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27:8】“所以那块田,直到今日还叫作血田。”
﹝文意批注﹞‘血田’的得名,因为是用出卖耶稣的‘血价’(参6节)买来的;另有人认为是因犹大肚腹崩裂,血溅该处(参徒1:18-19)而得名。
﹝灵意批注﹞‘血田’的属灵意义是说,主耶稣原是那无罪的,却为我们罪人成为罪(林后5:21),流血舍命,付出生命的代价,使我们这些外邦人(‘外乡人’原文的意思),得以与祂同死、同埋葬,并且一同复活成了那窑匠手中贵重的器皿(参罗9:21)。
【太27:9】“这就应了先知耶利米的话,说:‘他们用那三十块钱,就是被估定之人的价钱,是以色列人中所估定的。
’”
﹝文意批注﹞九至十节所引先知的话源出《撒迦利亚书》第十一章十三节,为何本书作者马太认定它是出自先知耶利米,其理由有二:
1.
古时犹太人将旧约分成三部,第三部系先知书,其编排次序以《耶利米书》为首,故往往以《耶利米书》作为先知书的代表。
2.
先知耶利米本人也曾探访过窑匠(参耶18:2-4),又曾买过一块田地(参耶32:6-15);马太或有意要利用撒迦利亚书上的话,来解释先知耶利米行动的属灵意义(请参阅下面的﹝灵意批注﹞)。
﹝灵意批注﹞圣经是神感动人所写的(提后3:16),圣灵感动马太提起先知耶利米,必有祂的用意。
撒迦利亚所说把众人所估定美好的价值三十块钱,丢给窑户一事,与耶利米的预言有关:
1.
神的子民以色列人原在神的手中,如同泥在窑匠的手中一样(参耶18:6),但因他们顽梗作恶,神要激动他们的仇敌来灭掉他们,正如人打碎窑匠的瓦器,以致无处葬埋尸首(参耶19:11)。
2.
但因着神的怜悯,神将与他们另立新约(参耶31:31-34),就吩咐耶利米去赎回他的堂兄弟原已落如仇敌迦勒底人手中的‘那块地’,藉此行动预言被掳之人将要归回,以色列国将要复兴(参耶32:6-15,耶36-44)。
3.
今天以色列人虽有几分硬心,但将来都要得救(参罗11:2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