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稣所讲的比喻之(二十一)——两个儿子的比喻(上)
(太21:28-32)
谢迦勒
这两个儿子一开始的时候都是不顺服父亲的人,只是一个不顺服就明说‘我不去’,另一个不顺服,嘴巴上却说‘我去’。虽然都是没有顺服,但是在外人看来,至少那个嘴巴答应‘去’的人,好像还是好孩子呢。后来,首先悔改的,却是那位明明违抗父亲的人。
1.大儿子:公开拒绝父的人。
大儿子是公开拒绝父亲的人,代表今天所有拒绝上帝救恩的人。从人的眼光来看,在不信上帝的人中间,确实有许多人都是罪大恶极的人,如当时的税吏、娼妓。但是,也有不少是很好的人啊。我们要知道,在神眼里看,行为的罪固然重大,但是,不信才是更大的罪,这条罪是一切诸罪的根源问题。这个比喻最后也突出了这个重点,【太21:32】 因为约翰遵着义路到你们这里来,你们却不信他。税吏和娼妓倒信他。你们看见了,后来还是不懊悔去信他。主耶稣反复强调——‘信他’。这里信他的这个‘他’指的是谁呢?从经文主语看,似乎指的是施洗的约翰,难道主耶稣让我们信施洗的约翰吗?肯定不是!主耶稣是要他们信施洗约翰为他所做的见证,我们知道施洗约翰是主耶稣的开路先锋,是为耶稣作见证的。他不是那光,他乃是要为光作见证,叫人信从这光。施洗约翰向众人喊着说:“看呢,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
不要以为只有税吏、妓女才是犯了大罪的人。其实不信上帝,才是更大的罪。不信导致了一切罪恶的发生。解决罪的问题不能光治标、不治本。犯出来的罪,是标,不信,才是本。启示录的最后列出了几种大罪,不信的罪首当其冲。【启21:8】 惟有胆怯的,不信的,可憎的,杀人的,淫乱的,行邪术的,拜偶像的,和一切说谎话的,他们的分就在烧着硫磺的火湖里。这是第二次的死。人一切的罪都可得赦免,杀人、淫乱、拜偶像……,只要信主了就可以得赦免。但是,唯独不信的人,没办法得赦免。所以,圣经没说杀人放火的人,罪已经定了;作奸犯科的人,罪已经定了;祸国殃民的人,罪已经定了……。而是说,不信的人罪已经定了。【约3:18】 信他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经定了,因为他不信神独生子的名。
我们再看这个比喻中的两个儿子,真是让父亲伤心。一个是当众悖逆,明说不去。另一个是光在嘴上说去,却始终不动。这位父亲所代表的就是父神,神也是像这位父亲这样的伤心和无奈。我们知道,神的旨意在一切受造物的身上都畅通无阻,但是,唯独在他最爱的人类身上却处处受阻。例,约拿的故事。神吩咐大鱼吞下约拿,还不许大鱼消化他,大鱼就得顺服。神吩咐虫子一夜之间吃掉蓖麻的叶子,虫子也不能说‘蓖麻叶太难吃,我不吃,我想吃青菜’,虫子必须立刻顺服。但是,我们看到一开始约拿却按着自己的意思不顺服神,逃避神的命令。即使是到了后来,约拿还是有些心不甘情不愿的,三天的大城他只走了一天传神的话。另外,圣经中还有许多这样万物顺服神的例子。比如,耶稣吩咐海浪平静,海浪就平静。神吩咐地球停止,地球就停止。神吩咐水立起成墙,水就立起成墙……。但是,以色列人却整天成了悖逆顶嘴的百姓。我们常背的主祷文里有一句祷告“愿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可是,我们却常常不顺服的天父的旨意。神的旨意在地上不能通行,就是因为我们的缘故。
什么是罪?违背神的话就是罪。神对亚当说:“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不可吃,吃的日子必定死”。造成亚当死亡的原因,不是因为果子有毒,而是因为违背了神的话,违背神的话就是犯罪,犯罪就生出死来。人犯罪之后,就变得越来越败坏。亚当的后裔中,在该隐这条线上的七世孙拉麦可比该隐坏多了。而在亚当后裔中,还另有一条是信神的线,在这条线上的人虽然也都会犯罪,但是,总的来说,他们一直能保持信神,并愿意尽力胜过罪。而且这条线上不乏出现许多非常敬畏神的人,如,以诺、挪亚、亚伯拉罕、摩西……,越是敬畏神的人,就越有能力胜过罪。
这个比喻中的父亲对大儿子说你去做什么什么去,可是,他不去。父亲没办法只好再去吩咐小儿子去干,小儿子只口头答应,也不去。我觉得这个父亲还不够聪明。我小时候有一位邻居,那个父亲就比这个比喻中的父亲有办法。我们那个时候,家家都是有很多孩子,父母根本照顾不过来那么多子女,都是大的照顾小的,家务活所有的孩子分担。那家老大是个女孩,也就是才十来岁的样子。每天早晨要在冷水里洗全家人的衣服。她如果敢说不去,她爸很有办法,就说:“不洗,行啊!不洗中午就别吃饭了”。她要是再敢顶嘴,不吃饭还得挨顿揍。我们看地上的父亲倒是很有办法,为什么这个比喻中的父亲这么软弱呢?这个父亲是表示天父对待我们的作法。神没有强制我们,而是尊重我们的选择。就好像我以前讲过的浪子的比喻,如果那个父亲就是坚决不给他分财产,一分钱都不给他,浪子还能走成吗?可是,父亲却偏偏给了他家产。神就是这样对待我们,他不勉强我们做什么,但是,却告诉我们如何选择会产生怎样的后果,我们要为自己的选择负责。
世人不信神,神也不勉强他们信。神难道没有办法勉强人人都信吗?我想,法老都有办法强制以色列人服服帖帖的听从他命令,上帝难道没有办法强制世人都老老实实听从他吗?从能力上说,神当然比法老更有办法,但是,神却不愿意勉强人,他要尊重他给每个人的自由。
这个大儿子,神并没有强制他,打骂他。圣经说,后来他是‘自己懊悔,就去了’。这才是真正的顺服。如果是因为父亲不给他饭吃,或是把他打去的,那也不是顺服,就算他人去了,他的心还是坏的。今天,我们对神的顺服就得是这样,不是被迫的选择,而是甘心乐意的选择。我一直反对现在某些讲道人,以律法下的精神讲道,律法下的精神就是两个特点:威逼与利诱。一方面以圣经为大棒,强制弟兄姊妹遵守神的话。表面上看似弟兄姊妹也遵守了,也遵守的挺好。但是,看不见的动机部分却很有问题,是在恐惧战兢的遵守,唯恐不遵守被神咒诅。另一方面以好处为诱饵,勾引弟兄姊妹遵守神的话。还是在动机部分很有问题,遵守神话语的目的不是真的为了爱神,而是出于自私自利的心爱自己,是为了能使自己得到更多的好处。这样的顺服不是神所要的。
比如,咱们聚会是为了亲近神,因为神在这里。还可以听到神的话,我们生命需要属灵的食物,我们是被神的爱吸引来到这里。但是,被神的爱吸引,是需要经过很长的时间,慢慢地对主的认识增加了才行。有的讲道人是只要效果,不管过程的。那么,最快的效果就是以律法下精神的讲道。他们也可以找到律法下的圣经,说:“旧约不守安息日就是死罪,今天谁要是不聚会,虽然国家法律不允许我们用石头打死你了。但是,罪刑还是一样的,你们自己掂量着办吧”。要是整天这样灌输,或者谁家里发生点困难就都往这个道理上面联系,长期这样教导下去,谁还敢不聚会?
比喻中的父亲不勉强自己的儿子,表示上帝不勉强我们。神只是告诉我们应该怎样做出正确的选择,并告诉我们不同的选择后果分别是什么。如果人不听从神的吩咐,到最终审判的时候,人自己是要承担责任的。
【传8:11-13】 因为断定罪名,不立刻施刑,所以世人满心作恶。 罪人虽然作恶百次,倒享长久的年日。然而我准知道,敬畏神的,就是在他面前敬畏的人,终久必得福乐。恶人却不得福乐,也不得长久的年日。
世人为什么满心作恶?那是因为作恶的人,眼前可以得到好处,却没有受到惩罚。罪人虽然作恶百次,不但没受到制裁,反倒享长久的年日。这不是说,神没有注意到他们犯罪。实际上,只要犯罪,每一次都被神记录在案,一次次的累积,到最终的审判时,按照一个人一生所行的算总账。只是因为断定了罪名,没有立刻施刑,都是缓期执行。所以,很多人就误以为犯罪也没事嘛,所以,才敢满心作恶,胆子越来越大。
世人犯罪眼前得好处,却没有受到审判。这对基督徒来说就是信心的考验。基督徒也与他们在一起上班、一起生活,如果是搞安装的,看到同事常常下班时偷单位的铁板去卖,卖了就能回家买烧鸡吃;如果是看仓库的,看到同事常常往家里拿扫帚、拖把,甚至还帮亲朋好友拿;干电工的往家里拿电线、灯泡;干水工的往家里拿水管、弯头;或是看到邻居家里偷水偷电,他们有办法让电表、水表跑得慢。他们大胆的用电,电饭锅都能烧糊。但是每次交电费的时候,人家只交一点点,而你却要交很多……。他们这样干,眼前就能赚到便宜。一对比,咱们做神儿女的常常心里就会不平衡,觉得信主让我们太吃亏了。圣经告诉我们,不要为他们心怀不平、生出嫉妒,不要以为那是赚便宜。要知道神已经断定了罪名,只是还没有立刻施行。一旦上帝施行审判的时候,可比查电表的罚款要严厉的多了。
我们住的地方就有这么一家人,可会用尽心机赚便宜了,周围邻居们人尽皆知。他们家的用电就是自己偷偷的从楼梯公用部分接过去的,所以,他家什么都用电,电费却少得几乎一年都不用充值一次。有的人就请他也帮着自己家接线偷电,也有的虽然没偷电,但是心里面也想偷。有一次,突然突击检查,查出来他们家在偷电。在单位里被点名批评,并罚了一千元钱。周围邻居没偷的,这下子心理平衡了。但是,我们基督徒不是因为怕被查而不偷电。或许他们不被查到呢。不管有没有人查,不管他们怎么做,那都与我们无关。他们偷他们的。我们只要相信:犯罪的,在神那里已经断定了罪名,神一定会照着各人所行的审判各人。如果恶人作恶一次,立刻审判一次,那大家都不敢作恶了。可是,神却没有这样勉强人,以至于恶人作恶百次,还倒享长久的年日呢。
上帝最关心的是,义人不要因此也跟着去作恶。经文接下来说,“我准知道敬畏神的,就是在他面前敬畏的人,终久必得福乐。恶人却不得福乐,也不得长久的年日”。上半节刚说过‘恶人倒享长久的年日’,怎么马上这里又说‘恶人不得长久的年日’了呢?原因是这个‘长久’要看在哪个范围里。如果是在地上,恶人是有可能长命百岁的,别人看他是得到了长久的年日。但是,如果和永恒比,人活百岁又算啥呢?在永恒里不过是一眨眼的功夫,不过是直线上的一个不起眼的小点。敬畏神的人,在今世或许并没有赚到便宜,有时候可能还会为义受苦。但是,他们终久必得福乐,这是神的应许,让我们耐性等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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