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3:13】“当下,耶稣从加利利来到约旦河,见了约翰,要受他的洗。”
﹝文意批注﹞“当下,”就是约翰在约但河给人施浸的期间。
“要受他的洗,”这并不是说,祂承认自己有罪,须要领受悔改的浸,而是表明祂要站在人的地位上,履行神对所有人的定规。
﹝话中之光﹞(一)约翰福音不记主耶稣受浸,因为约翰表明祂是神;其它三本福音书都记,因为表明祂是人。
凡是人,都须置于死地。
(二)主耶稣在约但河受浸,这是说所有属于人的,无论好坏,都必须经过死,才能为神所用。
(三)主不从犹太的耶路撒冷来,而从外邦人住的“加利利来”,表明这恩典不仅是犹太的,并且要达到全世界。
【太3:14】“约翰想要拦住祂,说:‘我当受你的洗,你反倒上我这里来吗?
’”
﹝文意批注﹞“约翰想要拦住祂,”不是拒绝,而是自觉不配给耶稣施浸。
四本福音书,只有马太福音如此记载,因为表明祂是王。
“我当受你的洗,”这是向主归服,承认耶稣就是那位比他能力更大的。
﹝话中之光﹞学生不能高过先生,仆人不能高过主人(太10:24);我们作主的仆人,必须永远谦卑。
【太3:15】“耶稣回答说:‘你暂且许我,因为我们理当这样尽诸般的义(或译:礼)。
’于是约翰许了祂。”
﹝原文字义﹞“暂且”现在,如今;“尽”成就,成全,履行,达成;“义”公正,合理。
﹝文意批注﹞“你暂且许我,”主不认为约翰的态度错了,但为着手续上的权宜,主仍要约翰给祂施浸。
“理当这样尽诸般的义,”‘义’指因顺服神的定规而显出的公正,就是合理合法。
主是站在作人的地位上,顺服神对人的定规,尽祂作人的本分,这对神、对人都是合理合法的。
﹝话中之光﹞(一)主原无罪可悔改,毋须受浸,但祂情愿站在罪人的地位,向神归顺,并且承认人是该死的;我们岂不更该悔改归向神吗?
(二)主以受浸开始祂在地上的工作,这说出祂事奉的原则,正是藉死亡供应生命。
(三)主是藉受浸──置自己于死地──来尽诸般的义;这说出主是借着在十字架上受死,来成全律法的要求。
(四)我们信徒也须置自己于死地──不随从肉体,只随从灵──如此,律法的义,才能成就在我们身上(罗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