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10:27】“我在暗中告诉你们的,你们要在明处说出来;你们耳中所听的,要在房上宣扬出来。”
﹝文意批注﹞主在此鼓励我们要照着当尽的本分,放胆讲论(弗6:20);并且我们所传讲的,必须根据从主所听见的。
﹝话中之光﹞(一)仇敌总是威胁我们,要封闭我们的口,主却一直要我们“在明处说出来”,“在房上宣扬出来”。
(二)没有主暗中的“告诉”,就没有我们明处的“说出来”;“耳中”没有听见,就不能“宣扬出来”。
人传神的话必须传神说过的话。
(三)为主作话语出口的人,必须根据先听见主的话语,并须不断从主领受新的话语。
(四)没有一个人能在暗中作基督徒;凡是真正的基督徒,不能不为主作见证。
【太10:28】“那杀身体,不能杀灵魂的,不要怕他们;惟有能把身体和灵魂都灭在地狱里的,正要怕他。”
﹝文意批注﹞魔鬼和牠的差役(包括世人),顶多只能杀害身体,却不能杀灵魂。
但我们今日若因着怕被人杀害身体的缘故,而不敢为主作见证,恐怕有一天我们的灵魂要被神惩治,我们所该怕的正是这个。
﹝话中之光﹞(一)信徒所当害怕的,不是那能叫我们外面暂时受亏损的,而是那能叫我们永远受亏损的。
(二)人的难处是该怕的不怕,不该怕的却怕。
人所要惧怕是要怕神;怕神是我们得胜的根基。
【太10:29】“两个麻雀不是卖一分银子吗?
若是你们的父不许,一个也不能掉在地上;”
﹝文意批注﹞“一分银子,”指价值极微的一个铜币。
本节是说,我们在天父的眼中比麻雀贵重得多,天父尚且不让麻雀随便死亡,更何况我们呢?
﹝话中之光﹞(一)我们要学习相信神的照顾,相信神的安排。
(二)若是天父不许,人或鬼都不能加害我们。
我们一切的遭遇,都是父神许可的,祂知道甚么是对我们有益处的(来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