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幕:千禧年异象 19章至20章 |
天上大筵席(19:1-21)
天使頌讚上帝(19:1-2)
在上一章(啟18:20)曾聽見那些被逼害的人得了伸而歡呼,到了現在,他們才算是真正歡騰快樂。
開始的時候,是天上的廣大群眾大聲呼喊。我們已經看見有兩大群 群眾──七章九節描寫的聖徒;五章十一節描寫的天使。現在作第一次歡呼讚美的群眾就是天使,他們齊聲讚美上帝。
「哈利路亞」(意思是讚美上帝)在此是第一次出現,並且連續出現在四個不同的景象裏(啟19:1,3,4,6)。這字是從兩個字合併而成的──halal就是讚美;Jah就是上帝的名。雖然「哈利路亞」在這裏是首次出現,但是它早以不同的形式出現在舊約詩篇(詩106;111;112;113;117;135;146;147;148;149;150),而詩篇113-118的統稱就是哈利詩篇(Hallel, 即讚美上帝的詩篇)。上帝是應當讚美的,因為救恩,榮耀與權能是屬於祂的。「救恩」是因為衪向衪所愛的子民施行拯救的工作,並且現在是最終的階段了;「榮耀」不只是衪本來是榮耀,而且現在眾人都可親眼看見衪的榮耀;「權能」說明上帝由始至終都掌握,現在撒旦是接受審判的時候。
這裏說上帝的判斷是「真實公義的」,因為:第一,只有祂才能看透人的內心私念;第二,只有祂才能保持純潔無偏私的審判;第三,只有祂才有這種正確審判的智慧,並且有力量去運用這種智慧。大淫婦受到應得的判斷,這是因為她敗壞了世界。
自然界與教會向上帝讚美(19:3-5)
眾天使唱出第二次哈利路亞是因為淫婦所受的審判是永永遠遠的,此後不能再破壞了(賽34:9-10)。接著,就是二十四位長老(4:4,10;5:6,11,14;7:11;11:16;14:3)與四活物(4:6-9;5:6-14;6:1-7;7:11;14:3;15:7)一同讚美。我們已經看見二十四位長老代表十二位族長與十二位使徒,也就是整體教會的象徵。四活物(也是咯伯)是獅,牛,人和鷹──象徵自然界。因此在此一齊唱出來的讚美詩就是代表全教會與整個自然界在讚美上帝。
那個從寶座發出來的聲音,似乎就是當中一位咯伯說出來的。這個聲音也是詩篇一百卅五篇第一與廿節的經文。這裏指明有兩組人讚美上帝:第一,就是僕人,一般是指先知(10:7;11:18)和聖徒(7:3;19:2);第二,無論大小的,指所有的基督徒。
得蒙救贖的人向上帝讚美(19:6-8)
最後的讚美呼聲是從那些被救贖的群眾當中發出來的,他們的聲音大瀑布或雷轟的聲音,是宏壯的。「全能者作王了」是取自詩篇九十七篇第一節的話。在新約中,耶穌曾應許把歡喜與快樂這兩個動作給那些受逼迫的人說(太5:12)。在此,那些受逼迫的人的應許完全真實的應驗了。
其次,我們看見羔羊娶新婦的婚禮。這個景象代表了耶穌基督與祂的教會最後的結合。上帝與祂的子民的關係,以婚娶的象徵形容出來是可以追溯到舊約時代的先知曾屢次指出以色列就是上帝揀選的新婦(何2:19,20;賽54:5;耶3:14;結16章)。婚娶的象徵在四福音中也是處處可見的(太22:2-11;可2:19;太25:1;約3:29)。保羅也說明教會如同一個貞潔的童女,已經許配給基督作新婦(林後11:2),基督與教會的關係也可以用一對夫婦的模式表達出來(弗5:21-23)。教會就是基督的新婦,披上細麻布,是潔白的和光彩的。這裏與所見的大淫婦身上穿的紫色與朱紅色衣服,剛好成了一種強烈的對照。白色的麻衣代表上帝度誠信徒的善行;這是說,基督新婦所穿上的袍是以信徒的義行編織而成的。
這段經文用一個名字去稱呼上帝;並且說祂已進入祂的國度作王了。「全能者」(pantokrator)表面意思就是一個能掌管萬有的人(林後6:18;啟1:8;4:8;11:17;15:3;16:7,14;19:6,15;21:22)。在歷史中,特別是在末後時代,教會受到的巨大的迫害,要信徒抵受這些苦難,這時約翰卻以「全能者」去稱呼上帝。
唯一的敬拜(19:9,10)
舊約中有一個觀念,就是當彌賽亞來臨的時候,上帝的子民便會接受上帝的邀請,前來參加彌賽亞的大筵席(賽25:6),耶穌也說從東從西,將有許多人來,在天國裏與上帝一同坐席(太8:11)。耶穌在最後的晚餐中也曾說,祂不會再飲這杯,直到在祂的天國中,從新與他們再同飲(太26:29),可見耶穌自己也仰望將來那偉大彌賽亞筵席的降臨。
但這段經文使我們面對一個教會祟拜的問題。約翰本能地想俯伏敬拜那受差遣的天使;但是那位天使立刻加以阻止,他說天使的地位只不過與人類同作僕人的。唯一能接受敬拜的是上帝自己。約翰接受指示不要拜天使,其實這點是必須加以制止的,因為初期教會也有這類拜天使觀念的趨勢,而這趨勢始終未曾完全消除。
「豫言中的靈意乃是為耶穌作見證」這一節經文的意思比較含糊。有兩個不同的解釋:
一. 它可以解作先知對基督所作的見證。擁有豫言靈意的人,才是一個真正的先知。
二. 它可以解作耶穌基督對先知所作的見證。沒有一個先知能夠向別人宣講,除非他們先聽聞耶穌基督的話。
希臘文是常可以作相關語的解釋。或者約翰本身寫這句經文時,他是存心作雙重的解釋的;我們因此毋須在兩者中揀選一個解釋。果真如是,我們便可以說先知是先從基督接受了信息,然後把這信息傳給別人;而他的話語與工作在同一時間中,為基督作出見證。
得勝者基督(19:11-13)
這是啟示錄最高潮的一刻,得勝的基督出現了。這裏的形容是多重的。
一. 基督是個征服者。白馬是一位征服者的象徵,因為通常一位羅馬大將軍凱旋祝捷的時候,都是騎坐白馬的。猶太人也常夢想一位戰士彌賽亞,他會帶領上帝子民取得勝利,擊潰他的敵人(所羅門詩篇17:23-27)
二. 祂的名稱為誠信真實。「誠信」(pistos),它的意思是絕對可以信靠。「真實」(alethinos),指耶穌基督能把真理帶來,而祂所說的話,都不會是虛假的,另外它是真確的,與虛假的事情相反。
三. 祂憑公義作審判並為公義而爭戰。舊約告訴我們,那位揀選的君王「要以公義審判貧窮人。」(賽11:4)。在當時的小亞西亞,許多巡撫的法庭經常會接受賄賂而得不到公義的審判。另外,那時的戰爭都是出於野心與壓迫,很少會為公義而去爭戰。
四. 祂的眼睛如火焰。在一章十四節與二章十八節中已經看見這幅圖畫,它代表一位得勝者的毀滅力量。
五. 祂的頭上戴著許多冠冕。希臘字是皇帝的冠冕(diadem),與普通一個勝利者的冠冕(stephenos)是有區別的。頭上戴多個冠冕也適合當時的皇帝,有時君王是戴上幾個冠冕表示他統治多個國家。
六. 一個名字只有祂自己才知道的名字。這個名字是甚麼呢?有學者提出多個意見。有說可能是「主」(kurios, 腓2:9-11。有說是YHWH。這是猶太人稱呼上帝的名字。從來沒有人知道YHWH這個字的母音是甚麼。我們通常把這個字讀成耶和華(JEHOVAH, 而耶和華這個名字的母音是從另一個希伯來字Adonai(它的意思就是主)取出來的。有說一個人的名字不能讓對方知道,不然便有力量控制他了(創32:29;士13:18)。或者更好的解釋是我們永遠沒有辦法明白這個隱藏的名字,因為基督是全神也是全人,這是人的智識無法理解的。
七. 祂穿濺了血的衣服。當然血漬不是祂自己的,而是祂仇敵的血(賽63:1-3)。
八. 祂的名稱為「上帝之道」(logos)。雖然這些字可以參考約翰福音一章的(在約1:1-4主要含意是道成肉身之基督),但是在這裏含更多的意思。對一個猶太人來說,「道」不單止是一個聲音,道是見諸行動,是一個充滿力量的活力。上帝用祂的話創造了全地和諸天,並且包括天地間的萬物。在創世記中,上帝「說」這句話是重複出現的,這句話就是代表創造的力量(創1:3,6,9,14,26)。耶利米曾說,上帝的話像火,又像能打碎磐石的大錘(耶23:29)。在智慧書(Wisdom)中,有一段描寫降災給埃及的經文,說「你全能的道(話)由天上的寶座降下來,如同上陣的勇士,臨到可毀滅之地;手中拿著你不能收回的命令(所羅門智訓18:15-16)。上帝的「道是活潑的,是有功效的,比一切兩刃的劍更快。」(來4:12)當約翰以上帝之道去稱述這位戰士的基督的時候,他的意思是想指出這裏所見的行動就是上帝滿有能力的話;上帝所說的話,不管是審判的或所應允的,已經完全概括在基督裏面了。
那復仇的忿怒(19:14-16)
現在這位戰士的基督形像再一次出來。有天使組成的天軍與祂在一起(耶穌曾說祂有十二營天軍可以為祂爭戰,太26:53)。從祂口中吐出一把鋒利的兩刃劍(啟1:16)。描寫戰士基督的字句應驗了舊約的經文(賽11:4;詩2:9)。這基督要踹上帝烈怒的酒醡,並製造出上帝烈怒的酒,叫祂的敵人飲了必會滅亡。
相信「萬王之王,萬主之主」的名字是別人容易看見的,應該是寫在戰士衣袍和袍腳。這個名字告訴我們,祂是一切將領中最偉大的一位;祂是獨一的真神,也是全宇宙的君王。
基督的仇敵滅亡(19:17-21)
這裏讓我們看見一幅冷酷無情的圖畫,那些佈滿天空,準備捕捉獵物的鳥,應邀來吞喫那些被殺的屍體,這景象也是引述舊約的話(結39:17-19)。當然這只是一個象喻,形容上帝的仇敵被消滅後悽涼的情景。
我們所見的,是一幅所有力量湊聚與上帝對敵的景象,但是基督卻取得了勝利。敵基督與他的親信全被拋進火湖裏,而支持他們的人全被殺害。
約翰一直以以西結三十八、三十九章中歌革、瑪各之戰為題材,去表達神審判敵基督的過程。留意這裏次序是顛倒的:結38:2歌革的興起,對比結28:8千禧年後歌革、瑪各之戰;結38:8以色列山之聚集,對比結16:16「哈米吉多頓」;結38:22的刑罰,對比結16:17-20;結39:17-20飛鳥吃肉,對比這一段之大筵席。約翰不是要故意重新詮釋猶太人的未世觀。這裏明顯一個象徵性的表達。張永信指出這可算是哈米吉多頓的餘波,因為巴比倫大城和大淫婦已被神處決了(啟16:17-20),留下的是敵基督和他的殘餘力量。[1]
飛鳥飛來吃肉表示戰爭很快就結束,留下屍首而來不及埋葬。「自主」、「為奴」、「大小人民」只是表明敵基督的陣營中包括了各種各樣的人。
「那獸」是指敵基督,「地上的君王」是「普天下眾王」(啟16:14),或「十王」(啟17:12)。「那獸」和「假先知」被捉拿,說明敵擋神的政治領袖,和背叛神的宗教頭子都一起被毀滅,他們是「活活的被扔在燒著硫磺的火湖裏」。「火湖」(啟20:10,14,15;21:8)在猶太人的作品中是指刑罰世人的地點(以諾一書54:1;以諾二書10章),在新約中指地獄(太5:22;可9:43)。
這齣宇宙的戲劇現在到了閉幕的時候,但是還未有談及撒但的命運。接下來我們將看見撒但的結局了。
基督與聖徒作王一千年(20:1-15)
這是重要的一章,因為它是基督徒多年來認識「千禧年信仰」(Millennarianism或Chiliasm)的基本經文。
「千禧年」(英文Millennium)的意思就是指一段一千年的時間(希臘文是使用Chilios,一千)。簡單的說,千禧年就是指基督在末日前,將會在地上的國度中統治一千年,此後便有一場最後的爭戰,然後信徒復活,接下來就是最後的審判和最後的圓滿結局。
整幅圖畫就是這樣描寫的──首先,魔鬼和其他墮落的天使被捆綁,並且扔在無底坑裏為期一千年。然後曾為基督殉道的人先復活,雖然其餘的人,包括所有未受過殉道苦難的基督徒在內,還必須等到全體復活的時候。在這一千年中,基督與眾聖徒一同統治。到了一千年期滿的時候,魔鬼便會暫時被釋放,接著就是一場最後的爭戰,和全體人類復活。魔鬼最後便會被擊敗,並且被扔進火湖裏;魔鬼的跟從者也被天上降下來的火燒死;凡名字記錄在生命冊上的人可以進入聖城天堂;但是名字沒有記錄在生命冊上的人,便會掉進火湖。「千禧年信仰」基本上認為彌賽亞的國度將會永遠建立。上帝所建立的國度永遠不能毀滅;這國度會把列國粉碎,並會永遠長存(但2:44;7:14,27)。[2]
捆綁撒但(20:1-3)
這個「無底坑」基本是指藏在地底下的一個大穴洞,在一般人的思想中,是那些死去的人要來到這個地方;有時則認為只有特別的罪人才會收藏在這穴洞裏,等候懲罰的來臨。要進入這個地方必須透過地底,經過一條深淵的裂縫才抵達。天使就是把這個裂縫處封鎖,為要把魔鬼困在無底坑裏面。所以魔鬼最懼怕的地方就是無底坑了。在挌拉森被污鬼附著的人的描述中,那些污鬼央求耶穌不要命令他們離開那人的身上,並被拋進無底坑去(路8:31)。在無底坑的穴口有一個封閉的印,保證被囚禁在裏面的罪犯不能逃脫(太27:66)。
魔鬼收在無底坑裏,為期一千年。我們相信聖經中這個「一千」是不應照它的字面去解釋的。在詩篇55:10,描寫千山上的牲畜都是屬於上帝的;約伯記9:3,也說若願意與上帝爭辯,千次中也不能回答祂一次。深信「一千」的意思是代表一個很大很長的數目字而已。
在這段時期的末後,魔鬼便會暫時釋放一段時期。我們對魔鬼被釋放一個短暫時期沒有肯定的解釋。有人提出說,當人處於一個充滿和平與公義的時代中,未有機會接受任何挑戰,那時他對自己的信仰便不會受試煉。魔鬼被釋放一個短暫時期的用意可能是要給基督徒提供一個試煉的時間。[3]
審判的權利(20:4-6)
第一次復活只屬於那些為信仰而死和為信仰而受苦的人。其他信徒的復活要等到基督在地上統治一千年後才開始。這裏提到兩種人。第一,他們因忠於基督而殉道的人。「被斬」,表示抵受極殘酷的刑具而死的。第二,那些未曾拜過那獸,和額上或手上未蓋過獸印的人。這種人雖然未曾直接殉道而死,但是為了基督的緣故,甘願抵受痛苦、譴責、監禁、沒收家產、痛失家人等等的逼迫。
這些「頭一次的復活」的人要與基督在地上「作王一千年」,這是指著審判權柄而論的。凡對基督盡忠的人,必會得到擔當審判的權利。這種思想曾在新約中多次出現。耶穌曾這樣說,祂必會回來坐在祂的榮耀寶座上;祂的十二使徒也必坐在十二個寶座上,審判以色列的十二個支派(太19:28)。保羅曾提醒那些好訴訟的哥林多人,聖徒將來必會審判這個世界(林前6:2)。當然,那時在天堂也沒有什麼東西可以審判的,因為進入天堂的人都是得勝的人。這裏的說話是不必照字義去解釋的。整個的意思是象徵這個世界的不平事情到了來世的時候,必會獲得公平處理。而基督徒進入天堂已代表了敗壞的世界受了審判。我們相信「作王一千年」是一個實質的現像,並不是一個屬靈的東西。(詳細解釋請看以上註腳)
第六節描寫那些對基督真誠的基督徒所獲得的權利,雖然忠誠的代價實在很大。有三樣東西在這些人身上出現:
一. 死亡不再出現在他們身上。第二次的死亡對他們已經失去了控制的權勢。肉身的死亡對他們來說,不再是一件可怕的事情,因為他們都經歷過嚴酷的死亡,而死亡對他們來說是通到永恆生命的門戶。
二. 他們將會成為上帝與基督的祭司。祭司的職責就是在上帝與人之間建築橋樑。從猶太人的觀點來看,只有祭司才有權直接進到上帝的面前。故此凡對耶穌基督盡忠的人,必獲得進到上帝面前的特權。
三. 他們必會與基督一同作王。人若能夠進到基督裏面,一個最平凡的人,也會變成一個君王。
最後的爭戰(20:7-10)
到了千禧年結束的時候,魔鬼將被釋放;但他仍未能夠記取任何教訓,並且回復被捆綁前的邪惡。他要聚集列國向上帝作出最後的攻擊。這時敵視的列國對耶路撒冷作出最後的攻擊,這是猶太人思想中的一幅標準圖畫。特別在但以理書十一章與撒迦利亞書十四章一至十一節中,可以找到類似的形容。西婆的神語(3:663-672)也描寫列國的君王如何在地上召集大軍,但至終難逃上帝的殲滅。
引述「歌革與瑪各」的事蹟可以在以西結書卅八與卅九章中找到他們的實情。那個從瑪各地出來的歌革,就是米設與土巴的首領王子,他正要聚集大軍攻打以色列,但是至終卻一敗塗地。歌革很可能在原本的時候,與西古提人(Scythians)有相連的地方,因為西古提人的侵略也使人聞聲喪膽的。相信經過時代的變遷,歌革與瑪各在猶太人的思想中,使成了任何敵擋上帝的一個象徵了。有一些現代的學者說歌革和瑪各是今天的蘇聯或黑海北部的民族,我們不能定這樣的解釋,反而接受以上的解釋。猶太人拉比也教訓歌革與瑪各將會召聚他們的大軍,一齊攻打耶路撒冷,並且在彌賽亞手中被毀。這批敵對的軍隊,在魔鬼領導之下與上帝子民和耶路撒冷對壘;結果這些敵人全被天上降下來的火燒盡;魔鬼隨即給拋進硫磺的火湖裏,他們的命運與那獸和假先知的遭遇一模一樣;到了這個時候,上帝的勝利已完全在握。
最後的審判(20:11-15)
這段經文描述上帝以法官的姿態,坐在祂的白色大寶座上,施行最後的審判。我們可能在這裏遇到一些解釋上的困難。在新約中,我們所見的一幅普遍圖畫,就是耶穌基督自己擔當法官的職責。在約翰福音五章廿二節中,我們看見耶穌自己所講的話:「父不審判甚麼人,乃將審判的事全交與子。」綿羊與山羊的比喻中,擔當法官的人就是那位榮耀的基督(太25:31-46)。保羅在雅典講道的時候,提及上帝選定一個日子,讓耶穌審判這個世界(徒17:31)。在提摩太後書四章一節中,也描述耶穌將來要審判活人死人。我們的解釋是認為父與子的契合程度是很密切的,在此說明父的權柄由子去執行的實事。保羅也曾說「我們都要站在上帝的台前」(羅14:10),或「我們眾人必要在基督台前顯靈出來」(林後5:10)是一樣的。
當現世消逝的時候,那審判便開始了。天和地都要在消滅,這應驗了許多舊約和新約的說話:「天地都要滅沒……」(詩102:5-27;賽51:6);可13:31;彼後3:10),在基督裏面新造的人必須有一個在基督裏面新造的世界。
接著,就是對全人類的審判了。這是一個無論大小尊卑都必須接受的審判。
這裏提到兩個書卷。第一卷是記錄人類的事情。這是聖經中一個普通的觀念:「祂坐著要行審判,案卷都展開了。」(但7:10;以諾書90:20;巴錄二書24:1;以斯拉四書6:20)。這是一個簡單的記錄,關於所有人的行為,都被上帝收藏著。這個象徵的意思是指人在整個生命過程中,自己的手寫下了自己的命運,因此並不是上帝對我們提出審判,而是我們自己的行為在審判中指控自己。第二卷是「生命冊」。類似的記載也常在聖經中出現。摩西曾經說過,若因他的名字在生命冊中被塗抹而能拯救他的百姓,他也願意這樣做(出32:32),詩人也曾禱告那些歹毒的人的名字在生命冊上被塗抹(詩69:28),以賽亞也說以色列民若錄於生命冊者必稱為聖徒(賽4:3),保羅同樣也提及與他同工的信徒,他們的名字都在生命冊上(腓4:3);復活的基督曾對撒狄的教會作出應許,凡得勝的信徒,必不從生命冊上塗抹他的名(啟3:5);凡名字沒有記錄在生命冊中的人,必招致滅亡(啟13:三8)。這樣的思想是有一個背景,就是從前的君王有一個習俗,每一位君王都會收藏一本記錄在他轄管下凡活著的公民名冊;當一位公民離世的時候,他的名字自然便會除去。故此那些名字錄於生命冊的人就是生活在天國中的正式公民了。
根據這個描述,當審判的時候,海也交出其中的死人。這句話是指兩方面說的。在古代,葬禮是一件非常重要的禮義;倘若死人沒有舉行葬禮,他的靈魂便會隨處飄蕩,變成無主孤魂──不屬天也不屬地了卻屬海。因此死在海中的便是這類可憐的人,因為沒有人替他們舉行葬禮。
到了最後的一幕,「死亡」與「陰間」一起被扔進火湖中。這是一句描述性的話,代表那魔頭到了最後,自己也必難逃劫數。「死亡」和「陰間」都是屬於魔鬼的,到那時連魔鬼所擁有的東西都要被消滅。在最後審判中,名字若沒有記在生命冊上的,必會同樣被判扔進火湖裏,與他們所跟從的主──魔鬼,接受毀滅的厄運。
[1] 張永信,《啟示錄注釋》(香港:宣道,1990),頁294。
[2] 我們必須在此詳細交待「千禧年信仰」在初早期教會引起的爭論。我們必須肯定的說,「千禧年信仰」的確在被初早期教會普遍地接受。但是從公元一百年開始,這個信仰便起了變化和爭論,甚至一些教父皆不接受。也因為這個背景(某些教會接受,某些教會不接受),導至今天仍然有許多教會和神學家不接受千禧年的教義。
在二世紀時,當時猶太人認為這個世界的邪惡實在已經到了無可挽救的地步,上帝的國度至終不會在這個地上建立的;所以另一套彌賽亞觀便出現了──彌賽亞只能作一個有限度的統治;當這個短暫的統治時期過後,才會看見最後的圓滿結局。次經巴錄書說見那些邪惡的力量被擊敗,然後彌賽亞的管治才能夠永遠建立(巴錄二書40:3)。以諾書(Enoch)描寫歷史是以一串星期的順序作進展的。過去的歷史一共是七個星期。到了第八個星期,義人的統治便開始了,而罪人也交在義人的手中。到了第九個星期,邪惡的人便被記錄下來,他們注定要毀滅;而義人必會興盛。到了第十個星期,審判便開始了;美善和上帝的永恆時間只有在這個時候才降臨(以諾書93:3-10)。
關於最後結局未來臨之前,彌賽亞時代到底會統治多少時候,猶太人的拉比對這個問題有許多爭論。有些說四十年,有些說一百年,有些說六百年,有些說一千年,有些說二千年,有些說七千年,各有不同的見解。以斯拉續編下卷(II Esdras)說:「彌賽亞將會顯現,並且與祂同在的人也會顯現,那些能夠生還的人將會歡樂共度四百年(不是一千年)。但經過這些年歲,彌賽亞便會死去,其他凡有氣息的人也會如此。那時整個世界便會恢復太初的靜止,為期共七天,正如當初創世一般,那時再沒有任何一人能夠存留在這個世界中。」此後一個新紀元使出現了(II Esdras 7:28-30)。這段豫言的經文是很獨特的,它不單說彌賽亞的統治是有一個限度,並且指出彌賽亞的死亡。另一說法是拿創世的時間作根據,而創世的期間是六千年。「在你看來,千年如已過的昨日」(詩90:4);「主看一日如千年,千年如一日」(彼後3:8)。故此在創世的過程中,一日相等一千年;而彌賽亞是在第六個千年才降臨,共一千年。
猶太人文件也說彌賽亞的統治是公義的,但是也經常說當時的人會領受許多物質上的祝福:「地上土產的果實會有一萬倍;每一棵葡萄樹會有一千條枝子;每一枝子,有一千掛葡萄;每一掛葡萄會長出一千粒葡萄,每一粒葡萄會搾出一百廿加侖葡萄汁。」(巴錄二書29:5-6)。此後沒有疾病;也沒有夭折的事情;野獸與人友善來往;婦人生子也再沒有陣痛之苦(巴錄二書73章)。
初期教會對「千禧年信仰」也有不同的意見。
游斯丁(Justin Martyr)認為,這個教義應該列入正統信仰的一部分,但是也同意有許多基督徒不接受這個思想(Dialogue with Trypho 80)。愛任紐(Irenaeus)也接受千禧年的信仰(Against Heresies 5:32)。特土良(Tertullian)對千禧年的來臨也深信不疑。帕皮亞(Papias)在第二世紀收集了許多關於福音書的寫作資料,他也堅持耶穌曾傳講千禧年的教訓,他說:「到了這些日子,葡萄樹會長出一萬條新芽,每一條芽長出一萬條枝子,每一條枝子長出一萬條嫩枝,每一條嫩芽長出一萬掛葡萄;每掛葡萄長出一萬粒葡萄,每粒葡萄能搾壓出二十五量器的酒…同樣麥的種子也是豐收纍纍,一粒種子長出一千掛麥穗,每一串麥穗有一萬穀粒,每一穀粒能磨出一萬磅麵粉,全是十分光白和潔淨的;其他水果,種子和草類植物都以同樣的倍數比例生長,一切動物喫了地上出產的食物,都會互相和平共處,而且順服人的統治。」帕皮亞還說這段經文是耶穌親口說的。我們看見,其實它的內容與巴錄二書的一段經文十分相似。
初期教會也有許多人不接受了這個千禧年的教訓。猶西比(Eusebius)就以蔑視的態度認為帕皮亞所寫的報告是不屑相信的。他說:「我猜他是因為誤解使徒傳襲下來的記錄而產生這些理論,他根本不曉得這些描述只不過是一堆神祕的數目字。」(E. H. 3:38)。猶西比甚至說一位在埃及的學者丟尼修(Dionysius)如何反對主教尼波斯(Nepos),說他教訓人「在地上必須享受身體上的奢侈生活的千禧年」(E. H. 7:24)。耶柔米(Jerome)也帶著一種鄙視的態度說出來,「那些半猶太血統的人只渴望那個用黃金寶石建在天上的耶路撒冷,並且以為在這個千禧年的將來國度中,列國必事奉以色列。」(Commentary on Isaiah 60:1)。俄利根(Origen)也曾極力責備那些渴望在千禧年中過著享受肉體慾樂生活的人(De Principiis 2.11.2,3)。奧古斯丁也是一位極力反對千禧年信仰的神學家,他只是接受「千禧年」為一個屬靈的東西(上帝之城20:7)。
奧古斯丁以後,「千禧年」的思想並沒有在教會中普遍地流行。但是,到了十九世紀尾和廿世紀,這個教義再次被教會大量的討論,現在在許多保守和福音派的教會中已被大大的接納。只是在許多傳統的教會中,例如聖公宗、長老宗、信義宗等並沒有被大量的接受。我們的基本立場是接受有一個實質的「千禧年」,也相信在千禧年中世界將會享有一片升華,但並不像猶太人那樣想像有千倍萬倍的物質享受。我們接受這思想主要的原因是因為它確實在啟示錄的記錄,也相信神給約翰這個啟示。
[3] 巴克萊,《每日讀經釋義》中的「啟示錄」,ad l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