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26:66】“你们的意见如何?
’他们回答说:‘祂是该死的。
’”
﹝文意批注﹞“你们的意见如何?”
意即‘你们如何宣判?
’
“祂是该死的,”犹太人当时在罗马帝国的统治下,并无执行死刑的权利;所以公会宣判耶稣该死,并非真正法律上的判决。
注意:大祭司等人定主耶稣的罪,不是因为祂‘是’神的儿子,而是因为祂‘见证’祂是神的儿子。
他们根本就不想去证明祂究竟是不是神的儿子,只不过要找一个定罪的借口而已。
﹝话中之光﹞(一)宗教徒斤斤计较于言词、名目(参徒18:15;提后2:14),而忽略了属灵的实际,以致将神的儿子定了死罪。
(二)公会的人定意要除掉耶稣,并不是因为他们关心神的事,而是因为耶稣的言行,严重威胁了公会的权益;今天,若有任何个人或团体将他们的利益置于神的旨意以上,也会扮演杀害主的角色。
(三)最先定主死罪的,不是外邦政权,却是犹太教人士──神的子民;信徒若没有神的启示,即使是最热心事奉主的人,也可能作出最为害主的事!
【太26:67】“他们就吐唾沫在祂脸上,用拳头打祂;也有用手掌打祂的说:”
﹝话中之光﹞这些宗教徒的言行,充分暴露了他们的卑鄙、下贱、无理、邪恶的本性,同时也给我们看见,主耶稣为了拯救我们,竟然甘受如此的羞辱,我们的心岂不应当受感,出到营外就了祂去,忍受祂所受的凌辱(参来13:13)。
【太26:68】“‘基督阿,你是先知,告诉我们打你的是谁?
’”
﹝原文直译﹞“基督阿,向我们说预言:是谁在打你?”
﹝文意批注﹞本节是讥诮的话。
【太26:69】“彼得在外面院子里坐着,有一个使女前来说:‘你素来也是同那加利利人耶稣一伙的。
’”
﹝文意批注﹞‘使女’指大祭司家中的女用人(参可14:66)。
【太26:70】“彼得在众人面前却不承认,说:‘我不知道你说的是甚么。
’”
﹝文意批注﹞“我不知道你说的是甚么,”意即‘我不懂你这话是甚么意思’。
﹝话中之光﹞自认刚强、爱主的彼得(参35节),竟经不起一个弱小使女的一句话。
所以自己以为站立得稳的,须要谨慎,免得跌倒(参林前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