的主钉在十字架上。”又(徒20:28)说:“我们因上帝的血得蒙救赎。”  十,在这基础上我们也相信,教训人,并宣认:人子是按照祂的人性实在升到上帝大有尊严和权能的右边,因为当祂因着圣灵在母腹成孕时,就被取到上帝里面,并且那
时祂的人性已与至高上帝的儿子在位格上合一了。  十一,基督因位格合一而常有那种尊严,但祂在卑微的境地,放弃了这种尊严,因此祂在年岁,智慧,并上帝和人对祂的喜悦上,都实在是有增长的。因此,祂对那种尊严不常使用,只在祂看为美的时候才使用,一直要到祂复活以后,祂才完全地,永远地撇下仆人的样式,――只是没有撇下人性――而得以完全领受,并显出上帝的尊严,这样就进入了祂的荣耀(腓2:6以下)。所以现今祂不仅在神的地位上也在人的地位上,知道万事,行作万事,临于万物,并将天上,地下,和地底下的万物都伏在祂脚下,握在祂手中。基督自己如此作见证,说(太28:18;约13:3):“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保罗也说(弗4:10):“祂远升诸天之上要充满万有。”祂既无所不在,便能行使这权柄及于遍处,祂也无所不能,无所不知。  十二,祂既是临在的,便极易在圣餐中将祂的真体血分给人。这不是按照人性及其属性,乃是按照祂在上帝的右边和属性,正如路德按照基督徒要学中基督徒的信仰所常说的。基督临在圣餐中既非肉体的或属地的,也非如迦百农派所说的;可是,这种临在是极其真实的,并且确是属本质的。因为基督立约的话,是说:“
这是,是,是我的身体,”等等。  我们这信仰,教理,和信条不将基督的位格**,如同往昔涅斯多留将它**一样。涅氏否认基督二性的属性彼此实在相通,因此**了基督的位格,如路德博士在他论大公会议一书中所明晰揭橥的。基督二性及其属性也没有我们这虔诚的教理混合为一个本质(如优提克斯所荒谬教训的),而基督位格中的人性也没有被否认或废除,其中一性也没有被改变成为别一性;而是基督在一个不**的位格里永远是真神真人。这是仅次于三位一体神秘的最主要神秘,正如徒使保罗所说的(提前3:16):我们所有的慰藉,生命,和拯救惟独有赖于此。  否定的方面  弃绝论基督位格与此相反的,虚妄的教理。  所以,我们现在要将以下所提的错误条文加以排斥并定罪,因为它们反乎上帝的话和我们基督教的纯正信仰。这些错误条文即是:  一,说在基督里神和人不组成一个位格,而是一为神之子,一为人之子,如涅斯多留所虚构的。  二,说神性和人性混合成一本质,而人性变成了神,如优提克斯所癫狂主张的。  三,说基督不是真实,天然,和永恒的神,如亚流所亵渎宣言的。  四,说基督不具真的人性,有理性的灵魂,和身体,如马吉安所虚构的。  五,说位格的
合一只是名字上的,和称号上的。  六,说那以神是人,而人是神的主张,只是一句成语,一种说法罢了:因为神性与人性没有什么实在相同的,而人性与神性也没有什么相同的。  七,说那以上帝的儿子为世人的罪死了,并且人子已成为全能者的主张,只是口头上的属**通,而并无相符的事实。  八,说基督里的人性已成了一种无限的本质,有如神性,并且由于这种注入于人性,与神性有别的本质,基督的人性无所不在,亦如神性。  九,说基督的人性在其实质和本质上,或在属神的根本属性上,已成为与神性平等的。  十,说基督的人性遍及天地各处;其实这是甚至不应归之于神性的。  十一,说基督因具有人性,不能用祂的身体而临在于一个以上的地方,且不提不能临在于遍处。  十二,说惟独人性为我们受了苦,救赎了我们;在受难中上帝的儿子与那人性完全不相通,好像那件事与祂毫无关系。  十三,说上帝的儿子仅是用神性藉着道,圣礼,和我们所受的诸般苦难临到在地上的我们,而这种临在一点也不属于祂的人性;因为基督藉受难受死救赎了我们之后,祂的人性不再关怀在地上的我们。  十四,说取了人性的上帝之子,既然撇下了仆人的样式,就不再藉着人性,使用人性,去作祂
的全能,所能作的万事,而只作若干事,并且只在祂的人性临在之处才作。  十五,说祂按照人性决没有全能,和神性的其他秉赋。他们这样说,竟敢反对基督明显的话(太28:18)说:“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他们又反对保罗的话(西2:9)说:“上帝本性一切的丰盛,都有形有体地居住在祂里面。”  十六,说按照人性,天上地下最大的权柄固然是已经赐给了基督,并且这权柄比诸天使和万物所领受的都更广大,可是,它与上帝的全能并不相通,而上帝的全能也并未曾赐给祂。于是他们便虚构有一种介乎上帝的全能和受造者的权柄中间的权柄,由于基督的人性高升而赐给祂了;这权柄一方面是低于上帝的全能,另一方面是高于一切受造者的权柄。  十七,说按照基督属人的心智,基督所知道的,是有若干限量的,并且除适宜于祂,并为行使祂的职分――即如审判者的职分――所必需的以外,祂不知道什么。  十八,说基督甚至现在对上帝和其诸工没有全备的知识。然而论到基督,经上(西2:3)记着说:“所积蓄的一切智慧知识,都在祂里面藏着。”  十九,说按照基督属人的心智,基督不能知道自永恒所有的,现在各处发生的,以及到永恒所将有的。  二十,我们也弃绝并判
决有些人把基督的话(太28:18)“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所作可怕和亵渎的曲解,说:这是指基督在复活和升天时,祂的神性得以恢复了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好似祂在卑微时,果然甚至撇弃了祂神性所有的权柄一般。这教理不仅曲解基督的话,而且重新引进久已被定罪的亚流派异端;至终基督的永恒神性会要遭否认,而凡关于基督的一切,以及我们的得救也会要遭丧失,除非我们用圣经和我们大公信仰的稳固基础,去坚决反对这种不虔敬的教理。  第九条论基督下到阴间(此条系摘要)  此条明言整个神人基督死后实在下到了阴间,(而非指下到了隐喻的阴间,或坟墓,或灵埠),这是为求战胜撒但,把信徒从死亡和魔鬼的权势中拯救出来。我们要弃绝所有关于怎样成就这些事的好奇问难,而将它们留待来世。  第十条论教会的礼仪(此条系摘要)  教会的礼仪,凡是圣经所未吩咐或禁止的,都可由基督徒自由取舍。若有人以它们为神圣崇拜的一部分,而强迫我们遵守,那么我们就要坚决地予以拒绝(加2:4,5;5:1;徒16:3;罗14:6;林前7:18;西2:16)。  第十一条论上帝永恒的预定和拣选  固然,奉奥斯堡信条的神学家对这信条尚未发生任何公开的争
辩,可是,将这信条正确地,机巧地加以解释,既然可使虔诚人得到大安慰,所以在此将它提出,似乎是好的,以免将来发生使人跌倒的争辩。  肯定的方面  那论这一条的纯正教理。  一,首先我们应当极其正确地察知,在预知与预定或上帝的永恒拣选中间,是有区别的。  二,因为上帝的预知不外乎是预知万事,如经上(但2:28)记着说:“只有一位在天上的上帝,能显明奥秘的事,祂已将日后必有的事,指示尼布甲尼撒王。”  三,上帝的这种预知及于善人和恶人;但它既不是邪恶的原因,也不是罪恶的原因,以致使人犯罪的。罪恶乃是从魔鬼,和人堕落的,邪恶的意志而起。上帝的这种预知也不是人灭亡的原因,因为灭亡应由人自己负责。但是上帝的预知对邪恶及于多么远,延长多么久,加以管制,并且邪恶本身虽是恶的,上帝的预知却能用它,以使选民得救。  四,但上帝的预定或永恒拣选却只及于上帝善良蒙爱的儿女,而这便是他们得救的因由。因为它使他们得救,并且命定那关乎拯救一切的事。我们得救是这样建立在上帝的预定上,阴间的权柄不能胜过它(约10:28;太16:18)。  五,上帝的这种预定,我们不可在上帝隐藏的计划中去搜寻,而只当在那将它启示了出来的
上帝的话中去找着。  六,但是上帝的话引领我们到基督面前,祂是生命册,凡获得永远拯救的人,都得蒙记载并选立在其中。因为经上(弗1:4)记着说:“上帝创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  七,但基督乃是呼召一切罪人到祂那里,并应许给他们安息。祂恳切地愿望人人都到祂那里,使自己得蒙眷顾救援。祂在道中将自己赐给他们作救赎主,并愿意人听道,不捣着耳朵,也不轻忽这道。祂又应许要施人人圣灵的效能和运行,与上帝的帮助,好叫我们至终持守信仰,获得永生。  八,所以,我们既不用自己的理智,也不用上帝的律法来论断我们蒙拣选得永生的事,免得我们流于放荡和以彼古罗派的生活,或坠入绝望中。因为凡在此事上随从自己理智下判断的人,实在难于抵抗他们心中所发生的恶毒思想:(他们说)若上帝拣选了我得永远拯救,我不能被定罪,让我随意作恶罢。在另一方面,若我未被拣选得永生,我所行的善一点与我无益,因为我的一切努力都是徒然的。  九,所以,关于预定的真谛,我们要从基督的福音去学习。因为福音明白教训人说:“上帝将众人都圈在不顺服之中,特意要怜恤众人;”又说:“祂不愿有一人沉沦,乃愿人人都悔改信基督”(罗11:32;结18:23
;33:11;彼后3:9;约壹2:2)。  十,所以,凡查考上帝业已启示的旨意,并照圣保罗在罗马人书中所有次序而进行的人(保罗在谈论永恒预定的神秘以前,先领人悔改,承认罪恶,顺服上帝的诫命),那么上帝的预定教理,便是对他们有益的,并给与很大的慰藉。  十一,至于经上(太22:14)所说:“被召的人多,选上的人少,”不应解释为上帝不愿意人人得救,而应解释为不信者定罪,乃是由于他们完全不听上帝的话,反顽梗地视之为等闲,捣着耳朵,硬着心,这样便预先关闭了上帝之灵进行的通常路线,以致祂不能在他们里面完成祂的工,或是由于他们一听了道,便轻看它,撇弃它。若他们灭亡,他们既不能怨恨上帝,也不能怨恨祂的拣选,只能怨恨自己的恶(彼后2:1以下;路2:49;52;来12:25以下)。  十二,所以,虔诚人可以依照圣经所启示的,去安全地默想上帝永恒拣选的这信条。因为圣经向我们显明基督是生命册,藉着福音的传讲在我们面前展开了,如经上(罗8:30)记着说:“预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们来。”所以我们要在基督里面寻求父上帝的永恒拣选。祂在祂永恒计划中业已命定,除那些承认祂儿子耶稣基督,并真相信祂的人以外,祂不拯救什么人
。至于其他的揣度都应从虔诚人的心中完全除去,因为它们不是出于上帝,乃是由撒但指使的,藉此那人类的仇敌企图削弱或夺去那最甜蜜的慰藉,即我们可以从这最纯全的教理所能得着的,那就是,我们确知是由于白白的恩典,而非自己任何的功德,我们才得以在基督里蒙拣选得永生,并且谁也不能从祂手里把我们夺去。这最有慈爱的拣选,主不仅已用言语,也已用起誓证实了,并且祂用圣礼向我们作了印证。当我们处在最大试炼中时,我们应当记起圣礼来,并从它们得安慰,好灭尽魔鬼一切的火箭。  十三,可是,我们仍应当孜孜不倦地使我们的生活遵循上帝旨意的准则,并使我们所蒙的恩召和拣选坚定不移,正如圣彼得所说的(彼后1:10),也不要从上帝所启示的道丝毫退后;因为这道是永不会使我们失望的。  十四,这关于上帝永恒拣选的简短解说,将上帝所固有的荣耀完全归于祂,表明祂照自己的旨意拯救我们,乃是纯由于祂的怜悯,而非由于我们自己的任何功德。再者,这教理不为心神激昂,灰心绝望,和以彼古罗主义存留任何余地。  否定的方面  弃绝那论这一条的虚妄教理。  所以我们相信,并判决:当人提出上帝拣选人得永生的教理时,若使那处于惶恐中的虔诚人非但得不到慰藉,
而反更加困惑,绝望,在另一方面,却使不悔改者能以安于邪恶生活,那么,这一条教理便不是按照上帝的话和旨意处理的,而是按照人的理智判断,和撒但的邪恶虚妄指使处理的。因为使徒(罗15:4)说:“从前所写的圣经,都是为教训我们写的,叫我们因圣经所生的忍耐和安慰,可以得着盼望。”所以我们要弃绝现在所要列举的诸般错谬:  一,说上帝不愿意人人都悔改,信福音。  二,说上帝召我们,却不渴望人人都来就祂。  三,说上帝不愿人人得救,有些人受预定灭亡,并不是由于他们的罪,而只是由于上帝的计划,目的,和旨意,因为无论他们怎样,总不能得救。  四,说上帝的慈悲和基督最圣洁的功德,并不是上帝拣选我们的惟一原因,我们自己也是一个原因,上帝因这后一原因,拣选我们得永生。  以上教义都是虚妄,可恶,亵渎的。它们把虔诚人从听信福音并领受圣礼所得的慰藉都剥夺无余,所以上帝的教会不能容许它们。  这就是对有争辩的信条所有简短,而极其明晰的解说。奉奥斯堡信条的神学家对它们曾作了若干时间的讨论,并抱着不同意见彼此辩论了。一个人虽无学问,却能按照圣经和基督徒要学中的简单教理,从这陈述和解说中发现什么是真的,什么是假的。因为我们
不仅把真正的教理清楚地揭橥出来了,而且把相反和虚妄的教理加以驳斥弃绝了,并把那使人跌倒的争辩实在解决了。  愿全能的上帝,我们主耶稣基督的父使我们都藉圣灵的恩惠,在祂里面和协一致,并持守祂所喜好的,虔诚的合约。  第十二条论其他异端和教派(此条系摘要)  这一条弃绝重洗派,士文克斐特派,新亚流派,和反三位一体派的异端。  注一:女仁堡的施棚隔勒拉撒路(LazarusSpengler,d.1534)于一五二五年所作圣诗的起始。  注二:德文协和信条此处乃引自路德的德文圣经。  注三:此处为反对墨兰顿而发;他在晚年主张归正有三个密切相联的原因,即圣灵(创始原因),上帝的道(工具原因),和人的同意。  注四:凡对耶稣在迦百农所讲生命的粮(约6:24-59)照字义直解,而相信变质论的人,便称为迦百农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