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释
 注释

 约翰三书算是所有新约书信中最相似当时世俗的信件;它是那么的简短(在一片蒲草纸上),并直接的提出写信人与收信人之间的事情。

 

第一至四节

 

「该犹」这是一个普遍的罗马名字,意思是「喜乐」。我们无法知道他是谁。作者甚至称为「儿女」,这封信是写给他一个人,不过却有另外两个名字被提起: 丢特腓及低米丢。在新约,该犹这名字曾出现过三次。这该犹不可能是罗马或哥林多的该犹(16:23;林前1:14)。学者们认为最有可能的是保罗同行马其顿的该犹(20:4)。有教父文件(Apostolic Constitutions 7.46.9)记录这该犹后来被约翰按立为别迦摩教会的会督。

一般上,相信是由「底米丢」把这封信带给该犹。

 

「长老」(详细注释见约二1)。这名字的出现更加说明约二及约三是出自一个人的手笔。

 

「灵魂兴盛」身体及灵性的健康是当时牧师所关心及问候的。这也是信徒的专用语。指信徒的灵性生命。

 

「弟兄来见证」(见证,原文是复数)说明多次/许多的见证。该犹的「按真理而行」却是接待客人。

 

第五至八节

 

「接待」这是长老称赞该犹的行为。这些被接待的「弟兄」多来自长老的教会, 是一些游行传道人或宣教士。对教会来说,他们是「客旅」(原文:陌生人)。从初早期教会文件中,常有提起说当时因为传道人的缺乏,教会之间有许多游行传道人到各地教会传道/讲道。在「十二使徒遗训」(Didache)中特别指导信徒/教会要懂得接待这些传道人。

 

「爱心」是指该犹所对游行传道人的表达,这些人也回报见证他的爱心接待。同时长老也教导他如何安排这些传道人离开到下一站去。一般上,是给与足够的旅费及食物,因为他们对于「外邦人一无所取」。不知道为甚么不取外邦人的东西,当时的犹太人却有款待客人的好行为。耶稣曾吩咐传道人不拿人的钱财(10:8),但是可以受人的接待(6:8,10)。保罗也认为教会应支持传道人(林前9:14;4:10-18)。当时的希--罗社会中有许多游行的术士及哲学家(讲学者)四处讲学也同时领受人的钱财。

 

「为主的名」这指游行传道人所行的原因。旧约中也有同样的观念,新约中有为主的名受苦(5:41; 9:16),信服主的名(1:5)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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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一:初早期教会一位著名的教父殉道者,游斯丁就是一位从希腊哲学改信基督教的传道人。信主后,他仍然保持游行哲学家的习惯到各城市及各地教会去讲道。

 

第九至十五节

    接下来作者长老开始谈论两位人物:丢特腓及低米丢。

 

「丢特腓」我们无法知道他的背景,不过有四件事是我们可以从谈论中知道的: ()不接待传道人:这里是用「现在继续」动词(present continuous)指明他是常常这样作。作者长老用「我们」似乎要说明不接待传道人(或者是由长老派去就等于诋毁。()用恶言妄论:这里是指用一些不真实的话来诋毁。() 也禁止别人接待传道人:这里清楚看见丢特腓不支持这些传道人所作的工作,也要别人像他这样。() 把接待传道人的弟兄赶出教会:相信丢特腓在教会中也有许多人支持他这样的作法。

 

    作者也指出丢特腓的心态,就是他「好为首」,这是指权力地位而言。相信他这样作连长老的权威也看低。

    作者长老的反应也清楚的提出来,他将会到那里去指责这样的行为。丢特腓的行为也被称为「行恶」; 与行善的对比。

 

「教会」我们不能肯定该犹与丢特腓是否同在一间教会,或是在同一个区中的不同教会。相信是在同一间教会,因此长老劝该犹及低米丢继续接待传道人。

 

「我们也给他作见证,他也知道我们的见证是真的」这可说是约翰的特别术语:「为这些事作见....我们也知道他的见证是真的。」(21:24)「看见这事的人就作见证,他的见证也真的。」(19:35)

 

「低米丢」我们也无法知道他的背景。经文中也没有清楚说明他作了些甚么值得那么多人见证他的善行。相信像该犹一样是接待传道人的善行。

 

    结尾的问候也是基督徒式的:有希腊信件式的结尾,但是却含有希伯来式的「愿你平安」。

    这样的结尾也在其他新约书信中找不到。它曾引起圣经学者的争论。认为它是最像世俗信件的一个结尾,不过,书中的内容却像极了约翰的手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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