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海若的案例
海若来找我解决他那三十五岁女儿的问题。他说黛西不工作,而且大量服药。
“她的时间用来做什么?”我问“她大部分在俱乐部打网球。我不懂像她这么聪明的人,怎么能这样浪费时间。”
“她怎么付得起钱?”
“她靠我给她设的信托基金过生活,她有很多钱,钱不是问题。她浪费生命才让我难过。”
“钱是问题的一部分。”
“怎么说?”
“海若,你是聪明人,你如果不交货,你的客户会怎么样?”
“他们会找另一个公司,我会破产。但这和黛西有什么关系?”
“黛西不交货却有很好的待遇,我倒想有她这么好的工作。允许她浪费生命的是你。除非你切断她的经济来源,她不会有希望的。” 当我们继续谈下去,我发现海若对这个过世前妻所生的女儿一份特别的爱。
他从不让黛西因行为的后果受苦。他怕黛西因此离开他。从她大学开始,他就在保释她。她挥霍,撞车,只要支票寄到,就去买新车。她从未学到因果律,所以失去控制。
“我如果不给给她钱,她怎么办呢?我怕她会挨饿。”海若问。
“那就看她了。如果她决定用她那昂贵的文凭找份工作,她会很不错的。她也得想办法戒毒。但现在,她不需要做任何事就样样都有。她可以懒又有钱。这是每个人梦寐以求的,不是吗?”
海若笑了。他看出整件事多可笑。他聪明而成功,知道要求自己和别人负责。但他对女儿的爱及死去的妻子的痛,使他越界了。当他为女儿的行为负责,他对真理就盲目了。越界就像这样:她游手好闲,他付账单。她嗤之以鼻,他付账单。她好整以遐,他付账单。他在其他方面都不会这样,然而在对他最重要的关系上,他却造成不负责任的行为,使女儿受损。箴言说“不忍用杖打儿子的,是恨恶他,疼爱儿子的,随时管教。”(十三:24)她如果受到因果律的管教,也许不会弄到现在这样的一团混乱。由于父亲没有处理自己的悲痛,他逾越了女儿的界限。
很多时候,一个人的爱,使他不能忍受对方因自己的行为受苦。很多暴力婚姻就是如此。施暴者永远应该承受结果。受害者应该说:“我不允许这种行为,我要住在妈妈家,直到你能控制自己。”然而多数人的界限不够严格,他们让施暴者长期越界,不用承受后果,自己却付上代价。妻子的代价是沮丧,孩子是惧怕和孤立。施暴者不必付任何代价,因为别人付了。如果希望对方改变,配偶必须拒绝参与这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