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来了,是要叫羊得生命。”(约十10)
我们再回头来看约翰福音,因我们已经看过这是一卷属灵教育的福音。其他的福音书大多是关于历史方面的——是主耶稣在地上的生活、工作和教训的历史。而约翰福音是基督在祂身位中的属灵生活和说明。你有没有注意到这卷福音开头是怎么说的呢?“生命在祂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约一4)这卷福音主要部分,以底下的话作结尾:“耶稣在门徒面前另外行了许多神迹,没有记在这书上;但记这些事,要叫你们信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并且叫你们信了祂,就可以因祂的名得生命。”(约二十30-31)(请注意,第二十一章是后来加上的——很显然的,约翰原是想以二十章作结束,实际上他也是以这些话作结束)。所以,约翰福音是开始于“生命在祂里头”,而以“要叫你们得生命”作结尾。这福音主要部分有二十章,恰位于中间的第十章第十节说:“我来了,是要叫羊得生命。”
这卷福音最开头的话是“生命在祂里头”,中间的话是“我来了,是要叫羊得生命”,最终的话是“你们信了祂,就可以……得生命”。因此我们可从“生命”这词得到我们的问题:“为什么耶稣基督要来到这世界”的完满答案。
请注意几件事:第一,主耶稣的一切教训和工作,都是关于一样东西,这就是祂所说的生命。祂所有的教训和工作,都和生命发生关系。
第二件要注意的是:耶稣曾明白地表示过:要得着这生命,乃是一个神迹,并且祂也证明过,除非借神迹,是无法得着这生命的。另一面,我们要看见,若是要被这生命所得着,也是一件超然的事。
第三件我们当注意的事乃是:神的话已经启示出,得着这生命乃是神一切工作的基础。除非我们有了这生命,祂在我们里面不可能做什么事。祂要退在一边,并说:“我不能做什么,除非我的生命在你里面”,所以说,祂在我们里面的生命是祂所有工作的基础。
因此现在我们要来看约翰福音,能从其中得着关于生命的教导。请再注意第二十章的话:“耶稣在门徒面前,另外行了许多神迹”。注意“在门徒面前”这几个字,约翰实际上是这样说:“耶稣所行的这一切的神迹,祂是行在祂的门徒面前的”。那是因为祂所要教导的乃是祂的门徒,他们该学习这些事的意义,因为他们将来要继承祂的工作。所以我们可以认为,除非门徒在场,耶稣绝不行一个神迹。若是有什么伟大的工作要完成,祂要四周看看是否有门徒在。祂行这些神迹不是仅为了众人的益处(虽然他们可以得着某些好处,例如祂叫五千人吃饱),而这些事都是为了要教育门徒。耶稣非常关切他们到底是否明白祂所作的事的意义。底下我们会看见那是何等重要。
我是多盼望,当我使用“门徒”这字眼的时候,你不要想到两千年前的事!我想大部分在这里的人(即使不是全部),都是门徒:是那班学习基督的人。从前那些门徒的主要职责是要学习基督,我们今日的主要职责也是如此。基督徒最重要的事乃是学习基督。
我们现在再回到第二十章的末了两节《圣经》,也希望你标出三个词:在“耶稣……另外行了许多神迹”这句话里面,标出“神迹”;在“记这些事,要叫你们信……”这句话中,标出“信”;在“叫你们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这句话中,标出“生命”。神迹——信——生命。整卷约翰福音就总括在那三个词里面了,并且我们要花一点时间来看这三个词。
首先,我们要看“神迹”的意义。整卷约翰福音都集中在七个神迹上,而它们都是经过特别选择的。约翰说:“耶稣另外行了许多神迹”,并且如果这些神迹一一都写出来的话,“所写的书,就是世界也容不下了。”(约二十一25)必定还有很多其他的神迹,但约翰只选了其中的七个,并把整个“学习基督”这件事都包括在里面了。
新约中曾用四个不同的词,来表达“神迹”。在有些地方,它们被称为“奇事”,说出某些事是相当不寻常、不普通,是一件奇妙的事。在别的地方,它们被称为“异能”,这字眼带给我们某些属灵超然的能力的观念。在有些地方它们被称为“似非而是之事”,似是一种矛盾,而却是真的,因为它们与自然界中的次序互相抵触。而第四个用在神迹方面的词是约翰常使用,也是他自己喜欢用的词,他总是称它们为“兆头”,那就是说,这些工作含着某些比它本身更多的东西。工作不是仅止于它本身,在它背后带着某种意义。它指着某些事物。的确有一个实际的工作,但它却带着一个属灵的意义,并且更是某些东西的兆头。那是约翰在神迹方面所使用的词。
这件事我们暂时说到这里,底下我们还会再讲到它。
第二个词:“信”,这是全本约翰福音的钥字,在其中出现了九十八次。在这书中的每一件事都以此为中心,“要叫你们信……”。但什么是“相信”?这字本身意味两件事。它的意义乃是承认真理,也就是某种反应说“那是真的”,“他是对的”,“我信他是对的”。但它有更进一步的意义。希腊文这个字的意义是:“当你相信那件事是真的时候,你就把你自己委身于说这事的人”。在另一处,约翰以另一种方式说明它的意义:“凡接受祂的”(约一12另译),那仅是“他们把自己交给祂”的另一种说法而已。相信不仅仅是一种心智的事情,它乃是把一生都委托于你所相信的那一位。我曾听过葛理翰博士用一种很简单的方式说明它。那时我正坐在他后面的平台上,并且你晓得他是一个身材高大的人。他能把他的重量放于他所站立的平台上。他说:“现在当我要走上这平台时,我并不是站在台阶上说:‘我怀疑这平台是否能托住我,或者当我走上去时它会不会垮下去而使我掉下来。’我对这平台是那么有信心,所以我就走上去,并把我自己交给它。我对这平台没有任何的疑问,我把我整个重量都放在上面。”接着他又说:“那就是新约所说相信主耶稣基督的意义”。所以,相信祂就是把你自己交托给主耶稣。
现在再看第三个词:“生命”,这件事把我们带到我们思考的主要题目上。“兆头”是主耶稣所使用的凭借,相信乃是人对“兆头”的反应,而生命乃是他们反应的结果。当他们把自己交托给主的时候,他们就得着生命。
让我们来看看这生命。它是什么?它的性质如何?它的意义如何?我想你已经知道:这乃是一种未得着主耶稣的人所没有的生命。此处关于生命所用的词,和其他关于生命所用的词,是不同的。这不是动物或人类的生命,乃是属天的生命,是只有在神里面才有的生命。这是一种和所有其他生命不同的生命,因为在它里面具有另一种不同的性质。每一种生命都有它自己的性质,因此属天的生命就有属天的性质在里面。彼得说到我们“得与神的性情(或作性质)有份”(彼后一4),因着这生命,神的性情就种植在我们里面。这种性情和我们天然的性情不同。我们也要来看那性情是如何表现的。
但是,要记得——“生命在祂里头”。(约一4)祂在性情上是否和其他的人不同?每一个人都能看出祂的本性是和别人不同的,而这不同,是由于在祂里面的生命所造成的。这生命本身就带着一个新而不同的知觉。请看看主耶稣!什么是祂真正的知觉?这是一件祂常论到的事,而且这在祂身上是何等地明显!祂说:“我与父原为一”(约十30),“我常做祂(父)所喜悦的事”(约八29)“我奉我父之名所行的事”(约十25),哦,在约翰福音中“父”是何等奇妙的一个字!耶稣基督每天所感觉到的就是祂与父之间的联合,是那一种存在祂们中间的合一:“正如祢父在我里面,我在祢里面”。(约十七21)主耶稣所感觉到的乃是祂和父神有最密切的联合,那是因为神自己的生命是在祂里面。祂的生命乃是一种对神有知觉的生命,这是一种在完全合一感觉中对神的知觉。这就是得着这生命的意义。人类从来没有得过这生命。耶稣就在祂的身位中把祂带给我们,主不是来论到与神的联合,乃是来活出一种与神联合的生活,而且要把祂的门徒带进相同的联合中。“我来了,是要叫人得生命”,这句话的意思乃是说:“我来了,是要叫他们也能得着我这种对神(与父相同)的知觉,使他们也能像我一样有属天的性情。”(不是神格,乃是神的性情)
这生命还有另一面,生命必须一直增长。你对这一点知道得很清楚!不论是什么生命,只要它真是生命,它必定会增长的。在你的花园里,你可以看出这件事。在人类身上当然也是如此。生命的律,乃是不断地有新的发展。主耶稣就是这样的光景:《圣经》上说,祂乃是“因受苦难得以完全”(来二10),并且这里所说的“完全”乃是指长大,祂之得以完全、长大是借着诸般的苦难——“祂虽然为儿子,还是因所受的苦难学了顺从”(来五8),耶稣乃是借着在祂里面的这生命的能力而长大,如果我们也得着这生命,我们也必定会长大。保罗说:“使我们不再作小孩……却在凡事上长大……”(弗四14-15另译),“直等到我们众人……长大成人,满有基督长成的身量”(弗四13),所以得着这生命,实在说来,乃是告诉我们必须长大。如果不是这样,那我们身上必定是出了毛病。
现在,请注意这些事:一个不同的性情——一个不同的知觉——一个不同的关系——以及一个不断的增长。
这些事都明白地表示在这卷福音书中。现在就以尼哥底母为例来说明前面的话。他夜里来见耶稣,我们就把他当作一个相当高尚的人。经上关于他提了不少的事,这不是说他是一个多好的人,但我相信他是一个很诚恳的人。他来到耶稣跟前,并称呼祂“拉此”(意“师傅”)——“我们知道祢是由神那里来做师傅的”(约三2),他到耶稣那里去做什么?很显然的,他来乃是要讨论神的国,因为耶稣看出他里面的意念。祂知道尼哥底母对神的国有兴趣,然而对他们所说的话,含有下面的意思:“除非你得着神的生命,你绝对不可能进入神的国;你与我也不可能谈论神的国,因为我们的生命不一样。你如何得着这生命呢?你必须重生,并且如果你没有重生,你并不是活的。”因此,我们很清楚地看出尼哥底母当时并没有神国的性质,因为他并没有神的生命。我们中间的任何人,若是要进入神的国,就必须接受神的生命,这生命就是祂的本性。
接着,我们要说:这生命具有不同的知觉。这件事在撒玛利亚妇人身上,显得何等地美丽。可怜的妇人,她想知道生命的奥秘。可是她并没有得着它,她曾经试着要寻找它,而仍没有寻到。因此只能苟延残喘,于是耶稣开始对她说到生命,实际上祂是这样对她说:“我要给你的水,将要在你里面成为活水,要涌流到永生。当你有了我所赐给你的生命,也就是在我里面的生命,你就会发现生命的奥秘。”这种新的知觉,又是怎么一回事呢?约翰福音的某一段的整个内容,都是说到这一方面。在这段的经文中,我们可以看到耶稣单独在一边,另一边是犹太人的首领们。他们在两个不同的世界中,彼此都不同于对方——至少犹太人的首领们不了解耶稣。他们是何等地不同!耶稣以祂的指头点出真正不同的地方——祂讲到神是祂的父。祂对他们说:“你们不认识父……”,这一切都是因为“你们是出于你们的父魔鬼”(约八44),“我是从上头来的——神是我的父”。祂具有对父神的知觉,而他们却没有如此的知觉,其原因乃是他们没有这生命在他们里面。
关于生命的不断地扩展这件事又如何呢?在约翰福音第十二章中,也有一个关于这方面很美丽的说明。祂说:“一粒麦子不落在地里死了,仍旧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结出许多子粒来。”(约十二24)在复活中出来的新生命使我们看见,那个“种子”增加了一百倍。只要那颗种子是有复活的生命,它的扩展就没有限量了,由于这新生命的能力,就能有不断的扩展,那就是生命的律。
亲爱的朋友,所有的这一切事情,对于你我都应该是真实的,因为这就是所谓得着新生命的意义。我信,我们所能说的这些事,使得“主耶稣基督来到这世界,乃是要把生命赐给我们”的这件奇妙的事,显得格外真实。约翰在他自己的书信中说:“人有了神的儿子就有生命。”(约壹五12)所以如果我们有主耶稣,我们就必有这生命,而这生命在这几方面的表现,在我们身上也应该是实在的。这就是永生的奇迹。但愿这奇迹对于我们每一个人,都是实在的。我们有了神的儿子,我们也就有这生命;正如前面说过的,我们知道我们既得着了这生命,还要得的更丰盛;也就是说,这生命要永远不断地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