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4:19】“耶稣对他们说:‘来跟从我,我要叫你们得人如得鱼一样。
’”
﹝文意批注﹞彼得和安得烈早已跟从了主耶稣(约1:40-42),后来又回去捕鱼为生,现在主第二次呼召他们,要他们放下职业,从事“得人”的传道工作。
“来跟从我,”意即来作我的门徒;古时犹太拉比收门徒,不单是传授道理教训,并且无论拉比走到那里,门徒就跟从到那里,借着日常生活在一起,使门徒可以学习为师者的行事为人。
﹝话中之光﹞(一)没有子民就没有国度,‘人’乃是天国的组成要素;主耶稣作工的对象就是我们这些人,要把人作成天国的子民。
(二)人是要打鱼──属地的财富,神是要得人──神恩典的对象;跟随主的人,必须舍弃鱼而为主得人,并且该先把自己这个人让主得着。
(三)持定基督,行在祂的脚踪里(“跟从我”)的,必定吸引更多的人(“得人如得鱼一样”)来跟随祂。
(四)四个打鱼的同伴蒙召之后,并未改行,原来作什么,蒙召之后仍旧作什么;不过网变了,目的物变了;他们是得人渔夫了。
人在蒙召之前所学的,并不徒然,蒙召之后只要都带到主前,主都会重新使用。
(五)这是主第二次来呼召他们。
主第一次的呼召,使他们得救(约1:35-42);第二次的呼召,使他们得人。
得救在先,得人在后。
【太4:20】“他们就立刻舍了网,跟从了祂。”
﹝话中之光﹞(一)人跟从的源头乃在于主的吸引(约12:33),主一呼召,人就会立刻舍弃一切来跟从祂。
(二)愿主吸引我,我们就快跑跟随祂(歌1:4)。
(三)跟从主耶稣,必须先有所舍弃;凡不肯为主舍弃的人,就不配作主的门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